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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互联网+”的福建省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研究

2019-09-09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9年15期
关键词:生产性服务业产业融合互联网+

杨 航

[摘    要] 顺应“互联网+”的时代潮流,抓住机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打造全新的行业模式和形态,成为生产性服务业的必然选择。文章对“互联网+生产性服务业”进行了全面分析与定义,对福建省生产性服务业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在总结互联网对生产性服务业的驱动作用的基础上,探讨福建省内互联网与生产性服务业的融合发展路径,提出加大生产性服务业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技术创新来提升商业价值链,运用互联大网思维倡导跨界融合等若干建议。

[关键词] 互联网;生产性服务业;产业融合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9. 15. 056

[中图分类号] F7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9)15- 0125- 03

1      背景和意义

2015年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同年7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更加体现了国家推动互联网向传统行业融合发展的决心。“互联网+”代表了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是指创新2.0时代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将新兴的信息通信技术与各行业跨界融合,催生出基于互联网服务的新兴服务业形态。推进“互联网+”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推进传统产业升级的过程。本文对“互联网+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研究,即是将互联网技术深度应用于生产性服务业,运用互联网思维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借助于互联网平台实现行业的跨界发展的研究,有助于促进互联网与传统的生产性服务行业的深度融合,创造行业新的发展生态。

近些年全球发达国家都在从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型,国外关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成果比较丰富,而国内相应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对于生产性服务业的理论研究分析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探讨生产性服务业与经济增长相关性研究,二是围绕生产性服务业的区位影响因素以及集聚特征所进行的研究。虽然近几年关于生产性服务业的文献数量急剧增加,但是鲜少有学者把生产性服务业的研究放在“互联网”视角下,相关的对互联网技术在生产性服务业中的应用的研究还很少。前人的研究大多还只局限于某一具体的信息技术对某一行业的影响,如物联网技术在物流行业中的应用。大部分学者仍把互联网技术停留在工具层面,而非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融合到生产服务业中。本文主要分析“互联网+”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升级的主要内容、一般路径和融合发展模式,力图为回答上述问题提供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有助于进一步丰富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理论研究视角。

2      “互联网+”环境下生产性服务业的内涵

2.1   生产性服务业的内涵

生产性服务业这一概念最早由Greenfield提出,生产性服务是服务于生产制造,而不是向最终消费者提供产品和劳务的服务业。本文认为,生产性服务业是为制造业提供保障服务的服务行业,它能够促进工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提高工业生产效率。它与制造业直接相关,依附于制造业而存在,贯穿于制造业生产的各个环境,是从制造业内部生产服务部门而独立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本身并不向消费者提供直接的、独立的服务效用。

2.2   生产性服务业的分类

目前,国内外对于生产性服务业的范围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界定。本文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同时考虑统计数据的可获得性,将生产性服务业分为三大类:①技术信息服务,包括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②金融服务,包括金融保险类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等;③流通运输服务,包括货物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批发经纪代理服务等。

2.3   “互联网+生产性服务业”的概念

在“互联网+”背景下,传统服务业企业开始创建新的行业形态,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了自身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互联网+生产性服务业”指的是在原有传统的生产服务业的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方法不断丰富和创新其服务模式,对生产性服务业的业务和产品进行不断的创新和完善,从根本上提高了生产性服务业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对传统生产性服务行业的颠覆,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的升级的创新,丰富生产性服务业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空间。

3      福建省生产性服务的发展现状

从近些年发展来看,福建省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的增速还是很快的,省内的各个城市都在大力发展批发零售、运输流通、金融、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各分行业的GDP协同上升,生产性服务领域的GDP上升趋势也很显著,带动福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如图1所示。

除了批发零售、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等传统生产性服务业,一些新兴的生产性服务业也发展势头良好。2018年1-11月,全省规模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638.66亿元,同比增长24.5%,对生产性服務业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33.9%。从社会固定投资额来看,表1数据显示生产性服务业已经成为全社会固定资产的主要投资方向之一。按从业人数来看,全省生产性服务业从业人员数已达到114万人,占第三产业从业人数的一半。

