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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外贸体制改革与国际竞争新优势培育

2019-09-10王拓李钢

改革 2019年6期
关键词:营商环境

王拓 李钢

内容提要:外贸体制改革对于我国国际竞争优势的形成和变迁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主要通过倒逼机制和释放机制作用于要素禀赋、市场主体、产业结构和国际贸易等。当前我国实施高水平开放,以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但在深层次改革落地过程中还存在突破型改革创新难、政策协调性不足、法律制度不完善、国际规则引领能力尚需提高等问题。我国应以外贸体制改革为引领,增强政策协调性,优化营商环境,降低要素流动壁垒,提高国际规则引领能力,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

关键词:外贸体制改革;国际竞争新优势;营商环境

中图分类号:F7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43(2019)06-0053-10

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居民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从1978年起,外贸体制改革成为贯穿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政策抓手,通过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不断清除我国体制机制中存在的制度性阻碍,形成了以外贸体制改革为切入点,并向产业政策等领域延伸的改革模式。外贸体制改革成为不断推动经济发展以及国际竞争优势形成和变迁的重要动力。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在国内,我国经济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传统的增长动力、增长模式、产业结构、禀赋优势、全球价值链所处地位等各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上,各国竞争加剧,世界主要发达经济体或通过引领国际规则构建利益同盟,或施行单边主義以己优先,世界格局发生重大改变,国际局势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此情形下,我国需要加大外贸体制改革力度,以高水平开放、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

一、相关文献综述

国际竞争优势一直是学术界的热门话题,属于国际竞争力理论研究的主要内容。而国际竞争理论一直与国际贸易、产业组织、制度经济等理论紧密联系,主要围绕竞争力的主要来源来展开研究,其中制度的质量和创新成为影响一个国家竞争优势形成和释放的关键因素,通过作用于一个国家的贸易和产业,进而影响和塑造这个国家的国际竞争优势。

(一)国际竞争力理论

国际竞争优势是一个国家国际竞争力的表现,目前学术界对国际竞争力问题进行了较多的研究。朱小娟认为,国际竞争力是各国同类产业或企业之间相互比较、通过国际市场销售其产品所反映出的生产力,最终表现为国际市场上的占有份额[1]。王涛生认为,国际竞争力是指一个国家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所表现出来的贸易竞争能力,即一个国家能为国际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能力[2]。所谓的国际竞争优势,是指一个国家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超越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表现为可以更有效地为国际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国际竞争优势与国际贸易、产业组织等有密切关系。

(二)国际竞争优势来源的探寻

李嘉图和赫克歇尔-俄林模型主要以资源禀赋的相对差异来阐释比较优势,克鲁格曼以规模经济为基础构建内生规模报酬理论,梅利兹则认为企业的生产率差异构成了外贸产生的重要动力。产业组织理论认为,竞争力源自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由此迈克尔·波特提出了著名的钻石模型,认为生产要素、需求状况、支持产业、企业战略、政府和机会等构成了一个国家国际竞争优势的要素,为国家的竞争优势提供了一个比较全面的分析框架。

(三)制度对于国际竞争优势的重要作用

“钻石模型”理论虽然提供了一个覆盖较全面的框架,但是依然无法解释各个因素最终转变为国际竞争优势的机制,依然无法解释竞争优势的来源问题。新制度经济学为此提供了新思路,诺斯提出制度变迁是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市场下,主要通过采取包括出口补贴在内的政策手段干预以实现产业保护、垄断利润和贸易的竞争优势。外部经济理论认为,外部经济可以共享,因此政府需要提供适当帮助,以推动战略性产业的发展,提高本国产业的竞争力。在制度对于贸易的影响研究中,Francois & Joseph研究指出,国家的制度质量和基础设施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出口和贸易流量。Acemoglu & Simon指出,高效的制度及合同执行较高的国家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贸易成本。Li & Vertinsky认为,贸易国的制度质量越好,越能减少机会主义行为,降低贸易成本,进而推动贸易出口;而制度质量较差则会由于较高的贸易成本对贸易产生阻碍作用。杨小凯等率先将交易成本引入国际贸易领域,认为只有当国际贸易中交易效率提高、交易成本降低到小于其比较优势时,才会发生国际贸易,而交易效率的提高则依赖制度环境[3]。

二、外贸体制改革作用于国际竞争优势培育的机制分析

根据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优势不只是体现在外贸方面,而是综合了要素禀赋、市场主体、产业结构和国际贸易在内的一个多层次的系统,而这个系统内各个层次优势的建立与培育,都需要国家的体制机制作为基础。

