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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道设教”的文化内涵探微

2019-09-09马小龙

鸭绿江·下半月 2019年5期
关键词:教化文化内涵

摘要:中华民族从商周嬗递之际就进入了农业文明的时代,理性的思考取代了感性的投入。由此造就而成的中华文化的民族性格非常注重教化。所谓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到了周朝更是“六经皆教”。神话的作用也不例外。“圣人以神道设教”的“教”本义是指“教化”而非“宗教”。在这个意义上的神话意为用神的故事、经历讲述人世的道理。

关键词: 神道设教;教化;文化内涵

引言

上古时期文明兆盟,百姓敬天畏地。每日面对之事无非衣食住行,关心之事不外婚丧稼穑,民风淳朴厚道。正所谓“天下之口有同嗜”。此盖以神道设教之绝好民间基础。正所谓“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1]  正是看到了百姓的纯朴易教,所以上古神话投其所好,施教化于神话之中。1923年广东佛山的县志中写道:“明有礼乐,幽有鬼神,明不能治者,幽得而治之,固不爽也。”[2] 一句“明不能治者,幽得而治之”,将神与神话的教化之功交代得清清楚楚。神话看似简单,但它所取得的功效却是后世文教所无法比拟的。简单的神话故事对于先民的教化往往取得四两拨千斤的神妙效果。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后世施教往往假托神话,予神话诸多改造、加工,把一己之学说托于百姓心中之神话英雄,以增其传播效力。这与先秦诸子竞相假托上古先王设教并无二致,实为“借神话之酒壶,浇教化之垒块”。 “以神道设教”的基本观念通过民间信仰,成为传统政治制度中一个固定的组成部分。[3]

以往人们将“圣人以神道设教”的教解释为宗教实为大谬。教者,教化也。本意为古圣先贤以神话教化众生。神话最早见于历代文书,非假人之口耳相传,因教化的时代需要不断有人力刻意为之,辗转附会由人而半人半神,进而为神;由专司一职之神而致神乎其神无所不能;由最初的地域限制而至神迹遍及天下乃至人神两界。神话突出的变异性一方面来自于口耳相传之增删敷衍,更主要的一方面来自于有心人之刻意为之。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神话真可谓是“任人打扮的小女孩”。想想周公当年为了打击殷顽而刻意编造的殷朝发源地宋国人的种种滑稽可笑的事迹,就不难看出此种方法的显著效力和广泛影响。

一、神道设教的原始内涵

建国君民教学为先。上古时期最初的教育教学主要体现为古圣先王教民稼穑、教民耕织。举凡和农业生产息息相关的天文、地理、洪灾、征候气象、耕作之法、肥实之道,都是先王古圣必须掌握和传授的。司马迁《史记·天官书》中写道:

“太史公曰:自初生民以来,世主曷尝不历日月星辰?及至五家、三代,绍而明之,内冠带,外夷狄,分中国为十有二州,仰则观象於天,俯则法类於地。天则有日月,地则有阴阳。天有五星,地有五行。天则有列宿,地则有州域。三光者,阴阳之精,气本在地,而圣人统理之。”[4]

在司马迁的理解中,从古至今天象就是帝王治理天下效仿取法的“红宝书”。而圣人的职责是将复杂的天象观测的方法和天理昭告人间。

《尚书·尧典》里也说:

“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 [5]

至晚到了周朝,朝廷就设立了专门的机构观测天文、颁行历法。

“大史掌建邦之六典……正岁年以序事,颁之于官府及都鄙,颁告朔于邦国。闰月,诏王居门终月。……冯相氏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叙事,以会天位。冬夏致日,春秋致月,以辨四時之叙。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变动,以观天下之迁,辨其吉凶。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观妖祥。以十有二岁之相,观天下之妖祥。”[6]

