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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漕运卫所中的藩王护卫军*

2019-08-12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4期
关键词:卫所兖州护卫

张 程 娟

明初护卫指挥使司是藩王直接掌握的军事力量,洪武五年(1372)规定藩王设三支护卫①《明太祖实录》卷71,“洪武五年春正月己酉”,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勘本,1962年,第1313页。。作为护卫藩王的军队,却在明代长期被纳入到漕运体系中,成为漕运卫所运军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情状尚未引起学界重视。《漕运通志》等文献所记载的127个漕运卫所中,其一名曰“兖州护卫”,位于山东总下②杨宏、谢纯:《漕运通志》,北京:方志出版社,2006年。,《鲁府招》等文献对兖州护卫运粮等亦有详细记载③《鲁府招》,《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230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据明抄本影印。按:嘉靖初年鲁端王与其叔祖馆陶王朱当淴不和,分别向朝廷上书攻击对方,揭露对方的种种不法行为,皇帝令刑部左侍郎杨志学等三位钦差前去审理,《鲁府招》即为审理记录,大致成书于嘉靖十六年。目前学界对此文献利用不多,相关研究唯有吴艳红的《明代宗藩司法管理中的分别议处——从〈鲁府招〉说起》,《中国史研究》2014年第2期。,提示我们有必要将漕运卫所与藩王护卫军结合在一起进行考察。兖州护卫是配给鲁王府的护卫军,却出现在漕运卫所中,而且鲁藩护卫并非孤例,遍检《漕运通志》所载漕运卫所成立之情况,发现徐州左卫、东昌卫、任城卫、豹韬左卫和龙虎左卫等的设立均与藩王护卫军有所关联,它们分布在徐州到南京的运河沿线,涉及的王府有楚王府、蜀王府与鲁王府,此现象显然值得关注。

藩王护卫军与承担漕运任务的漕运卫所关系密切,楚藩和蜀藩护卫军在宣德年间实现了长距离的彻底改调,而鲁藩护卫军的调动则经历了复杂的过程。以漕运卫所中的藩王护卫为切入点,有助于推进对于削藩政策的具体实施与漕运卫所的特质等问题的理解。

明代削藩的政策与方式多样,相关研究成果丰硕,多认为裁撤护卫军是削藩政策的一种重要形式。永乐时期,朱棣便已开始削弱藩王权势,曾提倡藩王交出护卫军,宣宗继承此政策,裁撤藩王护卫军④顾诚:《明代的宗室》,《明清史国际学术研究会论文集》,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12页;张显清:《明代宗藩由盛到衰的历史演变》,《社会科学战线》1987年第2期;赵毅:《明代宗室政策初探》,《东北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马长泉、张春梅:《明成祖削藩策略简论》,《新乡师专学报》1994年第1期;苏德荣:《明代分封制度的演变》,《郑州大学学报》1996年第5期;赵中男:《明宣宗的削藩活动及其社会意义》,《社会科学辑刊》1998年第2期;杨永康、贾亿宝:《明初藩王护卫牧羊制度的起源与演变》,《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5年第2期;郑晓文:《明代河南藩王护卫的设置和裁撤》,《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6年第10期;宋永志:《明代宗藩制度的调适与演变:以藩王移国为例》,《历史教学问题》2018年第4期。。但是对于削藩政策的具体情境、藩王护卫军的去向及如何将藩王护卫军安置于王朝国家疆土管理体系等问题,学界鲜有触及。我们认为将被裁撤的藩王护卫军纳入都司卫所体系,是比较直接的办法,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又因时地人情不同而有所差异。朝廷在裁撤护卫军的过程中,结合国家当时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将军队安置与国家制度结合在一起考量,既可以达到削藩目的,又可以缓解国家所面临的诸如漕粮运输等问题。在全国藩王护卫军裁撤改调过程中,楚藩、鲁藩和蜀藩护卫军的裁撤所呈现出的复杂过程尤为典型,其护卫军的裁撤均与漕运改革有关,漕运重臣将削藩政策与漕运改革联系在一起,既能达到削藩目的,又可以补充运军,将护卫军纳入到漕运卫所体系,使得护卫军得以安置。此外,明代中后期,很多府州城面临着卫所城操不足的问题,将同府所在藩王护卫军改立新的卫所,亦是削藩政策和护卫军安置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方式。

同时,考察明代漕运卫所中的藩王护卫军,是理解漕运卫所的重要面向。明代漕运卫所是运军的基本组织,前辈学者多将运军的组织层级概括为运军—卫所—运总。相关研究集中在运军与运总组织变化方面[注]星斌夫:《明代漕运の研究》,日本学术振兴会刊,第四章《明代漕運の軍運組織とその運営》,第179—235页;唐文基:《明代的漕军与漕船》,《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4期;林仕梁:《明代漕军制初探》,《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5期;鲍彦邦:《明代漕军的编制、任务及其签补制度》,《暨南大学学报》1992年第9期;陈峰:《明代的运军》,《中州学刊》1997年第1期;王伟:《论明清时期的漕运兵丁》,聊城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王伟:《明代漕军制的形成与演变》,《聊城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徐斌:《明清军役负担与卫军家族的成立——以鄂东地区为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于志嘉:《明代江西卫所屯田与漕运的关系》,收入《卫所、军户与军役——以明清江西地区为中心的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00—235页。,但对漕运卫所这一层级则关注较少,很多问题尚未解决,比如漕运卫所的来源、设立之初的情境与原因等。关注藩王护卫军调动背后的具体原因、调动过程、统辖方式以及藩王护卫军在不同的时期如何纳入漕运体系,有助于进一步分析漕运卫所最初设立的原因、漕运卫所与藩王护卫军的关系和漕运卫所的特质性。本文便以楚藩、蜀藩和鲁藩为中心,考察藩王护卫军裁撤的具体运作过程以及与漕运卫所的内在联系。

