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背景下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方法
2019-09-10杨桂军
杨桂军
摘要:现代教育是以立德树人为基本宗旨的,小学生需要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学习必要的道德规范与法治知识,形成依法治国、用法维护个人权益等多种健康的思维意识,由此切实优化学生的道德观念与法治意识,从而确保学生可以通过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受益一生。因此,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便要积极发挥本学科的德育价值,全面优化学生的思维品质。本文将从联系生活,引出学科知识;完善讨论,优化思维认知;丰富体验,突出德育感悟三个角度来分析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应该如何顺应立德树人背景来组织课程教学。
关键词:小学道德与法治、立德树人、教学方法
客觀来说,道德与法治课程早已成为小学教育的基础科目,但是却一直都是以“副科”身份存在的,课时不足、师资力量较为薄弱是客观的事实,并不受重视,而且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为了在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内落实德育观点,也会选择能够最大限度增加课堂知识容量的讲授法,导致小学生难以及时代入个人经历,无法优化自己的思维品质,严重削弱了道德与法治课程的育人质量。对此,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必须要积极优化本学科的德育功效,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联系生活,引出学科知识
现实生活是学生形成学科知识的重要资源库,更是学生产生思维认知的基本途径,而常规的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之所以无法引起学生共鸣,也是因为没有创设有效的生活情境,学生难以及时代入个人经历。对此,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要积极联系现实生活,由此引入道德与法治课程知识,促使学生积极整合自己的生活经验,结合学科知识形成更加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
就如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课教学中,笔者就引导小学生们回顾了自己在集体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比如,虽然小学生在课间活动时间可以随意打闹、放松自己,但是前提是不可影响他人、侵害他人的利益,而且也要自觉遵守班级的规章制度,而这就反映了小学生所享有的有限度的自由,以及他们在集体生活中必须要承担起来的义务。这一现实经历直接让本班小学生了解了权利、义务的概念以及二者的关系。接下来,笔者就引导学生分享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享受的权利,以及他们必须要遵守的义务,由此唤起学生的生活回忆,便于学生进一步探究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从而切实优化学生的法治意识与道德观念。
二、完善讨论,优化思维认知
常规的课堂教学一直存在单向互动的问题,而且一般是由教师单向将道德与法治课程知识传递给学生的方式呈现。然而,即便小学生能够牢牢记住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各个知识点,也并不代表他们能够内化相应的观点与思想,而且并不会真正优化学生的道德品质。针对这一问题,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应该要积极完善学科讨论,促使学生积极展开德育探究,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学科知识,使其在讨论中获得必要的德育认知,以便进一步优化学生的品格发育。
就如在“权利受到制约与监督”一课教学中,笔者就鼓励本班学生积极分享自己对于权利监管与制约制度的认识,鼓励学生阐述自己的真实观点。比如,有的学生认为制约、监督权利十分重要,因为只有完善的监控机构才能保证执法人员严格依法治国,杜绝与规避滥用权利的行为。有的学生则指出,制约、监督权利的前提是有效与可行,因为如果这些监督机制并不可行,那么就相当于是给执法者一个滥用权力的理由。面对学生的多元讨论,笔者遵循着人人平等的原则,肯定学生所提出的有效观点,以便让学生更加积极地展开学科讨论,便于学生积极分享自己的法治观念。
三、丰富体验,突出德育感悟
小学生这一学生群体更善于通过自己的直观观念与感性认识去判断自己的人生方向,而这就需要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积极丰富学生的德育体验,全面调动小学生的感觉、知觉、思维能力,促使学生全身心地探究德育内涵,由此优化学生的德育感悟,鼓励学生积极总结实践经验,以便进一步优化学生的德育感悟。
就如在“我们受特殊保护”一课教学中,笔者就鼓励本班学生亲自到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去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引导学生了解如何保护自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际上,本班大多数学生都缺乏利用法律、慈善机构等国家、社会力量来保护自我的意识,难以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本轮德育实践活动却可以有效加强学生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使其学习丰富的安全知识,所以可以切实优化学生的思维品质,便于学生实现全面进步,提高自身的自我保护能力,懂得法律的重要性。
总而言之,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优化学生的德育认知可以让小学生受益终生,对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大有裨益。因此,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便要积极优化学生的德育体验、德育讨论与生活联想,以便进一步完善学生的素质发育。
参考文献
[1]孙静.关于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德法融合策略的实践[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基础教育版),2019,20(01):61-63.
[2]王祥力.立德树人 以法育心——道德与法治课程实施建议[J].基础教育参考,2017(17):7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