上文中提到的冯相氏、保章氏分别负责历法和占星的工作,通过天文的观测警示帝王修德以求天佑。作为农业民族的一国之君,最重要的事情首先是教民稼穑。而要真正掌握庄稼的生长丰收之道就必须了解天文历法、星象灾异、山川地貌、河岳秉性,这些自然天道不是一个普通百姓通过经验就能掌握的,必须有通天彻地的圣贤的教育教化才能做到。从国家层面而言,自上而下,天子、诸侯、大夫、士都应身体力行,明确农业为治国之本的理念,在家庭的层面上更应该男耕女织,不息不舍。

应该看到圣人以神道设教绝不是为了无视人道而传播神道文化,或者说是为了以神驭人。真正的目的是以神道为手段,将理性、正义、仁慈的力量传递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正如荣格所说:“一个用原始意象说话的人,是在同时用千万个声音说话……自然与人类命运的富有教育意义的意象。他把我们个人的命运转变为人类的命运,他在我们身上唤醒所有那些仁慈的力量,正是这些力量,保证了人类能够随时摆脱危难,度过漫漫长夜。”

二、神道设教的政治引申

以神话作为教化的手段天然有一种其他文化样式所不具备的优势,即“无可征信也无须征信”。正如詹姆士·罗伯逊在《美国神话·美国现实》一书中所说:“没有经过任何逻辑分析和理性思考,我们就接受了许多意向、观点、行为模式、象征、英雄、故事、隐喻、类化和解释,简言之即神话——这一切是存在的,使我们的世界符合逻辑,易于理解。”[7] 神话以故事为载体,在讲述一个故事的同时,无形中向人们思想深处灌输了一种独特的信仰体系和行为模式以及判断标准,这就是神话的深层结构。对于神话我们应有的态度是不假思索地接受并笃信之。在这里不需要理性文明所倡导的思考、判断、推理、证明。从这个意义上说神话是天然的教科书,因为无论你说什么总会有人相信,并努力地身体力行以求接近神话中的神格。如卡西勒在《国家之神话》中所说:“在人必须面临一个不寻常而危险的情形下,神话达到了它的完全的力量。”只要有危险存在,就有神话的土壤。而人生遭际多处逆境,每遇困难人们总希冀有所攀附、有所寄托,此时对危险的恐惧战胜了理性,之前百验难得一真的怪力乱神之事真假在所不顾,关心的只是如何假手神力渡过难关。因此,神或者说神话的产生绝不是肥皂泡吹破之后难以为继的真相大白,倒更像是概念世界中的雪球,在人类历史长河中沿着时光隧道翻滚前行。雪球由最初的拳头大小沾染附着了太多太多相近相似的东西,越滚越圆,越滚越大;滚雪球的人也由最初的一个人发展到一个族群、一个部落、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此时于后人而言雪球中最初的合理内核是什么已经无人问津了,大家所要做的共同的事情就是过来搭把手,共同将这个雪球推滚到后继者的手中。即使是有几个好事之徒心有不甘,凿开雪球想要一探究竟,也已经难免于管中窥豹、以蠡测海的尴尬了。

关于“圣人以神道设教”的说法,杨庆堃先生把它理解为儒学中国宗教因素的政治意义。为此,他有一段精彩的论述:“作为封建王朝基础理论的儒学,非常清楚地意识到了宗教因素的政治意义。广为引用的经典思想‘以神道设教就充分暗示了这种认识。下面这段文字提供了详细的陈述,它是佛山城天后庙的碑文:‘仲尼盛称鬼神之德,而后世拘儒奈或以其近于语怪,不复深论……窃意以为……夫天地,块然大物耳。所以辅相裁成其间者,鬼神也。然而都邑政令所及,有人道为之纪纲,则鬼神不必赫然昭著,唯不平而后见焉……昔人有言曰:至治之世,其鬼不神,非不神也,赏罚公明,阳施阴伏……无所用其神也。斜体部分所表达的观点是,当人道不能正常运行,当法律和政府制度不能维护治安和正义时,神道就会出现,担负起政治性的角色。这里,宗教在危难中支持了现行制度。假如有尽善尽美的政府就不需要神灵。但由于完美政府下的太平盛世难以求得,神灵也就成为政治现实中长久存在的一个部分。” [8]

