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与问题思考
2019-09-10韩小莲
韩小莲
摘要:加强对县级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是实现乡村振兴、实现脱贫攻坚的重要保障。本文中,笔者以“县级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与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首先阐释了目前县级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然后从三个角度提出了具体的解决之策,望以此研究发现有益于县级实践、促进涉农资金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涉农资金;资金管理;县级财政
县级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属于一项重要的工作,其涉及的部门较多、资金量较大,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可能面临统筹管理压力大、政策执行不到位和联动效应没有形成的问题。这些都将影响到县级财政涉农资金的应用效果和农村农业发展,急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做出积极的应对和创新。
一、縣级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县级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存在这样几种问题:
(一)统筹管理压力大
县级财政部门并没有就涉农资金的支出方向、任务目标和用途制定清晰的、带有指向性的文件,下达的个别指导性任务内容带有模糊性、目标过于笼统、资金应用过于细致,以至于涉农资金在层层分配、到达县级之后已经呈现出强烈的“碎片化”特征,带来了很大的统筹管理压力。另一方面,县级涉农资金的统筹管理所需的平台载体、配套编制都相对落后,这就导致县级财政部门不得不自行安排涉农资金的应用方向,对应用效果充满“未知”。
(二)政策执行不到位
目前县级涉农资金的分配主要依靠专属的涉农项目,但是在项目之上,县级政府会增生多个管理机构,之间常常有信息不对称、政策落地不及时的情况,导致项目资金利用率不理想、很难真正意义上起到造福于民、发展农村经济、助推农业的重要作用。
首先,涉农项目的上级和下级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和沟通。一方面,涉农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具体的项目内容、措施举措了解不够充分,对后续项目的建设情况做不到充分跟踪;而下级部门会因为这样一种信息不对等,进行资金虚报,明明占有资源却不予以建设;
其次,随着时间的推移,涉农项目企业化、效益化的倾向越来越明显。不少上级部门只从自身利益出发确定扶持的涉农项目,并没有从政策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出最合理的安排;
最后,涉农项目之上多个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职能的交叉更会导致同一项目多次申报、反复申报,以不同名义申报,这样就会增加该项目的资金分配额,违背相关政策,让资金配置率持续走低。
(三)未形成联动效应
除县级涉农项目本身,其它各个层级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认知和重视程度有所不同,很难形成联动效应。一些部门不主动有效管理涉农资金,更多是依赖上级政府及部门制定的政策,不愿意主动基于地方实际需要,同时缺乏对本地农村农业发展的实地调研,不能对涉农资金管理提出有效措施。这就导致其在实际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很难取得农民需要的实效。
二、县级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的优化对策
鉴于上文所提及的,县级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议从以下三个层面做出应对和优化。
(一)加强简政放权,方便统筹整合
理论上县级财政部门是进行涉农资金管理的“主干”,所以为了避免在落实相关政策时出现多部门参与、却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必须搭建“框架式”的政策结构,要求相关部门的管理目标保持一致,而不是四分五裂,同时要尽可能地扩大县级财政部门在调度涉农资金方面的话语权和决策权。
另一方面,县级财政部门有必要秉承权责义务相统一原则,简化对涉农资金的管理程序,集中废除当下已经不适合的各类规定和意见办法,精简任务下达的要求,实现统一管理。
(二)做好顶层设计,确保政策完整
要想优化县级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就不能忽略相关政策的落地,为防止层层分解之下资金的“碎片化”和政策的缺失,上级有关部门有必要做好顶层设计、同时放宽任务目标,在确保政策完整的同时,更便于县级涉农部门做好统筹。
首先,适当提高指导性任务和资金的占比,降低约束性任务的比例,适度增加县级涉农部门能够统筹的涉农资金量;
其次,根据任务属性,区别资金的使用方向,秉承约束性任务具象化、指导性任务简化的基本原则,减少自上而下的资金和政策分配层级,让涉农资金在县级涉农部门做到尽可能地集中;
最后,对指导性任务的设置要尽可能符合农村农业本身的属性要求,尽可能反映政策的宏观性及目标,彰显出任务的实际价值和意义。
(三)实施联动管理,凝聚内部合力
实施联动管理,有助于更多的管理部门加入到对涉农资金的统筹和整合过程中,在精简管理流程的同时更有助于生成内部合力,促进管理效果的改善。
首先,县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涉农项目的具体内容、应用方向,分类别进行归纳和系统的整合,针对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方面进行专项设置和生成任务清单,通过规划引领及平台承载与整合,对所有用途相近、性质相同的涉农资金进行整合使用;对用途具有衔接性、功能具有互补效果的资金进行集中投入,确保涉农行业间的资金可以相互借鉴、依存,甚至必要的融合。
其次,县级财政管理部门有必要定期统一下达任务清单、集中进行资金分配,这样能确保所有的涉农资金都能集中到县,便于其集中处理和编制资金应用方案;
最后,上级管理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通过联动检查、绩效评估等一系列方法,进一步规范资金调度管理、应用整合,在保障涉农资金安全的同时,提高县级财政部门、关联部门的管理积极性,制约任何资金管理应用的违规行为,以免为农村发展建设、农业创收带来伤害。
总而言之,加强对县级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加强对其应用方法的界定、规范和统筹整合,将有助于涉农资金真正意义上落实到实处,充分发挥其在支援乡村建设、发展农业方面所应承载的作用和价值。当然,种种管理方案的实施、路径的创新有待在实践中反复检验,这必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及机构、部门的全力配合。
参考文献:
[1]王永.在关于完善县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研究[J]当代农村财经,2019(05):31-33.
[2]宋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思考[J].智富时代,2019(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