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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农村改革的逻辑起点、结构安排和价值意蕴

2019-09-10冯治禹仁朋

邓小平研究 2019年2期
关键词:农村改革乡村振兴

冯治 禹仁朋

[摘要] 不论是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制定政策的根本出发点。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尤其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把农村发展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从我国农村的实际和农民根本利益出发,在农村实行了一整套改革:以统分结合的家庭聯产承包责任制取代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体制;打破“以粮为纲”的农村经济单一发展模式,实行多种经营;打破单一集体所有制,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支持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实行村民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等,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道路。

[关键词] 邓小平;农村改革;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921(2019)02—0026—09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是一个农业占国民经济基础地位、农村占全国面积绝大部分、农民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在认真总结世界社会主义国家农业现代化建设经验,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作出实行农村改革的战略抉择。

一、邓小平农村改革的逻辑起点

为什么邓小平领导改革开放以农村为先导?这是因为,“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从宏观环境看,“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和“四人帮"严重破坏了国内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阻碍工农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国民经济遭到巨大损失。同时,20世纪70年代,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世界范围内蓬勃兴起的新科技革命推动世界经济以更快的速度向前发展,我国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进一步扩大。首先,农业发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邓小平强调:“农业是根本,不要忘掉。”一方面,农业的发展为工业以及其他行业提供物质基础,而当时我国农业处于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农业所释放的经济能量和市场容量,难以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另一方面,历史上我们曾经有过优先发展重工业,造成工农业比例严重失调的情况,同时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存在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等问题,给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带来不利影响。其次,农村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前提。邓小平指出:“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定不稳定。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文革”结束以后,农村依旧延续着僵化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生产“大呼隆”,评工“大概分”,分配“大锅饭”,农民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再次,农民富裕是根本。“不管天下发生什么事,只要人民吃饱肚子,一切就好办了。”在农村改革之前,我国大多数农民仍处于贫困的状态,甚至有2.5亿人吃不饱肚子。与此同时,人民公社统一调用生产队的产品、资金、劳力和物资,农民的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也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广大农村地区承受着农业产品“剪刀差”,迫切需要通过改革改变现状,实现农村的大发展。因此,以农村改革为先导,对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能够起到先行先试的积极作用。正如邓小平所说:“改革先从农村开始,农村见了成效,我们才有勇气进行城市的改革。”

二、邓小平农村改革的结构安排

农村改革的根本出发点,是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推动农业生产力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中国农村困境的症结在经济,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因素是当时的土地经营模式。

(一)废除人民公社制度,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农村改革必须打破“政社合一”的状态,重组农村经济的微观形态。人民公社体制发端于“大跃进”时期,它是党探索社会主义农业改造的产物,在规模化经营、监督得力的前提下,确实对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长期以来,人民公社以“政社合一”“一大二公”“穷过渡”为特点,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制度和经营制度,农民种什么、怎么种、产品如何分配,都由国家和集体统一包办,农民从事集体生产,没有劳动自主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支配权。后来人民公社将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同“以阶级斗争为纲”和“反修防修”的指导思想结合到一起,又进一步压抑了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阻碍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废除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农村土地经营模式势在必行。

第一,改革农村生产经营形式,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同所有权分离,农民获得生产经营自主权,农民家庭成了名符其实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农民劳动与收益直接挂钩,对自己的劳动成果享有自由支配权,在承包期内,农户“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通过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改革,农民得到了实惠,生产积极性一下子被调动起来。

第二,改革农副产品流通体制。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统购派购制度,农副产品统一定价,收购价格低,购销价格倒挂,商品价格无法反映价值和供求关系。一是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粮食统购价格从1979年夏粮上市起提高20%,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50%,逐步提高棉花、油料、糖料、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的收购价格。二是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增加支农物资的生产,降低农业机械、种子、农药、化肥等农用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三是允许农民保留自留地、自留畜,允许农民从事贩运活动,取消地域农业集贸市场的限制,扶持农民发展家庭副业。四是保障农民财产权利。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农村基层生产单位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偿调用和占有农村生产单位的劳力、资金、土地、机械和物资。”

第三,深化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恢复县乡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实行村民自治。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所在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自治作为一项新型的群众自治制度和基层民主形式正式确立。从1983年3月到1985年2月,我国有步骤地在全国农村开展“政社分设”,1987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通过、生效、实施,标志着人民公社体制被彻底废除。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富有战斗力、感召力、凝聚力,能为人民谋利益的人选拔到村委领导班子,带动广大村民走上致富之路。同时,大力推进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推动乡村管理民主化。

