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被“计划”掉的农办主任

2019-09-10南纪宣

党员生活·下 2019年8期
关键词:南漳县小金库杨某

南纪宣

不久前,本刊刊发《贪“吃”的农办“大管家”》,深入剖析南漳县农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四级调研员刘必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今天,我们将目光投向该案的另一大主角——原农办党组书记、主任木其林。在这起典型的“塌方式”腐败窝案中,“一把手”木其林上梁不正,党性缺失、言行不端、作风不实,是主要责任者。那么刘必军们,是被迫同流合污,“难得糊涂”的知其不可为仍为之,还是“法不责众”的狼狈为奸?

“南漳县原农办党组书记、主任木其林,因单位受贿44万元,共同贪污公款31.287万元,个人贪污公款22.106万元,个人受贿42万元,被南漳县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法所得如数收缴,被南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近期,南漳县通报了这起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木其林年轻时春风得意、一帆风顺,29岁就走上乡科级领导岗位,在“一把手”位置上任职长达26年。然而,在人生即将功成身退时,攀比和侥幸心理让他的信念开始动摇,他被金钱和物欲所惑,逐步滑向违纪违法深渊。

“数数剩下的时间不多,我‘疯’了,迫不及待地勾画出最后一个‘五年计划’:实现‘三个一’目标,即一套房、一台车、一笔款……”木其林在年过五旬之际,自认为即将“退居二线”,满脑子里想着如何捞钱来发家致富。

木其林被贪欲蒙蔽了心智,把手中的权力作为生财之道,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背道而驰,对反腐败的高压态势视而不见,既毁了自己,也带坏了风气,其所在的单位发生了“塌方式”腐败。

“农办是个穷单位,希望两位老板支援一下”——借机索贿、肆意分账

“不经招标,擅自将800多万元的工程发包给施工企业……”2017年,南漳县纪委收到多封关于木其林的信访举报。

在经过缜密初核之后,南漳县纪委于2018年5月初,决定对木其林正式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时间太紧,来不及招标。”2014年6月,木其林以此为借口直接与企业老板杨某、吴某签订了农村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合同,对“251”省道沿线11个村的农户进行房屋改造、外墙面刷白等环境整治建设。合同约定外墙刷白工程按实际粉刷面积每平方米28元的价格结算。

“农办是个穷单位,希望两位老板支援一下。按实际粉刷面积每平方2元的标准提点费用结算招待费。”木其林召集副主任唐某某、刘必军和工程老板杨某、吴某等人商议。为了方便结算工程款,杨某、吴某对农办的这一要求满口答应。

2016年1月,刷白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共计870万元。县农办按约定拨付给杨某、吴某工程款共702.25万元。

随后,木其林立即安排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必军敦促两位老板给个体餐馆老板方某转账24万元用于结算农办招待费,杨某另提取20万元现金交给刘必军保管。此外,木其林还先后三次收受工程老板杨某“感谢费”25万元。

“我马上要离开农办,那笔钱终究是个隐患。”“这笔钱长期放在我这里也不是办法,不如分了它!”对于如何处置这笔钱,刘必军与木其林一拍即合。一天下班后,刘必军将紧锁在文件柜里的20万元现金与另一笔套取的资金2.6万元一并与木其林等人私分,木分得10万元,刘分得9.6万元。

按此套路,除了工程发包外,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業务都成了木其林等人进行权钱交易、利益交换的机会。

“这一沓沓发票,就像一摞摞百元大钞压在我的手上”——挖空心思、贪赃枉法

“常在河边走,就是没湿鞋。为什么?因为河里没有水。”2011年底,木其林在全县党政干部述职述廉大会上发言时感叹道。

然而,从2012年开始,全省连续开展了六轮“三万”活动。木其林任农办主任期间,县农办每年经手的项目奖补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达数百万元。

“河里有水了,河里开始涨水了。我瞅准一个个机会去‘淌水’,一步步滑进了‘深潭’。”木其林瞅准采购垃圾车、垃圾、处置水泥包、拨付奖补款等机会,肆意“捞钱”。

2013年,全县开展“洁万家”活动。农办牵头负责采购2000只垃圾桶,木其林将订购的860只不带铁皮内胆的垃圾桶按带铁皮内胆的垃圾桶给销售公司支付货款,每只多支付100元。之后,该公司退还差价款8.6万元,木将其挥霍一空,并收受“感谢费”1.4万元。在本次垃圾桶采购中,木其林还瞅准政府调整资金拨付渠道的机会重复开票,套取货款5.586万元装进个人腰包。2015年,农办再一次牵头采购垃圾桶,木其林又故伎重演“捞”得3.2万元,并收受“感谢费”3万元。木其林在两次垃圾桶采购中共计牟利21.786万元。

“这一沓沓发票,就像一摞摞百元大钞压在我的手上。”每一次采购的机会,都成为了木其林捞钱的机会。2013年,农办牵头采购200台垃圾车,某公司退还货款9万元,木其林将其中7万元用于账外结算农办招待费,余款2万元被木其林伙同刘必军等人私分。木其林还收受“感谢费”2万元。

