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内涵与关系
2019-09-10杨超
摘 要: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新的时代里,党建工作应该遵循新的要求。十九大报告中“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的表述,凸显了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是新时代党的建设不可或缺的两个支撑点。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科学把握二者的深刻内涵,并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明晰二者关系,对于我们透彻理解党中央“将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紧密结合”的重大举措,进而精诚团结、众志成城,大力促进新时代党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制度治党;思想建党;从严治党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422(2019)07-0060-03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1]。这一党建的新要求,凸显了党的建设的两个支撑点,即在“以法治国”这一治国理政的总体方略下继续加强法制、党纪建设,加强制度治党;同时也着力从价值观层面引领全体党员立德树人,继续推进思想建党。这两个支撑点相辅相成,共同推动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新发展。显然,中央高度重视制度治党以及思想建党并将二者紧密结合,是基于对二者深刻内涵及其关系的科学把握。本文依据中央文件的基本精神,梳理了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的深刻内涵,并运用辩证法的理论和方法明晰其关系,这将助益与我们理解并支持中央的决策,进而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同党中央一道,抓好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这两个支撑点,共同推动党的建设。
一、制度治党之内涵
制度建设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保证。制度建设包括法律和党规、党纪这些具有一定强制性的规则体系。法律遵守的主体是所有公民,党员自然不能例外;而党规和党纪则是针对党员的特殊规矩,是以党章为基础、同国家法律相衔接、相协调的一种制度形式,同样任何党员也不能例外。制度治党就是指依法依规治党。任何党员,都必须即遵循法律约束,又遵循党章、党规、党纪的制约。
制度治党,首当其冲的是制定制度:修订、完善和丰富既有的制度,同时也要依据新时代的诉求与长期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经验,去建构新的制度,使之与时俱进,建构善的制度;其次,也要抓制度执行,即在党建活动中运用制度管权、制度治吏。制度制定是制度治党的前提和基础,而制度管权、治吏则是制度治党的关键内容:制度管权就是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掌权者在制度的监控之下,即使其想滥用职权、作奸犯科,也无法找到机会。而制度治吏则是要用制度从严管理干部,包括制度限制和制度保障两方面。限制是指当主体的行为逾越了所规定的权利,就要受到惩处。保障是指防止行为主体的权利受到侵害,以保证行为主体在履行义务时享有一定的权利。我国曾一度在干部管理上较为重视思想教育、党性教育,而一定程度上忽视制度的作用,导致不少官员因贪腐而落马之后,也常常反省自己的理想信念价值观方面的问题,而没有意识到他们之所以能够贪腐,可能更多是因为缺乏有效的制度监督。与价值观的柔性引导相比,制度所具有的强制性、权威性、制约性等特征,也使其自身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就像一道防火墙能够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问题。这一点已被古今中外的历史所证明。
事实上,如果没有相对完善的法制建设,党的领导和管理就会失去准则。只有坚强制度治党,才能够推动党建工作的有效性。十九大报告指出:“党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巡视利剑作用彰显,实现中央和省级党委巡视全覆盖;坚持反腐敗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2]。可见,制度治党卓有成效、深得民心。
二、思想建党之内涵
尽管制度治党卓有成效,但仅靠制度还是不足够的。新时代我党执政环境复杂化,影响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也日益多样化。如果仅仅依靠制度的力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党建存在的问题。思想建党作为从严治党的另一个支撑点,同样需要我们给与足够重视。思想建党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形式,通过对党员进行价值观层面的引领,使全党始终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强大的战斗力。
思想建党首先要重视党的政治建设,即强调提升广大党员的政治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其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服从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过政治建设,广大党员应能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营造风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的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3]。
其次,思想建党还要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十九大报告指明确指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缺少它,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就会荒芜,就会出现信仰迷失、精神迷失的危险状况。”[4]
最后,思想建党更要注重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德性修养。党员的德性即党员的纯洁性与先进性。全体党员作为社会的公民,不仅要守法,更要贵德,要具有纯洁的人格,踏踏实实做事,实实在在做人。
无庸讳言,广大党员中尚有不少同志对于党中央关于思想建党的种种举措不甚理解,如有些党员认为,思想建党的举措太形式化,虛无缥缈,没有制度治党来得直接有效,拥护高压反腐等制度治党的举措,而对思想建党持有消极、抵触的态度,比如在“保先”、“两学一做”等活动中不积极、不热情、敷衍了事。有些党员干部更对于中央的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也是满腹抱怨,不理解、不支持,阴奉阳违。而有些人则对于法律制度、党纪党规的约束、反腐斗争等制度治党的举措都觉得“过头了”,不仅不遵守党纪国法,反而千方百计钻制度的漏洞,进而生活奢糜、道德败坏、党性全无。可以说,笃信制度治党而忽视思想建党的党员一定程度上存在,反之亦然。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明晰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之间的关系。