外贸体制改革对于国际竞争优势的培育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通过开放水平的调节、市场主体的培育、营商环境的塑造、高级要素的积累、国际规则的引领等多方面作用,带动要素、市场主体及产业各个领域的深层次变革,从而促进要素流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产业发展,进而形成一个国家整体的竞争优势。

(一)国际竞争优势的培育需要相关体制机制作为基础

从整体来看,一个国家国际竞争优势的形成需要政府、产业、市场主体及生产要素多个层面共同参与,也需要形成国际国内供给与需求的一致性,但这些因素作用的发挥,都需要相关的体制机制作为基础。

从供给侧的角度来看,国内与生产相关的要素、市场主体和产业协调发展均需要相关的体制机制作为制度基础。新结构经济学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要素禀赋结构决定了其产业结构,并且随着要素禀赋结构的变迁,产业结构不断升级[4]。因此,政府需要引导国内要素禀赋的变迁与升级,这就需要建立保证要素能够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流动机制。从市场主体来看,市场主体的结构以及企业的生产率成为影响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一个充满竞争力的市场应该是由生产率较高的市场主体构成的。而企业生产率的提高与市场的竞争机制、营商环境、技术要素积累等因素密切相关,这些都需要相关的体制机制进行完善和引导。从产业角度来看,产业是一个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一国竞争力的重要来源。产业结构、产业链条的完整性及未来产业结构的升级都需要政府制定相关的体制机制进行引导,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在进行产业升级时,更需要政府因势利导[4]。

从需求侧的角度来看,体制机制是与世界建立关系、引导本国优势释放、推动内部优势转变的动力。一个国家的竞争优势需要通过参与经济全球化来体现。国家的竞争优势是一个国家与其他国家相比较为突出的地方,表现为世界话语权更大、经济效益或效率更高、掌控的世界资源更多、世界市场占有率更高等方面。这些指标的体现需要国内的产业、市场主体通过参与国际竞争,生产要素跨国有序流动,在世界范围内来实现,是一个国内与国际深度融合的过程,这种融合需要体制机制及国际规则的引导。以美国为例,美国在金融和科技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因此美国在世界范围内推动美元的货币主导地位,以及以贸易自由化为出发点打开别国市场,推动其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化。

由此可见,政府通过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对供给侧的产业开放、影响市场主体的竞争机制及营商环境、影响要素交换和积累的开放及便利化措施等多方面产生影响,同时在需求侧上,引导本国产业开放、参与国际竞争、引导企业利用世界资源。因此,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优势培育需要相关体制机制作为基础。

(二)体制改革促进我国国际竞争优势形成的两种路径

我国的比较优势从培育、建立到释放和转化经历了一个渐变过程,体制机制改革始终贯穿其中。在竞争优势培育过程中,形成了两种路径:一是倒逼机制,推行改革开放,打开国门;二是促进机制,通过制定促进体系将我国自身的优势进行有效释放。

在改革开放中,我国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谋发展,通过开放打破体制机制束缚,增强本国的竞争力。一是加大开放力度,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并出台有关外资企业的法律法规,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二是下放管理权限,不再对外贸企业进行过度干预,推动企业自负盈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积极加入国际组织,尤其是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建立了与世界接轨的国际货币体系和贸易制度,并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承诺对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理,扫清了与世界融合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不断扩大开放,吸引外资进入本国市场。在提高国内有效供给的同时,对开放的领域形成竞争和外溢效应,外资企业的竞争力逼迫国内企业为生存而进行学习和创新。学习外资企业高效的管理模式、先进的技术和生产服务理念,有效提高了本国企业的生产率,并通过竞争效应淘汰市场上生产效率较低的企业。

在促进我国禀赋优势释放及推动竞争优势转换过程中,体制机制改革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国是劳动力要素丰裕的国家,在发挥本国比较优势,并成功转化为国家竞争优势的过程中,一方面融入世界经济体系,通过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形成了以加工制造为主的产业形态。在此过程中,我国制定了出口退税以及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国际合作的制度和政策,形成了我国的贸易促进体系。另一方面,通过贸易谈判,将国内体制机制与多边、双边规则进行有效衔接,为本国竞争优势赢得发展空间。通过加入世界多边贸易组织和制定区域贸易协定,与各国签订双边贸易协定,开拓国际市场,有效与世界各国形成投资和贸易合作机制。通过参与国际分工,嵌入全球价值链,成为“世界工厂”,并进行自主创新,推动产业链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