一、宣宗削藩与漕运卫所设立:楚藩和蜀藩护卫军的调动

藩王护卫参与漕运可以从楚藩护卫的调动前后展开。洪武三年(1370)楚王桢受封,洪武十四年(1381)之国于武昌府,设有武昌三护卫,即武昌左护卫、武昌右护卫及武昌中护卫,守护藩王城。明初护卫军是藩王掌握的军事力量。按洪武五年的规定,藩王设三护卫,卫设五所,所设千户二人、百户十人[注]《明太祖实录》卷71,“洪武五年春正月己酉”,第1313页。。其官属设置为指挥使一人、指挥同知一人、指挥佥事四人等。“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注]张廷玉等撰:《明史》卷116《列传四》,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557页。这是藩王护卫设置的一般情况。明初分封诸王时,护卫军士人数尚少,仅供侍从护卫而已。大约到了洪武末年,诸王府的三护卫规模日增,统率的军队越来越多,掌握了相当大的军事统率权和指挥权[注]张德信:《明代诸王分封制度述论》,《历史研究》1985年第5期。。

靖难之役后,永乐帝逐步推行削藩政策,其中或明或暗地削减护卫军是重要举措之一[注]参见顾诚:《明代的宗室》,《明清史国际学术研究会论文集》,第1—12页;马长泉、张春梅:《明成祖削藩策略简论》,《新乡师专学报》1994年第1期。。但永乐帝对楚府的态度比较缓和,没有大规模地征调和削弱楚府护卫军。直至宣德五年(1430)十一月,宣宗决定“改武昌中护卫为武昌护卫,调左护卫于东昌,改为东昌卫,右护卫于徐州,改为徐州左卫”[注]《明宣宗实录》卷72,“宣德五年十一月戊戌”,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勘本,1962年,第1684页。按:正统《彭城志》卷2《军功》记载:“徐州左卫,在城之西隅,宣德五年,调楚府护卫官军于徐州,由是立卫所,领左、右、中、前、后凡五所云。”见《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325册,第20页。嘉靖《山东通志》卷11《兵防》记载:“东昌卫,在府治南,原系湖广武昌护卫,宣德六年,调东昌府,改名东昌卫。”《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51册,上海:上海书店,1990年,第718页。。至此,楚藩只剩一支护卫军,即武昌中护卫,后称武昌护卫。宣德年间为何对楚藩护卫军进行调动,并随之改建徐州左卫与东昌卫,值得探究。

值得注意的是,在武昌右护卫调入徐州之前,当地军事建置已颇具规模。自明吴元年(1367)徐州设立州治,同时建立徐州卫,起初领五所,永乐五年(1407)战事频繁,又调灵山、安东二卫军到徐州卫,由是增设二所,徐州卫共领七所。在明初整个王朝国家卫所驻防体系中,徐州卫看来也是备受重视的。同样,洪武初东昌府已经有平山卫和临清守御千户所,军事驻防严密[注]嘉靖《山东通志》卷11《兵防》,《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51册,第718页。。对于军事规模已经很大的徐州和东昌府来说,加强两地的军事防御,可能不是调动楚藩护卫军的主要考量。《明宣宗实录》记载了楚藩护卫军调动的具体过程,起于宣德五年漕运总兵官陈瑄令其子上密疏,曰:

平江伯陈瑄遣其子仪赍密奏言:湖广东南大藩,襟带湖江,控引蛮越,实交广黔蜀之会,人民蕃庶,商贾往来,舟车四集。楚府自洪武初立国,有三护卫官军,及仪卫司旗校,俱无调遣。四五十年之间,生齿繁育,粮饷充积,造船以千计,买马以万数,兵强国富,他藩莫及,而卫所之官多结为姻亲,枝连蔓引,小人乘时,或有异图,实难制驭。伏乞皇上勿为疑虑,断自圣衷,于今无事之时,托以京师粮储不充,命重臣与湖广三司,选其护卫精锐官军,给粮与船,令运至北京,因而留使操备,则剪其羽翼,绝其邪谋,王可以永保国土,而朝廷恩义两全矣。上不纳,顾谓侍臣曰:从来楚国无过,祖考待之皆厚,朕尤加意礼之,瑄何其过虑也,调兵运粮一时权宜,运毕则遣归,拘留操备,上失宗亲之心,下失军士之心,鄙哉,瑄也。[注]《明宣宗实录》卷64,“宣德五年三月丙辰”,第1511—1512页。

从密奏内容看,陈瑄欲建议宣宗削弱楚国这个“湖广东南大藩”,认为其若图谋不轨,将会对皇权造成威胁,但楚府并未显出不忠行为,陈瑄提议“托以京师粮储不充”为由,选楚府护卫军赴京师运粮,趁机留下操备,剪其羽翼。实录的书写为显示皇帝的仁义,行文中宣宗对陈瑄持批评态度,认为陈瑄卑鄙多虑,而且调兵运粮本是一时之计,运完之后理应遣归,若是在京拘留,将“上失宗亲之心,下失军士之心”,其要求没有被批准。但事态的发展与此记载并不相契。同年十一月,楚王孟烷派遣楚府仪宾魏宁和长史杨振上奏,主动将三护卫中的两支归于朝廷。宣宗“犹疑”之际,兵部尚书张本劝说宣宗,楚王自愿交纳护卫军是“欲示简静,以杜谗邪,乃其深计远虑”[注]⑤ 《明宣宗实录》卷72,“宣德五年十一月壬子”,第1683—1684,1684页。。张本的劝说使得皇帝既能够保全“仁义”,又能够达到削藩的目的。最后的结果是宣宗“顺承雅意”,调左护卫于东昌,改为东昌卫,调右护卫于徐州,改为徐州左卫⑤。将楚府两支护卫彻底地调走,而非暂调运粮,楚府仅留一支,楚藩军事力量被大大地削弱了,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宣宗削藩的意图。宣德年间,在朱元璋册封的26个藩王中,只剩下8个藩府还保留有护卫军,宣宗最终完成削藩之举[注]赵中男:《明宣宗的削藩活动及其社会意义》,《社会科学辑刊》1998年第2期。另,张显清的《明代宗藩由盛到衰的历史演变》、赵毅的《明代宗室政策初探》、苏德荣的《明代分封制度的演变》,在论述明初削藩政策时,也认为永乐、宣德采取削减护卫军的方式。。可见,楚府护卫军的调动正处于朝廷“削藩”的背景下。

