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如何做好林业执法工作的思考
2019-09-10杨斌
杨斌
摘 要:本文在研究中以林业执法工作为核心,明确新时期林业执法工作的特殊性,分析林业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对策,加强林业执法力度,提高林业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帮助。
关键词:林业执法;林业案件;评价标准;执法主体
依法治国是我国基本治国方针,而林业执法正是依照依法治国的治国方针,执法主体遵照具体的法律法规对破坏或是影響林业资源的人采取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是对其权利、义务的行使过程的一种监督行为。我国也不断对林业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为林业执法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与坚实基础。尽管我国林业执法已经获得很大的发展效益,但相比于具体要求与目标而言,林业执法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这些不足和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林业执法工作效率,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此,在新时期背景下,要加大对林业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林业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分析当前林业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促进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探究新时期如何做好林业执法工作的思考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林业执法工作现状分析
一般情况下,林业执法工作对象基本为当地农民、待业青年等低收入人群,基本为个人犯罪,发现难,犯罪类型无法引发公愤,这就增加了林专业执法难度。同时,当前社会标准和法律法规上,对林业犯罪案件的危害程度、犯罪性质等缺少统一评价标准,这就增加了林业犯罪案件的定罪难度。除此之外,一些政府工程没有遵守规定程序进行林地使用,林业执法部门没有按照《森林法》的要求处理林地征用行为案件,林业执法工作混乱。
二、林业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主体不明确
在进行林业执法过程中,常常存在林业执法主体缺失或是不明确的情况,形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林业行政处罚权会分散至林业主管部门的分支中,这就造成林业执法主体过多,无法统一行使行政执法权。同时,林业执法主体存在多元化现象,会让各个部门权责无法明确,很可能会发生权责交叉问题,进而降低林业执法的有效性与协调性。
(二)执法力量过于分散
当前,林业执法问题的最大矛盾点在于林业执法任务过多,使得基层林业执法力量必须分散到各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中,主要根据业务范围进行分配林业执法工作,使得林业执法机构分散各处,增加行政处罚权的分散化。森林公安主要是林业行政案件核心执法主体,使得森林公安不仅要进行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工作,还要合理安排森林防护工作,工作内容多且繁杂,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林业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除此之外,林业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政策在宣传和普及中,效果欠佳,这主要是因为当地居民和执法人员林业意识不足,再加上宣传力度低且方式单一,使得部分群众没有林业生态保护意识,仍然存在毁林开荒或是滥砍滥伐现象。
(三)执法监督力度不足
目前,执法监督也是由林业执法部门负责,其林业执法与执法监督职能相对独立性不足,造成林业执法监督力度不够,无法得到良好的监督效果,再加上而且监督制度不健全,无法落实监督职能和监督制度,增加林业执法难度。
三、新时期下提高林业执法工作效率的措施
(一)构建执法平台,凝聚执法权力
在新时期林业执法工作中,为了促进林业执法工作的开展,要建设现代化林业执法平台,完善林业执法工作中的司法保障,进而提高林业执法效率。第一,林业基层管理部门要定期如实汇报工作情况,由上级党委政府根据林业执法现状进行统一调配,提高林业执法和森林资源保护普法力度,并得到上级管理部门的关注与支持;第二,制定林业执法目标责任制,要求基层执法部门负责人和相应的执法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主体职责,将林业行政处罚权集中到统一部门中,规范执法主体,实现行政执法权的统一和凝聚改变当前林业执法主体过多的情况,防止权责交叉,进而提高林业执法工作的协调性与高效性。
(二)集中执法力量,完善司法保障
为了解决林业执法工作繁重的问题,要将重点落在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方面,林业执法人员综合素养是提高执法效率的重要途径,在林业执法中从多方面着手解决。一方面,注重人才选拔,选聘中考察应聘人员的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意识,选择综合能力素养高的应聘者担任执法工作。另一方面,要做好执法人员能力培养工作,定期组织、安排执法人员通过职业培训或是思想教育的方式,丰富执法人员的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树立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进而提高林业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与此同时,各县区森林资源管理部门、林业执法稽查队以及木材检查站要依照编制配置执法人员,严肃处理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执法人员,进一步强化基层林业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把将林业执法经费列入至财政预算中,形成林业执法工作的资金保障,努力改善林业执法条件,进而提高执法工作的高效性和有序性。
(三)促进体制改革,增加监督力度
作为林业执法工作的依据,林业执法体质可以保证林业执法机构可以公平有效的执法,而基于新时期林业执法工作现状,必须要对林业执法体制进行改革,明确各个部门工作职能,确定执法人员的具体权利范围,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林业执法工作,进而实现林业执法工作的目标。制定林业执法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加大林业执法监督,限制各个岗位职责与执法权限,考核具体执法过程,优化执法机构设置,进而解决重复性执法与交叉职责造成的执法矛盾,并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提高执法工作效率,进而保障林业资源的完整性和发展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新时期林业执法工作中,要明确执法工作的特殊性和不足之处,构建执法平台,凝聚执法权力,集中执法力量,完善司法保障,促进体制改革,增加监督力度,进而提高执法工作的高效性和有序性。
参考文献
[1]李敏萍.试论我国乡镇林业执法的创新路径[J].绿色科技,2019(05):150-151.
[2]徐运海.新时期林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热带农业工程,2019,43(01):86-88.
[3]谢海燕.新时期基层林业执法的对策建议初探[J].现代园艺,2018(22):216.
[4]李传知,孙迎春.新形势下徐州市林业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J].现代园艺,2017(18):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