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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络道德建设视野下网络热点事件价值背离分析

2019-08-26张熙凤张世伟

法制与社会 2019年22期
关键词:大学生

张熙凤 张世伟

关键词 大学生 网络道德建设 网络热点事件 价值背离

作者简介:张熙凤,西安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高等教育、人才学与劳动科学、宏观经济管理与可持续发展;张世伟,西安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8.067

当今社会是一个网络化、数据化的信息交互社会,人们既是信息的参与者也是信息价值的受众和践行者。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社会生活与网络(数据)信息密切相关,相互影响。质言之,人们既时刻接受着不同立场的信息洗礼,又快速地将自己接触到的信息的思考和观点通过网络社交媒介进行传播,新的信息观点不断交互生成。人们信息交互所折现的价值观念互相影响着他们自身价值观念的形成和对之的践行。

网络热点事件,既可以让大学生关注和把握最真实、最新颖的社会焦点问题,促进其社会认知和鉴别能力的形成,同时使他们受到网络热点事件道德与法律负面效应的影响,阻碍他们的道德和法律行为选择。大学生如何弱化受网络热点事件价值背离产生的负面效应,坚持践行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规范,守住道德和法律底线,成长为社会需要的思想政治品德人,是大学生网络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网络热点事件的形成、特点和价值背离

(一)网络热点事件的形成和价值背离

网络热点事件是社会突发事件通过互联网在较短时间内引起大范围的群体热议,产生的价值认同或异议能够对人们践行社会道德和法律行为产生巨大的负面效应。这种负面效应导致人们对应然社会道德和法律行为的怀疑及抗拒性践行。应然社会道德和法律行为,即是社会大众约定成俗的、被广泛认可和遵行的道德和法律行为。大学生要形成“……符合一定社会、一定阶级所需要的思想品德……”①,就必须既认识到这种价值背离的存在,又要坚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观,做一个德才兼备的新时代青年,这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培养人的目标。

对于具体社会事件的发生及其过程,公众既不曾亲身经历又一般不掌握第一手的事件发生发展信息,再加上某些时候公共权力部门对于事件信息的反馈和舆论引导相对滞后,更甚者某些私人和机构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有选择的向公众传递信息或传递虚假信息,误导公众对事件本来面目的知悉。由于信息接受的不对称,人们更容易以自己先看到的信息观点为依据从而对事件当事人的行为进行道德和法律上的褒贬。时间上越是靠后的人更多是对已经形成的群体性议论的附和,事件本身究竟如何常常被人们所忽视。实质上是少数人的言论经过群体性附和导致网络热点事件价值背离的产生。

质言之,网络热点事件价值背离就是公众的道德和法律认同与社会突发事件所体现的价值观之间的激烈冲突和巨大反差。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人们受背离的价值引导,不是以事实和道德法理为依据做出自己的判断,从而阻碍自己将道德和法律外化于行。公众受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形成的既定道德和法律认知,对于社会突发事件所折现价值——道德和法律行为的不认同或非议,以及对价值背离的负面效应在个体自我代入过程中产生的挫败感——对社会公共价值的失望和对类似行为在生活实践中的自我退缩,最终影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关系的实现,造成社会道德水平滑坡和法律权威的丧失。

(二)网络热点事件及其价值背离的特点

1.时效性和长期性

在任何一个社会或社会历史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和人们之间受教育程度的差异,受限于既定的信息传播媒介,热点事件的形成需要在较短时间内汇集具有一定数量的公众的观点反馈。社会发展引起信息数量上的几何式增长,然而同一时间内人们因各自喜好的不同,选择关注的信息数目是有限的。网络媒体如博客、微信、QQ等的出现加快了信息的反馈过程,使在较短时间内汇聚人们对于某一事件的评价性观点成为可能,这也是当今社会网络热点事件层出不穷的物质技术基础。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一定的事件的关注程度会逐渐减弱,其对社会公众的影响是与人们的关注程度呈正比的。这就是网络热点事件的时效性。