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演进与国际竞争优势变化

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外贸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国际竞争优势也逐步增强。

(一)1978~2001年,实行改革开放,开始发挥传统竞争优势

1978年,我国首先开放了广东和福建两省的贸易管道,利用与香港和台湾接近的地理位置,开发其贸易潜力。在外贸方面,通过下放外贸经营权,施行出口承包经营责任制,打破“吃大锅饭”的局面,调动企业积极性。政府开始放权,逐步削减行政管理过僵过死的状况,增强市场的力量。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全面铺开的标志。该文件明确了在外贸体制改革方面继续放宽政策,积极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的规模,努力办好经济特区,进一步开放沿海港口城市;吸引外商来我国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独资企业。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改革的核心主要是通過建立和完善以汇率、税收等为主要杠杆的经济调节体系,推动外贸企业自负盈亏。1992年南方谈话后,我国深化外贸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国际贸易规范的新体制。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此时,在外汇方面实行官方汇率和市场汇率并轨,以人民币为基础的有管制的浮动汇率制度,实现了与国际金融体系的链接;进一步放开外贸经营权,对外贸企业进行产权重组,国家各部委所属企业与主管部门脱钩,为企业进行独立自主的贸易行为构建了制度基础,激发了企业的积极性。一系列的改革举措,使政府管理的权限进一步收缩,市场活力进一步得到激发,企业具有更大的外贸自主权和经营权,我国外贸也开始迅速发展。1992年我国外贸体制初步建立起来后,通过推动沿海地区开放,大力推动加工贸易发展。此时我国充分发挥自身劳动成本低、市场广阔的比较优势,成功嵌入全球价值链体系,并通过“大进大出”的贸易方式带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伴随着贸易的“大进大出”,我国外汇储备快速增长。但在此阶段,我国政府对贸易发展干预较多,导致了出口歧视和资源消耗,同时贸易摩擦加剧[5]。

(二)2002~2012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竞争优势不断跃升

我国遵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约定,履行相关承诺,加快清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其中,中央集中清理了2300多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政府共清理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19 万多件[6]。在开放政策的推动下,我国不仅将人力成本低的比较优势充分发挥出来,释放了竞争合作潜能,而且逐渐形成了规模经济效应,区域集中化和企业的规模化发展趋势明显,成为进一步融入世界的合作优势。这一阶段,随着市场开放的深入,我国深度融入世界,世界产业不断转移,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国际上,我国深度融入全球价值链,积极加入多边、双边组织,要素流动加强,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建立经贸合作关系,与发达国家以及东盟、日韩经贸发展成绩显著。这一阶段,我国劳动成本不断上升,旧竞争优势不断转换,新竞争优势尚待形成。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 员工平均工资不断上涨,2000~2014 年我国年均工资水平从 9333 元上升到 56 360 元,与周边国家相比劳动力成本上升趋势明显。不仅如此,我国资源和环境的约束不断增强,水、电、工业用地价格大幅上涨。传统企业中有不少是高污染、高消耗、低收益的企业,它们以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短暂的快速发展。这种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模式给我国的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压力,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障碍。与此同时,我国技术追赶发达国家的空间收窄,生产效率提升速度放缓。我国制造业成本与部分发展中国家甚至与发达国家部分地区相比都失去了明显优势,传统比较优势弱化,但新的竞争优势尚未完全形成。

(三)党的十八大以来,国际竞争新优势加快培育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我国从一个封闭落后的农业国家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外贸规模位居世界第一;同时,也从低收入国家转变为中高收入国家,在国际影响力、产业发展、市场主体、要素禀赋等各方面均取得了长足发展,形成了本国的国际竞争优势。整体上看,我国体制机制改革分为对外开放和对内改革两部分,形成了以开放促改革的倒逼机制和以改革推动发展的促进机制。

就对外开放而言,我国继续深入推动改革开放进程,以开放促发展。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我国贸易方式不断优化,高附加值贸易不断增多。贸易方式、贸易主体、商品结构、市场多元化、贸易条件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等方面,都呈现不断优化的发展态势。根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民营企业出口占比提升至48%,已经成为第一大经营主体;贸易结构不断优化,一般贸易出口占比提升至56.3%。除劳动力密集型普通工业产品加工外,资本密集型产业也成为我国新的比较优势,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稳步提升,成套设备出口超过1300亿美元,汽车出口121.6万辆①。“一带一路”倡议推动高质量发展,2018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占比提升至27.4%;双向直接投资达到156.4亿美元,同比增长8.9%。不断扩大进口规模,成功举办进口博览会,吸引了全球172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参会,3617家境外展企业参展,成交额达到578亿美元[7]。完善区域布局,推动全面有序开放,先后设立1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北京市服务业开放试点,在海南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形成了从国际到国内、从区域到城市、从产业到贸易的立体式布局。出台《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等,着重加强对外开放水平,全面推进“负面清单+准入前国民待遇”的管理模式,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打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以更高水平的开放政策倒逼国内体制机制改革,促进要素有序流动。

