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互联网+”背景下复合型法务会计人才培养路径

2019-09-10李裕琢曹燕红

关键词:法务会计复合型互联网+

李裕琢 曹燕红

摘 要:分析我国法务会计教育教学现状,重新审视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机制,探讨“互联网+”背景下复合型法务会计人才培养路径.研究结果表明,法律类课程和财会类课程是支撑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两大支柱,实践教学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师资队伍建设是人才培养的关键因素.“互联网+”背景下复合型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应坚持以课程体系构建为核心,以实践教学开展为突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搭建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

关键词: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培养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Research of Training Strategies of Versatile Forensic Accounting Talent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Internet +”

LI Yuzhuo1, CAO Yanhong2

(1.Heilongjiang University of Radio and TV,Harbin 150080,China; 2.Heilongjia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Tourism,Harbin 150086,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ses the situation of forensic accounting education in China, reexamines the talents training mechanism of forensic accounting, discusses the training strategies of versatile forensic accounting talent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internet +”. The results show that legal courses and accounting courses are two main parts of the speciality direction of forensic accounting, practical teaching is an important link of talents training, teachers' team building is a key factor of talents training. For training versatile forensic accounting talent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internet +”, we should take the curriculum system as a centre, take the practical teaching as a breakthrough, take teachers' team building as a key factor, and set up a perfect talents training framework..

Key words:forensic accounting; versatile; talents training strategies

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运用法律、会计、审计、评估等工具处理和解决不同主体财产的被非法侵占、受损害赔偿、保值增值问题的社会专业活动,也是一门融法学、会计学、审计学、证据学等相关学科知识为一体的交叉学科.法务会计学科的形成有着社会环境、专业局限、职业限制与发展产权等多方面的原因.[1]“从人才培养规格来说,法治理念、法律知识、法律技能与会计知识、会计理论、会计技能等的有机融合,才能造就法务会计合格人才.”[2]当前,互联网创新成果的应用促进了教育领域的变革,形成了以互联网为创新要素的教育发展新形态.在“互联网+”背景下开展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在遵循传统路径的基础上,还应将体现“互联网+”特征的新型教育技术手段和创新性教育教学形式引入教学之中,既总结经验,又不断创新;既遵循传统,又不落窠臼.

1 教学现状分析——“互联网+”背景下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现实依据

法务会计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一些院校在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中,尝试开展了法务会计教育教学工作,但基本处于自行开展状态,尚未形成系统、完善的学科知识体系和培养模式.[3]我国现行的专业目录中,法务会计尚未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各高校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上,主要是通过在相关专业设置法务会计类课程或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形式实施:一是在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等财会类专业中开设法务会计方向,二是在法学专业中开设法务会计方向.基于所依托的专业不同,法务会计专业方向课程设置的侧重点亦有所不同.财会类专业中的法务会计方向,系统开设会计类课程,仅开设少量的法律类课程;法学专业中的法务会计则注重法学类课程的系统开设,会计类课程则较少.二者为体现专业方向性,均开设了“法务会计”课程.

法务会计是一门交叉学科,会计学和法学是构成该学科的主体,二者不能偏废.在知识体系构成上,并非会计学知识和法学知识的简单“拼凑”,而是二者的有机“融合”.因此,在课程设置上偏重于会计学或法学中的某一学科,或者仅是“会计课+法律课”的单纯叠加而未能在两类课程之间建立起有机联系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法务会计是运用会计知识解决涉及财务事项的法律问题的活动,会计知识的运用是手段,法律問题的解决是目的.作为行为手段的会计,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将法务会计方向开设在财会类专业中,具有实质意义上和形式意义上的妥适性.因此,在“互联网+”背景下,有必要对法务会计的人才培养机制进行重新审视.

2 课程体系构建——“互联网+”背景下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核心内容

在“互联网+”背景下,法务会计人员的知识体系构成是以法律类知识和会计类知识为基础、以法务会计类知识为核心、以互联网相关交叉学科知识为支撑、以其他学科知识为补充的多学科知识的融合.课程体系的构建是人才培养的核心内容,其课程设置应以专业素质要求为基准展开.法务会计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主要包括会计与财务知识、审计与调查技术知识、相关法律知识与规则、计算机知识等几个方面.[4]在“互联网+”背景下,法务会计人员还应具备网络会计、网络法学等互联网知识.因此,在课程设置上,除法务会计方向类课程,还应包括法律类、会计类、“互联网+”等几个类别,并开设经济管理、信息技术等相关学科课程.

法律类课程和财会类课程是支撑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两大支柱,应在“互联网+”背景下,开展

法务会计人才培养.交叉学科类的课程是为法务会计方向打基础的,应与法律类课程、财会类课程一起归入专业课范畴.财会类专业中会计学专业(法务会计专业方向)课程设置见表1.

