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全面考察与评估下的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发展
2019-09-10张强闫春江
张强 闫春江
摘 要:有效双向考察机制可增强协同项目的实效性和发展性,有利于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发展合作项目的达成和顺利实施。建立有效的双向考察机制,要设定考察机制的原则和方法论;制定考察、评估基本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考察、评估操作过程,以保证京津冀基础教育区域合作项目的有序推进。因此,从方案制定、人员培养及结果分析交流三方面出发,并且关注考察与评估的关键环节与实施过程,提升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发展的工作质量。
关键词:考察评估;京津冀基础教育;方案制定;人才培养;交流分析
中图分类号:G52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19)30-0021-03
一、有效双向考察机制的意义
以促进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发展为目的的考察与评估,是按照区域基础教育考察、评估条例与原则,对区域基础教育进行考察与评估、了解当前区域教育发展基本状况,有效指导区域教育,以促进京津冀区域基础教育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区域教育水平和质量。其主要针对区域、学校或具体项目的考察与评估,围绕京津冀基础教育相关部门、学校双方或多方双向进行,考察、评估不是对区域或学校教育的检查,而是帮助特定区域或学校认识自我,发现、探寻区域基础教育发展的思路和途径,解决当前或将来影响区域基础教育发展的实际问题,为促进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发展奠定基础。当前,普遍重视以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为目的的考察与评估,但不够规范化和科学化,如在具体操作环节上缺乏目标性和长远性、在实施过程中缺乏严格规范管理等。因此,有必要研究基于全面考察与评估下的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发展问题。
建立双向考察机制,是对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发展进行研究的基础。为保证京津冀基础教育区域合作项目的有序推进,根据区域具体情况,规范管理、科学规划,提高涉及全区域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项目的实效性。首先,在全方位分析区域基础教育基础上,对区域基础教育考察与定位;其次,明确项目参与者的主体;再次,界定项目内涵及目标,明确项目基本任务,并对项目未来结果提出基本假设,做好项目实施的中长远规划,通过对项目不同阶段的规划、推进与实施,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具体工作情境,采取恰当的工作模式,逐步调整实施方案,最终完成项目。
建立有效双向的考察、评估机制,对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发展是十分重要的。在京津冀基础教育项目论证和实施阶段,为了减少盲目性,增进目标性、主动性,通过京津冀协作双向考察评估,了解双方教育发展的真实状况与需求,进而全面了解区域发展状况,特别是区域基础教育发展情况。基于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发展的考察评估机制,根据区域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制定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发展策略与方向,以项目为纽带,促使协同双方有效“对接”,为具体项目的实施奠定基础。为此,为增进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发展合作项目的达成和顺利实施,及保证协同项目的实效性和发展性,在项目实施前与实施过程中,建立有效双向考察机制是十分重要的。
二、建立有效双向考察、评估机制
(一)制定评估、考察的基本原则与目标
通过对两地或三地基础教育展开深入分析,在提出基本预设基础之上,提出基础教育协同发展的初步目标与假设,从而制定基础教育双向考察、评估基本条例和原则。有针对性地组织双向考察、评估与学习指导,目的是相互了解双方基础教育现状与特点,为进一步提出基础教育协同发展规划与实施办法打下基础,寻求双方协同发展的有力抓手,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的实效性与有效性。
(二)制定考察、评估基本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首先,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国家发展战略性。落实于区域间基础教育协同发展,既要考虑与国家发展战略的一致性,又要立足于区域基础教育长远发展规划,发挥区域双方各自优势,促进区域长效发展。
其次,制定科学合理考察、评估方案。方案要围绕区域基础教育核心问题、难点问题和重点问题,围绕基础教育基本发展要素,方案要具有鲜明导向性和实践性,评估方案要充分获得基层学校的认可,要符合区域、学校发展状况,发挥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强化考察、评估操作过程
