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真抓实干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
2019-08-21
青山绿水潭江源头
江门市以江为名,境内河道纵横交错、水网密布、湖库众多,全市已建成的水利工程共有7509宗,占全广东省的1/10,河流总数749条,其中流域面积20km2以上河流121条,50km2以上河流54条,100km2以上河流25条,河网密度0.9km/km2,是华南河网密度最大的地区之一。江门市水资源丰富,管水治水护水任务非常繁重。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江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河长制湖长制的统一部署,以“五清”和“清四乱”专项行动、重点河流综合整治为抓手,突出抓好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全力促进河湖长制“见行动”“见成效”,不断推动江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2018年,江门市9个“水十条”国家、省级考核断面年均值水质达标率为100%;根据江门市河长制水质考核断面监测数据,2018年年末劣V类水体比率比年初下降51.8%,达标水体比率上升41.7%,优良水体比率上升41.9%;2019年上半年,优良水质断面数比2018年同期上升20.3%,达标断面数比2018年同期上升20.3%,劣V类断面数比2018年同期下降25%。2018年5月,江门市被中组部、水利部推荐,在南京举办的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专题研究班上作专题报告,介绍江门市河长制工作经验。
完善机制,积极推动河长湖长认真巡河履职
提高政治站位,党政领导亲自抓。江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坚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作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抓手,作为破解江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关键之举。市委书记林应武出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毅出任副总河长,并分别担任流经江门市最重要河流西江、潭江的市级河长。不断深化完善河长湖长责任管理体系,跨区域河流(湖库)由上一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每个河长负责一条河流,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清淤疏浚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三个清单”制度。创造性提出巡河履职“三个清单”,即月度水质清单、月度工作清单、月度问题排查整治清单。市总河长、副总河长坚持一、二个月巡河一次,2018年以来,市级河长巡河143人次,县级河长巡河1325人次,镇级河长巡河30741人次,村级河长巡河103877人次。市、县、镇三级河长在巡河履职过程中,以“三个清单”为抓手,共发现问题11772项,整改11467项,有力推动各项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聘请第三方巡查,创新明查暗访机制。专门聘请第三方社会机构,对河流湖库进行全天候地毯式暗访巡查。创新设立水环境“红黑榜”,每周在各类新媒体发布明查暗访红黑榜,每月通报河长制专项检查情况,评选整治工作进度快、效果好的河道,曝光问题突出、工作成效差的河道,倒逼问题整改落实。
加强考核督导,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市、县、镇三级在河湖跨界断面分别设置水质监测点(市本级设置268个、县级设置854个水质监测断面),每月进行水质监测和通报排名,作为河长制考核的重要依据。根据督查情况,不断加大对污水治理不力地区的问责力度。2017年,对一名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后三位的镇级河长实行“一票否决”;2018年,先后对水质不达标的3个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养殖场整治不到位的2名镇级河长就地免职,对4人进行诫勉谈话,对3人进行立案审查,以考核问责为手段,持续倒逼河长履职尽责。
突出重点,全力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
扎实开展“五清”行动。坚持把清理非法排污口、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底泥污染物、清理河湖障碍物、清理涉河湖违法违建作为河长制工作的重点,在全省率先开展“五清”行动。全市共投入4.05亿元,清理整治入河排污口626宗,清理河道漂浮物44.54万t,清淤疏浚1592.66km,清理阻碍行洪障碍物2253处,已清理违章建筑物2699处共247.01万m2,取得显著工作成效。
严密组织“清四乱”专项行动。按照中央、省的部署要求,江门市对所涉及河流范围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湖“四乱”问题,逐河逐湖建立问题清单,坚持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经摸排,全市共发现“四乱”问题377宗,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销号率一直名列全省地级市前茅。
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计划投入62.33亿元,已完成投资44.21亿元,整体推进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经过一系列整治行动,江门市区建成区6条黑臭水体水质有明显改善,其中5条已完成公众评议,达到“初见成效”的要求,1条已消除重度黑臭。同时,通过深入摸查,新增6条河道,列入黑臭水体整治范围,计划2019年全面消除黑臭现象。
河上美景
强力推进西江、潭江重点支流综合整治。2018年11月中旬,结合江门市实际,市总河长、副总河长专门签署市第1号总河长令,以水安全保障和消除劣V类水体为实施重点,强力推进西江、潭江流域41条重点支流(水系)综合治理工作。从2018年起,市本级每年落实潭江牛湾断面控制流域环保巡查和河湖保洁补助经费1280多万元。流域内37个镇(街),每个镇成立由10人组成的环保巡查队,对流域内重点企业及排污口进行全天候巡查监管,确保达标排放。目前,正在加快编制重点支流综合治理方案,并同步开展综合治理。