三、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辩证统一之关系
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事物之间存在的区别,又要承认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既要看到事物之间彼此对立的一面,又要看到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统一的一面。我们应该运用唯物辩证论的原理和方法把握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之间的有机联系: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大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支撑点,如汽车之两轮、飞机之双翼,二者辩证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之中,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与实践中不能须臾分离。所以,只有在党建理论与实践中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优势互补、相辅相成,才能共同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不断前进。
首先,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两种不同的路径,二者之间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制度治党是依法治国思维在党建领域中的具体体现,而思想建党则体现了以德治国思维,二者体现了不同的治理方式。制度治党的明显特征在于其具有强制性,其通过刚性规则直接规范党员的行为,表现为党员作为被治理对象的被动性;而思想建党的特点在于其通过党员的思想、道德、精神、人格的引领,影响党员进行积极正向的价值选择,间接地指导党员的行为,缺乏明确的强制性,表现为党员作为行为主体的自觉性。二者各具独特优势,不可混淆。
其次,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一方面,制度需要思想:制度的制定需要正确的价值导向,制度的价值导向正确,制度建设就会得到发展;反之,制度建设就会迷失方向;制度必须通过人来执行。制度治党的关键在于严格执行制度,但是如果制度执行者缺乏正确价值观的指引,没有任何党性,不讲政治性,任何完善的制度也无法得到有效地执行。另一方面,思想需要制度: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指出的,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思想建党没有制度的支持,必然被虚化而无从执行、纸上谈兵,其效果必然大打折扣;人的思想在制度规约之下会发生转化,好的制度能够造就好的人格。
第三,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条件下,二者实现了有机统一:思想建党是制度建党的前提,它旨在价值指引,培养党性,属于党建中的软件建设;制度治党是思想建党的保障,它旨在强制约束,属于党建中的硬件建设。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统一,也是主观与客观、自律与他律的统一。
最后,鉴于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我们应该旗帜鲜明地反对三种错误倾向:一是唯制度治党论。二是唯思想建党论。三是均衡论。唯制度治党论者当前人数甚众,包括一些受西方思潮影响的法律界人士或者以德治国怀疑论者。他们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忽视人的思想、道德、精神、价值观等因素对人的行为选择的影响,主张制度决定论;唯思想建党论者与前者相比人数少些,包括一些传统文化界、教育界人士或者对依法治国怀疑论者。他们笃信人性本善,笃信价值引领就能使人臻于至善,主张人格决定论。这两种错误思潮实际上是一种片面化的思维定势,是因为没有把握制度与思想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而造成的偏见。
另外,唯物辩证法还认为,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统筹兼顾,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既要反对离开重点谈两点的均衡论,又要反对离开两点谈重点的一点论。在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问题上,我们诚然要反对那种片面强调制度治党或者片面强调思想建党的一点论,同时我们也要反对离开重点谈两点的均衡论。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何为从严治党的重点?我们认为从运动的、发展的观点看,我国新时代从严治党的重点是制度治党,以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改变过去我国长期以来对于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的片面倚重的现象。但是,我们决不能因为强调制度治党这个重点,就忽视了思想建党,进而陷入一点论的泥坑。事实上,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证明,任何时候都必须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既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也是一个关系到执政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所以实现思想建党,同样是至关重要的。在新的时代里,我们还要继续发扬我们思想建党的传统和优势,抓紧找好制度建设这个重点和短板,必然能实现二者优势互补,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参考文献:
[1][2][3][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2017-10-27)[2019-06-13].http://news.ifeng.com/a/20171027/52825234_0.shtml.
[5]习近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6]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7]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8]胡锦涛.胡锦涛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责任编辑 姜淑娟)
作者简介:杨超(1971- ),男,山东临沂人,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孙蓉(1995- ),女,安徽合肥人,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