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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跨境电商对我国进出口贸易影响实证研究

2019-08-08颜谢霞

商业经济研究 2019年15期
关键词:进出口贸易跨境电商

颜谢霞

内容摘要:近年来,出口跨境电商中B2B业务模式的市场交易规模呈现不断下降趋势,而网络零售模式市场交易规模则不断上升。为了探究出口跨境电商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本文利用出口跨境电商的两类主要模式,首次区分并检验了B2B模式和网络零售模式对我国进出口贸易影响的不同效果。在分析过程中,本文对出口跨境电商规模以及B2B模式和网络零售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三个假说并进行检验。研究结果表明,B2B模式对出口总额具有显著的正面促进作用,但对进口总额无显著影响;网络零售模式则在出口总额和进口总额中都呈现负面影响,但这一结果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对于此结果,本文以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被解释变量做出进一步检验,发现B2B模式对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的影响是正面的,并且估计系数显著,而网络零售模式对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呈现负面作用,但估计系数在统计学意义上并不显著。因此,B2B模式始终并且依然是影响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关键因素。

关键词:跨境电商   进出口贸易   B2B   网络零售

引言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曾一度陷入经济低迷状态,全球贸易增速也曾一度放缓。我国对外贸易虽曾一直保持较好发展势头,但在2015年和2016年也一度陷入了贸易负增长状态,2017年才重新恢复了发展活力,这与我国跨境电商的飞速发展是息息相关的。跨境电商是蓬勃发展中的新兴对外贸易模式,并且已成为我国进出口贸易中举足轻重的一部分。不少学者从电子商务角度对我国进出口贸易与外贸转型升级进行了分析(赵志田、杨坚争,2012;郭四维、张明昂等,2018),石卫星、刘满成(2018)则从小企业角度分析了跨境电商在出口贸易中的作用。但所有这些研究都没有将出口跨境电商的两种模式进行区分,而是将两者作为一个整体,同时进行研究。因此,鉴于近年来B2B市场交易规模呈现不断下降,而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不断上升的发展趋势,本文将这两种模式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进行了实证检验。

我国出口跨境电商发展现状

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的发展与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基本一致。2012年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仅为1.86万亿元,2017年上升到6.3万亿元,可以看出,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一直是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的主体。出口跨境规模与出口总额占比的发展趋势也与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在进出口总额中的占比一致,呈现持续上升态势,但2017年增长速度有所放缓。即使如此,出口跨境规模与出口总额占比从2012年的14.38%上涨到2017年的41.09%。最后,出口跨境交易规模与跨境电商总额占比虽一直呈现下降趋势,但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依然远大于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

从图2中可以看出,2011年出口跨境交易规模占比达到了91.2%,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则仅占8.8%。即使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占比呈下降态势,但直到2016年,出口跨境交易规模占比依然达到了82.08%,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则占17.92%。2017年,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占比首次低于80%,但依然是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占比的3.6倍左右。因此,出口跨境电商在我国进出口或者跨境电商贸易结构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相关概念界定

随着科技和经济水平的飞速发展,跨境电商的定义也在不断变化和延伸。当前,国外学者通常将跨境电子商务(Cross-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视为一种在信息技术与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不同国家或地区通过使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搭建的平台互相进行贸易、国际支付、运输等形式的交易行为(Tan,Thoen,2000;Kim,Dekker,2017)。国内学者则认为跨境电子商务是传统电子商务为适应国际贸易与全球的发展而在支付、物流、结算等方面做出的发展和延伸(鄂立彬、黄永稳,2014;孙蕾、王芳,2015)。跨境电商与传统外贸电子商务不同的方面就在于,除了商品信息在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外,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其交易和支付环节也可以在线上完成(Terzi,2011),这是跨境电商在互联网时代的一个重要突破。

跨境电商可分为出口和进口两种模式,这两种模式在交易规模上存在较大差别,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占比达到80%以上。同时,出口跨境电商又可分为两种主要运营模式—B2B(企业对企业)模式和网络零售(含单个消费者)模式,表1给出了两种模式解释说明。由于网络零售模式所占比例较小,在下文的实证分析研究中不再将其进行细分。