虽然实录记载的整个过程中,陈瑄被贬低为“鄙哉”,但他所动议的内容却最终得以实行,这也足以让我们反思他在提议削弱楚藩背后的考量,实际上与当时朝廷所面临的运军缺乏的局面相关。

宣德年间,陈瑄所统率的运军常被工部等衙门用来修理南京殿宇或为南京运载诸物[注]《明宣宗实录》卷22,“宣德元年冬十月辛酉”,第591页。,陈瑄请求禁止运军别差,得到皇帝允许[注]《明宣宗实录》卷44,“宣德二年二月己未”,第669—670页。。宣德五年三月,运军不足问题更为严重,南京和直隶卫所运粮官军,共两万余人,连年被派下西洋、征交趾或调到北京,运军不足,“须增儧运”。为了补足岁用,陈瑄提议采取清军的办法,在南京、湖广、江西、浙江和直隶卫所附近府县迷失旗军和见在操守军中,选择精壮的军人补运军的数量,但是清军效果往往有限[注]《明宣宗实录》卷64,“宣德五年三月己巳”,第1524—1525页。。在削藩的背景下,运军缺乏的局面可能是陈瑄提议调楚藩护卫军运粮的考量。

改调护卫的结果补充了运河沿线的运军数量。调到徐州和东昌的楚藩护卫军主要充当运军,徐州左卫和东昌卫成为新设立漕运卫所,徐州左卫属江北总,东昌卫属山东总,均由漕运总兵陈瑄统辖,并在《漕运通志》等文献中记载有运军、运船及运粮固定额数[注]杨宏、谢纯:《漕运通志》,第86、90页。。正德五年(1510),漕运总督邵宝所记“会议状”称,“(徐州)本卫左等五所运粮旗军,原系湖广武昌右护卫”[注]邵宝:《会议状》,《容春堂集》续集卷6,《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第1258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497页。,也说明护卫军调到徐州多承担运粮任务。

表1 嘉靖年间徐左二卫军役情况表 单位:人

资料来源:嘉靖《徐州志》卷8《兵防》。

据表1可知,直到嘉靖年间,徐州左卫的运军仍占旗军的大部分,对比京操军和城操军的比重,一定程度上亦可说明加强守御并非主要目的。同时,嘉靖《山东通志》记载了东昌府卫所军役情况,洪武五年,东昌已设平山卫五所。宣德六年(1431),调武昌左护卫到东昌府,改名东昌卫[注]嘉靖《山东通志》卷11《兵防》,《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51册,第718页。。东昌府卫所军役情况见下表:

表2 明初山东东昌卫军役情况表 单位:人

资料来源:嘉靖《山东通志》卷11《兵防》。

据表2可知,调往东昌卫的楚藩护卫军大多数也是充当运军职役,守城军比重较小,加强守御并非主要意图。到了正统六年(1441),东昌卫又有一次调动。据康熙《濮州志》记载:“本湖广武昌左护卫军,宣德五年调东昌一卫五所,正统六年择其最弱者移置濮州。”[注]康熙《濮州志》卷2《兵防》。方志编纂者将濮州所的来历上溯到了武昌左护卫,濮州所与护卫军亦有关联。濮州所位于运河沿线,配有漕船25只,运军250名[注]康熙《濮州志》卷2《兵防》。。正统六年设濮州所后,运粮军占了旗军数额的五分之二,至嘉靖年间,士兵多逃亡,留存者也多充当运军。

宣德年间除了调楚藩护卫军到运河沿线,蜀藩护卫军也被裁撤和调动。据《明宣宗实录》称:

蜀王友堉奏,成都三护卫,请以中、右二护卫归朝廷,留左护卫官军供役。上嘉其能省约,从之。友焴又奏缺官请调补,及留南人为匠,皆从之。上命都督王彧、兵部侍郎王骥持书谕王,所归二卫皆令赴南京,所过给粮与舟,仍命彧等途中善抚绥。[注]《明宣宗实录》卷80,“宣德六年六月癸巳”,第1858页。

同楚王面临的削藩局面相同,宣德六年,蜀王友堉上奏将成都中护卫和右护卫归于朝廷,只留下成都左护卫。宣宗派都督王彧和兵部侍郎王骥向蜀王下达谕旨,将两支护卫军调到南京,给予粮与舟,运输漕粮。其中,成都中护卫改为豹韬左卫,成都右护卫改为龙虎左卫[注]《明宣宗实录》卷83,“宣德六年九月壬戌”,“改成都右中二护卫官军之调南京者,为龙虎左,豹韬左二卫”,第1917—1918页。。豹韬左卫和龙虎左卫也为《漕运通志》所载漕运卫所,属南京总。豹韬左卫有运军2032名,漕船192只,龙虎左卫有运军1439名,漕船142只,主要兑运湖广、江西和浙江等地漕粮[注]杨宏,谢纯:《漕运通志》,第78、80页。。据《通漕类编》记载,宣德七年(1432),开始确立兑运法[注]《通漕类编》卷2,《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443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第112页。。与支运法相比,兑运法需要更多的运军来运输漕粮。宣德七年总兵官陈瑄继续拨军运粮,他上疏言运军负担沉重,大量逃亡,需要增加运军,提议从豹韬左卫和各都司卫所的军余中,增调16万人充当运军,进一步支持兑运法的运作[注]《明宣宗实录》卷95,“宣德七年九月丙辰”,第2162页。“行在户部奏,比者平江伯陈瑄言,总督官军一十三万,岁运淮安、临清等仓粮五百万余石赴北京,人运粮四十石,春初河浅,舟行甚艰,夏秋有水又多,漂流损失,而军士亦有疾病逃亡者,粮多不足,请增兵。今议于南京豹韬左等卫,及各都司直隶卫所军余内,增拨通一十六万人,从之。”。尽管无从知晓这次豹韬左卫所进一步增加的运军数量,但可以看出调到南京的蜀藩护卫军,主要承担起漕运的职能。

