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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户参与绿色产业精准扶贫的实践路径及效果研究
——基于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固定观察点的分析

2019-08-31王佳楣吴恒宇

生产力研究 2019年4期
关键词:收益生猪贫困户

王佳楣,黎 毅,吴恒宇

(1.重庆交通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重庆 400074;2.重庆工商大学 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财政金融学院,重庆 400067;3.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重庆 401147)

一、引言

小农户作为占据农业经营主体98.1%的主要参与者,其自身的脆弱性往往是导致农村贫困的重要原因。提高小农户自身的发展能力,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在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的理念指导之下,越来越多的小农户参与到公司化的农业生产环节之中,收入得到了一定的提高。然而对于小农户集中的深度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脆弱,脱贫攻坚既要注重“金山银山”的减贫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效益,能否保证扶贫的“绿色”尤为重要。绿色扶贫是在保护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前提下,通过建立参与式的绿色扶贫机制,促进贫困地区绿色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从而帮助生态脆弱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一种扶贫新方式(戴旭宏,2012)[1]。近年来,围绕绿色扶贫的探索更多的是在绿色产业扶贫方面(万君、张琦,2017)[2],学者主要针对不同地区的绿色产业扶贫实践展开研究,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类:农业内部产业融合的中药、菌类等林下经济模式(童中贤等,2012;彭斌、刘俊昌,2013)[3-4],农家乐等庭院经济模式(吴文智等,2015;钟涨宝、李飞,2017)[5-6],农业产业链延伸的农民创业园、电子商务等模式(黄承伟、覃志敏,2013;翁伯琦等,2015;王跃、张雷雷,2018)[7-9],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的生态文化旅游模式(黄渊基等,2017)[10],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东的“公司+农户”订单模式等(李志平,2017)[11]。这些绿色产业扶贫模式实现由传统的“输血式”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对农户增收效果明显(韩斌,2014;王国勇、邢溦,2015)[12-13]。同时也有学者指出绿色产业扶贫过程中存在扶贫开发工作者缺乏绿色发展理念、减贫脱贫的短期攻坚与生态扶贫长期发展的时间周期矛盾(莫光辉、张菁,2017)[14],绿色发展科技手段滞后、主体参与环保意识薄弱(李晓红,2018)[15],多方行为主体利益博弈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脱离地方实践和贫困群体需求的可能性(马良灿,2014;李博、左停,2016;许汉泽、李小云,2017)等问题[16-18]。还有学者如于法稳(2018)则建议通过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导向的精准扶贫顶层设计来解决存在的问题[19]。

综上所述,已有研究在绿色产业扶贫理念上初步达成了共识,但是较少从实际的扶贫机制运行、对贫困小农户的运作逻辑以及由此产生的扶贫效果展开进一步讨论,在研究的深度上需进一步开拓。鉴于此,基于2016年7—8月、2017年7—8月及2018年7—8月对渝东南深度贫困地区H村进行的跟踪调研,对该村所开展的绿色产业精准扶贫运作模式以及该模式下试运行的三种实践路径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小农户和村集体的预期收入进行测算并对实践效果进行评价,最后根据研究结论给出了政策建议。

二、绿色产业精准扶贫地区H村概况

(一)H村自然经济概况

地处渝东南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该县2016年GDP总值为145.42亿元,排名全市37个区县中第33位,属于深度贫困地区。H村属于石柱县首批被纳入扶贫的重点地区,该村距离县城中心17公里,全村国土面积1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 966亩,林地面积3 650亩,生态环境较为脆弱。辖区内现有9个村民小组,累计1 072户4 055人,人均耕地不足1.5亩,农业生产主要以水稻、玉米种植和生猪养殖为主,形式较为单一、分散,农业生产以自给自足为主要目的,收入水平低下。

