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热点事件传播过程中舆论的对立与失焦
2019-08-30姚江龙杨瑞铭谢晓宇
姚江龙 杨瑞铭 谢晓宇
摘 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广大民众依靠互联网极大地提升了自己的知情权、话语权,舆论已难以被一方所主导。通过对“汤兰兰案”舆情事件的梳理和分析,归纳出舆论的对立主要是因为新事实的呈现和新议题的产生,但当主流媒体的事实呈现跟进缺失时,各种议题就会介入网络舆论空间的真空,造成舆论失焦。在面对今后网络舆情事件中,主流媒体需要严格遵守新闻伦理,发挥议程设置的主战场作用,积极促成媒介共鸣,防止议程被民间舆论场带偏,同时推动事态本真的澄清,实现议程的融合。
关键词:舆论失焦;舆论对立;议程设置;新闻伦理
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普通网民提供了更多实现话语权的机会,微博、微信朋友圈和公众号、贴吧论坛等等网络公共空间逐渐成为互联网舆论的传播中心,传播权的普及、表达的多样性以及网络信息的可及性大大提高了普通网民的知情能力和话语能力。网民在热点事件面前积极吐露自己的意见和观点,汹涌澎湃的表达背后则是对社会矛盾的释放和宣泄。从“罗尔事件”到“江歌案”,当传播的开放和声音的嘈杂与种种社会问题并发时,主流媒体的议程设置变得愈发的复杂而不可控,舆论难以被一方主导因而往往形成了舆论对立甚至反转。梳理和分析网絡事件传播过程中的舆论关注点的失焦以及二次报道中事件中心议题偏移的原因和基本模型,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新时代下的网络舆情传播,整合主流媒体与自媒体的舆论引导功能,及时应对舆情暴力事件的发生。
一、舆情的形成
1、事件概述
2008年,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某村发生了一起系列轮奸案,时年未满14岁的女孩汤兰兰(化名)报案称其“多次遭到十余人强奸,涉案人员包括其爸爸、爷爷等具有血缘关系的家人,也有老师、邻居和村干部。2010年10月,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罪涉强奸罪、嫖宿幼女罪等。2018年1月19日,《南方周末》记者最先在其个人公众号发表了《家族、村庄集体“强奸”事件,魔幻现实,抑或另有隐情》一文,在获得一万多次阅读后被删除。1月30日,澎湃新闻发布了《寻找汤兰兰:少女称遭亲友性侵,11人入狱多年其人“失联”》的报道,凤凰周刊微博、新浪网等媒体随后转载。由于澎湃新闻报道配图披露了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媒体开始受到网友的诘问。1月31日,《新京报》发布微博《被全家“性侵”的女孩,不能就这么“失联”着》,微博迅速扩散,事件热度也二度上升,与此同时,网络质疑声越来越大。当日,微博大V@我不是谦哥儿、@午后的水妖等发微博声讨《新京报》、澎拜新闻,得到众多微博大V的转发,报道的记者开始遭到网友的谩骂和人肉,“媒体审判”等言论开始出现。2月1日,五大连池市政法委回应“汤兰兰”案,称其母炒作企图翻案。呼吁公众停止寻找汤兰兰,称会依法处理相关诉求。随后,多家媒体发表评论,呼吁讨论回归案件本身,紫光阁微博发表博文,称“法律面前,没有所谓的‘无冕之王”。[1]
2、舆情共振的形成
互联网舆情共振是网民情绪积累引起的舆论高峰,当某种情绪成为一般情绪时,它可以激发大多数人情绪的共通,当一定规模的共通情绪得以形成社会认同时,就会导致情绪共振。[2]情绪的共振促使“汤兰兰案”相关报道发布之后迅速形成热点话题,这主要是因为以下两个方面:
(1)“少女遭亲友性侵”刺痛了中国传统伦理社会的“人伦”认知。我国是一个传统的伦理社会,“孝”“悌”“礼”等都是“伦理”中绕不开的话题,这些人伦认知与思想是千百年来传承下来的重要道德标准。在澎拜新闻的报道中写道“母亲服刑8年出狱,女儿户口消失”,“少女的控诉:被亲生父母性侵,请干爸干妈申冤”,“汤兰兰曾对警方称,爷爷多次对其强奸。”等诸如此类的描述足以触犯公众内心的道德底线使之群情激奋。在某些情况下,相比客观事实的陈述,使用情感化的表达更容易改变舆论的走向。社交媒体平台如今已经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成为了舆论生成与传播中的重要场所,情感性在社会舆论中的作用与日俱增。[3]澎湃新闻的报道既具备了“道德震撼”又激发读者的“认知震撼”,容易引发网民的情绪共振。
