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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信息化创新应用型人才《税法》课程教学手段

2019-08-30刘姝婕陈舒

青年时代 2019年20期
关键词:税法应用型人才多元化

刘姝婕?陈舒

摘 要:2019年应用型人才培养成为更多本科高校重要培养目标,而信息化手段与税收政策不断革新,在理论积淀与实操技能等方面正不断影响和改变财税行业复合人才适应性的发展。现代社会对税务人才的要求已经从能够进行纳税申报的人员转变为具备跨学科知识、实操能力以及具备信息化思想和技术能力等综合型能力的税务人才。借助信息化创新应用型人才的教学手段,也是高校税法教学改革面临的迫切问题。

关键词:信息化;税法教学手段;多元化;应用型人才

一、引言

自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普遍呈现着“大众化”的趋势,本科院校的数量和毕业生的数量都迅速增加。许多本科院校都将自身定位为应用型本科院校。而其中,税法更是可以提现这一点的一门学科,税法是一门博大精深的科目。它涉及的学科知识十分宽广,兼具时效性、综合性、实踐性及整体性的课程。但目前在我国地方本科院校的税法课程教学中,普遍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教学方法单一、教材内容滞后等问题。基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我认为税法教学手段必须要创新新颖。地方本科院校可以通过强化实践教学、科学设计税法教材内容、丰富教学方法等手段提高税法教学的质量,培养学生运用税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时更新加深他们对新政策的了解。

应用型本科院校既不同于致力于培养学术性人才的研究型院校,也不同于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高职高专,它立足于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建设服务,办学目标定为培养掌握直接应用型知识和具有一定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本文将围绕如何在信息化下创新应用型人才税法教学手段,将应用型的手段融入教学课堂中,其一结合现有的平台构建和VR虚拟现实等信息化技术,将税法在应用型领域中淋漓尽致的开展。通过实操训练,仿真实训场景让学生从中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可以从中掌握了解税法知识;同时,在线上结合微课视频与翻转课堂、沙盘的教学手段,让被培养对象对企业税务实操真实环境、流程、风险点能熟练掌握,理解透彻,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对应用型人才在《税法》这门实操理论兼重,且将其作为专业核心课程讲授中的培养。

二、信息化与《税法》教学改革

(一)《税法》课程主要内容

《税法》是会计专业一门核心课程,必须跟随国家税收法规的变更进行教学内容的及时更新调整。本课程是建立在会计学基础、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审计学等专业理论课程基础之上的独立的专业课程。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理解并掌握《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度的主要内容;各税种的计税依据、计算方法;正确计算各税种的应纳税额;训练学生对实际经济业务中涉及到的税收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达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

(二)信息化下《税法》教学改革必要性

《税法》课程法中律条文的刚性与税法实践的灵活性、税法的稳定性与国家税收政策的多变性、有限课时与《税法》课程层次多、内容繁复是《税法》课程实践教学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长久以来固有的三对矛盾。随着税收政策不断更新,税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度逐渐增强,税收效用逐渐复杂化,所以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高校培养出的应用型人才不仅是懂得税法知识、掌握纳税实务的人员,更需要综合运用能力较强、特别是解决税收实际运用问题时能灵活地将税收新政策和非税信息技术手段结合起来的人才。本文倡导借助信息化手段来助力《税法》教学改革,是因为信息化手段能够突破时间、空间以及知识边界的信息化手段,最终顺利解决上述三对矛盾,对《税法》课程改革发展、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目标、国家经济健康向前发展意义重大。