2013年,南漳县某企业捐赠价值100万元的水泥2600吨,支持农村“三万”活动,木其林“捞钱”的机会又来了。他在调拨“水泥包”中克扣、截留360吨水泥,委托亲戚销售,牟利11.32万元。

“看着财务账上剩余的资金,心里直痒痒。”在即将调离农办时,木其林给四个“靠得住”的村拨付奖补资金13万元,并让各村迅速套出资金退回农办,存入“小金库”,供单位及个人奢靡、挥霍。

“发奖金福利要吸取清退教训,改明补为暗补,改公开为秘密”——胆大妄为、顶风违纪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后,木其林等人仍不收敛、不知止,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

木其林等人绞尽脑汁、铤而走险,采取向企业收取“评审费”、向工程老板收取项目管理费、套取项目资金等方式捞得75.3万元,存入“小金库”,用于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大吃大喝、个人日常消费等账外支出。

“奖金福利要足额兑现,应算尽算、应给尽给,但要吸取某单位每人清退4万多元的教训,做到‘四改’,即:改明补为暗补,改批发为零售,改补钱为补物,改公开为秘密。”2015年1月,木其林在工作笔记本中记录着他的讲话要点。

木其林等人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抛在脑后,总是变着法子把“小金库”的钱花出去。2014年中秋节,木其林安排财务人员从单位“小金库”中直接为单位11名在岗人员每人发放1000元“慰问金”。先后多次安排财务人员采取虚列酒店“餐费”、账外记账等方式从“小金库”列支,为单位干部职工发放米、油等物资。据“小金库”账目显示,该单位购买高档烟酒、农副土特产品和购物卡等花费10余万元。

“几乎每天都在吃喝,断顿不断天。”县农办在2014年、2015年间,在编仅9人,竟将某酒店作为单位的“内部食堂”“采购中心”,产生招待费等40余万元。其中,20多万元在没有派出单位接待公函或电话记录、就餐审批单、餐费发票等情况下账外结算。

“小金库”还是木其林等人私人消费的“钱袋子”。2012年至2014年,木其林、刘必军和报账员黄某,以“辛苦费”“过节费”名义共同私分公款56870元,还先后从“小金库”中截留多笔资金用于支付个人医药费、购买手机等个人日常消费。

“我已经主动上缴了3万元违纪款,咋还要留置我?”——避重就轻、欲盖弥彰

在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时,感觉到“苗头有些不对”的木其林立刻找人精心编织所谓的“君子协定”,企图隐瞒违纪违法事实。

当木其林等人自以为计划天衣无缝时,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他得知同案中一名时任班子成员迫于县纪委监委初核压力,准备向纪检监察机关自首。做贼心虚的木其林,连夜联系相关人员再次见面,让大家统一口径,企图避重就轻,一错再错。

“我已经主动上缴了3万元违纪款,咋还要留置我?”木其林在被采取留置措施之初,故作委屈。之前,木、刘二人曾向组织分别上缴了3万元,以掩盖其他违纪违法事实。

被采取留置措施之初,木、劉等人多次表功、喊冤、装穷、叫苦,态度顽固、心存侥幸。然而,随着案件调查的不断深入,在一件件铁一般的事实证据面前,木其林等人避重就轻的诡计被戳穿,自认为牢固的攻守同盟逐渐破灭,南漳县农办贪腐窝案渐渐浮出水面。

经查,木其林担任该县原农办主任、党组书记期间,伙同其他班子成员、财务人员还将手伸向采购垃圾车、处置企业捐赠给镇村的水泥、拨付涉农惠民奖补资金、农村环境改造整治工程中,中饱私囊、雁过拔毛,贪污受贿达140万余元。

上梁不正,下梁必歪。该县原农办发生了“塌方式”贪腐窝案,一案5人均依纪依法给予了严肃处理,行贿受贿一并查处。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如果思想开始“走邪”,那么其行为也必定“走穴”。

“我之所以今天落到如此地步,与我平时不注重学习、改造世界观息息相关。平时我总是以工作忙为借口,放弃了一次次学习的机会。久而久之,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给各种不良思潮浸入提供了可乘之机和滋生繁衍的条件,也为付出的代价‘埋单’”。木其林作出了深刻的忏悔。

木其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告诫党员干部,要经常清扫思想上的灰尘,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方能永葆本色、行稳致远。                                        (作者单位:南漳县纪委监委)

猜你喜欢

南漳县小金库杨某
“送上门”的逃犯
彩色笔动起来
将捡到的钱捐给灾区,应当承担责任吗
南漳县康体度假旅游开发对策
小金库为何屡查不绝
南漳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调查与思考
被派遣员工被违法解职,恢复劳动合同后如何处理
有多少诱惑假汝而行
“小金库”何以坚硬如金
“小金库”治理是一场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