(2)记者在采访时大量采信了汤兰兰母亲的说法,突出了案件的诸多疑点,使得读者对案情疑窦丛生。“文本的叙事性依赖于该文本通过表现定向时间整体、涉及多种冲突从而满足接受者的欲求的程度。”[4]面对之前的“呼格案”、“唐慧案”,长期以来网民的刻板印象已经形成,遇到存疑的案件,首先就是质疑公检法系统的工作是否存有问题,以冲突性代替理性,从新闻话语的细枝末节中推敲出自己愿意去相信的“事实”,达到群情共愤。
3、 舆论对立的引发
不同群体的信念、愿望和追求不同,他们的意见就不可能和谐一致。面对某一问题或现象,人们往往根据自己的偏见,意愿和秉性,在情绪化的表达中展示自己的立场和看法,但缺乏对问题进行深切的研究和严谨的剖断,也缺少一种尊重来容纳不同观点并进行冷静和理智的互动。难以达成观点的共识就容易形成舆论对立,当分歧不断扩大,往往呈现出了舆论的冲突。舆论的冲突对立以难以协调的方式表现出来,以一方的甚嚣尘上和另一方的寂寥无声为结局。[5]近年来,呈现出“U型”曲线式反转的社会热点舆情事件层出不穷,从一开始舆论的单一呈现,到后来观点的对立,舆论形势出现了反转。在其舆论走向几经转折的背后,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清楚的转变过程:网上舆论爆发——真相逐渐还原——舆论发生反转对立——最初发布者或媒体遭讨伐,[6]这也形成了舆论反转的共同特征。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麦尚文认为,“反转”的本质实际上是各种力量对话语主导权的争夺。[7]一般而言,舆论的反转对立需要有一个形成过程,不同意见从酝酿到形成,分歧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调和,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意见的对抗。此前的“于欢案”和“唐慧案”同样也是涉法舆情事件,但从案件发生或被揭露,到真相逐步浮出水面,最终立案判决,时间跨度长,可谓一波三折,阶段性的舆情积累和蛰伏及观点的“U型”转弯较为明显,事件的每一个进程都成为社会舆情关注焦点。但在此次“汤兰兰案”舆情事件中,从首发媒体发布新闻报道引发公众关注,形成重要议题到次级意见领袖指出纰漏,颠覆媒体议程引发舆论对立十分迅速,甚至可以以小时来计(如下表)。
舆论的对立是新舆论爆发和发酵的过程。首先,新事实的呈现为舆论对立提供了客观基础。网络舆论是网络社会成员围绕具体的中介性事件所形成的情绪与言论交织的产物,事件基本事实所呈现的数量与性质直接影响了在其基础上形成的网络舆论的色彩。网络舆论的酝酿、爆发、发酵和共识与消散本质上就是事件真相逐渐澄清,事实逐步呈现的过程。在“汤兰兰案”的舆论传播和演变中,微博大V通过贴出《案件判决书》使得网民对案情有了更为充分的认识,尽管有人随即指出案情的诸多疑点,但《判决书》中对于案情经过的描绘足以挑战公众的认知底线,引起一片哗然,对于汤兰兰遭遇的同情引发了对于“澎湃”等媒体此前营造的“寻找汤兰兰”的舆论的对立;其次,新议题的介入为舆论对立丰富了话语表达。伴随着对立舆论的发酵,围绕所呈现的事实出现了多种声音,满足了网民参与舆情表达的愿望,形成了舆论的狂欢,也使得舆论的对立更加尖锐。在此事件中,由于所呈现的事实有限,并且证据本身确实也存在疑点,真相的缺位为各种议题的介入提供了广阔舞台。参与讨论的网民有的以“阴谋论”的心态指责媒体的“媒介审判”,有的反复论证寻找当事人是否合法,还有的对报道新闻的记者行使网络暴力,进行人肉搜索……这样的意见表达抽象了舆论信息和所要表达的中心议题,造成了舆论失焦,对立尖锐而喧闹但却无益于共识的形成和真相的澄清;“想象的共同体”为舆论对立营造了表达氛围。“共同体是一个充满想象的精神家园。在这个家园中,我们相互信任,相互依赖,但这个家园是由我们的想象力所构建的而非现实存在的。”[8]舆情事件中,拥有相似观点和情绪的网友之间不可能存在组织性,彼此也并不相识。他们对“汤兰兰”进行身份建构,把“汤兰兰”、自己和表达相同观点的网友想象成一个相互联系的群体。他们不认识汤兰兰,对汤兰兰的了解也仅限于报道呈现的只言片语,但是汤兰兰的形象却活在他们心中。在他们看来,保护汤兰兰就是保护自己,汤兰兰被找到,他们自身权利也得不到合理保障,他们与汤兰兰本没有丝毫关联,此时却被想象成了一个团结一致的利益共同体,其本质是在自我认同的基础上寻找社会认同。[9]