就对内改革而言,我国逐步建立起市场化的要素资源配置机制。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重要手段。一是激發市场主体活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优化经济布局,推动结构性、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运用。先后印发了《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办理指南(试行)》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完善创新管理体制。四是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营商成本,简化行政管理程序,提高政府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我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是全球外商投资的首选地之一,吸引外资规模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为改革而培训》中指出,中国在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纳税、跨境贸易等改革中取得了突出进展,全球营商环境排名从第78位跃升至第46位。

四、我国国际竞争优势培育的新要求以及外贸体制改革面临的难题

目前,我国已经逐步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转变,世界影响力不断提升,成为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形成以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增长动力发生转变,成为消费和服务驱动型增长国家。同时,世界也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竞争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国内外发展格局的重大变化,对于我国国际竞争优势的培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我国国际竞争优势培育的新要求

为实现我国“两步走”目标,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国需要提高国际竞争力,培育新型国际竞争优势,这需要从国际影响力、发展动力、产业升级、主体活力、要素流动等多方面共同发力,推动我国从世界大国向世界强国迈进。

在国际影响力上,要提高国际规则制定的参与度及国际话语权和定价权。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打造开放、包容、可持续发展的全球治理体系。深化国际合作,以“一带一路”倡议为重点,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

在发展动力上,我国已经从投资驱动型向消费驱动型转变,未来需要向消费和创新“双轮驱动”型方向发展。提高我国高端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促进消费升级;大力发展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注重新技术与实体经济和服务经济的深度融合,突出关键性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形成创新发展新动能。

在产业发展上,要推动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一方面,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对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进行技术升级,对落后产能进行淘汰和重组,提高产业生产率。另一方面,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先进制造业,打造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现代旅游业、大健康产业、现代金融服务业、现代咨询服务业等,以国际标准提高发展水平。

在市场主体上,要激发主体活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提高国有企业生产率,促进国有企业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形成以民营企业为市场主体的市场结构,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对企业主体做到一视同仁,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在要素禀赋上,要促进要素禀赋升级,实现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目前,我国要素禀赋结构不断升级,劳动力优势正在逐渐转变为人力资本优势。要素禀赋结构的转变,为未来竞争优势奠定了良好基础。未来,需要继续推进劳动丰裕型禀赋向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转化;通过开放市场实现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高级要素的自由流动。促进高级要素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实现要素结构升级向产业结构升级的转变。

(二)我国外贸体制改革面临的现实难题

1.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的“突破型制度创新”推进阻力大

我国以商务领域高水平开放为引领,向产业和微观企业营商环境以及政府职能定位深入,推动深层次改革,不断探索新制度,改革并完善传统体制机制,以适应经济发展的新要求。但是由于我国改革开放属于渐进式探索开放,是从区域到全局的改革,因此容易产生新模式、新制度与传统体制机制之间的矛盾,导致在推动改革过程中具体问题推进受阻、进程缓慢的现象。

“突破型制度创新”受到现有体制机制束缚较大。在我国各种试验区和试点城市的改革中,各地方政府往往对标国际高标准,就建立与国际发展前沿趋势相符的规则体系进行探索,尝试新制度、新规则、新模式,目的是为了在试点范围内进行相关制度和体制机制的探索,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探索过程中,新型的业态和模式往往需要新型的管理体制相适应,这必然会对现有体制机制产生冲击。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有两条路可走:一种是制定可以与目前体制机制相适应的新型制度,即创新的制度与当前制度之间不冲突,属于“包容型制度创新”;另一种是创新的制度改变甚至打破原有制度,即为了适应新型规则或新经济业态,对原有制度进行改变,属于“突破型制度创新”。由于地方政府的运行依然是在现有体制机制之下,如果未完全得到授权,那么就会受到现有制度的束缚,从而产生阻碍体制改革的现象。