(二)H村贫困问题概况

基于相关政策规定的年人均收入2 300元的贫困标准,H村根据实际情况将贫困标准定为人均收入3 0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的小农户进行了精准识别,其中年人均收入低于2 000元的为绝对贫困,2 000元~3 000元的为相对贫困。根据调查统计确认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立卡户”)共计127户472人,其中绝对贫困12户42人,相对贫困115户430人,相对贫困率占总体贫困户的90.55%,致贫原因大致分为疾病致贫、学业致贫和其他致贫(缺技术或劳动力)三类(见表1)。自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实施以来,该村的立卡户分别是124户、130户和127户,贫困人数基本保持不变,调查发现因病致贫是主要原因。虽然扶贫措施能使处于相对贫困的立卡户暂时脱离贫困,但慢性疾病会导致家庭劳动力的持续丧失,并且长期用药产生的经济负担往往导致了返贫现象,H村贫困小农户具有波动式的相对贫困特征。

表1 2016年H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致贫原因分布情况 (单位:户,人)

三、H村绿色产业精准扶贫模式

H村通过引入当地的WG金荞麦饲料有限公司进行产业精准扶贫。该公司创建于2008年,注册资金2 000万元,主要从事金荞麦等中药材的种植、加工和销售。WG目前共有金荞麦种植基地1.65万余亩,金荞麦作为传统的中药原料,具有良好的清热解毒等作用,其中麦根是TJ集团止咳糖浆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其生产基地距离WG金荞麦专业合作社很近,这在很大程度上节约运输成本,保证WG金荞麦的良好销售情况;此外麦秆经过加工还可以作为家禽、牲畜的饲料原料,WG现在已有育期猪、乳猪、仔猪和生长期猪等各生产阶段的“金荞麦”牌系列中药材饲料,并且已实际运用到农户的生猪饲养过程中,饲养生猪的粪便同时也能作为金荞麦生长的肥料,从而在农业生产中形成了绿色的内部循环。调研小组对H村参与生猪饲养的小农户走访发现,与传统饲料相比,金荞麦饲料在使用量上能够节约20%左右,养殖户认可度较高。

(一)绿色产业精准扶贫模式运作流程

参与绿色产业精准扶贫的WG金荞麦专业合作社基于H村的贫困现实,提出了“五统两分”的扶贫运作模式:“五统”即统一的生产资料购买、种子配送、技术指导、销售渠道和产品保价回收,“两分”则是指除了正常的订单交易收益外,WG还会按照不同的标准额外支付交易量分红给参与的小农户和村集体。基于主要经营的金荞麦产业,WG绿色产业扶贫运作模式如图1所示:依据产业扶贫项目内容,金融机构将专项的政府财政扶贫资金和立卡户信贷资金统一交由WG运作,同时由WG与授信立卡户签订订单收购合同,为立卡户提供金荞麦种子和生猪仔,并统一配送金荞麦饲料和辅助肥料;在种养殖期间,WG定期派技术人员对种养殖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在生产周期结束后,对质量合格的金荞麦和生猪统一保价回收,其中金荞麦必须由WG回收,生猪可由农户自由选择出售对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物料、金荞麦秸秆可以作为加工生猪饲料的原材料,生猪的粪便也可以作为金荞麦种植的肥料。

图1 WG绿色产业精准扶贫运作流程

从图1的WG绿色产业精准扶贫运作流程来看,外部属于财政和金融双扶持下的“财政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小农户”链式产业扶贫,内部则形成了“扶贫企业+经营主体”的双循环农业模式。