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三条红线”刚性约束,积极开展水功能区划定工作,扎实组织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开展新会区、台山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完成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工作,全面落实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江门市连续两年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抓好水源涵养及湿地保护。全市在原有300.9万亩(1亩=1/15hm2,下同)生态公益林基础上,2018年继续新增生态公益林任务17万亩,完成森林碳汇工程1.51万亩,完成99条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点建设。积极推进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建成新会小鸟天堂、开平孔雀湖、台山镇海湾红树林等3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和鹤山古劳水乡省级湿地公园。
清泉
古劳水乡
截污控源,扎实做好污染源治理工作
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出台《江门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建立综合整治清单,对已排查出的3793家“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进行分类整治,已完成综合整治3058家。
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全市累计清理养殖场7576家,完成整改1843家,减少家禽养殖量493万只。强力推动生猪减量工作,2018年10月全市生猪养殖量180万多头,截至12月底,生猪养殖户存栏100万头,完成压减80万多头。
扎实开展镇村水环境治理。按照江门市首创村镇生活污水设施建设“整县打包、整市推进”和PPP方式实施,完成7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1497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8座污水厂提标改造。
严格水环境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尖兵1号”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对重污染行业企业进行突击执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2家,取缔关闭1家,罚款321.02万元,立案侦查7宗,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1人。对119家重点排水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完成入河排污口清查和建档2505个。
天蓝水清好风光
城水和谐(潭江)
加强协调,积极探索区域共治长效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018年以来,由市河长办牵头,先后召开28次西江、潭江、天沙河等跨县河流综合治理工作协调会和开恩、蓬新鹤水环境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形成长效协调沟通机制。坚持每季度召开市河长办主任联席会议,各市(区)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列席,市、县两级共同研究部署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工作任务、推进措施,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补偿投入。江门市每年从市县两级财政收入中提取2‰建立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对河长制工作实施奖补,印发出台《江门市潭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成为全省率先出台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地级市,集中资金统筹解决跨区域河湖管护突出问题。
“推行河长制 全城义起来”志愿活动
加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建立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了“河长+河道警长+民间河长+专职巡河保洁员”的河长制工作体系,全市共有河道警长651名、民间河长1045名、保洁员2477名,形成了“河长统筹落实、河道警长执法、民间河长监管、专职人员保洁”的良好局面。江门市民间河长积极巡河、护河的事迹被20多家央媒、省媒报道,在社会公众中反响良好,鹤山市民间河长赵德光当选省十大最美民间河长。
深入开展宣传发动。专门开设“江门河长”微信公众号,在南方号设置“江门河长”专栏,提升影响力。特别是“江门河长”南方号开通后,连续在“广东河长南方号矩阵”和南方号·江门矩阵影响力月度排行榜中名列前两名。
治理后的天沙河
积极组织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小手牵大手”河长制进校园、“保护江河湖库、共享碧水蓝天”儿童绘画比赛、“水美侨乡”摄影大赛、河长制进社区文艺表演、摄制河长制公益宣传片等活动,持续开展“推行河长制、全城义起来”志愿活动,大力营造珍爱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抓好“互联网+河长制”建设。2018年11月,江门市“智慧河长”上线运行,把污染源、三防、水务、园林湿地等有关信息纳入系统,实现一张图综合显示河长制湖长制有关内容,下辖市(区)已构建完成独具特色的“互联网+河长制”平台。
时间的脚步永不停歇,奋进的征程永远向前。下一步,江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把维护河湖健康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抓实抓好,坚持问题导向,全力解决薄弱环节,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取得实效,推动河湖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奋力建设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丽侨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