但是仍然要看到,福建省生产性服务业总体仍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工农业的联动性不足。从成熟度来看,福建生产性服务业还处于成长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虽然福建生产性服务业的规模和水平处于全国中等偏上的水平,但其总量却远远低于江、浙、沪、粤、鲁等经济发达的省份。这些发达省份生产性服务业的总产出为福建省的2~4倍左右,差距相当之大。展望未来,福建省生产性服务业具有广阔的空间。随着福建经济持续较高增长,其产业结构、消费结构也在持续优化与升级。随着福建国际贸易的继续扩大,生产性服务业还在空间和规模上将持续扩大。而互联网和生产性服务业这两大产业在福建省的互动融合尚处于初级阶段,需要根据福建的产业结构和发展需求打造一个共建体系,促进其协同发展。

4      互联网对生产性服务业的驱动作用

4.1   互联网降低了生产性服务业的交易成本

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不同,大多数生产性服务业提供的服务产品具有无形、易逝性且生产与消费同时发生等特性,这就决定了生产性服务业在提供服务或产品时通常需要与消费者进行“面对面”接触。当生产性服务业与服务需求企业的空间距离较短时,服务商提供的无形服务产品与提供有形工业产品的交易成本差异不明显,当距离较长时,交易成本就成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的发展会降低交易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互联网技术降低了生产企业对“面对面”生产性服务需求的比重,从而降低了生产性服务商提供服务产品的服务成本,而服务成本的下降会提升生产性服务供给规模。

4.2   互联网改变了生产性服务业的行业形态

互联网极大地扩大了生活性服务业的服务供给,加剧了生活性服务业内部的行业竞争,提高了生活性服务业的便利性、可得性和普惠性,从而给更多的生产性服务业的消费者和行业经济增长带来了更高的收益。互联网思维对传统生产性服务业的冲击。互联网思维强调用户至上,追求简约极致,关注社交和流量,敢于和勇于进行跨界思维。互联网思维要求传统的生产性服务业重新思考自己商業层面的逻辑,应用互联网思维重构自己的企业,从产品、渠道、品牌、营销等领域进行推翻式的创新。未来属于既能深刻理解传统商业的本质,也具有互联网思维的人。

4.3   互联网给生产服务业带来更高的获取客户和流量的能力

在传统行业中,谁拥有更多资源谁就能占据更多客户和市场。而区别于传统行业“资源驱动”的模式,“互联网+”背景下生产性服务业更侧重采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来驱动服务内容的生产和流通。生产性服务业产品的提供方、内容的生产商是通过互联网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和联结的。互联网加强了生产性服务业的消费和生产、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相互促进,使得消费者的需求能够得到不断满足,从而会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需求反过来又会引致供给的增多,二者的相互促进不断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壮大。

4.3   互联网对生产性服务各领域的驱动作用

4.3.1   互联网与流通运输业的相互驱动

传统的商业价值链主要以供给为导向,在“互联网+”背景下,这种模式逐渐被以需求为主导的价值链所取代,消费者在交易环境中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实现,改变了以往被动接受的局面。移动互联网的出现给商贸流通行业带来了新的消费增长点,同时也给物流运输业带来极大的挑战。传统臃肿的分销流通模式和缓慢的物流运输模式,已经不再适应“互联网+”时代“以用户需求为中心”的新型商业模式,无法适应“互联网+”时代对物流“快速、准时、便捷”的新要求,物流逐渐成为很多企业提升竞争力的瓶颈。未来的流通运输业的竞争点在于谁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谁能够提供更便利的购买渠道,以及谁能够提供更快捷的运输方式,谁就能够在商贸竞争中取胜。移动支付的高度应用和参与使得商贸企业“线上线下”的界线逐渐模糊,传统的流通运输业同时服务于互联网平台与实体店面。因此,基于互联网的流通运输业并不是取代传统的实体流通业,而与实体流通业相互融合、彼此支持。

4.3.2   互联网与金融业的相互驱动

金融业是最早开始拥抱互联网技术的生产性服务业,经过近二十几年的迅速发展,如此的金融业与互联网已经是息息相关不可分割,而且相互融合的进程仍然在继续深入推进。互联网征信的完善将推动互联网金融朝着规范、健康的道路继续发展,大数据的应用使得金融信息更准确、快速地到达金融需求端,也为中小企业打开了新型的融资渠道。金融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并不会改变金融的本质,但给金融业带来了更多的挑战和机遇。互联网产生了新的支付方式,提供了更便捷的信息中介服务,提升了资金融通的效率。

