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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一纸诏令终结“宫体诗”

2019-09-10艾江涛

华声文萃 2019年4期
关键词:宫体诗诏令诗体

艾江涛

初唐時期,虽然也有“四杰”(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陈子昂这样少数的革新者,但它仍属于“宫体诗”的时代。“宫体诗”既指一种描写宫廷生活的诗体,又指在宫廷所形成的一种诗风,辞藻冗滥,多是应制之作。

南北朝时期,诗歌代表的美学成就已成为一个新的社会精英阶层的标志。然而,正是宫体诗为后来被称为“唐诗门户”的律诗这样一种新体式的最终确立,奠立了基础。律诗体式的确立,被一些学者认为是唐诗兴盛最为核心的内因。

当然,这一体式的建构更为漫长,从建安时期写诗注重对句,到南朝齐武帝永明年间发明“四声”,到后来的调平仄、三部式结构,律诗一直到8世纪初,才由唐中宗时期的宫廷诗人沈佺期、宋之问确立。

美国著名汉学家宇文所安在他的著作中,敏锐地发现了这种律诗写作的三部式结构——头两句介绍事件、中间写对句、结尾表达旨意——与宫体诗写作的内在联系:“在宫廷诗中,对偶句是诗体的兴趣中心。‘对属能’是迅速作诗的首要必备条件,一旦掌握了这一技巧,朝臣们就能很快写出中间部分,把精力用来写出精巧的结尾。”

这种富有规则感的写作模式,听起来似乎是对想象力的侮辱。其实不然,正因为有了法度,诗歌写作变成可以快速习得的技能,随着写作群体的扩大,才能超拔者自然不再受到法度的限制。事实上,唐人正是这样学习写诗的。

尽管如此,在初唐这样一个门阀制度尚存的时代,诗歌依然带有浓厚的贵族文学的特点。如何让它与更广泛的人群发生关系,便需要新制度的支持。这便是隋代创立、至唐已发生变化的科举制度。

唐高宗永隆元年(公元680年),诗歌写作被引入了进士考试。在当时,做官最主要的途径依然是世袭,科举制度不过是面向寒门和大家族的远支开放了一条上升通道。据陆威仪在《哈佛中国史》唐代卷的统计,整个唐代,只有10%的官员通过科举选拔而出。尽管如此,张说、张九龄这两位玄宗朝的宰相,盛唐诗坛最主要的扶持者,正是科考出来的寒门子弟。

对旧诗歌秩序最后的致命打击,来自唐玄宗在公元722年发布的诏令。这条诏令禁止诸王招揽大量宾客,这无疑结束了宫廷诗的一个重要支持根源,也关闭了在京城获得诗歌声誉的旧途径。

(摘自《三联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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