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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其林等人贪腐窝案为什么会发生

2019-09-10南纪宣

党员生活·下 2019年8期
关键词:私分窝案南漳县

南纪宣

一个不大的县农办,竟成腐败的“鼠窝”。近年来,腐败窝案时有发生,以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王晓林等人为代表的“神华系”腐败窝案,武汉中级人民法院“腐败窝案”等,这种现象绝非个别,更应引起重视。那么,就让我们以南漳县农办“腐败窝案”为靶子,管中窥豹、解剖麻雀,分析“腐败窝案”的成因,寻找解决的对策。

心理失衡,忘掉初心,丧失理想信念

木其林、刘必军都出生于60年代初,在那个物质条件极其艰苦的时代,他们靠吃从家里带的腌菜、豆酱完成高中学业。木其林高中毕业后在家待业,后来“招工”成为南漳县水泥厂的一名工人。刘必军高中毕业后考入襄樊农机学校,靠政府资助修完学业,成为南漳县机械厂的一名工人。

艰苦的环境练就了他们勤奋好学、拼搏进取的精神,参加工作后,两人因工作表现突出,被组织培养为年轻干部,木其林和刘必军三十出头就被提拔为正科级领导干部。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年龄的增长和资历的积累,当初的誓言被逐渐淡忘,他们渐渐迷失了自我,开始把目光慢慢投向了得便宜、捞实惠上,并最终突破了底线,沦为钱财的俘虏。

“工作几十年,住的是老旧单元房,儿子开的是二手车,这种不平衡心理让我越陷越深,在退休前要有一套房、一台车、一笔款。”木其林在法庭上这样忏悔道。

利益拉拢,心存侥幸,产生抱团腐败

木其林在任县农办主任期间,对“小金库”的资金实行利益共享,滥发津贴补贴,违规公务接待,称此举有利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对有关具体经办人员施以小恩小惠,形成利益“同盟”,共同套取资金,集体私分。他们认为只要几个“知情人”不对外讲,私设私分“小金库”资金的事就永远没人知道。

在一个只有在职人员10多人的单位,“一把手”木其林、副职刘必军、唐某,以及财务报账员黄某均涉案。木、刘被双开后移送司法机关,唐某、黄某均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此外,木、刘二人避重就轻,合谋串供,隐瞒真相,对抗组织调查。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组前期工作进展并不顺利,通过大量外围工作,获取重要证据,才使案件得到突破。

监督出现漏洞,导致一错再错,由违纪走向违法犯罪

此案值得反思,如果当初“小金库”资金没有被私分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问题、主动整改,木、刘顶多给予党纪处分,不会有牢狱之灾。但就是因为单位内部财务不公开、不透明,让监督出现漏洞,知情人参与腐败不监督,问题发生之初没人提醒,导致木、劉一错再错,最终走向犯罪深渊。

本案警醒我们,避免类似腐败窝案的再发生,根本上还是要解决思想问题,要让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一方面,要加强财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另一方面,发现问题要做到查办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查找制度上的疏漏、机制上的缺陷,推进源头治腐工作。

短评

作为县农办的“一把手”,木其林这个党员干部中的“关键少数”,不守纪律规矩,个人私欲膨胀,在单位里搞“小金库”“小圈子”,甚至在发现纪检监察机关查他时,耍小聪明对抗组织审查。他的堕落可以说是集体沦陷的罪魁祸首。不过,他之所以得逞,形成贪腐气候,与制度漏洞、监管缺失等因素脱离不了干系。根治塌方式腐败,除了要管住“关键少数”,更需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深化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真正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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