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波罗的海三国 人文交流机制研究
2019-09-10穆重怀宋殿娇
穆重怀 宋殿娇
波罗的海三国(以下或简称“三国”)既是中东欧“17+1”合作伙伴国,也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参与国。自独立以来,与中国的关系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双边战略需求的不对称性导致波罗的海三国与中国关系始终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广泛实施,中国-中东欧“17+1”合作机制的进一步深化,中国与欧盟合作的发展,如何推动中国与波罗的海三国关系成为我们需要关注的一个侧重点。在这里我们从人文交流的角度探讨一下深化中国与波罗的海三国关系的现实可行性。
波罗的海三国国家不大,成为独立国家的经历也饱经坎坷,但是三国的历史悠久,民族文化积淀深厚,有着灿烂的文化和独特的民族风俗。三国的地缘位置重要,处于世界岛的破碎地带,是连接东西欧的关键通道。特别是在独立后,三国采取了积极融入欧洲的对外政策,相继成为欧盟与北约的成员国,在欧洲事物中有一定的发言权。尤其是,在三国的协调努力之下,在世界地缘政治中出现了波罗的海三国这样一个术语,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三国为获得生存权和影响力做出的艰苦努力。新时代以来,随着西方国家民粹主义的出现和全球化面临的挑战,特别是中国与波罗的海三国在经贸领域合作的深化,促使波罗的海三国开始重新审视与中国的关系。
从目前来看,中国与波罗的海三国的合作已经具有全域性。在政治上,三国政府的高级领导人多次访华,受到中国最高领导人的接见,并进行会谈。在“17+1”合作峰会上三国总理多次与中国总理进行双边会晤,并在诸多重要的双边及国际问题上达成共识。在经贸合作上,中国与三国的贸易规模逐年提升,中国对三国的投资不断攀升,合作领域不断扩大,正在成为三国重要的贸易伙伴。在“一带一路”倡议在三国逐步落实的情况下,三国的节点作用日渐凸显,中国与三国的经贸合作也会越来越密切。在文化上,中国与三国开展了比较密切的人文交流。中国赴三国的游客人数得到了巨大的提升。中国同时与三国的高校开展合作,国际教育蓬勃发展,特别是开设了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积极推进中国与三国的文化交流。尽管中国与三国关系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由于三国的独特地缘位置和自身的国情,使三国与中国的政治合作与经贸合作都面临着某些内外部因素的制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发展中国与三国的人文交流是突破中国与三国关系发展瓶颈的重要方面。双边或是多边的人文交流不仅会进一步加深相互了解,消除刻板印象,实现有效沟通,而且会在一系列相关问题上达成共识,深化合作,推动中国与三国的关系进一步发展。
国相近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彼此之间的互相了解。要相互了解,就一定要知道对方的历史、国情和民族性格,因为文化是多层面的,它不仅有外在的、表层的,还有多年历史经验下形成的内在心理和思维方式,它是一个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独特内涵,它决定了一个民族的自我个性。就中国与波罗的海三国而言,都是具有独特文化的国家,但相互间的人文交流却是相对疏离的。尽管早在1920年立陶宛就在哈尔滨开设过领事馆,但从1940年后三国成为苏联的一部分,不再具有独立国家的身份,更遑论与中国的交往了。三国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是在20世纪90年代,其间还有一些波折。建交之后,中国也非三国外交的重点,因此相互交往较为平淡,可以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三国对中国的了解不够,同时也缺乏了解的意愿。三国对中国的了解或是停留在过去形成的刻板印象中,或是完全接受西方国家政府或媒体的宣传,也就是说,三国的中国形象完全是他者的,缺乏独立判断的,对中国的态度也是游移不定,犹豫彷徨的。这种情况直到今天虽非主流,但仍然存在,因此我们认为,通过人文交流,促进中国与三国关系的深化,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要坚持“和而不同”的原则。和而不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它强调的是求大同,存小异。对于中国与三国而言,不同的地理条件、相异的民族成长经历和各自独有的生存境遇导致了不同的价值观和方法论。在这种情况下,对于相同的问题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可能会出现分歧与矛盾。由此,在文化交流中中国与三国要在深入了解相互观念文化的基础上,理解与接纳对方做出相应选择的现实合理性。通过对民族内在的文化心理的了解,达成相互谅解,实现彼此之间的相互信任。
