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农作物虫害生物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
2019-09-10辛纪宝
辛纪宝
摘 要:一般来说,大量以及长期使用化学农药对农作物进行防治,害虫会有很大程度的抗藥性,环境也会由此得到污染。因此,推广和应用生物防治技术对农作物的生长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农作物虫害问题生物防治技术的具体推广方式和应用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探讨,为大众提供了防治病虫害问题的科学指导。
文章编号: 1005-2690(2019)02-0096-02 中图分类号: S476 文献标志码: A
关键词:农作物;虫害;生物防治技术;推广应用
传统化学农药的长期、大量使用,对农作物的虫害问题产生了不良影响。例如极端异常气候情况下,传统技术无法应对大量虫害的发生,同时,传统技术会大大污染生态环境。因此,虫害问题生物防治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就显得举足轻重,其具有无污染、应用便捷、效果优良等特点[1]。
1 生物防治的内涵以及现状
所谓生物防治,就是引入微生物农药或有利的生物来对虫害问题进行预防和治理。其与传统技术的主要区别在于清除了化学药品的残留、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农作物的品质。虽然其防控周期长于传统化学药品,但是能够保持较长的低虫害状态。目前,其主要应用于基因工程。
若想使农作物的虫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种植人员必须要熟悉各种农作物的虫害预防和治疗的时期。然而,现阶段绝大多数农民并不能准确判断解决问题的良好时期,由于农民知识的有限性,也不能对农作物的生长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农民们一般都是在虫害问题已经发生甚至很严重的时期才考虑防治问题,且不会运用科学手段来解决。这样不仅会给防治工作带来很大的问题,还会使防控的效果得不到有效发挥。
随着环境污染以及极端天气状况的加剧发生,虫害种类在不断增加,虫害问题也变得更加棘手。用不科学的手段来解决虫害问题,在根本上会加快虫害的繁殖周期,使农民的种植工作变得更加艰巨。
2 生物防治技术的应用与推广
该技术的应用以预防和治理为主,以关注种植环境的生态问题为中心来应用推广。在对虫害问题的预防治理阶段,首先应该对害虫的天敌进行研究,尽量增强天敌的作用,减少化学药品的使用。在虫害问题比较严重的地区,农民不仅需要对农作物进行综合性的预防治理,还需要关注种植地区的生态问题,并采用物理和工业相结合的手法,定时定量地采用生物防治技术来保证生态环境不受污染。
由于在农作物上大力推广和应用生物防治技术,其在植物的育种和繁衍阶段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首先,当工作人员将农作物的优良基因嫁接于另一个农作物甚至另一个品种时,运用基因工程来育种繁衍,可以获得高品质、高产量的农作物。通过生物防治技术在农作物上的应用,不仅能够简化农作物培育的整个环节,同时节约了时间,使虫害问题得到迅速的解决,还可以大力提高农作物的抗药性。种种实践表明,将生物防治技术运用到农作物的育种繁衍阶段,可以有效节约成本和改善环境,也表明了基因工程对于虫害问题的有效价值。目前,大豆、水稻等农作物已经在广泛应用此技术[2]。
3 生物防治技术推广应用的对策以及建议
要做到生物防治的良好推广,除了要加强农民对生物防治重要性的认知外,有关部门还要加强此技术的研究,以期广大农民都能使用生物防治技术。为此,通过农民常用的信息获取方式,如广播、电视农业频道来进行生物防治的宣传,并且还要科学系统地对农民进行培训,不仅要让其懂得生物防治的方法,还要懂得生物防治的意义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等,增加农民的防治意识。
我国有关部门还需要配置有关生物防治的高端设备,加快对虫害问题的研究力度,使虫害问题得到最大化的解决。同时,还要加速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提升农作物的市场竞争力,使农作物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农民收入增加,也会加速推进我国农业转型与升级。
另外,要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通过引入资金、平台、各项政策等项目来进行生物防治。加大创新力度以及各个企业的主动性,立足于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通过申请专利资金补助生物防治技术的研发、对农民进行补贴引导其广泛运用此技术、减少对研发此技术企业的税收等来吸引企业的创新力[3]。政府、企业、农民各个主体都为生物防治技术“添砖加瓦”,使其得到有效的实施。
4 结束语
虫害问题的防治工作实质上是一项系统、科学、复
杂的综合性项目,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程。其需要的是全方位的综合性考虑,时间长、任务大,需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要有科学的指导、技术的创新、政府的大力支持、农民防治意识的增强,要从本质上解决虫害问题,使农作物保质保量,增加农民的收入。
参考文献:
[ 1 ] 邹伟,李美娥,李金华,等.农作物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推广应用[J].现代农业科技,2017(14):123.
[ 2 ] 梁彦,魏重艳.农作物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的应用与推广[J].上海蔬菜,2017(06):70-71.
[ 3 ] 夏敬源.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创新与产业化推广[J].今日农药,2011,30(03):20-24.
(收稿日期:2019-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