徐州左卫、东昌卫、豹韬左卫和龙虎左卫均处于运河沿线,它们所在的徐州、东昌和南京亦是明代漕粮关键转输节点,在漕运体系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宣德四年(1429),面对运军缺乏的问题,将楚藩护卫和蜀藩护卫调到徐州、东昌和南京,充当运军,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运军不足的问题,为之后施行“兑运法”提供了条件。这种结果与漕运总兵陈瑄的考量相吻合,同时,也合理“安置”了所裁撤的藩王护卫军,给宣宗削藩政策的推行提供了正当的理由与操作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上文提到的兵部尚书张本,也在宣德五年帮助陈瑄补充运军,将从浙江松门卫清出的军士,“宜悉送平江伯陈瑄处,发邳州卫带管运粮,以警其余,上从之”[注]《明宣宗实录》卷74,“宣德五年闰十二月丁酉”,第1720页。。再次透露出调楚藩和蜀藩护卫军运粮之动议背后的复杂与微妙。

调楚藩护卫军所建立的徐州左卫与东昌卫,纳入了漕运卫所体系,明初属于“江北直隶总”,运军由漕运总兵官陈瑄统辖。在正德年间,清军御史补充徐州左卫运军时,到护卫军的原籍勾补,不再到王府征调[注]邵宝:《容春堂集》续集卷6,《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第1258册,第497页。。此外,即使所调护卫军担任徐州左卫和东昌卫的其他职役,如屯田及守城等,也不再受到王府制约,归都司卫所管理。倪岳《青谿漫稿》中有一则刘宗岱将军的传记,记载了军户家族的承袭过程。宗岱祖父为武昌右护卫后所正千户,宣德年间随着卫所调动,改为徐州左卫正千户,正统年间宗岱继其父之后世袭该位,仍隶属徐州左卫[注]倪岳:《青谿漫稿》卷24,《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51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第337页。。又,《毛襄懋文集》中所记贾尚德传:“贾怀,字尚德,咸阳人也,其先护卫楚藩,后调徐州左卫,今为左卫人。”[注]毛伯温:《毛襄懋文集》卷7,《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63册,济南:齐鲁书社出版社,第321页。可见,原属于楚藩的护卫官军调到徐州左卫之后,其本人及后代只隶属于徐州左卫,调走的两支护卫军不再听从楚王差遣。又,由武昌护卫军所构成的东昌卫有配给的屯田[注]康熙《濮州志》卷2《兵防》。,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楚藩护卫军调到东昌后脱离楚藩统辖,重新开始营生。蜀藩护卫军的调动也是彻底的,蜀藩两支护卫军调走后,藩府将其屯田收归为藩产,不再与调走护卫有关[注]谭纶:《恳乞圣明讲求大经大法以足国用以图安攘以建永安长治疏》,《谭襄敏公奏议》卷7,《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221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第1052页。。由此推知,宣德年间,楚藩和蜀藩护卫军的调离比较彻底,调走的护卫军在新设立的卫所中无论是充当运军还是屯田军、守城军等,不再与王府发生联系。

二、鲁藩护卫军与漕运:嘉靖十八年之前的改调与借调

上文所言,楚藩和蜀藩护卫军在削藩背景下彻底调离。鲁府左护卫早在永乐五年就被调走建立漕运卫所,相比之下,鲁王府两支护卫军改调与借调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如果说永乐帝对楚府态度缓和,鲁府则是永乐削藩对象之一,这应从鲁府的设置情况说起[注]参见顾诚:《明代的宗室》,《明清史国际学术研究会论文集》,第1—12页。马长泉、张春梅:《明成祖削藩策略简论》,《新乡师专学报》1994年第1期。顾诚认为,朱棣从根本上改变了朝廷与诸藩的军事力量上的对比。。洪武三年,朱元璋第十子朱檀被封为鲁王,洪武十八年(1385)之国兖州府,在府治正中建立王城[注]康熙《兖州府志》卷4《建置》,“宫殿城垣,备极宏敞”。,并将兖州护卫军赐给鲁王,位于府治东。明代兖州有鲁、德、衡、泾诸多王府宗室,却单独为鲁藩设立了护卫军。关于鲁府护卫最初设立的情况,方志等文献语焉不详,记载较为详细的是大致成书于嘉靖十六年(1537)的《鲁府招》,曰:“洪武十八年,分封鲁王兖州府之国,设有兖州护卫、兖州左护卫,各原额旗军六千五百五十八名,仪卫司六,典仗所原额校尉六百二十名,每名月支粮一石。”[注]《鲁府招》,《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230册,第35页。据《鲁府招》记载:“永乐五年,将兖州左护卫官军改调济宁左卫,屯田子粒随收该州广丰仓,听候支用。”鲁藩两支护卫军可谓规模庞大。永乐五年,兖州左护卫先被调走,成立济宁左卫[注]《鲁府招》,《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230册,第36,36页。,《临清州志》记载了济宁左卫调到临清卫前的旗军数量,可以反映济宁左卫的一些情况,如下表:

表3 济宁左卫五所运军比重情况表[注]康熙《临清州志》卷3《兵防》。按:笔者所见方志等文献中仅康熙《临清州志》有关于“济宁左卫”军额记载。《中国方志集成》,《善本方志辑》第一编第27册,北京:凤凰出版社,2014年,第664页。 单位:人