就人文交流而言,表层文化的不同是显而易见的,也是更能激起他国人民兴趣的,但是这些存在物或是风俗习惯往往带来的是惊奇或是排斥,因而使他者看到表象背后的意义才是文化交流的目的。我们所强调的文化交流不仅要以表层文化的差异性来展示异域风情,而且要通过它来提示行为与制度文化存在的合理性,最终达到观念文化的相通相容。和而不同就是要通过人类共同的经验来实现彼此的和睦相处与共同繁荣。
坚持和的原则,可以使中国与三国更务实冷静地了解和接纳对方的文化,感知对方文化中的合理内核,并将其融入到文化交往之中。坚持不同的原则,可以使双边或多边交流更容易达成共识,理解对方的关切,也理解不同文化的多样性与丰富性。坚持和而不同的原则可以更好地体现“一带一路”倡议主张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大内涵。
其次,要坚持互利互惠的原则。人文交流是推动全域合作的重要抓手。它的流动是双向的,因此它要达到的目标也是互利共享的。中国与三国要通过文化交流实现彼此的多向增长。文化交流不仅促进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而且还有文化交流带来的相应成果。文化活动作为一种软投资,它可以带动多领域的合作,这些合作产生的经济价值要为双方所共有共享,从而以人文交流为平台,打破传统的合作领域,实现创新合作。
文化是多元共生的载体,在双向交流中必然会依托多样的平台,这会在经济领域得到物质的表现。这样就要求我们在文化交流过程中重视它的商品属性,实现合理而有效的利益分配,从而为人文交流创造坚实的物质基础。
坚持人文交流的互利互惠原则,可以避免把文化作为意识形态输出的软实力载体,消除文化霸权与文化中心主义,有助于实现文化交流的平等和兼容,从而使不同体量的国家实现和平共处,共同发展。
第三,要坚持多元结合的原则。文化的概念丰富而多元,它的交流在于大众的参与,因此有必要采取各种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加人文交流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在这种情况下要引入诸多的业态,形成“文化+”的理念。
“文化+”是把观念文化作为核心,融入物质文化和行为文化,并通过各种业态的结合使之成为具有吸引力的产品,使文化进入到旅游、会展等具体业态中,从而实现文化的软植入,达到有效交际的目的。
坚持多元结合的原则,可以增加文化交流过程的新奇性,提高文化的吸引力,并保持人文交流的活力和黏合力,使之实现可持续发展。
依据这三个原则,在中国与波罗的海三国的人文交流合作实践中,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与制度建设。有效的政策机制可以为彼此间的人文交流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增加文化合作的吸引力,动员相应的社会群体加入到文化交流中。其次要构建与创新文化交流的平台和载体,丰富人文交流的内涵。人文合作平台的多元化可以提升文化交流的内在品质和外在吸引力,并实现文化交流的产业化,推动人文交流的可持续发展。第三要打造彼此认同的、具有一定影响力与知名度的文化品牌。文化品牌是文化融合与文化创新的重要载体,它可以提升文化交流的影响力,赋予文化产品更多的亲和力。第四提升国际教育的吸引力。发挥各自的教育优势,把语言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培养了解彼此文化和国情的精英人才。第五提供中国与三国高校、智库、媒体间交流的机会。高校、智库和媒体的合作可以推动社会精英阶层的互相沟通和相互了解,从而推动人民间的了解和友谊,实现国相近与民相亲。
中国与波罗的海三国的文化交流的三原则充分考虑到中国与波罗的海三国发展人文交流合作的独特性,这既符合中国与三国交往形成的历史经验,又顺应当代发展的潮流,是全面综合了中国与三国合作现状,并考虑到未来发展的有益尝试。(本课题受到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与教育中心第九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