外部链式将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扶贫资金交由WG统一运作,通过自身运营的金荞麦和生猪产业载体,为参与种养殖的立卡户提供农业生产服务,达到资金与产业服务相结合的目的。这种方式能够有效弥补各参与主体间的不足,发挥其各自在资金、信息、监督等方面的优势:一方面,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资金会根据产业发展进度和组织机构在技术、设备、市场以及人力资源等方面给予资助(徐翔、刘尔思,2011)[20],在生产周期结束后,政府会以扶贫效果好坏为前提,根据WG扶贫项目发展的市场前景再进行配置和投入,如此循环往复不仅确保了扶贫资金运用到贫困农户身上,还有效解决了产业链上经济主体融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依靠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扶持,WG与立卡户签订合同以约束双方的购销行为,通过政府信用和金融机构信用的融入,增强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商业信用,巩固他们的合同协作关系;此外,在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上,由于WG运用的是立卡户信贷资金,那么授信农户更加关心该项资金的运用,为了更好地获得资金支持并确保回收产品质量,WG也会向参与农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确保将资金运用到实际的扶贫项目生产当中,从以往单一的监督变成更高效率的相互监督,降低资金的监督成本。

内部双循环通过整合各参与主体资源,企业与农户签订订单收购合同,形成了“原料供给——技术支持——固定收购——平台分销”的“产供销”闭环循环链条,这种内生于农村经济发展进程中的产业精准扶贫模式不仅能够实现技术、资本以及合同关联等因素的有效组合,还能充分利用农户、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资金,大大提高了农村扶贫效率(申云、彭小兵,2016)[21];而且,金荞麦秸秆和生猪粪便又可以作为双方的生产原料直接利用,形成了种养殖资源内部循环,这不仅节约了农业生产的成本支出,而且还通过农业生产中废弃物再利用,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实现绿色生产方式。

(二)绿色产业精准扶贫模式运作目标

WG金荞麦专业合作社主要经营的金荞麦加工和生猪养殖产业,都属于一年期产业,资金回笼速度较快。由于麦根和麦秆生产用途不同,WG对金荞麦采取了“一品两收”的定价方式,订单合同规定麦根的最低收购价为1.2元/公斤,麦秆的最低收购价为0.2元/公斤;对生猪则在达到出栏标准110公斤后,按照14元/公斤保底价进行收购。按照该地区生产经验,金荞麦种植每亩可获得1 600公斤左右麦根和3 500公斤左右麦秆,并且金荞麦自身特性使其在种植过程中几乎不需要田间管理,因此对参与农户而言,生产投入较少,每户若种植金荞麦1亩且养殖生猪1头,则理论上可获得金荞麦2 620元和生猪1 400元的保底收入。除订单交易收益外,在“五统两分”模式下,立卡户和村集体还可获得分红收益,其中立卡户可以按照麦根0.2元/公斤、麦秆0.04元/公斤、生猪50元/头获得额外分红,村集体可以按金荞麦种植20元/亩、生猪养殖20元/头获得分红收益。因此,立卡户通过WG金荞麦专业合作社的产业精准扶贫项目每年可获得4 530元的保底收入,超过了H村的3 000元贫困线,下一生产年度农户可以通过自留的金荞麦种子和购买生猪仔继续参与WG金荞麦专业合作社的种养殖产业,从而实现可持续的家庭收入(见表2)。

表2 WG绿色产业精准扶贫模式交易收益与分红收益情况

四、绿色产业精准扶贫模式实践路径分析

H村的绿色产业精准扶贫均在外部链式和内部双循环框架下进行,根据扶贫项目具体内容和参与者的差异,探索出了“企业+散户”“企业+合作社”“企业+入股农户”三种不同的实践路径。

(一)“企业+散户”实践路径

该路径于2016年5月开始实践,主要用于410亩金荞麦种植和200头生猪养殖产业,项目期限为1年,对象为H村1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包括财政扶贫资金47.50万元和WG合作社产业扶贫贷款16.98万元,累计64.48万元。项目资金统一从金融机构相关账户划出,其中贷款利率按照4.35%的基准利率执行,由县扶贫办、财政局、审计局和监察局等部门联合监督使用。