资料来源:康熙《临清州志》卷3《兵防》。

表3反映出济宁左卫设有运军,运军占旗军总数的大部分,济宁左卫应属漕运卫所范畴[注]按:嘉靖《漕运通志》不见济宁左卫的记载,因为景泰元年其全部被调到临清卫,成为临清卫的一部分。,且济宁左卫有属其管理的一段河道[注]弘治《漕河图志》曰:“嘉祥县,在漕河之西二十五里,该管河岸,北自汶上县界之界首起,南至巨野县界大长沟止,长一十八里,原系济宁左卫管。”王琼:《漕河图志》卷1,姚汉源、谭徐明点校:《中国水利古籍丛刊》,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90年,第38页。。可见,兖州左护卫一支全部调到济宁左卫,护卫军参与到了漕运体系中,不再受鲁王的约束。正统年间土木堡之变,临清为两京往来交会咽喉之地,需要加强守御,景泰元年(1450)便将济宁左卫调到临清卫[注]王直:《修城记》,嘉靖《山东通志》卷12,第772—773页。“正统十四年秋,虏寇侵犯边,鄙京师戒严,畿甸以及山东河南诸郡俱有城池,以贮重兵保障人民,拱卫国家,独临清为两京往来交会咽喉之地……同理其事陈公名豫……乃请于朝建临清卫,调济宁左卫五所,并原守御临清千户所官军俱隶于此,而制守御之器。”,据《鲁府招》记载:景泰一年(1450)将济宁左卫官军改调临清卫,屯田子粒该卫委管屯指挥征收,仍在前仓上纳[注]《鲁府招》,《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230册,第36,36页。。原济宁左卫的屯田子粒由临清卫管屯指挥征收,在临清广盈仓上纳,同时济宁左卫运军也调到临清卫,具体情况见下表:

据表4分析,所调济宁左卫的运军占临清卫运军总数的81.1%,可以推测,镇守临清平江侯陈豫以正统己巳之变为契机,调济宁左卫于临清卫,补充临清卫的运军数量也是重要考量。尽管兖州左护卫调到济宁左卫又被调到临清卫,但兖州左护卫的两次调动也比较彻底。

表4 所调济宁左卫运军占临清卫运军总数比重情况表[注]康熙《临清州志》卷3《兵防》,第664页。按:嘉靖《山东通志》和万历《东昌府志》所载临清卫的旗军额不同,但运军数量均为2665人,一定程度可以看到景泰元年所调运军所占比重。 单位:人

资料来源:康熙《临清州志》卷3《兵防》。

原鲁藩两支护卫军仅留兖州护卫一支,此支护卫军的调拨则比较复杂,从永乐年间开始到正统年间,主要以“借调”的形式参与漕运。明实录记载了兖州护卫最早被调运粮的情况:

山东都司旧调兖州护卫旗军一千三百人运粮,宣德元年,鲁府奏留修理王府,本司以登、莱、宁海、胶州四卫所旗军拨补,缘俱近海路远来迟,况其军士不谙水运,往往误事。[注]《明宣宗实录》卷64,“宣德五年三月辛丑”,第1525页。

鲁藩护卫军设立之初,受到藩王的控制,永乐年间,山东都司调1300名兖州护卫旗军运输漕粮,约为兖州护卫原额的五分之一,宣德元年,鲁府奏留护卫军“修理王府”,表明永乐年间参与漕运的兖州护卫军只是被山东都司“借调”,鲁王仍然具有管理护卫的权力,而宣德五年,陈瑄又提议将宣德元年(1426)鲁王奏留的护卫军用来运粮。多次调遣兖州护卫军充当运军,不免触动藩王的利益,宣德八年(1433)鲁王妃薨,王府也以修造工程等为缘由,奏留护卫军在王府供役差使[注]《明宣宗实录》卷108,“宣德九年春正月己卯”,第2426页。“鲁王肇煇奏,今造坟及享堂,请免护卫军士运粮、屯田者,以助役,从之。”。但正统十三年(1448)春,朝廷又重提调鲁府护卫军,用以运输漕粮。据实录记载:

先是鲁王肇煇妃薨,奏留护卫运粮军造坟,朝廷允其请命,于济宁等卫所拨军补运。至是坟已久完,各卫屡诉差役繁重,且平山、东昌卫,达官数多,乞量存军守备,仍以护卫军儧运,从之。[注]《明英宗实录》卷162,“正统十三年春正月戊子”,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第3151页。

正统十三年,离鲁府奏留运粮护卫军的时间已有15年,鲁王妃的坟墓早已修好,朝廷认为不应该再将护卫军留在鲁府,加之济宁等补运的卫所差役繁重,土木堡之变后,平山卫和东昌卫安插的达官数量较多,更需要军队来驻防,权衡之后,重新将奏留鲁府的兖州护卫军儧运漕粮。同年夏,朝廷再次下令强调此事[注]《明英宗实录》卷165,“正统十三年夏四月丙辰”,第3194页。“命鲁府护卫原拨运粮旗军,并工修造王府房屋城垣,候明年仍旧儧运粮储,其屯田军余,仍旧屯种办纳子粒。”。

由此,从永乐年间最初的调兖州护卫军运输漕粮,到宣德元年鲁府奏留这批运粮军修建王府,一直到正统十四年(1449),这样的反复“争夺”(奏留与拨运)上演了三次。之后,鲁府兖州护卫军不断地被调作他用。同济宁左卫一样,正统十四年,兵部借“己巳之变”之名,调鲁府兖州护卫军500名到临清卫,听从平江伯陈豫提督统领[注]《明英宗实录》卷189,“废景泰元年二月丙子”,第3864页。“(兵部)奏近有自虏中还者,言也先听从喜宁奸计,欲往临清抢掠,宜敕鲁府兖州护卫调官军五百赴临清,听平江伯陈豫等提督掺练,俱从之。”。兖州护卫军在参与运输漕粮与鲁府奏留之间不断反复,一定程度上表明这个时期护卫运军还受到鲁王的控制,但控制力在减弱。直到嘉靖初年,兖州护卫运军的数额固定化,成为山东总下漕运卫所之一。据嘉靖《漕运通志》记载:兖州护卫有额定运军600名,浅船60只,每年需要造船6只,额运漕粮约18 421石[注]杨宏、谢纯:《漕运通志》,第90页。“兖州护卫,指挥一员,千户一员,百户四员,旗军六百名,浅船六十只,每年该造六只,运粮一万八千四百二十一石二斗。”,设“治漕艎厂”即卫厂,运军和卫厂都总隶于督漕御史管辖[注]嘉靖《山东通志》卷13《漕河》,第813页。。与此同时,这600名运军仍然属于鲁府兖州“实在护卫旗军”中。据《鲁府招》记载:

查得兖州护卫旗军,实在二千六百六十四名,除漕运及临清操备一千一百名外,其余一千五百六十四名,并余丁八千六百十五名,俱在本府私令办纳钱物。[注]《鲁府招》,《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230册,第52页。又《鲁府招》记载:“比兖州护卫官军除逃亡事故外,实在二千六百六十四名,内除运粮六百名,临清操备两班五百名,其余俱在本府办纳银钱役。”第36页。

