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机械通气在重型颅脑损伤治疗中的临床应用效果
2019-08-26王仪光
王仪光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神经外科,辽宁 阜新 123100)
颅脑损伤多是由于头颅遭受外部暴力而引起的颅脑内损伤,重型颅脑损伤患者的常见症状之一是自发性过度通气,可引发难治性低氧血症、组织缺氧和呼吸衰竭,严重影响患者预后并威胁患者生命。机械通气能够在呼吸机的帮助下,维持患者气道畅通,防止组织缺氧和二氧化碳累积,改善通气和氧合,为患者的治疗创造基础条件,对患者预后改善意义重大。本研究中对70例重型颅脑损伤患者分组观察,对比分析机械通气的辅助治疗效果,探究其临床应用价值,现对研究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取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期间收治的重型颅脑损伤患者70例,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35例。脑损伤类型:脑挫裂伤29例,颅内血肿24例,弥漫性轴索伤7例,颅脑损伤合并其他脏器损伤6例,原发性脑干损伤4例。患者治疗前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CS)3~8分,平均(5.5±0.5)分。对照组男20例、女15例,年龄12~63岁,平均(36.5±3.4)岁;观察组男21例、女14例,年龄11~65岁,平均(35.9±3.2)岁。对比两组患者性别和年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获伦理委员会批准许可,所有患者家属均知情研究并书面同意参与研究。
1.2 研究方法
1.2.1 对照组:进行重型颅脑损伤常规治疗,主要内容为维持患者机体水电解质平衡,使用激素,给予抗感染、脱水和营养支持,根据患者情况行开颅手术等基础治疗。
1.2.2 观察组:以对照组治疗方式作为基础,加以机械通气辅助治疗。
对于原发性脑损伤患者和损伤严重者,进行早期气管切开术,以人工气道代替,静脉剂泵入静脉。结合患者具体病情和呼吸情况给予合适的机械通气模式:尚能自主呼吸且肺氧合功能较低的患者选择PSV/ASB通气模式;呼吸频率过低伴低氧血症患者选择SIMV+PS通气模式;无法自主呼吸的患者选择IPPV/SIMV通气模式。呼吸机使用时长14 h~13 d,吸入氧浓度控制在45%~50%,潮气量为6~10 mL/kg,呼吸频率维持12~18次/分,压力支持10~15 cm H2O,呼吸时间比为1∶1.2~1∶2.0。
1.3 疗效评价。患者预后情况评价标准:①预后良好:生活完全恢复正常为预后良好;②轻度残疾:存在轻度残疾但可在保护下独立生活;③重度残疾:存在重度残疾但保持清醒状态;④植物生存:仅有最小反应,保持植物人状态;⑤死亡:治疗无效患者确认死亡。监控观察组患者治疗后呼吸机相关并发症发生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研究数据通过SPSS 20.0统计软件处理,计数资料用百分率表示,χ2检验。P<0.05则研究具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 两组患者预后情况比较:治疗后两组患者预后情况见表1。对比两组预后良好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余结果的组间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
表1 治疗后两组患者预后情况比较[n(%)]
2.2 观察组患者并发症情况:观察发现,采用机械通气辅助治疗的患者中发生呼吸机相关肺炎2例(5.71%),上呼吸道堵塞和肺不张患者各1例(2.86%),经统计,呼吸机相关并发症发生率为11.43%。
3 讨 论
有数据显示,目前颅脑损伤致患者病死率为4%~7%,其中重度脑损伤病死率可达50%~60%。 颅脑损伤多发生于锐器钝器撞击、工矿交通事故等情景,通常患者还伴有其他多部位损伤合并存在,如颌面部损伤、胸部损伤及脑干损伤等[1]。重型颅脑损伤合并其他损伤可导致患者呼吸异常,出现换气和通气功能障碍,严重时引发脑水肿,造成呼吸衰竭,或形成难治性低氧血症,是影响患者预后的主要因素。
重型颅脑损伤的临床治疗中常通过面罩给氧、输注全血、高压氧仓等方式改善患者机体供氧,但这些方式均有所局限[2]。机械通气辅助治疗借助于呼吸机,通过产生的正压气流使患者肺泡与气道口形成压力差,从而给予患者呼吸支持,其优点是不依赖于神经和肌肉的呼吸动作,可代替自主呼吸运动。机械通气能够为患者提供不同浓度供氧,增加通气量从而改善换气和通气,呼吸机对呼吸衰竭患者来说是重要的维持生命设备。本研究中结合患者颅脑损伤程度和呼吸情况,选择适应的通气模式,促进患者血氧供给的增加,可有效避免脑组织恶性循环。研究表明,在常规治疗基础之上辅以机械通气治疗,对患者预后有明显改善作用,同时也有呼吸机相关并发症发生的风险。
综上所述,结合机械通气治疗重型颅脑损伤患者可提高预后良好率,改善患者呼吸状态,而对于呼吸机相关并发症的控制还有待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