3 实践教学开展——“互联网+”背景下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

法务会计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交叉学科,实践教学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实践教学可以采取校内与校外相结合、虚拟与现实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实现校与校之间、学校与实务部门之间的有效联动.

3.1 校内与校外相结合

校内与校外相结合指将校内模拟实训教学与校外实习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共同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法务会计学生应同时具备会计实践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并以此为基础,胜任法务会计实务工作.因此,在校内模拟实训上,应着重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会计实训,包括会计手工模拟、纳税业务模拟、沙盘模拟等;二是法律实训,包括模拟法庭、模拟司法鉴定等;三是法务会计专门实训,包括舞弊审计模拟、经济犯罪调查模拟、法务会计鉴定模拟等.校内模拟实训课的开设应有选择性,做到过程与效果并重,必修模擬课程与选修模拟课程相结合.[5]模拟实训还应加强校际合作,充分发挥学校的学科优势,联合开发实训课程,实现优质实训教学资源的共享.

3.2 虚拟与现实相结合

虚拟与现实相结合指在进行现场操作的同时,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模拟实践活动.通常可采取以下形式:一是利用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等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起多源信息融合的模拟实践环境,增强实践活动的直观性和情境感.二是开发在线实验软件,将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纳税流程、审计流程、诉讼流程、侦查流程等,利用计算机进行网上模拟操作;三是通过远程双向视频形式,将现场操作情景进行实时呈现,学生可远程观摩,交流互动;四是将办案过程、庭审过程等制作成录像,学生通过观看视频,对相关实践环节有直观印象.

3.3 实习与实训相结合

法务会计人员的从业领域主要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三个方面,因此,可以按阶段组织学生进入这三类机构进行校外实习实践.一是进入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实习,了解案件的调查取证、起诉、审理等司法实务内容;进入审计、税务等经济监管机关实习,了解财务资料鉴定、审计调查、税收征管等经济监管实务内容.二是进入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实习,了解法务部门、财务部门的业务内容和业务流程.三是进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实习,了解其受托从事法律、会计专业服务活动的相关业务内容.

实习的形式根据实习单位、岗位以及具体的业务内容不同,采取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不同形式.学校应与相关实务部门合作,建立若干实践教学基地,由学校和实践基地联合制定实习计划,确定实习项目,落实实习内容,考核实习效果.

4 师资队伍建设——“互联网+”背景下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关键因素

4.1 打造一支双学历、双师型教师队伍

法务会计是一门交叉学科,要求教师具有会计学、法学等多学科知识背景.教师实行双学历制度,同时具备法学和财会类专业的学历.鼓励教师攻读经济学、金融学、工商管理等经济管理类以及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建立复合型师资队伍.加强对教师的信息素养培训,使教师掌握网络环境下法务会计业务流程,增强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能力,熟悉“互联网+”背景下的新型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适应信息化环境下教育教学的新要求.

4.2 打造一支具备较强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

法务会计还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教师不仅应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还应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教师应具备注册会计师、律师等执业资格,从而在教学中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有机结合.学校应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实践,加强理论知识的运用能力以及实践经验的积累,不断提高实践能力.此外,拓宽兼职教师的来源,将律师、注册会计师等实务人员纳入教师队伍,实行“理论教师+实务教师”“会计师+律师”的双导师模式.

4.3 打造一支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

法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教师通过对法务会计内涵、功能、学科机理、职业机制等基本理论的研究,建构与完善学科理论体系,丰富教学内容,发挥科研对教学的支撑、引领作用,实现教、研相长.搭建学术交流平台,通过举办研讨会、学术论坛等形式,大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开阔教师的学术视野,增强对学术前沿的把握;整合校内相关学科的师资力量,组建跨学科研究中心,从多维视角开展法务会计研究工作.

综上,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教育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形成了新的发展形态.在“互联网+”背景下开展复合型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应深入了解我国法务会计教育教学现状,根据信息化的特征和要求,坚持以课程体系构建为核心,以实践教学开展为突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搭建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

参考文献

[1] 董仁周.法务会计的概念与特征探析[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1(2):5664.

[2] 程乃胜.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规格与课程体系建构探析[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0(1):4044.

[3] 任秀春.法务会计实践教学体系构建探讨[J].商业会计,2012(15):113114.

[4] 梁淑美.关于我国法务会计培养体系的探讨[J].中国大学教学,2009(10):5355.

[5] 孟祥东.法务会计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以渤海大学为例[J].财会月刊,2010(12):104105.

编辑:吴楠

猜你喜欢

法务会计复合型互联网+
论我国法务会计人才的供需情况
计算机公共课复合型数字档案袋的研究与开发
如何做优秀的企业政工师
国际法务会计应用现状研究
法务会计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支持研究
法务会计在经济纠纷中的应用研究
对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