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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成因与对策

2019-08-24刘传熙

广西教育·C版 2019年3期
关键词:双师型队伍建设高职院校

【摘 要】本文针对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存在建设进展缓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尚未内化为学校的自觉行为、教师申报“双师型”教师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深入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对“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顶层设计、政策不配套,提出提升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法律法规、建立以政策为导向激励机制、建立“双师型”教师事务所、加快高职院校内部改革等对策,推进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关键词】高职院校  “双师型”教师  资格认证  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9)03C-0090-03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职业教育迅猛发展,既掌握教学理论和技能又具备专业实践技能的“双师型”教师数量严重不足,难以满足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已成为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为此,各职业院校和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都高度重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并明确提出“双师型”教师的标准和要求。2004年4月19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提出“双师”教师的国家标准要求;2008年4月9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修订了“双师型”教师的国标要求,明确了“双师型”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专业实践经历、企业实践经历等具体要求。2010年7月26日,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提出“专业教师双师素质培养要求”。

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自2004年第一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以来,各高职院校都开展了校级“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工作。2006年11月3日,教育部和财政部下发《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双师”认证;2006年11月16日,《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逐步建立‘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体系,研究制订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任职标准和准入制度”。明确提出了“双师型”教师认证工作的任务。

2015年3月17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在国内率先探索建立自治区(省)级“双师型”教师认证制度,同时制定了《广西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2016年至2018年已进行了三次自治区级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认定了34所高职院校的2033名教师为自治区级“双师型”教师,占广西高职院校专任教师的15.3%。这些推进了广西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

但是,目前广西“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中仍存在不少的问题。

(一)“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进展缓慢。自1990年“双师型”教师概念提出至今已近30年,1995年教育部提出示范性职业大学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要求也有24年了,但至今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展仍比较缓慢。不少高职院校没有把校级“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而是时断时续,在学校或专业评估、评优、升本等之时才想起做,平时则搁置不管。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比高职院校起步早,目前见诸报道高职院校开展“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头的省份为广西。从广西近3年的认定结果看,各高职院校达标的人数不多,截至2018年底,取得“双师型”教师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数占专任教师比例仅为15.3%,离《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提出的2017年底“非示范性职业院校达到65%”的目标相去甚远,离示范职业院校2017年底达到75%的目标相差更大。

(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尚未内化为高职院校的自觉行为。迄今为止,职业教育界外人士对“双师型”教师内涵、作用仍处于不清楚状态,甚至没听说过,社会大众更是谈不上理解和接受。由于“双师型”教师在社会上知名度远不如教授、博士高,因此,在招生、就业、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上,学校宣传力度不大,在新教师招聘、使用等日常工作中也就没有将“双师型”教师摆在重要位置上。也就是说,不少高职院校并未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作为自觉行为。部分高职院校甚至认为学校评示范性院校无望,是否“双师型”教师可有可无,因此,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申报工作也不积极。

(三)高职院校教师申报“双师型”教师积极性不高。许多高职院校教师对教师职称晋升很主动、很积极,并想方设法达到目的,但对“双师型”教师培养和认定工作则不重视,抱着无所谓态度,体现在“两个不主动”。一是不主动按照“双师型”教师标准去充实提升自己。二是不主动申报认定“双师型”教师。

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问题的成因

(一)对“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虽然党和政府已充分认识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对于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但距离达成社会共识仍有很长的路要走。由于学校对“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思路不清、方法不多、措施不力,结果导致“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不力。

(二)“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顶层设计缺失。“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单纯依靠高职院校是难以完成的,需要进行顶层设计,建立政府、学校、行業、企业协同培养“双师型”师资队伍机制,包括高职院校教师准入制度、“双师型”教师培养制度、“双师型”教师资格评审制度或认证制度、“双师型”教师使用制度等。