首先,强化考察、评估队伍建设,选拔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的各类人员组建考察、评估队伍,考察、评估是协同各方相互了解和学习的过程,考察、评估人员应具有丰富的教育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并具备一定的评估考察技术素质,了解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现状,对学校和基层有一定的指导、引领能力,充分发挥评估考察的功能与作用。
其次,关注考察评估的执行性、阶段性与可操作性。考察、评估具有综合性、整体性和复杂性。其一般要经历计划、执行、反馈、处置四个环节,并保证整个工作完整高效,做到严格按程序办事,又能灵活处置各种随机问题;考察、评估是为了解决当前区域基础教育的实际问题,应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和民主商议的基础上,抓住影响区域基础教育发展的关键环节,考察、评估的任務或策略尽可能精准,目标明确,完成步骤清晰,总之要为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发展服务,力争有效地解决基础教育中的现实问题、实际问题。
再次,考察、评估要注重过程性,注重激发参与评估、考察主体的积极性,考察、评估目的要明确,要有益于落实素质教育理念,有利于区域基础教育的发展,有利于推动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发展。
三、关注教育关键环节,及时总结交流
(一)凸显区域特色,关注教育关键环节
由于区域教育的综合性和广阔性,区域间基础教育协同发展错综复杂,内容和形式也丰富多彩,为此,在鼓励多样性、积极性的同时,由主管部门组织或协调区域间的教育协同合作,更应该针对区域特色,突出重点,发挥区域优势,着重于解决区域内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制定协同发展路线图。例如,河北昌黎县,针对区域教师素质有待提高、城乡教育发展相对不平衡的问题,2016年与北京市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联合签订区域教育整体推进合作项目,提出未来三年由北京市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为昌黎县培养一批教学骨干和优质学校,同时,为保障骨干教师合作培养计划的有序推进,并取得预期效果,制定了《昌黎·海淀区域教育整体推进合作重点培养教师项目管理办法》,根据本办法,进一步提出了区域教育整体推进合作重点培养教师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区域教育整体推进合作重点培养教师范围。
(二)建立考察、评估展示平台,拓宽交流层面
一是建立评估、考察交流机制。制定各种交流办法或制度,丰富交流形式,拓宽交流渠道,充分发挥现代化信息平台的作用,做到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二是注重各个参与主体之间的交流,发挥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在交流中发现问题、形成共识,寻求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发展的关键环节或突破口。三是整理考察、评估过程性资料,如实施方案、教育资源、汇报材料等,组织各个参与主体反思、反馈,全面了解、掌握考察、评估的过程,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协同发展奠定基础。
(三)发挥考察、评估报告的价值与作用
考察、评估报告既是一个结论,又是一个过程性报告,目标指向提升区域教育质量,为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发展提供依据和思路。由于考察是双向、互动式完成的,报告一方面反映了外部对区域或学校教育的基本态度或看法,更多的是反映了对内部发展状况的认识。通过评估、考察,为区域间的了解建立了一个平台,借助这个平台,为今后京津冀基础教育的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构建有效双向考察机制的建议
首先,做好调研与规划,制定规范考察、评估方案。基于考察、评估的京津冀基础教育发展,要做好区域基础教育的调研与规划,结合区域发展状况,厘清区域教育发展瓶颈或问题,同时也要了解区域的特点和优势,根据区域基础教育长远发展战略,在与协同各方交流、沟通基础上,共同制定切合实际的考察、评估方案。
其次,加强考察、评估人员培训,提升考察、评估人员专业素养。要重视对考察、评估人员及参与主体的培训,不仅要有政府部门组织的培训,还要有专业机构对参与人员进行的系列培训,通过各种培训,提升对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发展的认识,确保考察、评估的导向性和有效性。
最后,加强交流总结,为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发展奠定基础。考察、评估只是手段,考察、评估是为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发展奠定基础。为了提升考察、评估的质量,应当做好信息反馈、经验交流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提升对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发展的认识,以进一步提升京津冀基础教育协同发展的工作质量,推动区域基础教育高品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