当网络热点事件映现的价值背离——道德传统和法律行为的遵守告诉人们这样做是需要付出额外成本的,如“昆山龙哥事件”、福州“救人反被刑拘事件”,虽然最后的结果彰显了社会和法律正义,但是于某某、赵某在此过程中不断被传出要因行正義而付出代价,而他们确实在这过程中受到了某些不公正对待。他们的行为选择是绝大多数人的道德和法律习惯的选择,他们受到的挫折使人们怀疑社会传统道德和法律的合理性,导致人们因此抵制相关传统道德和法律行为的践行。人们的道德和法律行为的培养是经过长期的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的结果,网络热点事件通过社交媒体放大了其价值背离的负面效应,轻易的破坏人们的应然道德和法律认知,影响人们践行合社会要求的道德和法律行为。毫无疑问,这种价值背离的影响是长期性的。

2.突发性和复杂性

社会交往的不断扩大,引起人与人之间社会利益关系的复杂化,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普遍化。“……人的实际思想品德表现,总是同一定社会发展所提出的思想品德要求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②人们对自身利益实现的关注远远高于他们的道德和法律观念水平。

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形容资产阶级时代的变化一样,“生产的不断变革,一切社会状况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③当今社会的变化也是如此,社会节奏和信息交互可以说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快速,信息体量不断增生,也会越来越复杂化。随着网络社交媒体的发展,社会突发事件成为网络热点事件的概率和频率不断增高,其发生、发展的突然性和变化的复杂性也成为常态。这就是网络热点事件的突发性和复杂性。

二、网络热点事件对大学生社会价值观认知和行为选择的影响及原因

(一)对大学生的影响

大学生健康人格的形成离不开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网络道德环境的状况影响着大学生对道德和法律行为的认知和践行。理性认知、践行应然道德和法律行为对于大学生成长来说至关重要。

1.对应然道德和法律行为的怀疑

以“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等为例。某些个别乘客的情绪和行为,导致无辜者付出生命的代价。随着“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在网络上被人们周知和议论。不同社会身份的人从自己的角度纷纷对之评论,从被撞小轿车司机、公交车司机、与司机吵架至肢体冲突的女乘客、车上其他乘客,甚至他们的家人,被媒体一一评价分析。之后,又有更多地类似公交车事件在网络上被曝光出来,引起人们的重视和深思。精神文明建设一直以来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所重视和提倡,虽然我们的社会精神文明素质在进步,然而我们的应然道德和法律行为底线不断被突破。

对大学生来说,经历了从小学到大学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书本上的道德教育与实际所呈现的总是有着差距。正如上面的案例:事件所牵涉的人以及他们的亲朋好友被网友们像剥光了衣服似得赤裸裸的站在大庭广众之前,经受道德的审视。少数当事者的不道德可以造成数十人生命的付出,这是精神文明道德的缺失。应然道德和法律行为似乎已经过时或失效,我们应该遵守和践行什么?

2.应然道德和法律行为是否让我们要付出更多的物质和精神成本

以“昆山龙哥事件”、 福州“救人反被刑拘事件”等为例。出于对当事人的遭遇的同情和对公共权力部门处理问题的延缓和偏差,公众的认知引发了对应然道德和法律行为的讨论。虽然最终的结果维护了道德和法律的正义,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更多地是公众对于道德的失落和法律正义性的怀疑。

对大学生来说,本该是自然而然的道德和法律正义,实践中却总是姗姗来迟。本该是不言而明,然而实践过程中确是曲折婉转。我们的道德教育教会我们要做合道德和法律行为的新青年。然而,通过网络我们可以搜集到许多像“于某”“赵某”等类似遭遇的人,我们的行为可能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穷的麻烦,付出我们自己无法承受的物质和精神成本,究竟该不该践行应然道德和法律行为需要我们做更多的思考。