(三)“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政策不配套。教育部、教育厅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出台了不少的规章、意见、通知,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未配套,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企事业单位人员兼职任教政策、学院参与示范性职业院校评定或认定政策、政府对职业院校办学资格审批政策和专业申办政策、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双师型”教师待遇政策等都未建立健全。因此,这种单兵突进式教育改革,难以取得显著成效。目前,高职院校中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晋升,二级学院领导、系主任、专业带头人选拔推荐,工资待遇等方面都与教师职称有关,而与是否为“双师型”教师则关系不大。此外,广西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表明,由于“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条件显著高于“单师”(单一的教师系列或其他系列职称)的条件,教师要取得“双师型”教师资格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此环境下,大多数教师不将“双师型”教师作为职业生涯规划目标之一。

三、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提升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一是各级党组织、政府,尤其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职业院校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精神,牢固树立“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职业教育,‘双师为本”的理念,营造尊重教师、尊重职业教育、尊重职业教师、尊重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社会氛围,让“办好职业教育,必须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理念深入人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先进案例和成功的经验,努力提高和扩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二是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列入各级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领导、职业院校领导任期考核指标体系,将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到具体的工作考核指标里,落实到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具体工作中。

(二)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法律法规。梳理现行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体系。在调查研究明晰政、校、行、企在职业教育中的责、权、利的基础上,把“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法制轨道,构建以法律法规为核心的职业教育发展保障体系,用法律保障“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例如对我国《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进行修订,补充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内容,或者单独立法。

(三)建立以政策为导向激励机制。一是修订现行高等职业教育教师职称评定办法。在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和聘用中,修订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晋升条件,采用“一票制”即无“双师型”教师资格的教师不能晋升副教授和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修订现行高等职业教育教师系列职称名称,将“双师型”教师资格更改成“双师职称系列”,设置初级双师、中级双师、副高级双师和正高级双师。二是提高“双师型”教师的工资待遇。长效机制是国家人社部及各省份人社厅按初级双师、中级双师、副高级双师和正高级双师系列设立工资标准系列,并高于“单师”标准。临时措施可采取设立“双师型”教师津贴办法提高取得“双师”资格教师的待遇,通过政策引导鼓励高职院校教师成长为“双师型”教师。

(四)建立“双师型”教师事务所。面向社会开考“双师型”教师资格,让获得“双师型”教师资格的人员设立“双师”事务所,为公立学校、私立学校和培训机构提供所需的教学与教务人员,为个人提供教师类培训学习、入职上岗、职业规划等专业服务,拓宽“双师型”教师队伍来源的路径;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五)加快高职院校内部改革。一是设立“流动岗位”。推进校企合作办学,高职院校从行业企业招聘工程师或技师等高技能人才来校兼职任教,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学习,实现教师与专业技术人员的相互流动、科技研发、技术服务、互派互聘。如引导、鼓励教师参与行业企业培训,提升实际动手能力,考取相应的资格证书;而来自行业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则相反,应注重提升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同时尽可能地提升学历。由此让教师和技术人员互相转化,进一步优化“双师型”队伍结构,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二是完善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制度。构建并完善在职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探索建立高职院新入职专业教师第一年进行行业企业实践的培训制度,落实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每5年到企业实践不少于6个月的基本要求”。三是建立“双师型”教师认定制度和考核办法。实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学院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制度和考核办法。具体认定标准参考《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和《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材认定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要求分别有3年以上、5年以上和8年以上教学经历的教师参加对应的初级、中级、高级“双师型”教师认定,为职业院校教师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和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创造条件。落实足够学时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的培训学分和培训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岗位聘用的必需条件和重要参考。

【参考文献】

[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全区2018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评审工作顺利完成[EB/OL].(2018-12-20)[2018-12-25].http://www.gxedu.gov.cn/Item/20082.aspx

[2]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2018年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Z].桂教师范〔2018〕64号,2018-10-09

【基金项目】2014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国家公派研究生留学基金项目(201408450030);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2017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德职业院校专兼职教师来源渠道和成长途径比较研究”(GXGZJG2017B211);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中德高等职业院校人力资源开发比较研究”(2017KY0938)

【作者简介】刘传熙(1986— ),男,广西桂林人,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講师,助理研究员,广西高等职业院校中级“双师型”教师,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国际职业教育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职业技术教育。

(责编 卢 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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