此外,此次舆论事件的反转对立如此迅速也有报道本身所存在的叙事问题,报道大量采用单一信源、一家之论,言语煽情但所呈现的案情事实却相当有限,当对立舆论的意见领袖指出报道在事实完整性和偏向性上的疑虑时,报道说服力大打折扣,其早前的框架预设也随即崩溃,迅速引发舆论反转;同时,在研究网络舆情的演化规律的过程中,有学者发现,一些影响深远、关系重大的事件所引发的舆情,即便已经失去了热度,但当有新的关联性事件发生,就极有可能被网民重新挖掘出来,再次成为热门事件,其影响力与关注度甚至可能会超过早前的关联事件本身。在当下的传播环境中,由于信息咨询获取的快捷和便利,以及大量信息所产生冗余,受众更倾向于碎片化、图式化的接受信息,这种信息处理方式恰恰为新媒体事件的相互激活和联想提供机会。[10]细心的网友发现“汤兰兰案”的律师此前也曾代理过诸如“裸条案”、“掏鸟窝被判十年”等在互联网是引发争论的案件,这样的联想致使网民对新闻报道的目的到底是混淆视听、干预审判还是伸张正义、平复冤案产生了怀疑,再这样的疑虑之下,当网民发现报道表述确实存在问题时便激活了之前的刺激,造成群情激愤的现状。
二、“汤兰兰案”中的舆情失焦与偏移
失焦,原是摄影术语。如果要想拍摄物体清晰的图像,就需要将其对应到镜头的一个固定焦距,假如超过了焦距,物體图像就会模糊,从而产生失焦现象。在网络舆情事件中,舆论失焦现象是指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公众的知情权、话语权不断增长,舆论很难被某一方主导,使得公众的情绪与表达呈现多极化和多样化的态势,逐渐偏离事件的核心问题。[11]美国学者奥托·夏莫(C.Otto Scharmer)在其“U型”理论中指出,阻碍人们有效关注的原因,是没有完全理解关注和意图产生的内在场境,并与之建立连接。在此事件中,伴随着对立舆论的发酵,在缺乏事件全新进展报道的情况下,新议题的介入填补了网民想象空间的真空,使得舆论关注点失焦,偏离了对于案情本身的关注。有网民认为报道的媒体存在对于申诉人的偏袒,对其新闻伦理产生质疑,甚至某种阴谋论甚嚣尘上,指责媒体妄图媒介审判,为汤兰兰的父母翻案。在报道使用“寻找汤兰兰”后,微博迅速出现寻找报道采访记者的微博话题,并在导语中声称“这次我同意网络暴力!”在表达对媒体报道公正性的期望同时采用了网络暴力的方式对所谓的“媒体带节奏”表达不满。这当中可能有如下原因:
1、信源的失衡致使报道的说服力下降
新闻标题对新闻有总领作用,其首因效应往往也会带动读者的阅读情绪。澎湃新闻的报道标题在逻辑上强化了“寻找汤兰兰”,表述上则明显偏向于汤兰兰母亲。在澎湃原稿中出现了约22个信源,其中包括汤兰兰的母亲、大姑以及申诉代理律师等一手信源,以及该案判决书、警方询问笔录、物证提取笔录、司法中心的鉴定报告等一手信源,但是由于证人汤兰兰的干爹干娘拒绝接受采访,涉及他们的内容大多转述自判决书的记载。[12]在信源的选取上,澎湃的新闻报道大量的采选了汤兰兰母亲一方的采访,围绕“汤兰兰母亲寻找汤兰兰”的情节展开,手法煽情,但相对一方的消息却是缺位的,报道在案件事实的举证上模糊不清,并不能提供足够有力和完整的辅助性材料。传播学奠基人霍夫兰(Carl Hovland)在研究中发现,“两面提示”对文化程度较高者的说服效果更好。[13]在当前的互联时代,信息的极大丰富和网民媒介素养的提高,使得信源单一的新闻报道已经无法让公众足够信服。在当前的媒介生态下,报道的客观公正是实现各种社会因素与议程平衡的基本规则,同时更是媒体社会责任的体现,直接关系到普通大众对媒体的信赖程度。[14]
新闻报道的倾向性是记者在践行和追求新闻报道的客观性时不能避免的一种隐性规律,只是倾向性必须在客观性的基础上表达,即通过事实本身的逻辑和意义进行阐述。[15]然而,澎湃的报道强化了“寻找汤兰兰”为报道的逻辑重点,无疑使得读者强化了记者偏袒汤兰兰母亲,要把受害人汤兰兰“人肉搜索”的印象,澎湃新闻的邪恶形象不言而喻。可信度的下降导致公众对媒体动机产生怀疑,在后真相的传播语境下,阴谋论甚嚣尘上。