3.践行应然道德和法律行为有着利害关系的权衡

以明星翟某学术不断事件为例。翟某作为公众人物,在其学术造假未揭露之前,是高学历高收入的社会明星人物。一朝事情败露,落得个身败名裂,然而毕竟已经享受过比一般人多幾十倍几百倍的物质和精神资源。

大学生在学习生活过程中,为了获得更好地社会发展前途,不知道有多少人能经受住那样的诱惑——名利双收。通过不正当手段和渠道获得更好地物质精神生活条件,怀着侥幸的心理谋取个人价值的实现。一面是践行应然道德和法律行为如学术诚信,然而却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努力;另一面不践行应然道德和法律行为如学术造假,可以在短时间内轻轻松松名利双收。

夸美纽斯在其代表作《大教学论》中指出,“实际上,只有受过恰当教育之后,人才能成为一个人”。④“恰当教育”即是大学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践行应然道德和法律行为,如此才能成为一个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时代新青年。

(二)大学生产生网络热点事件价值背离的原因

1.客观环境和背景

如上文所述,正如“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⑤,网络热点事件价值背离对大学生的影响,是大学生对现实道德和法律观念的回应。现实的社会生活,产生了形形色色的社会关系,大学生作为社交媒体的活跃性使用者和意见信息互动者,是网络热点事件形成的参与者。同时,大学生的生活成长与网络环境密切相关,主动或被动的受着网络信息价值的熏陶,网络热点事件的价值背离塑造者大学生的道德和法律观念。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网络热点事件的价值背离影响着大学生对应然道德和法律行为的践行,即是网络道德环境所反映的道德和法律观念是大学生形成一定网络热点事件价值背离的客观环境和背景。

2.学习能力和主观认知

大学生是受教育的社会化主体,在社会交往过程中,面对形形色色的网络热点事件,容易产生自己的倾向性观点又容易受既有观点的影响。这源于大学生思想和社会能力的不成熟性和处于社会化转化过程中,是受限的社会化受教育者,既脱离社会化环境又半融入于社会环境中,既无完全的自主认知能力又是学习中的社会认知者。总之,大学生作为知识和能力的学习和实践者,受限于自己的社会认知能力,容易受网络热点事件价值背离的影响,影响着他们对应然道德和法律行为的践行。

三、网络热点事件价值背离的应对

本文从三个主体:作为舆论引导和法律道德裁定的社会公共权力机构、作为教育主体的大学和思政理论课教师、作为教育客体的受教育者大学生,对网络热点事件的价值背离进行分析应对。

(一)社会公共权力部门

面对网络热点事件价值背离,应起着舆论引导和法律保障的作用,促成道德和法律的有效落实,保障道德和法律行为在现实中的可实现性和示范性。

首先,及时关注突发社会事件,防患于未然。虽然网络热点事件具有不可预测性和不可规避性,但是可以针对其所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力进行相关预估。即根据某一社会事件可能会引起公众对道德和法律实现的群体异议程度,对之进行分级。对于异议程度过大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厘清事件发生始末,第一时间为公众提供最原始的事件概况,即是信息透明度。具体的说是及时公布事件的有效信息,让公众及时明白事实真相或第一事实,这样就可以有效降低舆论爆发,减小网络热点事件的发酵程度,最大程度的降低其价值背离对社会道德和法律秩序的影响。

其次,面对已经掀起巨大反响的网络热点事件,社会公共权利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到及时在法律和社会道德方面做出解释和裁定。在最短时间内调查清事件原因及过程,既使未能在第一时间内对事件始末做出调查,也要将事件的发生概况对公众阐明。关键的是,不能毫无原则的调和这类事件的冲突双方,这样的举措只会降低政府公共权力机构的公信力,丝毫不利于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只会使得舆论更加混乱,使得公众的怀疑情绪和不信任感不断增长,丝毫不利于社会稳定。