4.3.3   互联网与技术信息服务业的相互驱动

信息服务业是知识密集型产业,属于生产性服务业中很重要的一个产业,被国务院明确列为生产性服务业的重点发展行业。我国的信息服务业起步较晚导致其发展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但随着互联网+的全面铺开,近几年信息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和作用也日益增强。信息服务业是对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以实现信息内容产品的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互联网+”背景下信息服务产业产生了以下变化:①信息加工方式趋于先进。基于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业所承载的是海量的信息数据,而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给信息内容的加工提供了更有效的手段。通过这些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来采集、筛选、加工、挖掘信息内容,带来信息技术产业生产方式的高效和高质量,推动了信息技术行业的专业化。②信息内容质量逐渐提升。信息产品的内容能更精确、更客观地展现客户需求,能给信息服务的消费者带来更大的商业价值。③信息服务的盈利模式彻底改变。信息产品一旦研发成功,其边际成本为零。因此信息服务产业必须依靠发展客户来摊薄研发成本、确立竞争优势。而互联网技术和平台的出现加快和扩大了信息产品的营销途径和传播速度。

5   互联网与生产性服务业的融合发展路径

结合上述分析,福建生产性服务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尚处于起步阶段,融合呈现明显的产业集群效应,但也存在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企业的创新能力亟待提升、传统生产性服务企业运用互联网思维的意识和能力不足、生产性服务业价值增值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与生产性服务业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5.1   加大政策扶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互联网+”时代,福建生产性服务业的增长点在于新兴互联网技术在行业内的应用。新兴互联网技术不仅引起传统生产性服务业的改革,也造就了许多新兴的生产性服务行业。相比于金融业、物流业、批发零售等传统生产性服务业,福建省信息服务业的规模和比例都偏低。这说明总体生产性服务业的信息化水平仍然较低,与互联网产业的关联度不大。随着信息服务业对福建经济贡献的加大,政府需加大对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基础信息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在政策、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积极扶持生产性服务企业利用互联大网技术对进行企业创新。同时还应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到该行业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拓宽生产性服务业的投融资渠道。最后,福建还可以利用对台优势积极与台湾的生产性服务业进行产业合作,如福建本土的物流企业可以与台湾的物业企业进行现代化技术交流,共享科技创新成果。也只有当传统生产性行业内企业的信息技术水平上去了,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提升了,才能充分发挥互联网产业和信息服务业对生产性服务业各领域的重要支撑作用,深入挖掘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经济增长点。

5.2   鼓励技术创新,提升生产性服务业的商业价值鏈

生产性服务业的创新能力决定了生产性服务行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一是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的信息技术对行业的产品、服务、流程、渠道及商业模式进行创新,不断扩大信息技术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应用。比如,通过引导生产性服务业的业务流程创新和管理创新,将一些非核心的生产性服务环节独立出来,发展外部化的专业服务,以核心竞争优势整合资源,实现专业化的服务。以此来推动传统生产性服务业进行技术革新,给传统服务创造更高的附加价值和赋予更大的利润空间。二是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的基础上建立福建省行业内的科技创新平台,形成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网络。借助高校、科技公司的科研力量,来培育和发展行业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通过打造行业科技服务平台来驱动互联网技术在行业内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变革与创新,实现用户、服务、流程与数据通过互联网结合为一体。依托行业平台来扶持进入到新兴领域的中小企业,提升其技术创新水平,不断改变传统生产性服务业占主导地位的格局,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5.3   运用互联大网思维,大力倡导产业间跨界融合

“互联网+”背景下,要大力倡导产业间跨界融合,探索“互联网”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互联网+”不能仅仅停留在电商平台阶段,“互联网+”意味着与传统行业的融合、分享、改造和提升。一方面传统行业应通过互联网思维完成对自身的改造,利用新的技术去改变传统行业,形成新的商业模式。另一方面应该鼓励一些大型互联网公司或平台主动进入生产性服务业领域,通过搭建开放性的互联网平台,与有规模的物流、金融、信息公司进行战略性合作,把技术和力量投入到一些新兴的生产性服务行业中去,将当前最先进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于企业管理。同时,基于跨界合作的平台,互联网公司可以针对生产性服务行业不同领域的需求进行定位分析,不断完善平台的功能。行业间的不同企业能够在此平台上深度协作、利益共享,打造跨行业的商业系统,为传统生产性服务企业发展突破“瓶颈”提供各种资源。

主要参考文献

[1]福建省统计局.福建统计年鉴2018[J].2018.

[2]刘莹. 福建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与产业结构研究[J].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89-92.

[3]卢福财,徐远彬.互联网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影响——基于交易成本的视角[J].当代财经,2018(12):94-103.

[4]周玉婷.互联网时代中国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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