(三)信息化下《税法》教学改革目标

1.改革教学方法,突显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指导下,税法教学模式改革应当丰富教学方法,尝试案例教学法、情景教学法的运用。课堂上以一个具体的企业为例,搜集企业数据,学生分组讨论,每组6-8人,按组内进行岗位分工,学生扮演不同角色和身份,协作共同完成财税业务一系列流程的处理。通过实践教学,一是让学生感受真实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二是培养学生实际动手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充分利用现有的税务软件来辅助本课程实训,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2.加强校政、校企合作,提高税法教师的实践能力。高校与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局、财政局等单位开展合作,通过产学研践习等,提高教学团队实践能力。这些合作,大大提高了教学团队成员的实践能力,为应用型税务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基础。教学团队成员实践能力的提高,对于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提升大有裨益。税务教学团队应依据税务人才培养方案和企事业单位对税务人才的具体要求,以市场需求为主线,促进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将教学团队成员送到税务部门、财政部门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税务师事务进行有目的、有重点的学习,为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最佳结合,大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基础。

3.加强“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以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为特色的“双师型”教师培养,既要提高专任教师的实践能力,也要提高兼职教师的理论授课能力,两者相互促进、相互提高、互为补充。双师型教学团队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骨干力量,应大力推进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为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提供条件。在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要通过实现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统一、现场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统一,将实践环节内容引入到专业理论教学中,实现专业与产业的直接对接、教学活动与具体岗位的对接、教学资源与生产资源的优化整合,真正实现应用型大学的建设目标和应用型税务人才的培养要求,实现人才培养和企业需求“无缝”衔接。

三、《税法》课程已有教学手段不足之处

本文作者为探究《税法》课程改革,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过程中实践情况究竟如何,对湛江市包含岭南师范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湛江财贸学校等6所,以应用型培养人才为重要教学目标,且开设多年《税法》课程的高校开展了实地调研,通过借阅教材、试听教师授课、进行实践教学基地参观,以及组织调研人员对教师备课、在校学生听课情况开展调查,利用严谨科学统计手段,对《税法》课程已有教学手段不足之处总结出以下三点:

(一)教材更新周期长

目前,《税法》课程教科书革新速度渐渐落后于税改形势的发展速度。税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它立法水平高,覆盖面广。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选择权威教材,以保证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和唯一性,避免教学内容的模糊性,消除错误,以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我国实行了渐进式的税制改革,每年都有大量的税务文书实施或修订。即使采用最新版本的现有教科书,许多内容仍与实际执行有所不同。同时,现有教学注重理论阐述,倾向于列举税收知识,忽视案例分析,使原有抽象理论更枯燥。

(二)教学方法缺乏多元性

高校讲授《税法》中的法律条款采取念白方式,缺乏师生之间的实践性和互动性。由于《税法》教学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其理论和实践要求都很强。一方面,高职院校学生的知识面窄,知识起点低,接受能力弱。如果教师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按优先顺序教学课本内容,学生只能被动接受,不能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另一方面,如果整个课程以教学为主,学生没有机会在企业和税务机关实习,税收课程的教学内容将成为结果计算,很难调动学生积极性。

(三)实践理论结合性不强

在《税法》教学过程中,教师主要依靠讲台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向学生传授更多的理论知识,偶尔也会参考一些教学案例,但教学案例与实际情况仍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教学过程中,由于学生之间缺乏实践联系,对内容理解机械记忆会影响教学效果,会导致讲授缺乏对学生深入企业实践的倡导,缺乏理论与实践的良好结合,不利于学生有效地运用在学校所学知识。

(四)教学技术手段应用不充分

提高教育科技手段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是实现税法教学目标的前提。然而,现代教学设备在我国许多高职院校中却很少使用。一些高校虽然拥有先进的教学设备,但在安排《税法》教学时却没有使用,对教学效果产生负面影响。

四、信息化下《税法》课程教学新手段

(一)平台激励法

借助互联网,打造一个实践性较强,注重课堂实务操作的智慧课堂网络教学平台,实现精准式教学。一方面可以运用大数据,及时将最新的税法相关政策与案例上传到平台上面,方便师生第一时间知悉。学生在上课时扫码登陆打卡,教师可随时于平台抽题对学生进行现场限时答题测试,这样可以快速地进行学情分析,有针对性地因材施教。为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平台还将设置一定的激励机制,比如,平台学习时长达到一定小时数将发放小礼品或免费网络课程;每日税法小知识答题抽奖等等。