(二)我国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

图1对我国进出口总额、(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及其占比给出了一个直观的规模和和趋势分析。我国进出口总额在2015年和2016年出现连续下滑现象,分别降低了7.1%和0.9%,但2017年有所回升。出口总额发展趋势与进出口总额一致,分别在2015年和2016年下降了6.8%和1.98%,2017年趋势回暖,出口总额上涨了10.8%。然而,尽管我国进出口贸易增长速度呈现收敛现象,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却呈现不断扩大趋势,增长速度保持在20%以上,直到2017年才有所放缓。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含B2B和网络零售)2012年仅为2.1万亿元,2017年已达到8.06万亿元,并且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在进出口总额中的占比呈现不断上升趋势,从2012年的8.6%上涨到2017年的28.99%,跨境电商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出口跨境电商运营模式分析

出口跨境电商运营模式主要可分为B2B和网上零售两个大类,网上零售则又分为B2C和C2C兩种。B2B运营模式是指买卖双方都是企业或者集团客户,流程趋于模式化,更为简便,成本也更为低廉,成交规模量大,是出口跨境电商的主要运营模式。B2C是指买卖双方一方是企业或者集团客户,另一方则是个人消费者;C2C则是指买卖双方都是个人消费者的运营模式。

从图3可以看出,B2B运营模式在出口跨境电商中占据绝对主体地位。2012年,B2B市场交易规模为1.64万亿元,在出口跨境交易规模中占比达到88.3%,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为0.22万亿元,在出口跨境交易规模中占比11.7%,两者占比相差将近7.2倍。2017年,B2B市场交易规模达到了5.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3.33%,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为1.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1.21%。

但是从发展趋势看,B2B市场交易规模在出口跨境交易规模中的占比呈现不断下降趋势,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占比则在不断上升。2017年,B2B市场交易规模占比同比下降了1.11%,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占比则同比上升了4.95%。尤其是网络零售模式中的B2C模式,由于企业和消费者直接接触降低了代理成本,该模式比重会越来越高。

研究假说的提出

通过对进出口总额、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的现状分析可以发现,B2B模式依然是当前业务中的主导模式。当前,我国依然属于经济发展转型中的新兴经济体,生产制造在国际上处于中低端发展水平。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许多生产商都还未能成功塑造自己的品牌形象,更多地依然是国际品牌的加工厂,因此,B2B市场交易规模相较于网络零售规模,会是出口跨境电商中更为重要的推动力。因此,提出假说如下:

假说1:B2B市场交易规模在进出口贸易中起正面促进作用。

从发展趋势上看,网上零售模式增长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2013年起增长速度达到了72.7%。虽然之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但也一直高于B2B模式增长速度,说明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多层次需求逐渐明晰。一般而言,中低价消费品采用网络零售模式(B2C/C2C),高价值奢侈品则采用B2C业务模式,B2B模式则更多运用于标准化必需品当中。但是,网络零售交易规模始终比不上B2B交易规模。随着网络零售交易规模的逐渐提升和B2B市场交易规模的逐渐减少,对我国进出口贸易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提出假说如下:

假说2: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在进出口贸易中起负面作用。

无论是B2B市场交易规模还是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首先受到影响与冲击的是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鉴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说如下:

假说3:B2B市场交易规模对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起正面促进作用,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刚好相反。

出口跨境电商运营模式对我国进出口贸易影响的实证研究

为了更好地验证不同的出口跨境电商运营模式带来的结果差异,本文选取相关数据与变量进行实证分析。

(一)实证模型构建

本文利用我国进出口额的相关数据,首先设定如下基准模型:

Yt=α0+β0EDLt+β1controlt+εt

其中,Yt为被解释变量,分别为中国出口总额(EX)、中国进口总额(IM),在进一步的渠道考察中,还表示为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量(Qexkj)。EDLt表示模型中的自变量,即B2B市场交易规模(Qb2b)和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Qls)。controlt表示控制变量,本文选取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0101)、实际利用外资总额(EFT)和我国在外直接投资总额(EBP)。α0和εt分别表示截距项和残差项。

接着,本文对相关变量进行了KPSS检验。为了避免虚假回归,本文对相关被解释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从检验结果可以看出(见表3),出口总额、进口总额和出口跨境电商交易额从0阶至5阶滞后的检验统计量均小于1%的临界值。由于KPSS检验属于右边单侧检验,因此可在1%的水平上接受“平稳序列”的原假设,即不存在单位根。

