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创新能力培养路径探析
2019-08-15袁岳霞
袁岳霞
(湖北文理学院 政法学院,湖北 襄阳)
2011年开始并逐步落实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以及主要任务等方面,对法律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中,要求建设高素质的专门化队伍,并创新法治人才的培养机制。因而,在推进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建立过程中,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高,必将迎来一个井喷式的发展。在当下的培养体系中,地方高校的培养模式仍占据主流地位,然而从实践来看,各地方高校在培养过程中,对其创新能力的培养显得还很薄弱,无法适应纷繁复杂的社会变动,未能达到培养预期。因而,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之下,如何进一步的发挥地方高校的培养效能,从而提升卓越法律人才自身创新能力,对于国家、社会、各地方高校以及培养人自身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 卓越法律人才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意义
(一) 法治时代的特定需求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个国家和地区尽管对于法治的内涵仍未达成共识,但对于法治道路的选择却是存在着最低限度的一致,即采用法律作为社会治理的核心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进入到了一种法治化的时代。法治化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卓越法律人才,而其中最为紧缺的则是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法治人才,以更好地应对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事物的不断出现。
(二) 地方高校发展的自身需要
作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各高校培养的法治人才无疑对于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提升高校的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在当下就业形势严峻,对于法律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发挥高校培养的前沿作用,向社会输送更多的创新型法律人才,是当代高校法学教育的重要使命,同时也是在新一轮的高校竞争中脱颖而出的重要途径。
(三) 法律就业市场的需求
在法治社会建立的大背景之下,不仅催生了更多的法律需求行业,同样带来的是对于法律人才的供不应求。而与此同时,新兴科技的发展、信息时代的来临,对于人才的创新能力要求也在不断递增,需要更多的能够运用创新思维解决法律中的模糊、疑难问题,能够进行独立思考并探索发现问题的能力的卓越法律人才。
二 卓越法律人才创新能力的内在要求
(一) 扎实的专业能力
毫无疑问,对于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法律技能的使用等法律专业能力是当下卓越法律人才的根本要求。法律行业的专业性极强,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专业性的高低是评价一个法律人最直观的标准。而且,过硬的专业能力是卓越法律人才其他能力的培养的基础。
(二) 理论与实践的应用能力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而卓越法律人才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实践应用能力是其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而在实际的法学教育中,各地方高校的实践教学改革还远未达到预期的标准,法学毕业生的实践应用能力还存在很大提升空间。
(三) 研究法律问题的学术能力
卓越法律人才的学术能力是指其对于法律知识的认知能力,对于法学问题在理论上进行分析和解决的能力。并非所有的卓越法律人才都会选择成为科研人员、法学教授等学术能力要求较高的职业,但是对于法律问题的学术分析仍然是法律人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对于法律实践来说,解决问题当然重要,但通过理论性的论证概括、抽象分析对于更深入的认识问题的本质来说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通过对法律问题的逻辑分析、独立思考,可以加深法律人的认知,深入理解问题产生背后的根源,从而不仅仅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通过一种全局性的方式解决问题。
(四) 求新务实的探索能力
对于当代的卓越法律人才来说,不仅需要具备精确把握法律规定、深入了解社会现实并将知识与应用完美结合的能力,更需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探索的能力,在解决问题时不仅要有缜密的思维和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还需要具备摆脱思维桎梏、不迷信权威并用于进行分析考证的勇气。同时精准把握法学学科的发展前沿和社会需求,对相关法律现象有着深入的洞察能力、发散思维能力和想象力,针对法律实践和社会生活实践中的各种问题,找到创造性的解决办法。这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故步自封是无法顺应这个社会的发展的,求新、求变已成为当下时代的主流,只有具备不断探索、拥有创新意识能力的法律人才能真正是承担时代重任的卓越法律人才。
三 地方高校培养模式的限制性因素分析
(一) 课程内容单一,缺乏对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培养
法律作为一门社会实践学科,需要对社会学、管理学、历史学等人文学科有着相当程度的了解,甚至是精通,才能深入的理解与运用。而当下各地方高校的课程设置仍然以本专业的课程内容为主,无论是本科教学,还是研究生教学,依然普遍存在。这样的课程设置,从根本上来说是达不到法学教育的要求的。
多年的应试教育导致进入大学之后的很多学生仍然保持了之前的学习方式,课堂上老师讲的眉飞色舞,学生在下面昏昏欲睡,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课堂的参与度极低。这样的教学方式,再遇上这样的学生,效果可想而知,倘若不能激发学生的积极性进而参与课堂,就无法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也就不可能培养出具有创新能力的卓越法律人才。
(二) 实践教学改革成效不够
针对法学教育中实践性不足的软肋,各地方高校也采取了如“研究性教学法”“情境教学法”等诸多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这些教学方法对于训练学生的思维能力、职业技能的运用等还是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对于整个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来说,还是不够。法学教育的重心依然停留在对知识的传授、理论的静态解析,无法从实践层面真正的改革法学教育。
