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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探析

2019-08-29杨广芝

法制与社会 2019年23期
关键词:未成年人检察监督

关键词 未成年人 检察 监督

作者简介:杨广芝,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部干警。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8.167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亿万家庭的最大关切。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根本保障。”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司法办案工作涉及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的全过程。坚持办案、帮教、救助、预防一体化,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效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殊制度,积极推动构建未成年人社会化司法保护支持体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现阶段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努力给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一)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始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从严办理的原则,坚决有力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

(二)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坚持宽容不纵容,从有利于教育挽救出发,依法对未成年人涉嫌轻微犯罪案件少捕、慎诉、少监禁,依法惩治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分管分押、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检察制度取得了成效。积极利用各地资源优势,积极探索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社会化建设,对流动未成年人异地帮教、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临界预防、涉案家庭亲职教育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三)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专业保护与救助

在办案中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疏导,充分保障受害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避免办案中的“二次伤害”,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为困境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依法妥善辦理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件

对于社会高度关注的未成年人案件,坚持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提出取证和法律适用建议,切实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为建立此类案件快报、预警、处置机制,妥善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进一步深化犯罪预防工作

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掀起“法治惠民”活动热潮。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也蓬勃发展,法治教育主阵地作用日益凸显。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下降趋势,预防犯罪工作成效显著。

(六)大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未检队伍

持续开展以提升办案能力和司法保护能力为核心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培养出了一支既具有良好法律素养、丰富司法办案经验,又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了解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知识的队伍。注重打造工作品牌,涌现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未检工作室。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当前未检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困惑甚至是误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少年司法的独立价值和功能还未深入人心

检察系统内部对未检工作特有的功能任务、司法理念、内在规律和工作要求缺乏应有的认识,把未检工作作为侦监、公诉工作的一部分来看待和安排,单纯以办理逮捕、起诉案件的数量来评价未检工作,为应对检察官绩效考核,未检人员不得不兼办大量其他案件。甚至有人认为未检部门从事社会化工作是不务正业,搞花架子,导致对未检特殊制度和程序贯彻不彻底,影响未检工作成效和可持续发展。

(二)独立未检机构建设问题突出

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使得未检机构尚未建立和面临撤并问题相互交织。未检案件主要在基层,未检机构和人员被撤并的问题更为突出,将对未检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三)对新时期的未检工作研究不够深入,应对不够主动

有的地方面对机构改革问题,不能正确对待,甚至产生一些焦虑、悲观、迷茫等情绪。对影响未检工作长远发展的问题,理论研究不够,具体工作的谋划思考也不够深入。

三、关于今后一个时期未检工作的设想

未检工作如何彰显中国特色,如何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找到自身发展空间,值得我们深入思考。下面就今后一个时期的未检工作谈几点设想:

(一)坚定做好新时代未检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党的十九大提出,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了新的更高水平、内涵更丰富的需求,希望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同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对未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一项积德行善的工作。做好未检工作,不但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能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还有利于解决未成年人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是检察机关充分履职,服务大局很好的着力点。张军检察长指出,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就能为每个家庭、每一所幼儿园和中小学学校带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及对未来的美好预期。未成年人检察在新时代是没有止境的,要深入思考如何把工作做到前面,延展到后面。张检还强调,要做好未成年人思想深处的工作以及涉及单位的社会工作是最难的,未检干警要把讲政治和抓业务有机结合起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打牢未成年人检察事业的基础,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省各级未检部门和未检人员要坚定信心,勇于担当,充分发挥好未检职能作用,通过扎实业绩来证明未检工作的价值所在。

(二)积极正确应对机构改革

改革对于成长中的未检部门来讲,既是严峻的现实挑战,也是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方面要坚持把工作做好,进一步提升未檢工作的成效和影响力,取得各方的肯定。另一方面,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办案数量和职能任务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既加强未检专业化建设,又服从于机构改革大局,积极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争取最优方案。

尤其注意,要立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根据特殊保护、全面保护、综合保护的需要,合理论证未检部门的工作量。尤其要注意,无论怎么改革,都要要求有专门人员来从事未检工作。无论有没有未检独立机构,未检工作要求和标准都不能降低,专业化建设都不能放松。

(三)大力推进智慧未检建设

智慧检务建设必将对检察权运行机制、检察工作方式、办案模式等产生深刻影响,未检工作也不例外。因此要认真研究信息技术与未检工作深度融合的切入点和具体举措。注重利用信息科技和人工智能手段,通过专用信息网络平台等建设,实现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加强、改进对涉案未成年人的人格甄别和心理矫正工作,提高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救助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注重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大数据的分析运用,及时掌握动态趋势,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机制、制度和政策。

(四)持续推进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下降的趋势,更要确保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的规定落实到位、发挥作用。认真落实未检工作评价标准,注意在教育、感化、挽救、预防的工作中具体把握好尺度,让社会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把未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抓实抓好,通过评查,发现问题,既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又有利于引起院党组对未检工作尤其是未检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视。注重从证据把握、法律适用、特殊工作机制和效果等方面进行归纳分析,通过办理典型案件,一方面展示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成效,提高未检工作影响力;另一方面要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不断推动规范办案。注重开展类案监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未成年人犯罪新形势新情况进行研判、归纳,写出高质量专题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五)进一步加强未检宣传工作

未检工作作为一个新兴业务,要想让更多的人了解、关注、支持未检工作,做好宣传尤为重要。各级未检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配合,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未检工作,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影响力。要加强对未检工作的宣传,讲好未检故事,传播未检声音,打造未检工作品牌,赢得社会认同和情感共鸣。要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事例为主线,加强对典型未检案件办理工作的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宣传未成年人司法理念。

但是需要着重强调的是,未检宣传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注意意识形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准确妥当宣传未检工作理念价值,坚决杜绝因工作不当引发舆论炒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校合作长效机制,建立一批检校合作示范点,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提高在校学生法治教育实效。充分利用各地新闻宣传平台开展预防,面向学生、教师、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群体,延伸预防触角,提升预防效果。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驱逐黑暗、播撒阳光”的事业。未检人需要深刻认识新时代未检工作承担的新使命,增强政治责任感,积极创新、努力实践,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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