材料显示,参与漕运的600名护卫军和调到临清操备的500名护卫军,包括在2664名兖州护卫旗军中,仍属于鲁王府。所不同的是,这1100名护卫军不需向鲁王府交纳钱物和服役。但鲁王府仍然觊觎于有运粮和操备任务的护卫军军余,据《鲁府招》记载:

(嘉靖九年)王准信将前守城实操余丁,并供给生员及丁及漕运、操备贴丁,一概拘收,入府占用,及办纳银钱,多寡不等。[注]《鲁府招》,《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230册,第59页。

秦信是嘉靖初年鲁府典膳使,也是《鲁府招》所记审理案件中的“招首”,即主要罪犯。本来兖州护卫运军无需在鲁府服役纳钱,但在秦信的“拨置”下,守城军余、漕运和操备贴丁全部被纳入王府,办纳银钱。可见,嘉靖初年鲁王依然可以占用兖州护卫运军军余。

综上,从永乐年间到嘉靖初年,鲁府兖州左护卫这一支经历了彻底的改调,即调设济宁左卫,再调到临清卫成为其一部分,所调护卫军主要承担运军的职能,隶属于山东总,受漕运总兵官统辖;而鲁府兖州护卫这一支,永乐年间开始以藩王护卫军的身份“借调”运粮,在朝廷“调拨”与鲁王“奏留”间,藩王护卫运粮军受到鲁王和漕运总兵的双重节制,迟至嘉靖初年,兖州护卫才有固定的运军额数,成为漕运卫所,规定运军无需再向王府纳钱粮,实际上却常被王府占用。

直到嘉靖十八年(1539),朝廷将兖州护卫改设任城卫,任城卫只属山东都司,兖州护卫在制度规定层面脱离了鲁府统辖,原来兖州护卫的运军也只由山东总把总统辖,但实际上仍与鲁府牵连不断。

三、分改卫所:明代中后期鲁藩护卫军的安置与转变趋势

上文提到,鲁府兖州护卫的调动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从永乐年间“借调”运粮,到嘉靖年间成为有额定运军的漕运卫所。嘉靖十八年,是兖州护卫的最后一次调拨。据万历《兖州府志》记载,“任城卫,在府治东南,洪武中为鲁府署护卫,嘉靖十八年奉例分改任城卫,守府城池”[注]《兖州府志》卷32《武卫部·兵防》,《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55册,上海:上海书店,第544页。,嘉靖十八年,兖州护卫分改任城卫,位于兖州府治东南,属同城调动,除留下2000军余在鲁府,其余军丁“收充卫所正军”,全部改建任城卫,直接隶属于山东都司统辖[注]杨博:《覆山东抚按官霍冀等请敕鲁王退还护卫军疏》,《杨襄毅公本兵疏议》卷20,《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7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万历十四年影印本,第588页。“议得山东鲁府护卫军余原奉钦,依止留二千,其余军丁改建任城卫,径隶属都司统辖”。。这实际上是削掉兖州护卫军,来建立一个新的卫所,为什么要调兖州护卫在同一个府城建立新卫所?兖州护卫这一漕运卫所中的运军如何处理?建立之后与鲁王府的关系如何?值得追问。

“任城卫,守府城池”[注]《兖州府志》卷32,第544页。,透露出任城卫的建立可能与守护兖州府城池相关。藩王护卫军在明初设立之时,是藩王掌握的军事力量,与都司、州县互不参与对方的事务,无守护兖州府城池的职责。但当兖州府城缺少卫所守城军时,朝廷便开始考虑调用藩王护卫军。正德四年(1509),在山东巡按御史孙恭的推动下,护卫军守城之事,得到了皇帝批准:

兖州护卫官军及舍余余丁,除额设侍卫之外,数多空闲,乞编修立队伍,防守城池。兵部覆议,宜令恭查选精壮,责令该卫官操练,都司管操官提督,分守、分巡官稽考……诏是之,仍行天下有护卫所在,俱从御史阅视。[注]《明武宗实录》卷55,“正德四年闰九月庚申”,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第1246—1247页。

清军御史孙恭提议将兖州护卫官军和舍余余丁,编立成队伍,用来防守兖州府城池。兵部决定由孙恭选出精壮的护卫军,令兖州护卫军官领导操练,都司管操官提督,分守、分廵官员负责稽考,“俱从御史阅视”。值得注意的是,兵部复议后得到了皇帝的准许,并将在兖州府实行的该政策推行到“天下有护卫所在”。实际上,此方案确在其他藩府推行。正德十一年(1516),时任钦差湖广地方兼理军务都察院右副督御史秦金在湖广推行该法,令楚藩武昌护卫军守城。其奏曰:

照得湖广省城设有武昌卫、武昌左卫,官军操练保障。其武昌护卫专属楚府护守王国,平时既无统摄之司,遇警又无协济之力,酌量事体,甚非所宜 ……合无将武昌护卫官舍军余,照旧查选一千员名,与武、左二卫官军舍余,相兼操守,具听考选城操都指挥号令约束,随时训练,遇警并力防剿。[注]秦金:《安楚录》卷2,《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46册,济南:齐鲁出版社,1996年,第418页。

宣德年间,楚藩调走两支护卫军后,留武昌护卫一支军队“专一防护王国”。正德七年(1512),湖广遭流贼劫掠,调武昌护卫旗军1000多名,防守城池,但只是暂时性的调拨,等贼乱平息,又还归楚藩。正德十一年,督御史秦金试图将护卫军守城设为定例,并推广到“凡有护卫并仪卫司去处”。具体办法是从武昌护卫官舍军余中选出一千名护卫军,与湖广都司下的武昌卫和武昌左卫官军舍余一同操练守城,听从都指挥管束,守护武昌府城,由按察司每月委官稽查②秦金:《安楚录》卷2,《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46册,济南:齐鲁出版社,1996年,第418页。。湖广都御史秦金奏疏的方案与正德四年山东巡抚孙恭的改革精神如出一辙,反映出了明代中后期,全国藩王护卫军的裁撤与安置趋势,即将同府城内本专属于藩王府的护卫军用于守护府城池,和都司卫所守城军一样,听从都指挥调遣,推动了护卫军纳入都司卫所体系的进程。

