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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2019-08-21

中国水利 2019年14期
关键词:河湖河长广东

2019年5月,国务院对2018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5个省份予以督查鼓励。广东作为其中之一,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作为解决复杂水问题的重要举措,在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全面建立河长制、提前半年建立湖长制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党政领导、河长主导、流域统筹、部门联动、系统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转向“有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广东地处南海之滨,江河密布、湖库众多、水网纵横,拥有大小河流约1.1万条(总长度约6.6万km)、湖泊159个、水库8413座,占尽江河湖海之利,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但复杂水问题也随之出现。广东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作为解决广东复杂水问题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

韩江潮州段,全国首届十大“最美家乡河”之一

深圳后海河

持续高位推动,以上率下构建全覆盖的责任体系

省委书记李希担任省第一总河长、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长马兴瑞担任省总河长、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并分别认领督办省内污染最严重河流的治理工作,坚持高位推动,形成“头雁”效应。相关省领导分别担任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主要流域的省级河长和领导小组副组长。全省镇级以上全部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总河长制,省河长办主任由省委常委担任,各市河长办主任基本由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担任。全省共设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河长37871名、湖长476名,并发展了超过10万人的村民小组巡河员队伍,实现全省江河湖库管护全覆盖。

加强统筹协同,不断优化治河护河工作机制

印发实施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实行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和集体研究重大问题会议制度,以河长办为中枢,加强部门统筹,常态化协同推进各项工作。通过配管家(设立省级河长助理和联络员)、架桥梁(每季度向省级河长专报流域工作情况)、建档案(建立跨界河湖问题清单,实施“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搭平台(每半年召开流域联席会议研究突出问题),强化流域区域系统治理,有效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和干支流实现同管同治、联防联控,成功解决一批跨界河湖管理问题。如深圳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了深圳河保洁管养协作机制,韶关新丰县和河源连平县签订了交界河段水面漂浮物合作治理协议,中山和珠海、东莞和惠州、汕头和揭阳分别协同推进前山河、潼湖、练江的跨界河湖治理行动等。

狠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力促河湖面貌改观

2018年,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马兴瑞共同签发第1号总河长令,部署“五清”专项行动(清理非法排污口、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底泥污染物、清理河湖障碍物、清理涉河湖违法违建),与水利部部署的河湖“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同步开展、同频共振,广东河湖治理1.0版全面铺开。在“清四乱”方面,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市县主体、河长负责”的总体思路,做到“三查、两签、一台账、零死角”。

“三查”是指在问题排查过程中,通过各地级以上市自查、省遥感核查、省各流域局巡查的方式,全面摸清“四乱”问题底数;“两签”是指各市的“四乱”问题及整治销号均须经市、县级总河长签字确认,确保责任落实;“一台账”是指建立全省统一的“清四乱”台账,明确每宗“四乱”问题的具体位置、整治目标、工作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等,实施动态台账管理。

为打赢“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攻坚战,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省政府督查室组织专项督查,省河长办建立了“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约谈”制度,每月对全省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销号率末三位的市进行警示约谈。截至2019年6月底,全省共销号“四乱”问题6855宗;2019年以来清理水面漂浮物440.6万t,清理河长4.1万km、水域面积5017km2,基本实现主要江河湖库无成片垃圾漂浮物的目标;清淤疏浚城乡黑臭水体417条,全省河流面貌焕然一新。

同时,部署实施“让广东河更美”三年(2018—2020年)大行动,全面启动河湖治理2.0版。通过系统开展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8项重点任务,促进河湖生态持续改善。

坚持治建并举,高标准规划建设广东万里碧道

再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河湖景象,靠“治”也要靠“建”。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要高标准规划建设万里碧道,这是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在认识和实践上的再次升华,是广东河湖治理3.0版的美丽擘画。碧道以水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各种生态要素,兼顾生态、安全、文化、景观、经济等功能,通过系统思维共建共治,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格局,打造“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水草丰美、白鹭成群”的生态廊道,成为老百姓美好生活的好去处。

