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民大专学历证书教育工程的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
2019-09-10高川
高川
农民大专学历证书教育工程是天津市农民素质提高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天津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目标,以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高中(中职)毕业生为主要对象,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教育培训形式,进一步整合农村成人教育、城乡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资源,为农村地区培养高级实用人才。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面向农村开考工作
在天津市委、市政府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的指导下,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考委”)要求充分发挥自学考试的制度优势和天津市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势,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坚持“面向农村、面向职业、面向社区”的方向,推动自学考试事业的全面、协调、健康、持续发展。市领导也指出要坚持自学考试制度创新,更加主动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要特别重视面向农村,把高等教育引向广大农村。由此可见,实施农民大专学历证书教育工程是符合农村实际的具有开创性的工作,是自学考试的创新,在提高农民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加强农村助学体系建设
1.重点发展相对较弱的助学机构。
经过认真遴选,市考委确定了86个涉农助学机构。然而,这些助学机构发展也不平衡,故市考委加大对这些机构的关注度,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查找问题。通过积极的协调、沟通,主管领导提高了重视。同时,对助学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内容包括涉农专业计划、考务管理、网上报名、助学管理、扶植政策等方面。
2.做好工程师资库的组建工作。
市考委共组织开展了三批师资库成员推选活动,共推选教师近百名。经过认真备课、试讲一节课、准备教学幻灯片、教授讲评等环节,教师的业务能力大幅度提高,合格教师基本能够从事自学考试的助学工作。这些教师已经参加主考校组织的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对提高助学质量、增强助学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建立中心校助学管理机制。
为更好地发挥先进助学机构的辐射作用,有效组织各助学机构的教学辅导工作,提高助学辅导质量,市考委要求各涉农区根据本地助学机构发展情况,结合区域分布状况,推选出农民大专学历证书教育工程中心校。实践证明,中心校助学管理机制的建立对于农村自学考试助学工作的开展和监督落实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加强专业课程调整
近年来,天津农村地区在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模式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地区基层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对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考委对目前开考的涉农专业进行了梳理和调整,主要包括停考需求较少的涉农专业,调整不适合的专业名称,调整与农村发展不相适应的教材和课程内容,重点突出课程的实践性和应用性等工作。通过专业课程的调整,紧跟天津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步伐,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
(四)加强管理和服務
1.加大沟通和培训力度。
定期组织召开各区牵头部门会议,沟通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召开农民大专学历证书教育工程助学工作会议,及时向全体助学机构通报全国自考助学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使助学机构了解全国自学考试的发展情况和天津市农民素质工程的政策要求。同时,组织涉农区主管部门和助学机构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并积极听取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加大政策扶植力度,拓宽工程专业范围。
随着天津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学员的受教育需求也呈现多样化,故原先的专业范畴不能覆盖农村学员的新需求。为解决这一矛盾,结合农村学员的具体需求,经过认真缜密的筛选,市考委将涉农专业以外的13类共27个专业纳入农民大专学历证书教育工程。
3.加强宣传服务。
市考委利用《天津教育报·自考专刊》宣传农村助学机构和农村考生的典型事迹,并开辟农村助学专栏。同时,市考委积极向全国考委推广天津农民自考生的先进事迹。
二、取得的经验
(一)构建农村社会助学体系是开展工程的重要前提
构建完善的农村社会助学体系是深入开展农村学历证书工程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农民大专学历证书教育工程的实施,我市形成了以天津农学院为龙头,以遍布12个涉农区的乡镇成校为主体,以村级助学辅导站为延伸的农村助学体系。天津农学院通过专业和课程建设、师资培训、教研辅导、学业综合评价等环节,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助学机构,有效满足了农村地区各类从业人员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需求,进一步推进了高等教育大众化,促进了教育公平。
(二)坚持制度创新是推进工程的重要依托
在农民大专学历证书教育工程中,市自考委通过课程体系创新,完善了基础够用、强调应用和技能的课程体系;通过助学体系创新,建立了向农民提供科技知识、职业技能、专业学历等多功能教育的新型涉农助学体系;通过考试方式创新,建立了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通过机制创新,搭建了自学考试学历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专项培训证书衔接沟通的“立交桥”。
(三)坚持标准、规范管理是保障工程的重要抓手
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自学考试的权威性。在工程实施期间,市考委始终把坚持标准、规范管理作为核心工作来抓,用同样的标准开展农村地区自学考试管理工作。但农村地区的考生群体具有学习基础较低、工学矛盾突出等现实特点。面对这种局面,市考委积极做好助学机构和考生的宣传解释工作,使考生进一步了解自学考试作为国家考试的特点和含金量。
三、今后工作规划
(一)引导助学机构协作发展
目前,有的涉农区把助学机构主要设在区一级,乡镇考生由于交通不便,不得不放弃学习;有的助学机构还处于招生宣传阶段,缺乏自主办学的能力。针对此问题,市考委将加大与涉农区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逐渐增设助学机构,实现合理布局,使社会助学体系更加完善。同时,将进一步引导临近的助学机构开展区域协作,实现优势互补。
(二)加强与企业合作
在现有的农村助学机构中,大多数考生是企业务工人员,并且很多企业重视员工的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的提升。这为实现助学机构与企业的订单式培养提供了基础和可行性,目前有些涉农助学机构已将助学班办到了企业中,这就是农村自学考试校企合作的雏形。今后,市考委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积极帮助助学机构找准定位,向企业主动宣传政策、了解需求,努力促成良性的合作机制。
(三)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
自学考试作为通过国家考试取得学历证书的“宽进严出”的教育制度,在农村地区受到了考生的欢迎,助学机构、教师、考生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感人事迹更是层出不穷。市考委将下大力量做好工程的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弘扬考生奋发向上的精神,为推进新时代农民素质提高工程营造良好的氛围。
农民大专学历证书教育工程不仅是天津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惠民任务,也是自学考试服务社会的长期历史任务,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天津自学考试战线工作者将继续坚持制度创新,继续深入开展自学考试面向农村开考工作,探索和建立农村自学考试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农村地区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注:本文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建设研究”(批准号16ZD021)、高等教育学会自考分会课题“‘互联网+’理念下自考网络助学研究”(批准号ZKFH201716)的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 左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