项目实施过程中,WG向立卡户免费提供金荞麦种子和200头猪仔,每户按照家庭实际劳动能力情况可获得免费猪仔1~2头,同时WG还向立卡户提供“金荞麦”系列中药材饲料,但会收取每头340元的饲料成本。由于猪仔是由WG免费提供,并且生猪出栏后立卡户可以自行选择出售对象,因此为了进一步减少合作社成本支出,需要收取一定的饲料费用;倘若在饲养过程中出现生猪死亡情况,则由WG退还立卡户饲料费用。

该项目的预期收益包括金荞麦和生猪的产量收益以及分红收益,按照订单收购合同,立卡户可以获得产量收益合计为135.42万元,其中金荞麦根78.72万元、麦秆28.7万元、生猪28万元;分红收益合计为19.86万元,其中金荞麦根13.12万元、麦秆5.74万元、生猪1万元。因此,立卡户每户可实现年均1.22万元的收入,村集体总共可获得约1.22万元的分红收益。

(二)“企业+合作社”实践路径

该路径是对前一实践路径的延伸,通过第一年对1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支持,立卡户绝大多数可以通过金荞麦和生猪产业获得再生产能力,而不再需要WG提供种子与猪仔。在种养殖初步规模保持不变的情况下,WG拟定了“企业+合作社”的扶贫项目,项目期限为3年,对象为H村的127户立卡户和另外3户返贫农户,共计130户。项目资金全部是由金融机构向贫困户发放的每户5万元小额贷款,累计650万元;合同约定:授信农户将资金授权WG统一经营管理,同时由保险公司进行担保,授信农户不承担偿还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项目将通过由130户贫困户组建的WG金荞麦专业合作社来实施。由WG对合作社社员免费进行种养殖产业培训,社员可以选择WG的种养殖品种,也可以选择其他种养殖品种;若选择WG的金荞麦和生猪产业,则WG依旧采取统一的保价方式进行产品回收。调研显示,参与农户为了减少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仍然会选择WG的金荞麦和生猪产业来确保稳定的收入。此外,由于WG使用的是授信农户统一授权的资金,因此除了给农户个人和村集体的交易和分红收益外,在每年末还会按照使用资金总量6%的比例收益返还授信农户。

对贫困户而言,当其选择继续参与金荞麦和生猪产业时,该项目收益包括交易收益、分红收益和返还收益三类。按照当前生产规模,在项目实行的3年中,可获得总交易收益406.26万元,其中麦根236.16万元、麦秆86.1万元、生猪84万元;总分红收益59.58万元,其中麦根39.36万元、麦秆17.22万元、生猪3万元;同时按照6%的比例收益返还,可获得117万元的总返还收益。贫困户每户将实现年均1.49万元的收入,村集体将获得总计3.66万元的分红收益。在3年项目期满后,已脱贫农户将退出合作社,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推选未脱贫或返贫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维持现有的链式产业精准扶贫实践路径。这种实践路径减少了扶贫企业的成本支出,实现了扶贫资金的循环利用,保证了产业扶贫的长效性,真正做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使扶贫企业和贫困农户实现了双赢。

(三)“企业+入股农户”实践路径

该路径于2016年7月开始在H村的一个村组实施,主要用于生猪养殖产业,目标年存栏母猪80头,年出栏商品猪1 600头左右。项目期限为5年,总投资包括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以及WG企业扶贫贷款43.47万元,累计127.47万元。

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户本身并不单独分散养殖,而是由WG租用H村T组2 100平方米土地修建生猪养殖场,并雇佣农户进行生猪养殖。依据项目合同股权化约定,WG每年以财政扶贫资金的50%为基准在企业、村集体和农户之间进行股权分割,三方各占50%、10%和40%。由于T组参与该项目的131户农户中仅有13户立卡户,因此在对农户内部的股权分割当中,立卡户每户持3股,一般户每户持1股。