省河长办按照“因地制宜、分区建设、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要求,以粤港澳大湾区为重点,确定了“1+10”个省级碧道试点,并印发试点建设指引,分类指导推进。各地建设热情高涨,狠抓工作落实。碧道规划编制和试点建设开局良好,部分试点成效初显,预计2019年年底深圳茅洲河、珠海天沐河等试点将陆续建成,2020年5月前总长180km的省级碧道试点将全部建成。

江门沙坪河打造“三段”“八景”

东莞麻涌镇龙舟盛况

治理后的深圳茅洲河

东莞华阳湖重塑“江水绕村榕树绿,塘鱼鲜美荔枝红”的水乡风光

强化监督考核,强责问效狠抓落实

建立多层次(省、市、县等各层级)、多角度(河长、河长办、各责任部门、第三方)的明督暗查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和相关督查部门的监督作用,形成全覆盖督查体系,有效督导各级河长履职尽责。自实行河长制以来,省级河长累计巡河督导66人次,各级河长湖长及巡河员累计巡河检查逾727万人次,巡查整改问题18.3万个,护河管河形成常态。

同时,通过开展“清四乱”“五清”专项督查、采取“四不两直”与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全覆盖的明查暗访、对重污染河流及黑臭水体等河流治理情况实施月报旬报等方式加强监督,以“一市一单”、通报、约谈、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省、市、县三级河长办累计开展督导检查7162次,发出河长令、督办令、督办函逾万份。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方案》,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2018年全省共有114名河长因治水工作推进不力被问责。

实施“互联网+河长制”行动,开启智慧治水新模式

依托微信系统,开发并上线运行集河长管理平台和公众服务平台于一身的“广东智慧河长”信息管理系统,高质量标绘全覆盖的河湖名录“一张图”,明确省、市、县、镇、村五级河长管理范围。各级河长可以通过河长管理平台实现在线巡河、记录及交办、督办等河湖管理日常工作;社会公众可在公众服务平台上及时了解全省河长制工作最新资讯,随时投诉身边河湖突出问题,并对投诉受理全过程进行监督。

“梦里水乡”——佛山里水河

广州东濠涌

两江绕槎城

“广东智慧河长”通过规范在线巡河及任务交办督办流程,将下级各行政区域的河长巡河情况及发现问题类型分析、公众投诉问题类型分析及投诉处理情况等及时反馈给上一级河长及河长办,并对任务实行全流程监管,切实提升了全省各级河长履职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各级河长利用平台累计处理巡河发现问题及公众投诉问题21034个,掌上治水趋于常态化,被作为深化政务改革的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

扩大公众参与,全面营造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

积极在主流媒体做好河长制的报、网、端、微、屏宣传报道,人民日报、南方日报、广东广播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先后刊发河长制湖长制相关稿件100余篇,南方+等新媒体平台刊发稿件超过2000篇,共同唱响广东河长好声音。指导各地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河湖治理和保护,推动河长制湖长制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涌现出一批党员河长、企业河长、巾帼河长、“河小青”等民间河长。省河长办、团省委等7个部门共同发起“争当护河志愿者,助力广东河更美”护河志愿行动,明确市、县级志愿河长原则上由本级团委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打造专业护河志愿者队伍,实施志愿“小河长”培育计划。全省共组建“护水骑兵”、皮划艇护河志愿服务队、大学生河道志愿者巡河队、龙舟护河巡逻队、志愿“小河长”等各类护河志愿者队伍5479个,2018年以来开展志愿行动3603场,开展护河志愿者培训436场,发动36万名志愿者参与,社会共同助力河长制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下一步,广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紧扣水利部部署要求,重点推进河湖“清四乱”“五清”和劣Ⅴ类国考断面整治专项行动攻坚;同时着眼长远,积极推动河湖治理提质升级,高标准规划建设万里碧道,创新开展具有广东特色的河湖生态建设,全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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