(三) 缺乏学术氛围
尽管不是所有的法科学生都会从事法学研究,但是掌握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仍显的尤为必要。但在法学教育的实践中,地方高校对于学生的学术能力培养还是显得不够,甚至基本不要求其有什么学术能力,首先就体现在对学生的管理、考核等方面,除了应付考试、作业,相当一部分学生基本不去图书馆,更不要说主动阅读专业相关书籍了。学生自身缺乏学术研究的兴趣和能力,而老师又基本上不去引导和启发,长此以往自然不存在什么学术研究,培养的法科学生这方面的能力自然薄弱。
四 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创新能力培养的实现路径
(一) 优化课程配置,丰富课程内容
卓越法律人才创新能力的培养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拓宽其知识面,增强创新思维的建设,这就要求在课程设置上进行一定的改革。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一是要精简所学的专业课程,把腾出来的课程交给相关联性的学科,如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不仅可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加学生对其他专业更多的了解,还可以给学生更多思考的灵感和空间,从而有助于培养学生独自思考的能力,提升其创新思维[1]。二是注重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的养成教育,可以将中国传统的文化作为载体,设置一定的文化教育课程,从而提升学生的精神素养和道德情操。三是增加法律技能相关课程,例如法律文书的撰写、法律逻辑的运用、法律语言能力的培养等法律人必备的法律职业技能。
(二) 改革实践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
1.规范学生实习实践
地方高校缺乏足够的实践平台,需要与当地的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合作,形成稳定的实习基地,实现法科学生实习的标准化和常态化。一方面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和兴趣,每学期在初次分配时进行相应的匹配,但经过一定时间后要进行相应的轮岗,让学生近距离地感受不同的法律行业有着怎样的不同需求和特点,使其对自身的职业选择有个初步的了解,例如成都中院在培养审判辅助人员中进行的实习法官助理项目就是一个很好的方式[2]。另一方面,要对实习成果进行标准化的考核,每学期的实习结束后,严格实习报告的撰写,与实践基地的指导老师进行及时的沟通,对学生的实习效果进行有效的评价。针对实习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和调整。
2.加强法律辅助技能培养
在教学过程中要重视对学生法律辅助技能的培养,可以尝试建立与司法实务部门互动培养机制,聘请司法实务专家进行全方位指导,强化职业伦理教育、开展实务课程、举办司法实务讲座,以便学生能够在“说、听、读、写”方面能够全面发展。通过暑期社会实践、横向课题调研、法律志愿服务等方式,实现学校教育与职业培养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高法科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同时,可以建立多元化的协同培养机制,各地方高校的法学院可以与实务部门通过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指导学生实习实践、参加培训等方式进行交流合作,共同推进学生实习基地的建设和人才培养。
3.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
为提升法科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各个高校、地区等都争先恐后的举办了各种创新实践活动,例如“挑战者”杯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互联网+”“三创”大赛等各种综合类的赛事,这些赛事所形成的影响力也在逐步扩展,对于锻炼学生的团队协作、专业知识运用、创新思维等能力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各地方高校应重视这些赛事活动的举办,给学生提供各种活动的信息,组织老师进行相应的指导,提供应有的资金、场地等硬件设施支持,对于在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提升学生参与类似活动的积极性。通过参与这种区域性或全国性的赛事活动,对于提升个人的综合素质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 营造学术氛围,提升学生学术能力
首先,对于培养院校来说,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打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是当代法学教育的重要目标。为此,地方高校首先要给学生从事学术活动提供必要的硬件支持,比如鼓励学生去参加学术研讨会并给与经济支持,对于表现优异学术成果突出的学生采取相应的奖励措施,从而吸引更多的学生原意参与到学术活动中来。
其次,作为高校任教的老师,大多都是具备相应的学术研究能力,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过程中,老师们要起到中坚作用。例如老师们可以邀请对学术有兴趣的学生参与到自己的课题研究中来,在对课题的研究过程中,学生通过对自身所学知识的总结、归纳和筛选,可以巩固自己的知识体系。而且基于课题研究的特性,需要围绕特定目标、进行持续性的研究分析,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信息整合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和思维创新能力[3]。
最后,就是由于老师自身的课题来源有限、课题内容难度较大等问题,可以尝试以高校为单位,设立专门的校级课题项目,每个学生都可以去申请,并配备相应的项目经费,鼓励学生积极进行申报,并根据学生申报课题的内容不同给予不同的指导。对于表现优异的学生以及优秀的课题成果,要做好各种配套的奖励措施,如学分的兑换、奖学金的评定以及其他激励机制。
五 结语
地方高校是卓越法律人才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主体,必须克服在之前培养过程中各种限制性因素的束缚,进行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学术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改革,不但做到要求学生熟练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同时对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升其实践应用能力,不断激发其创新意识,在多方面的培养之下,才能真正培养出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卓越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