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农商银行与脱贫攻坚相融合的路径探究
2019-08-13张雪春
张雪春
摘 要:在我国金融系统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农商银行已成为市场经济主体之一。农商银行在实现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助力域内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脱贫攻坚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县级农商银行;脱贫攻坚;契约农业;融合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10-0165-01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3.8 文献标志码:A
1 县级农商银行与脱贫攻坚相融合所面临的困境
1.1 农产品需求与供给之间的融合困境
基于全产业链视角可知,如果流通企业与生产合作社的融资规模未能形成合理比例,就会出现流通企业无法完全消化农业生产合作社所供应的农产品,或者农业生产合作社无法满足流通企业对农产品的购买需求的情况[1]。
1.2 农业生产自然属性下的融合困境
根据资本循环公式G-W…P…W'-G'可知,由农业生产项目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生产合作社(农户)对资金的放贷时间具有客观要求,但金融市场仍以追求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主线,进而导致了农业生产自然属性下的融合困境。
1.3 農业资金风险防范中的融合困境
农户主要用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转移资金来开展初期生产,因此农户在生产行为中存在的风险会传导至生产合作社,形成系统性违约风险,这势必会影响金融机构的再次放贷[2]。流通企业融资属于市场行为,它所面临的违约风险主要来自于市场需求变化和农产品供给侧所出现的问题。
2 破解二者融合困境的分析框架
2.1 破解供求结构性失衡状况的融合困境分析框架
由契约农业的治理结构可知,该结构反映“农户—生产合作社—流通企业”之间的关系。资本在由G—W和W—G'的过程中存在被割裂的可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生产合作社和流通企业需获得外源性资金支持。
2.2 破解农业生产自然属性下的融合困境分析框架
契约农业在与农商银行合作时,农商银行在放贷时限的制订上需要尊重农业生产的周期律。而且,这一周期律也直接影响着农业生产合作社项目的调整时间。
2.3 破解农业资金风险防范中的融合困境分析框架
降低农户资金使用风险方向,农业生产合作社还起到了金融稳定器的作用。农业生产合作社要想获得融资资金,可以分别从内源性和外源性资金供给来实现。前者属于利润资本化过程,后者则需要采取金融创新模式。
3 县级农商银行与脱贫攻坚融合的路径
3.1 依据内部治理结构统筹融资规模
要想统筹资金规模,就需要组建包括农商银行、农业生产合作社、流通企业在内的“联合体”,在共赢基础上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和专业优势。农业生产合作社根据流通企业的年度销售计划确立生产规模,流通企业共同完成预算资金的编制,并报农商银行审核。
3.2 制订项目融资标准,完善融合体系
国家金融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各农业科研院所应协同完成区域性农业项目融资标准的制订,这一标准将作为农商银行执行贷款审批工作的参考。这里形成“融合”的关键在于找到农商银行对放贷资金回报率与农业项目生产周期律之间的平衡点。
3.3 融资风险防范措施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活动的开展,农户拥有了可供抵押的标的,这也为农商银行防范金融风险提供了物质保障。具体的措施是农业生产合作社对入社农户的经济资源进行确认,并根据农户的农业生产规模采取差异化的风险管控措施。此时,融资风险就在专业合作社范围内进行了消化,得到了缓冲。另外,农户已经确权的农地或林地可折算成股份让渡给农业生产合作社使用。专业合作社作为正式组织,可以利用股份化的农地和林地资源,向农商银行申请1年期以内的抵押贷款,用来冲减生融资风险。
参考文献:
[1]毛慧.风险偏好与农户技术采纳行为分析——基于契约农业视角再考察[J].中国农村经济,2018(4):74-89.
[2]马小勇.小规模农户背景下的契约农业及其对中国农业发展的意义[J].贵州社会科学,2011(2):61-65.
[3]王清清.基于价值交换视角的我国契约农业风险解决机制研究[J].南方农业,2016(14):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