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模式及风险监管思考
2019-09-10段利亮
段利亮
摘 要:在当前科技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互联网已经是人们生活、日常工作、企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技术之一,随着互联网技术被越来越多的应用在各行各业中,金融模式也因此有了很大的改变。在二者的有机结合下,各种类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也应运而生,其在为人们的投资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潜在风险,甚至对社会经济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基于此,本文就简要概述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常见的几种模式,分析其存在风险的同时重点对风险的监管提出建议,期望能以此为理论参考健全创新行业的监管机制,从而促进金融行业能够顺应时代的潮流更加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发展模式 风险监管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
1.1 P2P融资模式
P2P融资模式简单来说就是以互联网为融资平台,收集出借方的小额闲散资金提供给贷款人满足其资金需求,是一种出借方与贷款人直接交流的融资模式。但由于互联网的虚拟不确定性,使资金的额度受到了局限,其用户也主要是有资金危机的中小企业,风险高的特点对其发展有一定的阻碍作用。
1.2众筹平台模式
众筹平台是一种多元化的资金募集平台,其用户可以是初创业的创业者,也可以是有梦想的个人艺术家,几乎所有人都可以将自己的募资需求上传至平台,审核募资目标和期限通过后就正式向公众募集资金,期限内筹集到目标资金则众筹成功,此时资金才会进入需求者的账户中,若众筹失败,资金则原路返还到投资者的账户内。其由于较为开放,金额小,门槛低的特点,受到了创业者和个人融资需求者的广泛喜爱。
1.3第三方支付模式
人们日常使用的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就是一种互联网金融模式,这种第三方支付方式通常是以一个信誉高的非银行机构为中介,签约各银行后通过软件技术来将用户与银行直接联系起来,满足当代人们追求便利快捷,能够利用网络随时随地支付的要求。
1.4大数据金融模式
这种金融模式是依据互联网数据交流频繁而建立起来的,通过对大量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用户的信息,例如根据用户的交易分析用户的喜好,在咨询的显示上就会为用户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信息,帮助用户和机构更好地筛选匹配者,实现对营销的有效把控。
1.5数字货币
近年来,比特币这种互联网淘金方式也进入人们的视野中,数字货币也对互联网金融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上述多样化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只是对证券公司,金融机构等提出了挑战,而这种虚拟的非现实货币却颠覆了所有金融以资金为交流的模式,若任其发展,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央行造成极大地危机。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
2.1技术风险
互联网特殊的虚拟性就注定了其会因为技术而产生一定的安全风险。不管利用何种互联网金融模式进行资金的交流,为了增强资金的安全性,都会收集双方的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这种隐私性较高的个人信息,一旦互联网金融平台受到不法分子的攻击或是系统内部出现技术方面的漏洞,就会出现信息泄露的危机,个人的隐私信息和账户信息被盗取,就会对个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2市场风险
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对象通常有信息不对等的特点,这就会出现市场选择的失衡。例如P2P融资模式,用户普遍是中小企业甚至是个人,这就导致无法对他们的信用和抵押进行过高的要求,一旦贷款人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创业失败,就很有可能无法偿还资金,对平台和出借者都是一种风险。久而久之,缺乏优质客源,用户自然就会减少,没有资金的投入平台就会陷入生存的困境。
2.3法律风险
当前对于创新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要求,准入门槛较低,金融机构可以钻法律的漏洞隐瞒理财产品中高风险的部分,内部人员也有将用户信息换取经济价值的行为,甚至对借贷、支付的风险约束更是少之又少,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势必会因为缺乏法律的管束而出现更多对用户权益上的侵害。
三、互联网金融监管措施
3.1优化法律法规
(1)明确准入机制
对于多样化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要有严格的准入机制,根据金融模式的分析按不同而制定不同的准入标准,技术要求、保护措施、系统维护等也要做出明确的标准,审核不达标的平台或机构禁止进入市场,减少不良借款对行业发展造成的不良影响。
(2)明确监管主体
当前除了第三方支付方面有了明确的监管机制,但其他模式却出现监管上的漏洞。因此,就要明确监管主体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银监会、证监会等监督机构的监管作用,根据其职责范围监管不同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例如银行就可以对第三方支付进行行业标准制定和网络货币发行的监管,证监会、保监会等就可以对基金、理财产品进行监管,以此强制金融机构在业务开展时进行信息披露,促进企业的规范运行。
(3)完善征信系统
当前我国的征信系统主要面对的是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对于互联网金融数据方面还没有明确的规范,这就使互联网金融平台无法有效把握用户的信用情况,就极易导致P2P模式中的个人无力还款对平台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此,就需要根据互联网金融的交易数据扩大征信系统的范围,给予互联网金融机构使用征信系统的权利。
(4)维护消费者权益
任何行业的发展都需要消费者为支撑,为了在虚拟安全性较低的网络平台上最大程度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就需要通过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全过程进行明确规范,例如风險告知、信息披露、用户信息保护、责任明确等等,也可以开设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构,公正客观的处理互联网金融交易中的纠纷。
(5)打击金融犯罪
不法分子会因为违法成本低而进行重复性的违法犯罪,此时就需要强化法律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于金融机构人员为了一己私利而交易用户信息的行为,不正当的金融中介,诈骗行为,危害网络安全等强化处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对不法分子进行行为上的约束。
3.2完善技术建设
(1)健全技术标准
技术的发展也需要标准为约束,指导其创新方向。因此,要强化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系统的风险检测机制,制定明确的风险应对措施。同时还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统一行业的信息技术标准,强化技术方面对网络金融平台的安全维护,使技术的发展更加规范化。
(2)开发先进技术
当前我国对于技术的应用大多是引进国外的系统,对于自主研发方面有所缺失,容易出现国外系统漏洞而我方无法及时解决的现象。因此,在信息化技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要想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处于领先地位,就需要国内加强对新技术的自主开发力度,像是信息加密、秘钥管理等,最大程度地提高互联网的安全等级和防御能力,保护国家互联网的金融安全。
(3)增加设备投入
硬件上加强对设备安全性的投入,及时更新安全系统,加大对系统杀毒能力的开发,为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提供先进的硬件保护。软件上最大程度的优化网站访问的安全性,例如多重验证方式等避免不法分子使用软件机器恶意登录盗取信息。以此来在综合保护下为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3.3强化行业自律
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除了要依靠外部的监管对其进行约束外,还需要行业内部进行规范化协调。可以通过组织互联网金融大会强调安全发展的重要性,提高决策人员的正确发展意识,以此来制定企业内部的监管措施,强化行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内外监管的相互配合下,共同促进金融市场的更好发展。
结语
综上所述,时代背景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生存环境,其健康的发展能够促进我国整体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在看到互联网金融对经济推动作用的同时,更要看到其中潜在的风险,通过法律方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多方面进行制约,技术方面最大程度地消除互联网的安全隐患,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行业自律等,对其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监管,有序面对互联网对金融模式的发展冲击,促使互联网金融朝着可持续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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