(二)样本选取、数据来源和变量说明

本文选取中国2012-2017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对出口跨境电商运营模式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所有原始数据摘自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中国统计年鉴》以及国家统计局。

表2给出了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出口总额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平均值达到140545亿元,进口总额则略低于出口总额,平均达到115048亿元。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处于较快发展状态,平均为49350亿元,其中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占主要比重,达到82.5%,因此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是影响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或者进出口额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中,B2B市场交易规模所占比重远大于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所占比重,两者分别占83.4%和16.6%。国内生产总值平均为673224亿元。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水平较低,平均为1225亿元,而对外直接投资平均则为负值,说明我国在外直接投资比重还是过低,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和挖掘。

(三)实证结果

表4给出了实证检验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出口跨境电商中B2B运营模式对出口总额呈现显著正相关影响。B2B市场交易规模每增加一个单位,出口总额将增加4.249个单位。因此,假说1成立,但B2B市场交易规模对进口总额影响并不大。网络零售模不论是对出口总额还是进口总额虽然都没有呈现显著影响,但是其估计系数都为负数。因此,假说2成立。

(四)模型检验

异方差检验。在处理异方差问题上,模型回归结果均采用异方差稳健标准误,回归结果较为可靠。根据异方差检验结果,p值为0.3062,接受原假设,因此该模型不存在异方差问题。

稳健性检验。在进一步分析中,本文对出口跨境电商两种模式对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见表5),可以发现,B2B市場交易规模对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的影响显著为正,而网络零售模式对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呈现负面影响,但在统计学意义上该结果并不显著。因此,假说3成立。可以得出,B2B模式始终是影响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的重要因子,并且其促进作用要比网络零售模式大得多。

结论与建议

本文利用2012-2017年进出口总额与出口跨境电商交易额的相关数据,对B2B模式和网络零售模式两种模式进行了实证分析。可以发现,虽然当前B2B市场交易规模呈现不断下降、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呈现不断上升的发展趋势,但这一发展趋势却并不利于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根据实证结果可以看出:B2B模式对出口贸易总额起正面促进作用;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对进出口贸易起负面作用,但该结果的估计系数在统计学意义上不显著; B2B市场交易规模对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同样起正面促进作用,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则起负面作用。

根据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跨境电商在多元化运营模式背景下,更需要寻求一种适合自身企业发展的思维方式和运营模式,在跨境电商转型之路上占有一席之地。第一,跨境电商要提高品牌意识和产品质量,实现产品由中低端向中高端发展的转型升級。尤其是选择B2C业务模式的企业,由于更加贴近市场与消费者,在质量方面应该更加严格把控,只有这样才能让网络零售模式在进出口贸易中真正发挥作用。第二,政府方面应注重解决出口跨境电商关税费用偏高的问题。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外贸电子商务向跨境电商的转型时期,政府适当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可促进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第三,跨境电商降低了对外贸易成本,如促销成本、售后服务成本、信息传输成本、市场调研成本等,但同时也增加了跨境电商在对外贸易中的风险。特别是对一些传统外贸企业而言,B2B业务模式一开始存在比较激烈的竞争,转而寻求在B2C业务上突破也无可厚非。但是跨境电子商务的转型关键在于实现差异化运营,不仅要在B2B模式和网络零售模式上实现平衡发展,在供应链融资(屠建平等,2013)、物流、服务等多方面也要实现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郭四维,张明昂,王庆,朱贤强.新常态下的“外贸新引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与传统外贸转型升级[J].经济学家,2018(8)

2.赵志田,杨坚争.电子商务发展与进出口贸易:基于动态面板数据模型的实证研究[J].中国发展,2012,12(6)

3.石卫星,刘满成.跨境电商在中小企业出口贸易中的应用研究[J].当代经济,2018,11(21)

4.李燕.新常态下我国跨境电商市场演进趋势及其发展策略[J].商业经济研究,2016(24)

5.鄂立彬,黄永稳.国际贸易新方式:跨境电子商务的最新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4(2)

6.孙蕾,王芳.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对策[J].中国流通经济,2015,36(3)

7.屠建平,杨雪.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链融资模式绩效评价研究[J].管理世界,2013(7)

8.吴强,谢思.我国跨境电商的主要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创新路径[J].商业经济研究,20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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