该项目的预期收益主要来自于每年的固定分红和股金返还。固定分红来自于村集体和农户所占股份的8%,即1.68万元,其中村集体占20%,农户占80%;5年累计固定分红收益为8.4万元,其中立卡户可获得1.67万元收益,一般户可获得5.06万元,村集体可获得1.67万元收益;项目5年期满后将返还股金21万元,其中立卡户可获返4.17万元、一般户12.63万元,村集体4.2万元。立卡户每户最终可获得年均0.09万元的收入,由此可见该实践路径对贫困户收入的提升幅度最小,给其带来的收益远少于前两种实践路径,但同时贫困户所支付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也是最小的(见表 3)。

表3 绿色产业精准扶贫三种实践路径预期收益 (单位:万元)

五、绿色产业精准扶贫模式实践路径效果评价

(一)绿色产业精准扶贫实践路径的优势

1.农户收入增加效果明显

H村户均人口2~4人,因此按照3 000元人均收入的扶贫标准来看,“企业+散户”和“企业+合作社”的实践路径均能实现当年脱贫,而“企业+入股农户”的实践路径增收幅度远低于前两种。但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下小农户支付生产成本几乎为零,仅依靠出让闲置土地经营权即可享受股金分红,考虑到未来参与养殖的工资收入,越线脱贫不存在太大问题。此外,“企业+散户”实践路径的资金在链式产业精准扶贫当中是单向流动,WG通过扶贫资金和信用贷款直接作用于立卡户,对立卡户的支持力度完全取决于WG所获得的扶贫资金和信贷资金数量,在这当中WG承担的风险较大,立卡户收益则来自于交易和分红收益。“企业+合作社”实践路径是在前一路径基础上的延伸,除自身获得的扶贫资金和信贷资金外,企业还能够获得农户信贷资金的经营管理权,资金形成了双向流动,WG融资规模越大而承担的风险却在逐渐减小,立卡户不仅会获得交易和分红收益,还将获得信贷资金的返还收益。因此“企业+合作社”实践路径给农户带来的收益要高于“企业+散户”实践路径,并且承担的转移风险最小。最终,贫困户与村集体参与绿色产业精准扶贫后收入得到了明显增加(见表4),脱贫效果良好(见表 5)。

表4 参与贫困户及村集体收入

表5 参与贫困户脱贫情况

2.农户生产要素主体作用增强

以上所述三种实践路径均实现了由以往政府和金融机构对农户简单的“输血式”扶贫,向扶贫资金统一交付扶贫企业经营管理的“造血式”扶贫的转变,体现了小农户在扶贫过程中作为生产要素主体的作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扶贫资金小规模分散使用的规模效应低下问题,同时还有效遏制了扶贫资源作为公共物品所产生的农户“等、靠、要”依赖思想。数据显示H村贫困户90%都属于相对贫困,这些贫困户与处于贫困标准附近的非贫困户收入差距并不大,而在收入差距不大的情况下贫困户能因为扶贫政策获得相应钱物,这必然会引起其他农户争当“贫困户”的怪异现象,导致扶贫工作难以开展。因此,扶贫资金由扶贫企业统一管理运作,贫困户只有通过参与相关扶贫项目才能获得收益,其生产技术能力在项目实施中也得到了提升,内生造血功能增强,体现了贫困户作为生产要素参与主体的功能。

(二)绿色产业精准扶贫实践路径的缺点

1.路径同质化严重

H村三种不同的绿色产业精准扶贫实践路径均是在外部链式和内部双循环的扶贫框架下进行的,并且农户与村集体的收益直接与WG信贷资金配置规模相关。事实上较另外两种路径而言,“企业+合作社”能使贫困户的收益增长较多,正是由于聚集了更大规模的扶贫资金,所以资金规模依然是决定当前H村绿色产业精准扶贫模式效果的决定性因素,进而导致实践路径的同质化现象严重。此外,在现有的127户立卡户中有接近一半属于疾病致贫,可能会因为劳动力不足而无法有效参与扶贫项目,最终这些贫困户只能获得少量的股金和利息分红,可能不足以作为自有生产资料投入再生产,从而使得扶贫项目难以达到预计的效果。因此,H村应该采取多种模式相融合的方式来提升扶贫效果,对疾病致贫的这部分农户可以与社会保险、社会求助等方式结合扶贫,而对具备劳动力条件的贫困户,政府需要引导其走规模化和合作化的道路,而不是在现行路径下完全依靠资金配置所带来的短期经济收益。