(二)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大力发展多种经营

粮食安全问题关系着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和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在任何时候,粮食问题一定要抓紧抓好,决不可掉以轻心。面对国际粮食市场周期性危机的考验,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人口不断增加和人均耕地减少的矛盾,如何解决中国人的吃饭问题成为重中之重。邓小平十分重视粮食问题,他一直强调“立足国内解决中国的粮食问题”,指出“从宏观上管理经济,应该把农业放到一个恰当位置上”。针对1986年粮食生产出现的滑坡局面,邓小平强调:“从长远看,粮食问题很重要,要通过改革解决农业发展后劲问题。”1990年初,邓小平再次指出:“农业问题要始终抓得很紧。农村富起来容易,贫困下去也容易,地一耕不好农业就完了。”

鄧小平在重视粮食问题的同时,又不拘泥于传统的“以粮为纲”的单一经营模式,他明确指出:“农业翻番不能只靠粮食,主要靠多种经营。”一方面,农业生产只有搞多种经营,才能取得最佳经济效益。面对人多地少、自然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的基本国情,必须因地制宜,充分利用荒地、荒山、荒水、荒滩等非耕地资源,该种粮食的地方种粮食,该种经济作物的地方种经济作物,确保粮食生产和经济作物双丰收。另一方面,多种经营有利于农业生产要素合理有序流动,实现农村经济资源的最优配置。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我国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实行多种经营,逐步促进农林牧副渔各业有机结合,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三)助推乡镇企业发展,探索农业现代化新路径

乡镇企业的发展对于实现我国由农业国向现代工业化国家的转变,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有裨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积极探索工业化的道路,重点放在城市工业化水平的提高上,对广大农村的工业化进程比较忽视,把农村仅仅看作工业原料的供应地和工业产品的市场,认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

乡镇企业是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型经济形式。邓小平高度赞誉乡镇企业的发展:“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在改革之前,我国农村基本处于以生产队为经营合作的农业社会。1984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明确指出:“目前,乡镇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国营企业的重要补充。”而乡镇企业的发展将广大农村卷入广阔的工业化领域,把农民卷入了现代商品经济与市场竞争的汪洋大海,大大优化农村内部的社会分工,极大地促进农民的现代化和文明觉悟水平,加速了农村社会发展的商品化、工业化、城镇化趋向。同时,发展乡镇企业广开农村就业门路。“长期以来,我们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农村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农村每人平均只有一两亩土地,多数人连温饱都谈不上。”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每年几千万农民跨地区、跨行业流动,这是巨大的人力资本和财富。如何稳妥解决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出路,我们原来没有想到很好的出路。对此,经过改革开放初期的农村改革实践,邓小平指出:“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到新兴的城镇和新兴的中小企业。这恐怕是必由之路。”乡镇企业兴办大批工业企业,将农业剩余劳动力、农村人口逐渐转移到工业、第三产业等传统非农业经济领域,切实解决了农民的就业问题,不仅增加农民的收入,而且繁荣了农村经济。随着乡镇企业的不断发展,大量农民转化为非农产业的职工,改变着农村人口的职业构成。同时,以乡镇企业为主要代表的农村多种经营迅猛发展,有效地反哺了农业,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改善,农地规模经营和农业机械化水平快速提高。

(四)重视科学技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邓小平指出,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农村政策落实以后,农业发展的形势很好。但是靠政策只能解决一段时间的问题,科学技术的进步则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一是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确立科技兴农的发展战略。邓小平指出:“马克思讲过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非常正确的,现在看来这样说可能不够,恐怕是第一生产力。将来农业问题的出路,最终要由生物工程来解决,要靠尖端技术。对科学技术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邓小平分析当时我国农业面临的现状指出:“农业文章很多,我们还没有破题。”这里讲的没有破题,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科学技术。农业要想实现生产经营集约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产品商品率,必须依靠科技进步。

二是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一方面,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切实组织农业科学重点项目的攻关。邓小平亲自过问一系列重大农业科技项目的决策、制定和实施,如“星火计划”“燎原计划”“丰收计划”等。同时抓好新技术研究的推广和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另一方面,加强农业人才的培养。邓小平指出:“靠空讲不能实现现代化,必须有知识,有人才。没有知识,没有人才,怎么上得去?”通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为载体的职业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同时注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中丰富农民的精神世界。

三是增加农业科技投入,营造科技兴农的良好环境。国家在顶层设计和科技经费上向农业倾斜。同时国家和地方统筹专项资金,增加农业技术方面的投入,尤其是事关粮食长期稳定增长的重大科技项目。同时,积极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科技领域,支持农业科技机构走向实体化,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宽渠道、统筹协调的农业科技投入体系。

三、邓小平农村改革的价值意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轨道上来,推动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此后,邓小平从我国农村实际出发,推动形成农村改革的一系列战略决策,为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农村改革事业指明了发展方向,对于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同样具有重要的价值启示。

