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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能否撤销

2019-09-03郭敏娜

法庭内外 2019年7期
关键词:美玉天龙婚姻关系

郭敏娜

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即使当婚姻走到尽头,也要通过各种方式将对子女的爱延续下去。例如,离婚时,夫妻双方约定将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再婚后,出现了新情况,出于其他原因的考虑,能否撤销离婚时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呢?

案例

王美玉与张天龙原系夫妻,二人育有一女张佳佳。2013年5月,由于生活琐事,王美玉与张天龙感情破裂,二人遂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婚生女张佳佳随王美玉生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建造的门面房一处(未办理产权证书)归张佳佳所有,在张佳佳18周岁以前,归张天龙管理。

2014年7月,张天龙与梁志丽再婚。同年10月,张天龙与梁志丽在王美玉与张佳佳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自建的形式将该房屋登记到了张天龙与梁志丽的名下。2015年3月,王美玉得知张天龙要出售诉争房屋,便在房屋的大门与外墙上张贴了告示、离婚协议书复印件等,告知该房屋任何人无权出售。2015年4月,张天龙、梁志丽与杜启宇签订了售房协议,约定以32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杜启宇。随后,杜启宇按照协议交付了购房款,但是并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得知争议房屋被出售后,2015年6月,王美玉作为张佳佳的法定代理人,以张天龙与梁志丽隐瞒事实、房管部门违法办理产权证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房管部门向张天龙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书。经审理,法院判决撤销房管部门颁发的上述产权证书。后王美玉作为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其与张天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建造的房屋归张佳佳所有。

法官析法

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是离婚协议中将共有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能否撤销。

依照《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一种诺成性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经另一方同意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但是,合同成立并不等于合同生效,赠与合同的生效还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合同法》第187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本案中尚未办理过户的房屋赠与协议是否有效?赠与人能否行使任意撤销权呢?

审判实践中,对此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夫妻将其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行为,系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应当适用我国《合同法》中关于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夫妻任何一方在财产权利转移前,都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另一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是双方对于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达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财产属性的双重合意,因而不能简单适用我国《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的规定行使任意撤销权。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原因在于:

首先,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内容共同构成了一个整体。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是在综合考虑上述各种因素、经过协商的基础上,对于人身与财产问题达成的一种概括性的方案。双方最后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是一个概括的合意,该合意中所有财产的处分互为因果。如果允许单方反悔,那么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同时,离婚协议中各项约定,都是为了解除婚姻关系这一目的,在目的上具有统一性。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部分的约定反悔,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助长先离婚后恶意占有财产的不诚信行为,引发道德风险。

其次,离婚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适用物权法的规定。我国《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出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案中,诉争房屋系王美玉与张天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出资建造,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由二人共同共有,二人均不能单独享有对诉争房屋处分的权利,处分该房屋时需要经过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其二人在离婚时已经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形成了合意,共同表示将房屋赠与未成年人子女张佳佳,该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应当对双方产生拘束力。由于赠与行为系双方共同做出,故在离婚后一方如果依照《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的规定撤销赠与时,也应当经过双方的同意,在没有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就本案而言,张天龙与梁志丽隐瞒房屋已经赠与他人的事实将房屋出售的行为,未征得房屋共有人王美玉的同意,其单方处分房屋的行为应为无效行为。杜启宇虽然支付了对价,但是其明知张天龙与梁志丽无权处分该涉案房屋,所以其行为不符合物权法中关于房屋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故,涉案房屋应当归属于张佳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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