最后,对于已经发生的网络热点事件价值背离所体现的制度缺失,应及时确立相应的“制度正义”。以“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为例,女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与司机互相争吵斗殴,最终导致车毁人亡,车上乘客和司机无一幸免。我们无法站立在旁观者的角度上劝当事司机为了所有人的生命安全从而竭力忍让,牺牲小我顾全大我。毕竟人的精神和心理随着环境和时间变化而变化,也只有相应的制度才能阻止此类悲剧的不断发生。公共权力部门既要为此及时确立相应的制度规范,以此制度倡导和教育群众,这样才能引导公众践行应然道德和法律行为。

(二)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大学学校和思政理论课教师

应发挥和加强问题分析和道德法律教育作用。因为社会变迁过程中,社会治理和社会价值永远不可能按照人们的意志从而完全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水平。既然如此,对于大学生来说,受网络热点事件价值背离的影响已经不可避免,作为教育者的主体——大学和思政理论课教师,就要做好分析和教育作用,降低大学生受这种价值背离影响的程度。

第一,在思政课程授课时,以网络热点事件实例向学生讲解事件的发生和影响分析,为大学生树立客观的评价态度,不能人云亦云,助长价值背离的影响。具体做到准确分析事件发生过程中各个阶段,公众对于事件舆论的反应及对应然道德和法律行为的践行影响。

第二,教育学生形成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价值观和是非观,应对既成的网络热点事件价值背离。一是要教育学生坚持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分析利害,使大学生认识到他们的言论和行为,与网络热点事件的形成及价值背离密切相关,文明理性看待网络事件,不能人云亦云,要坚持践行应然道德和法律行为观念。二是教育学生坚持正确的是非观。要全面的看待事件的过程,在没有最原始资料和官方的判定之前,不要纯粹以个人好恶,发表推测性的言论,甚至是组织起规模性的言论冲击网络,这样的行为只会造成舆论恶化,助长不利于他们自身是非观的形成。

(三)大学生个体

大学生对于网络热点事件应该做到“不依不靠”和“既倚又靠”。

一是“不依”。即基于大学生自身处于知识积累和社会判断力形成的过程中,不能仅仅依赖于简单的是非善恶概念,在事件发生初始就做出判断,跟随网络大流,为网络舆论增添柴火,助长风潮形成,进而误导自己和后来者。

二是“不靠”。即基于大学生自身增长的知识能力和社会阅历,不能靠着别人看似冠冕堂皇,实则另有所有图的言论,做出自己的判断。如网络上的“水军”,以金钱开道,左右言论,使社会舆论朝着倾向己方期望和利益要求方向发展,由于从众的心理传统,自己反而发出别人所期望的言论,大学生对此应有清晰的认知和鉴别。

三是“既倚又靠”。大学生应该依赖和依靠的是以自己不断丰富的知识素養和社会实践能力为基础,在事件的事实未经由专门官方公布之前,不能听信所谓的一些网络公知、“大V”等发布的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发出自己基于此之上更夸张的言论,从而给社会带来更多的困惑。

总之,对于网络热点事件价值背离的应对虽然是从三个主体方面来进行分别分析的,实质上,都是为了促进大学生积极践行符合社会发展的道德和法律行为。“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 ⑥,即是实现大学生知识能力和社会能力的全面发展。大学生网络道德建设,就是要培养大学生形成社会发展要求的思想品德素质,以自身知识素养增长和社会实践能力提高为基准,从而增强社会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同时教育机构要培养学生的分析鉴别能力,公共权力部门应及时提供准确公开的信息和具备公正的处理能力,提高社会公信力,最终目的是弱化网络热点事件价值背离的负面影响,形成健康和言论文明道德的网络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注释:

①张耀灿,郑永廷,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50.

②郑永廷主编.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154.

③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8:41-42.

④[捷]夸美纽斯.大教学论[M].傅任敢,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4:22.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72-173.

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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