2、后真相时代的对抗式解读
在后真相时代中,简单地陈述客观事实远不及使用情绪化和有关个人信念的表达更能对公众舆论产生影响,但主流媒体的情绪化表达反而会造成读者的对抗式解读。有研究者将“后真相时代”的到来与社交媒体的兴起和传统媒体的颓败直接关联。在“汤兰兰案”事件中,网民对于信息的认同以一种极端化、反传统和民粹化的姿态出现在社交媒体上,网络中的民意呈现出一种“天然正义”的假象,所有关于汤兰兰的同情或是网民以第一人称叙述的自身遭遇都成为了“另类事实”——它与案情本身的事实相对应,在真相缺乏的真空里,迅速成为了主流话语,网民的各种情绪或观点泥沙俱下,构成了社交网络上脆弱的“信任共同体”,但这样的信任建立在非理性的情感而非真相之上。
汤兰兰在披露出的案情中作为一名受害者在公众面前本是一副弱者形象,却成了强势媒体的直接针对者,且隐私曝光被暗示存在诬告的可能。这一反差,更激起了公众对弱者的同情,导致他们对媒体报道动机、记者报道手法的反感,自然也就无法对澎湃的框架设置表示认同,造成舆论的失焦。近年来,由法制新闻引发的涉法舆情事件层出不穷,从“于欢案”到“庆安火车站枪击案”“掏鸟窝被判十年”等事件,媒体逐渐在公众认知中成为了在幕后左右舆论,控制司法的形象,媒体的公信力逐步降低,陷入了一种“塔西佗陷阱”中,当主流媒体一旦失去公信力,无论其说的话是真还是假,做的事是好还是坏,都会被外界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在这样的环境下,网民对于澎湃真相失衡但又气氛煽情的报道自然的存在对立情绪。
三、舆论引导的启示
社交网络的兴起改变了传统媒体对议程设置上的把控,使信息获取更加便利,使社会更加开放。然而,从“三色虐童”到“汤兰兰案”等大事件来看,自媒体时代的公众议程设置在很多时候是一种情绪化的议程设置,而情绪化的议程设置最终极易导致非理性以及舆论失焦,使事件本身的解读更加多样化。
从积极方面看,失焦的初期往往能作为民意的指示,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公众的信息需求,同时也可为媒体提供具有新闻价值的角度、设置新的议题以引导舆论向正面发展。但是,在突发事件中,如果舆论偏离事件本身太远,或缺乏人文关怀,那么,就会对整个舆论产生错误导向,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例如,在舆论失焦的情况下,大量无关议题和冗余信息不断涌现和发酵,使应对舆论、解决事件的精力和资源无法集中。公众对次生话题的强势围观,也容易对事件原本的核心议题进行忽视,偏离正常的议事轨道。特别是在突发事件中,网络舆情出现的重复传播、重复影响的情况会再次引发民众对事件的关注,使本來平息的事态死灰复燃。[16]同时,舆论失焦也为网络谣言的传播以及网络暴力的使用提供了空间,在真假难辨中,网民随着失焦的舆论一同狂欢极化,不但不利于尽早达成舆论共识,实现舆情事件的妥善解决,还有因为网络暴力的滋生产生次生舆情问题,在一波又一波的舆论对立中释放社会矛盾。
引导面临失焦的舆论,“议题设置”是一个需要在第一阶段解决的重要问题。通过议程设置,可以将民众的注意力聚焦在一个具体的方向上,为接下来舆情发展的因势利导奠定良好的基底。[17]其次,要发挥好主流媒体的主战场作用,媒体间相互联动实现媒介共鸣,搭建热点舆情事件中的主流框架,不宜因舆论失焦释放出来的种种意见带离传播主线,造成对事件中心议题的偏移,浪费媒体资源。舆论容易失焦,但失焦有时并不代表被遗忘,事实是舆论形成与发展的基础,舆论的演进均是围绕着真相的澄清,及时公布最新的事件动态,揭示事态本真,不仅有利于遏止谣言的兴起,更有助于缓解舆论的对立,促成议程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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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阜阳师范学院文学院,安徽阜阳 236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