2.开放试点政策协调性不足,政策落地难

当前,我国在各试点地区推行新型改革开放政策时,会出台多种改革和促进举措。但是这些举措在落实过程中存在较大困难,其原因较大程度上是由于政策之间较为独立、协调性差,政府在推动政策落实和企业享受政策优惠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限制和阻碍。

造成政策落地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制度改革不系统,以致政策碎片化严重。我国在制定政策时,往往是一个部门根据自身掌握的情况,对现有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创新或者改良,多是某部门的单一行为。但是在政策落地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该项政策的落实与其他部门的政策产生矛盾或相互冲突,由此导致政策出台但难以实施。二是由中央统一出台的政策,在地方执行过程中,地方出于责任和风险考虑,不严格执行。三是某项政策的落实往往牵扯到地方政府多个部门,受到多头管理,相关部门在推动过程中,又受到上级部门的限制或者国家部委管理机制的限制,只要某一个部门出于权责意识不放松,则该项政策就难以落地。比如,现在全国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扩大外资准入,降低准入门槛,但是负面清单的制定与一些传统的法律和政策产生矛盾,造成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并未完全按照负面清单执行外资准入措施。

3.高水平開放需要更完善的法律制度

现有法律体系建设仍存在不足。我国的改革试点依据起初多以政策形式出台,而后才逐步上升为法律法规。我国外贸法律法规中关于贸易促进制度存在较大空白,有关税率、税收征管和退税等内容仅在税务和财政部门规章制度中有所体现,地方在落实税收相关的外贸政策时,往往受到较大的约束[8]。尤其是服务贸易方面的法律制度较为欠缺,服务贸易涉及的领域众多,与服务贸易相关的法律往往是各个行业领域的专业法规。近年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同时也修订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等,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服务贸易整体法律体系仍不健全。

4.知识产权制度不健全

在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建设中,仍存在较大不足。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中,仍缺乏强有力的措施和健全的管理网络[9]。二是知识产权市场机制不完善,缺失健全知识产权的市场交易机制[10]。三是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打击力度仍显不足。虽然目前我国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但是仍然缺乏长效保护机制,企业自身的保护意识也较为薄弱。目前,我国专利申请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一位,但是成果转化率较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健全,导致不少企业在申报专利时仅将非核心技术申请专利,而核心技术作为内部机密并未申请专利,由此导致我国专利市场上数量较多但是可应用可转化程度低的现象。这种由保护措施不健全导致的市场机制缺失,已经阻碍我国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是技术创新驱动型增长的不利因素。

5.市场主体待遇存在差异

我国地方政府较为注重对外资企业的吸引,往往会对外资企业的进入制定各种优惠政策,比如在用地、融资等方面,给予更多倾斜。对于民营企业,融资困难问题依然较为严重[11]。民营企业的融资往往是根据民营企业实际拥有的资产作为借贷标准,而在资产方面,主要看重的是土地和资产的实际拥有量。但是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尤其是服务业企业,以占地小、高级人力资本密集和模式创新的居多。因此,在融资过程中民营企业受到诸多限制。市场主体待遇的不平等,不利于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

6.要素流动的壁垒障碍较多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创新型经济,需要众多高级要素的积聚。目前,生产要素已经从传统的土地、人力、资本向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要素转化。但在要素流动中,制度性交易成本较高。我国存在国内与国际、国内区域之间的要素流动割裂情况[12]。国内与国际方面,在外籍人才的流动方面存在限制,各行业办理入境手续及时间较长,国内停留时间较短。国内人才出境方面,一些事业单位的研究人员与一般公务员出境要求一致,在国外逗留时间受到较大限制,出国访问交流次数受限。在国内,各地区资本和信息的流动存在阻碍,信息孤岛现象频出,政府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也经常出现各部门信息不统一的现象。

7.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引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现阶段,一些国际协定从传统的商贸、旅行等领域到新兴的信息、金融、保险、跨境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等领域,均制定了高标准的服务贸易规则,推动全球服务贸易进一步开放发展。同时,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经济体积极推动数字贸易规则建设,在数字跨境自由流动、数据本地化、个人隐私保护等方面加强交换,并以此为基础探索建立数字贸易统计规则,对数字贸易与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关系进行探讨,试图占领数字贸易规则高地[13]。而我国在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引领上,发挥作用还不足。