正德年间,编立护卫军为都司统辖的守城军是推动藩王护卫军转变的一次重要改革,都司、御史等逐渐介入到藩王护卫军的管理中。从结果上看,正德四年山东御史孙恭的改革使得兖州护卫军有了守护兖州府城池的职能,设额军3390名,占兖州护卫军总额的68.3%[注]嘉靖《山东通志》卷11《兵防》,第714页。“兖州护卫,运粮军六百人,城守军余,三千三百九十人,屯田军余,三百七十人。”,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兖州护卫军纳入到都司统辖体系,但是就鲁藩的情况来看,孙恭改革并不彻底。兖州护卫中编立的守城军,仍被鲁王府和承奉司私自占用,嘉靖初兖州府依然面临无卫所军守城的困境[注]《鲁府招》,《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230册,第52页。据《鲁府招》记载:“查得兖州护卫旗军……及各府并承奉司私自占用,委无一人守城实操,以致兖州府操守又虚,万一贼寇生发,缺人防护城池,剿捕盗贼,贻患地方。”。兖州护卫守城军仍然由鲁王管控,这可能是山东巡抚孙恭前项改革不彻底的症结所在。《鲁府招》成书于嘉靖十六年,恰好处于兖州护卫改建任城卫的前夕,《鲁府招》记载了鲁府典膳使秦信的招供,透露出一些背景信息:

(秦信)拨置启说,护卫人俱是爷爷的,岂可与他有司家守城把门,都该拘来办钱供应……其守城实操至今废缺,并无一人防守,以致兖城内军民人等及府县官员,明知城守久虚,不敢声言,恐被信与夏宗尧等拨置凶横,罗织辱打,至今结舌。[注]《鲁府招》,《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230册,第58—59,52页。

嘉靖年间鲁王听从秦信拨置之言,认为兖州护卫军是属于鲁王的,“岂可与他有司家守城把门”,于是将之前设立的运军及贴丁和守城实操军等拘入王府占用,办纳银钱。这样就导致兖州府城内没有护卫军防守,而城内百姓及府县官员害怕被王府官吏秦信等人施暴,不敢声言守城之事。为了解决此问题,针对兖州府城操军的组织与归属,审理鲁府案件的刑部侍郎、山东巡抚等官员,提出了进一步改革建议,据《鲁府招》记载:

合无遵照祖训内事理,将兖州护卫五所旗军,共摘拨七百二十名,并前项金鼓手旗军一百一十二名,共八百三十二名,坐委正副千户各一员,百户十员管领,专在本府宿卫……先年清军御史孙恭奉到勘合及鲁庄王批行,令旨尽数查出,编成队伍,俱行兖州府卫掌印官督率操守,又恐顽猾之徒私投王府拨置生事,合无改隶山东都司管辖,庶事体稳便,一以保安宗室,一以屏蔽地方,兼免后患。⑥《鲁府招》,《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230册,第58—59,52页。

为避免“顽猾之徒”投充王府等弊端,嘉靖十六年,刑部侍郎李清学等进一步提议将720名兖州护卫军重新编立为守城实操军,按照卫所规制,设立千户、百户等军官,改由山东都司管辖,认为这样既可以保安王府宗室,又能守护兖州地方。这项建议是对正德四年清军御史孙恭改革的进一步的推进,在编审兖州护卫军为守城军的基础上,试图使其完全改由山东都司管辖。嘉靖十八年,这项提议便以在兖州府城内设立新的卫所——任城卫的形式实现。正如《山东观风备览》所记载“护卫原系全设,嘉靖十八年奉例止拨以上官员、旗军在鲁王位下守卫直宿,余俱改隶任城卫”[注]万历《山东观风备览》卷1《藩府》,傅斯年图书馆藏善本,第54页。。

为了使兖州护卫城操军脱离鲁府统辖,嘉靖十八年,朝廷将兖州护卫大部分旗军调到城东南建立任城卫,任城卫直属于山东都司,兖州护卫守城军也就直属于山东都司管辖。万历《兖州府志》记载了任城卫军役情况,列表如下:

表5 万历初任城卫旗军职役情况表[注]《兖州府志》卷32《武卫部·兵防》,第544、555—556页。 单位:人

资料来源:万历元年(1537)《兖州府志》卷32《武卫部》。

对比发现,从兖州护卫运军到任城卫运军,数量一直是600名[注]嘉靖《山东通志》卷11《兵防》,第714页。“兖州护卫,运粮军六百人,城守军余,三千三百九十人,屯田军余,三百七十人。”按:嘉靖《山东通志》成书于嘉靖十二年,尚未有“任城卫”的相关记载。,可以推知,兖州护卫分改到任城卫后,运军数量没有变,原来兖州护卫的运军全部改到了任城卫。此外,嘉靖七年(1528)《漕运通志》山东总下记有“兖州护卫”这一漕运卫所,但嘉靖十八年后编纂的相关文献,如嘉靖二十三年(1544)《漕船志》[注]席书编次,朱家相增修:《漕船志》卷3,《淮安文献丛刻》,北京:方志出版社,2006年,第54页。、万历十年(1582)《万历会计录》[注]《万历会计录》卷35,《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第1096页。、万历《通漕类编》[注]《通漕类编》卷2,《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443册,第126页。等关于漕运卫所的记载,在山东总下不再有“兖州护卫”,而是增加了“任城卫”,且运军仍为600名,《漕船志》等文献不记“兖州护卫”,不代表兖州护卫运粮旗军退出漕运卫所体系,而是随之一同改到任城卫,以任城卫所运军的身份参与到漕运体系。在制度规定层面,任城卫本直属于都司卫所体系,不再受到鲁王府的控制,但不同于楚藩和蜀藩护卫军的远距离调动,兖州护卫和任城卫均位于兖州府城池内,兖州护卫在府治东,任城卫在府治东南,二者空间位置上非常靠近[注]万历《兖州府志》,《府境州县图考》,济南:齐鲁出版社,1984年。。这样的空间格局,使得任城卫与鲁藩依然纠葛不断。据时任兵部尚书杨博奏疏记载:

议得山东鲁府护卫军余,原奉钦依止留二千,其余军丁改建任城卫,径隶属都司统辖。迩来宗室生齿日繁,占役军从过多,以致卫名徒存,军伍久废。欲要赐敕鲁王严谕,各宗将役占、投充军从,尽行退回,守巡该道将该卫见在军丁及退回军从,查明造册,拨补运粮、操守,敢有不行首正及拨置奏扰者,俱行拏问,干碍辅导等官,一并参治。[注]杨博:《覆山东抚按官霍冀等请敕鲁王退还护卫军疏》,《杨襄毅公本兵疏议》卷20,《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77册,第588页。

朝廷调兖州护卫改立任城卫,本是希望兖州护卫守城军余等能彻底脱离王府的管理体制,守护有司城池,可是到了嘉靖四十五年(1566)左右,距改任城卫已有十七年,鲁藩宗室生齿日繁,留下的2000护卫军已经不能满足王府的需求,王府宗室仍然占役任城卫军并接纳投充王府的军余,导致“(任城卫)卫名徒存,军伍久废”。相较于兖州护卫,任城卫在制度规定层面已脱离了鲁王府控制,隶属于山东都司,但实际上,迟至嘉靖四十五年,改调到任城卫的护卫军(包括运军)一直未摆脱鲁王府的役占。这也是鲁藩护卫与楚藩、蜀藩护卫调动后所建漕运卫所的不同之处。为解决此问题,时任兵部尚书的杨博提议,令鲁王将王府各宗室役占、投充军从退回任城卫,分守、分廵官将退回的军从和任城卫见任军丁,登记在册,拨补运粮、操守,并重新按照宗室品级拨给其固定随从人员,允许出钱代役,削弱了藩府对护卫军的控制[注]杨博:《覆山东抚按官霍冀等请敕鲁王退还护卫军疏》,《杨襄毅公本兵疏议》卷20,《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77册,第588页。。值得注意的是,任城卫的运军可能被王府役占,也可能为了逃避漕运差役,主动投充王府,王府与任城卫同城,这种长期的联系,使得任城卫运军生计选择多样化。

明代中后期,兖州府城面临缺乏城操军的局面,正德四年在山东御史孙恭的推动下,山东都司、巡抚等官员介入对兖州护卫军及军余的管理,将其编立为守城护卫军,但此改革并不彻底,城操军仍属于兖州护卫军官的管辖,受鲁藩牵制。为保证府城有足够多的守城护卫军,使其脱离鲁王府的统辖,嘉靖十八年朝廷调兖州护卫在同城建立任城卫。在制度规定层面,任城卫完全隶属于山东都司,随着任城卫的设立,原来兖州护卫运粮军也调到任城,以任城卫运军的身份承担运粮任务,受漕运总督的统辖。但是与彻底改调的楚府护卫不同,兖州护卫与任城卫同处一城,运军或受鲁王府占用或私自投充王府,嘉靖四十五年山东巡抚等仍在请命朝廷令鲁王退还护卫运粮军。

结 语

本文旨在探究明代藩王护卫军与漕运卫所的关系,以护卫军为切入点考察削藩政策的具体实施过程,探究在明代都司卫所体制下存在的藩王、漕运总兵等多重军队统辖关系与国家军队调拨与安置方式。明代漕运卫所并非全部是洪武朱元璋建立的都司卫所,藩王护卫军也是漕运卫所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被纳入到漕运体系中。考察漕运卫所中的藩王护卫军,是理解漕运卫所体系的复杂性与特质性的重要切入点。楚藩和蜀藩护卫军在明宣宗削藩背景下,被彻底地调往徐州、东昌和南京,在运河沿线建立徐州左卫、东昌卫、豹韬左卫和龙虎左卫,所调护卫军大部分充当运军,补充了运河沿线卫所的运军数量,与楚藩和蜀藩不再有牵连,受漕运总兵统辖。

但相比之下,鲁王府两支护卫军调拨与借调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早在永乐五年兖州左护卫被调到济宁左卫,景泰元年改调临清卫,这个过程也是比较彻底的。兖州护卫的调动则比较复杂,其调立原因、统辖方式、参与漕运的方式和调后与王府的关系等,反映出与一般漕运卫所的不同。就所调兖州护卫军的统辖方式而言,并非由漕运总兵单一统辖,一直与鲁王府存在着联系。永乐到正统年间,兖州护卫军是以藩王护卫军的身份被“借调”运粮;后兖州护卫逐渐有固定的运军额数,迟至嘉靖七年成为山东总下的漕运卫所,呈现出了受漕运总兵与鲁王双重统辖的状态,兖州护卫运粮军仍属护卫“见在旗军”;一直到嘉靖十八年,兖州护卫分改任城卫,运军随之改调任城卫,以任城卫运军身份参与漕运,兖州护卫虽然在制度层面属山东都司管辖,运军实际上或受鲁府役占,或投充王府。一方面,将藩王护卫军改调漕运卫所和同城分立卫所是明王朝裁撤藩王护卫军后的两种安置方式,亦是削藩政策的具体实施过程。另一方面,从长时段看,楚藩、蜀藩和鲁藩护卫军的变迁又呈现出共同的趋势,即护卫军最终均某种程度上纳入都司卫所统辖下。如果说宣德年间将削藩政策及所裁护卫军安置问题与国家面临漕运军队缺乏的局面相结合,护卫军被纳入漕运卫所体系;至明代中后期,当府州县面临城操军不足的问题,将护卫军同城分立卫所亦为此政策题中之意。总之,鲁藩护卫军在调为漕运卫所运军过程中,与楚藩和蜀藩护卫军,呈现出了不同的模式与统辖关系,既体现了漕运卫所与藩王护卫的复杂关系及漕运卫所的特质,又反映了明代皇帝对藩王的态度与政治策略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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