三、神道设教的具体表现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知道所谓的“神道设教”在中国至少经历了三个阶段:

1.圣人以神道教民稼穑,此为农业文明立国之基础;

2.圣人以神道教民礼乐文明,此为文治之始;

3.别有用心的人以神道(伪宗教)的名义蛊惑底层百姓造反。

中国以农业立国,从尧开始一直到大禹、后稷,都将教民稼穑作为统治者的首要任务。相继完成了地理、天文、历法等建设规制之后,圣人们就开始了人文文化的建设。经天纬地之后伴随而来的是礼乐教化。在解决了百姓的温饱问题之后必然要以文化教之,所谓“仓廪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也正如《易经》所说,希望建立一种“圣人以神道设教”的平易简单的教育模式。这种教育类似宗教却较少约束,富于哲理又通俗易解。这种治国理政的理念传到禹那里被发扬光大,形成灿烂辉煌的大一統文化,因此大禹的成功也被视为“此乃天授也”。

至此,我们知道“圣人以神道设教”的“教”最初指的就是教化。但不可否认后来这个“教”不可避免地和宗教产生瓜葛,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纵观中国历史,历朝历代的割据势力、起义军队中都可以看到有一个类似军师模样的神神怪怪的人物参杂其中。而这些人物往往都有极为浓重的宗教背景和宗教色彩。这就使得几乎所有的反抗力量在最初形成的过程中都和各种所谓的宗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张天师的五斗米道、汉末张角、张宝的黄巾起义直至清末的太平天国起义,最初都是以神道设教。他们假托谶纬预言,借助神祇道出某些看似充满智慧的只言片语,为人们困惑的问题提供两可解释之词的同时加进去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政治主张。从最早先秦时期的阴阳学派到后来乱世时期所有的谶纬预言都是如此。正如杨庆堃先生所说:“在乱世之时这一策略在争取民众方面确实有效,因为人们实在是无所适从,而那些所谓理性的方案都已不足信,还会因彼此各执己见而削弱力量;伟大人物的智慧和普通人的努力都无济于事,根本无法扭转乾坤。在预言面前,任何争辩和讨论都显得无足轻重,也不需要通过权衡利弊的方式来裁决取舍,最后只能由神灵引导的巨大社会运动的浪潮中去改变一切。信仰者的心灵完全被预言暗示的神灵力量所征服。” [9]

中华民族从商周嬗递之际就进入了稳定的农业文明的时代,理性的思考取代了感性的投入。由此造就而成的中华文化在民族性格中非常注重教化。“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周朝更是“六经皆教”。受此影响,中国文化在“真、善、美”三者的追求中永远最关心“善”。特别是在三者发生抵牾的时候,“真”与“美”必须让步于善。流波所致,中国文学从一开始就情理并重,甚至牵情就理。就连“主情”的《诗经》也不免“发乎情,止乎礼义”的雅训。谈到神话更不例外,从一开始它就是“圣人以神道设教”的产物。举凡中国的上古神话,讲故事都是其次,讲道理才是首要任务。在这个意义上的神话可以定义为:用神的故事、经历讲述人世的道理。

参考文献:

[1]宋元人注.四书五经.周易·观卦[M].北京:中国书店,1989.21.

[2]佛山忠义乡.卷8[M].广东:1923.13.

[3]杨庆堃.中国社会中的宗教[M].四川:四川人民出版社,2016.116.

[4](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342.

[5](清)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2004.10-12.

[6]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692-695,700-706.

[7]詹姆士·罗伯逊..美国神话·美国现实[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422-423.

[8]杨庆堃.中国社会中的宗教[M].四川:四川人民出版社,2016.139.

[9]杨庆堃.中国社会中的宗教[M].四川:四川人民出版社,2016.185.

(马小龙,1979年生,男,宁夏固原人,文学博士,西北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古代文学研究。西北民族大学,甘肃兰州,7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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