五、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培育我国国际竞争新优势的建议

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培育我国国际竞争新优势,可从七个方面着手。

(一)依法对试点地区进行放权,给予相应政策自由度

对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尤其是上海等走在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地方,中央应该依法充分放权,使其大胆探索创新型体制机制。在改革开放之初,广东成为全国改革开放先行阵地,得益于中央的积极放权。现在,对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也应积极授权地方进行试点。在中央放权过程中,应给予地方一定政策自由度,在守住基本底线的原则上,向试点地区进一步放权,提高地方创新政策的可操作性,如此方能达到试验区的政策“实验”目的和效果。

(二)以企业实际运营为出发点,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增强政策体系的协调性

以企业实际经营为出发点,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各试点地区进行政策创新时,应注重政策的具体落实。鉴于当前存在的政策出台易、落实难的问题,应该以企业为出发点,建立企业与政府之间的问题反馈机制。切实跟踪相关企业在了解政策、享受政策过程中所遇到的难点,以企业切实享受政策为出发点,打通各个限制性节点。在了解政策执行过程中,一方面了解政策制定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也容易发现政策之间的衔接问题,增强不同领域的政策协调性,尤其是财税、金融、产业和贸易等政策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可以直接找出现有政策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起到加强政策协调性、解决“碎片化”问题的效果。

(三)健全法律制度,加快法律更新

要根据国际管理制度和规则,不断对现有法律进行修订和完善。一是将各地试验较为成功的政策及时上升为国家政策甚至法律法规,并根据新业态新模式进行法律调整,确保政策有法可依、依法行政。二是依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承诺,逐步修改现有法律不协调之处。对现有制度之间存在矛盾和阻碍的地方,进行系统性清理。

(四)强化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加大侵权执法力度

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体系,促进研发成果与企业深度对接以及知识产权市场化经营体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融资制度,探索知识产权质押风险分担机制及质押登记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14],鼓励知识密集型企业以知识产权进行融资。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打击力度,强化政府在市场中的监督执法作用,保护国家和各类市场主体核心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和法律的宣传,确保企业和个人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促进知识产权贸易发展,实施知识产权出口促进转型计划,针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领域和重大技术,制定专项出口支持计划;积极鼓励知识产权自主引进,制定相关税收减免措施,鼓励本国企业独立进行知识产权进口,为技术的深度开发利用破除知识产权约束。

(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经营,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除鼓励性行业外,不分企业性质,让外资、国企、民营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规范企业管理新模式,加强企业及产业政策的合规性审查。建立价值评价体系和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对轻资产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型服务业进行价值估算,结合信用等级对民营企业进行融资放贷,探索融资市场新秩序[15]。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改善公共服务,优化贸易和产业结构及布局。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强对重点市场相关法律、准入政策、技术法规等的收集发布,加快技术性产业和贸易措施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六)降低要素流动壁垒,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

提高便利化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破资源流动障碍,纠正要素价格扭曲现象。探索利用数字技术实现人员、货物和信息的跨境流动管理体系,通过大数据手段等实现信息的有效对接,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要素对接平台,实现要素信息在网络上的对接,降低信息不对称和信息获取成本。推进大通关建设,增强海关查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完善国际贸易供应链管理机制。提高人员货物通关的便利化程度,建立通关合作机制,简化通关手续。探索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管理新模式,满足数字技术下的电子商务发展新需求。

(七)提高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引领能力,注重探索数字技术规则

未来要建立创新驱动型竞争优势,在新技术、新业态方面抢占国际规则高地,以实现自身优势的国际转化。当前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引领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未来必然成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动力。我国在相關方面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国际各方都在探索建立新型的数字贸易规则[16-17]。为了推动我国技术创新、抢占未来技术高地,应该着重在数字技术推动的数字贸易方面加强规则引领,包括数字的跨境流动、监管机制、数字关税、保护措施等方面积极与世界各国进行探讨,以本国利益为出发点引导建立符合我国发展的新型数字贸易规则,并探索相关的新型货物及服务贸易规则,占领规则领域制高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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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orm of China’s Foreign Trade System and Cultivation of New Advantages in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WANG Tuo  LI Gang

Abstract: The reform of foreign trade system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formation and transformation of China’s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advantage, mainly acts on factor endowment, market subject, 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by means of inversion mechanism and release mechanism. At present, China implements a high level of openness to build new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advantages. However, in the process of deep-seated reform landing,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such as the difficulty of breakthrough reform and innovation, the lack of policy coordination, the imperfection of legal system, and the need to improve the ability of international rules to lead. To build new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advantages, we should take the reform of foreign trade system as the guide, strengthen policy coordination, optimize business environment, reduce barriers to factor flow, improve the ability of international rules to lead.

Key words: reform of foreign trade system; new advantages in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business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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