(一)思想解放是前提,担当作为是保障

中国农村改革的成功,是中国共产党恢复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结果,更是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共产党人担当作为的生动实践。改革农村生产经营方式,农民们追求了几十年,光是生产队的评工记分方法,就先后变换过多种形式,但在人民公社的体制下,怎么变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初期,农民们搞了三次包产到户、责任田,三次都被当作资本主义批判下去了。1978年这一次又搞了,而且搞成功了。这是为什么?归根到底在于邓小平旗帜鲜明地同“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为农村改革创造宽松的政治环境。

在改革开放初期,安徽、四川、云南、广东等省份的农民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责任制。1979年1月,《人民日报》陆续报道了这四个省实行生产责任制的情况,由于长期受人民公社集体生产的惯性思维影响,不少人包括党的一些领导干部都排斥家庭经营,认为生产组织规模越大越好,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分田到户触及了人民公社经营体制的“禁区”,引起了“两个凡是”派的激烈反对和极“左”思想的猛烈攻击。

关键时刻,邓小平以极大的勇气和气魄,支持农民搞包产到户。邓小平指出:“总的说来,现在农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还是思想不够解放。”1979年6月,邓小平听取万里汇报安徽包产到户遭到一些人反对时讲道:“不要争论,你就这么干下去就行了,就实事求是干下去。”邓小平主张不争论,实际上是对引起争论的反对者的委婉批评和对农村改革的肯定。1980年1月,全国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在北京召开,是否允许包产到户再一次引起与会代表的激烈争论,争论的焦点是包产到户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邓小平再次表态:“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经济的主体现在也还是生产队。”邓小平的多次表态,为几年来无休止的争论画上了句号。1980年9月,党中央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文件,指出:“实行包产到户,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的措施。”这次中央文件初步为包产到户定了性。1982年1月,在党的历史上首次以一号文件形式发出的农村工作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从此中国农村改革一直沿着健康的轨道向前发展。

(二)心系“三农”,求真务实的民本思想

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农村改革总体来说就是农村经济建设,主要抓手是抛弃吃大鍋饭的办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搞责任制,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就是要“把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力下放给农民”,这种做法“不是自上而下的,不是行政命令的,而是生产发展本身必然提出的要求”。邓小平特别强调要充分尊重农民的创造性,强调农民是农村改革的主体,必须依靠农民挖掘农村改革的动力。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广大农民是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亲历者、参与者,必须从广大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中汲取营养。我国农村地域辽阔,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环境千差万别,只有鼓励农民大胆实践,大胆探索,才能找到适合当地情况、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子。邓小平指出:“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

全心全意为农民谋福利。农村工作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怎么样使农民摆脱贫苦和富裕起来。邓小平指出:“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同时,在改革中邓小平特别重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他讲道:“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早在1962年任国务院副总理时,邓小平就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

稳定农村各项政策,不断推陈出新。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长期不变,对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根本性意义。邓小平经常提醒全党:改变现在的政策,国家就要受损失,人民要受损,农村改革要长期坚持下去。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后,农村经济迅猛增长,邓小平看到农村经济改革所取得的成绩,高兴地指出:“我们现在的路子走对了,人民高兴,我们也有信心。我们的政策是不会变的。”同时针对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具体制度安排,邓小平也指出,“随着实践的发展,该完善的完善,该修补的修补,但总的要坚定不移。”

(三)推动马克思主义农业发展思想中国化,构成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邓小平关于农村改革的思想不仅是邓小平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马克思主义农业思想中国化的伟大创造,他在改革进程中回答了一系列困扰和束缚人们思想的重大认识问题。第一,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邓小平认为,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是第二次革命。针对如何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农业的本质和判断农业改革的标准的问题,邓小平明确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中国农村发展的关键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其根本就是变革生产关系,使生产关系适应于生产力的发展。其中,将广大农民从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生产关系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就是通过变革农村生产关系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最终实现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第二,提出“两个飞跃”战略思想,为我国农业发展指明方向。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第一个飞跃确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破除原先高度集中的经营方式,逐步变革为农户家庭分散经营,赋予农户相对独立的经营的权利,使农户收益与自身劳动与经营成果直接挂钩,解放了生产力,使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第二个飞跃进一步明确未来我国农业的发展方向,从所有制的根本问题上确定了我国农业改革和发展必须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同时针对如何实现土地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農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如何建立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为支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给了明确答复。第三,关于坚持党对农村各项工作领导的问题。邓小平指出: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是维护农村稳定的根本前提和关键所在。1992年在南方谈话中邓小平讲到: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在邓小平的农村改革理论的引领下,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由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由温饱向小康、更高水平小康的历史性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新步伐,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显著增强;农村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六千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百分之十点二下降到百分之四以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党的十九大指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努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村日益成为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

(责任编辑 付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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