2.参与主体利益冲突

WG依然是通过扶贫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进行资源整合,运用自身优势进行资金运转的商业赢利性企业,在当前实施的扶贫项目中,根据交易、分红或者股金返还等收益带动立卡户增收是有条件的。一方面,在自身赢利的情况下它才会进行扶贫,即更多的是为了寻求政府和金融机构的优惠资金支持,那么在赢利目标的驱使下存在扶贫资金他用的可能性,从而损害贫困农户的利益。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虽然项目内容上明确扶贫资金由县扶贫办、财政局、审计局和监察局等部门联合监督,做到“专户、专账、专款、专用”,但事实上只要WG将资金用于扶贫项目规定的内容即可,至于怎么用,用多少,并没有真正做到实时监督。另一方面,虽然贫困户和WG签订的订单收购合同将农业产业相关风险从农户转移到了扶贫企业,在产品市场前景较好时,能够保证农户的正常收益;但若市场前景不好,企业产品销路受阻,那么相较于按照合同收购所带来的损失,向农户支付违约金的损失会更小,由于农户和企业之间的地位不对等,WG完全存在单方违约的可能性。因此,在依托企业的绿色产业精准扶贫实践中如何保证在市场波动环境下扶贫企业和贫困农户的利益不冲突,从而实现扶贫项目的可持续性,这是当前政府和金融机构亟需解决的问题。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文章通过2016年7—8月、2017年7—8月及2018年7—8月对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H村小农户参与绿色产业精准扶贫实践进行实地调研,首先对其运作流程和目标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对当前的三种实践路径及其效果进行了分析。主要结论如下:

首先,H村实行的绿色产业精准扶贫是在外部财政与金融扶持下的链式产业扶贫,以及内部企业与农户形成的“产供销”和“种养殖”资源闭环链条框架下运行的,它不仅能够发挥各参与主体在信息、监督和资金来源上的优势,同时还能将农业生产中废弃物进行再利用,以达到减少环境污染、保护脆弱生态、实现绿色生产方式的目的。

其次,H村目前有“企业+散户”、“企业+合作社”和“企业+入股农户”三种绿色产业精准扶贫实践路径。通过对三种实践路径的预期收益分析来看,农户增收较为明显,内生造血功能逐渐增强;但是从实践路径的本质来看,农户收入提升更多是由资金集聚的规模效应引起的,存在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参与主体利益冲突等问题;此外,当地立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人数较多,在农户参与项目才能享受收益的情况下,疾病引起的劳动力不足会使当前的扶贫效果很难达到预期。

基于以上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方面结合深度贫困地区实际,有效融合资金和产业资源,构建以市场为主导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扶贫格局(祝惠、莫光辉,2016)[22],改变以往单一扶贫模式的局限性;有条件的区县可以积极培育和壮大农村专业合作社并引进龙头企业建立生产基地,无条件的区县可以逐村逐户制定差异化的帮扶方案,同时对于因病致贫户需要结合社会保障机制如社会保险、社会求助等方式共同进行,努力实现精准扶贫的差异化定制。另一方面应当完善产业扶贫风险防范机制,绿色产业精准扶贫在很大程度上将小农户面临的风险转移给扶贫企业,当地政府应当积极寻求跨区域的经济协作,加大对扶贫企业的支持力度,可以通过建立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制度(黄承伟、覃志敏,2013)[7],进一步提高扶贫企业风险的预警和规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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