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发困难残疾人补助金,问责!
2019-09-10庞芳
庞芳
近日,芦山县大川镇杨开村困难残疾人杨文祥收到“遲到”的生活补贴时露出会心的微笑,并为当地纪检干部点赞。
为确保困难残疾人温暖过冬和过好春节,2018年省民政厅发布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好消息,从当年1月1日起,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2017年每人70元/月提高至每人80元/月,还要求各地在春节前将2018年一季度的生活补贴发到困难残疾人手中。
生活补贴虽然不高,但是可以说这是困难残疾人的“救命钱”。这些“救命钱”能否及时足额发放到残疾人手中,被纪检干部们时刻牵挂在心中。相关监督检查组在大川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时发现,在这笔“救命钱”发放过程中,却被有的人遗忘、疏忽了。
接到这一问题线索后,芦山县纪委监委成立了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组在走访中了解到,这些困难残疾人有的是一级伤残,肢体残缺,有的视力障碍、有的听力障碍,生活水平都不高,每月政府发放的生活补助金对他们的生活和精神上的帮助很大,但对因资金不能及时发放到位这一情况,不满意却又无能为力。
走访群众和调查摸排后,调查人员发现镇民政所在上报申请补助金发放的资料上显示与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不一致。原来,2018年1季度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本该在春节之前发放到位,却因有的干部不作为、慢作为推迟了半年才到位,导致了当地51名困难残疾人没有能及时拿到政府发放的生活补助金。而负责此项工作的康乔有着直接责任。
康乔,1993年出生,通过公开招考2017年4月考到芦山县大川镇人民政府。当他刚到单位报到时,单位的领导根据他年轻、头脑灵活、对数字敏感的特点,锻炼5个月后,安排他担任镇上民政员,主要负责低保金、五保金、困难残疾人补助金、重度残疾人补助金等资金的统计和上报。
康乔接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后不久,责任意识淡薄,对本该春节前发放到位的资金,没有及时收集整理资料造表上报,以“临近年关”事情多为由,不作为、慢作为,导致51名困难残疾人苦等1-3月生活补助金,共计12240元,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县纪委监委对其作出政务警告处分。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监督‘带电’‘长牙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芦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一经发现绝不姑息。
2018年,芦山县纪委监委针对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地、搞变通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强化执纪监督,收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问题线索16条,立案审查14件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