另一方面由于税法知识体系庞大、信息量较多,利用网络平台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不仅丰富了教学手段,转变“一张黑板、一支粉笔”的传统教学局面,让《税法》课堂教学更具观赏性和趣味性,而且大幅增加课堂教学的信息量,师生只需通过网络,便可呈现更多直观的税法信息,明显提高了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效率。

(二)虚拟现实案例法

虚拟现实案例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教学方式,利用互动作品制作工具,制造出以文字、图片以及选项等为基础,通过不同选项的选择以获取不同税法案例体验的作品,学生借助这些仿真作品全面模拟企业真实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流程,最大限度体验真实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这样不但实现生动、丰富且符合实践要求的模拟环境教学,而且促使学生主动学习税法和融入课堂教学。此外,通过播放企业真实办理纳税业务的视频和动画,让学生真正了解企业涉税业务的处理流程和发票开具方法、纳税申报填写方式等,真正起到加深对税法实务的理解的目的。

(三)设置校外实习学分

一来,由学校牵头,与当地事务所、企事业单位、财税部门达成合作,建立实践实習基地,任课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地带领学生到实践实习基地进行实习,让学生亲身体会涉税事项业务的实际环境。在实习期间需提交学生的实习日记,企业导师评价,作为学分一部分。 二来,学院定期邀请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到学校对学生进行税法宣讲,采用理论与实践并行的教学策略。三来,任课教师可以带领学生参加各类财税类技能竞赛,不断推进“学竞”结合的培养模式,引导学生从理论上升到实践中去,切实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和能力,以市场与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出税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型税务人才。

(四)教师调研反馈法

一方面,学校可以分批次、有组织地安排授课教师,去合作企业进行观摩实习,讲税收新政策、办税全流程进行记录、整理、总结并以通俗易懂好记忆的方式,在课堂上教授学生,确保学生不与现实脱节。另一方面,学校可以组织调研员,深入高校,参观教学课堂以及教学实验室,将能够运用的信息技术、信息化设备、结合信息化进行《税法》教学的经验引入到本校,为本校提供多方面的资源支持。

五、信息化下《税法》课程教学新手段的优势

(一)弥补理论面授法

在借助互联网技术的情况下,打造一个实践性较强,注重课堂实务操作的智慧课堂网络教学平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用多种信息 技术手段实现教学环节数字化,旨在提高教学质量和学习效率,是一种以现代教学理念为指导、以信息技 术手段为支持,应用现代教学方法的教学模式。创新《税法》教学手段,利用平台激励法,实现教师精准式教学。不但可以提高教学质量,而且有助于学生主动思考和深入理解税法理论,还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提高学习兴趣。

(二)弥补案例教学法

通过借助仿真软件、VR技术、播放企业真实办税动画或视频,创设一种高度仿真的教学环境,构架起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桥梁,增强教学的互动性、认知性,解读学员的行为特点,使学员有所提升和感悟。采用虚拟现实案例法,加深对税法实务的理解的目的。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发现、提出、分析以及解决问题,从而将税法理论知识用于实践。

(三)弥补仿真实操软件法

将实行设置校外实习学分创新《税法》教学手段,与当地相关企业以及部门达成合作,建立实践实习基地,采用理论与实践并行的教学策略,为使学生可以走出校园,参加教学实践,锻炼工作技能,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在知识、能力和素质三方面均得到提高,为将来的发展做好铺垫。

六、总结

本文首先研究了《税法》课程教学改革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必要性,以及教学改革目标。其次科学严谨、展开实践对湛江市6所本科高校开展调研,总结出目前《税法》课程教学传统手段在信息化背景下,比照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存在教材更新慢、理论实践结合不够紧密等不足之处,再次结合不足,深入分析研究如何结合信息技术构造《税法》教学新手段,最终提出了平台激励法、虚拟现实法、校外学分法,希望能够为《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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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用友集团管理解决方案—NC UAP客户化使用手册[M].中国,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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