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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初探

2019-08-02杨晓丹吴昊

科学大众·教师版 2019年11期
关键词:创新创业教育

杨晓丹 吴昊

摘 要:我们常说的创新创业教育主要由两个教学任务,其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实践力。在法学专业教育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这也是新时期法学专业教育教学发展的主要方向。在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的过程中,我们可以采取理念模式制度的方式,首先制定对学生的培养方案,并且加大对教学资源的投入,以及着手与完善本校的师资队伍,从这三个层次入手,加大对创新创业理念的宣传教育,同时加强实践,在此基础上展开法学专业教育工作,完善我校法学专业教学体制,促进教学改革。

关键词:创新创业教育; 法学专业教育教学; 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9)11-149-001

加强对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是目前我国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是提高我国人才质量的有效途径。随着国家对创新创业教育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为了实现这项高等教育改革的主要任务,我国颁布并实施了许多政策措施,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如今我国将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作为未来高等教育的重点工作,实现创新创业教育。本文主要对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融入法学专业教育的现状以及可行的方式进行了简要的探述。

1.创新创业教育

创新创业教育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名词,它作为一个经济学概念,最早由美国Myles Mace教授提出,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Myles Mace教授创设了《新创企业管理》课程,五十年代初, J.P.Guilford在美国发表了名为《创造力》的演讲,这次演讲也代表创新教育学理念的诞生。1998年清华大学首次举行创业计划大赛,同时政府也颁布了各项措施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

2.推进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困境

2.1教育理念滞后,培养方案不明确

在高等院校的法学专业中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在目前广受争议,一些教师认为法学专业同其他专业不同,其他专业偏实践类专业的教学中心在实践教学上,但是法学教育更侧重学生学习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而不是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技能。对于法学专业学生来说,只有具备了专业基础知识,学生在走入社会之后才能更好的发展,因此他们认为对于法学专业学生来说创新创业思维并不是特别重要;其次,高校法学教师对创新创业教育的认识不够,不愿花费精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更重要的是许多高校缺少一个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评价方式过于传统,并且缺乏全面性,导致部分教师忽视了对学生法学实践能力的教学。

2.2课程体系不完善,法学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割裂

大多高校已经认识到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但是我国仍然存在着起点低、时间短,同时高校缺少完善的法学专业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的问题,大大限制了法科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再加上对课程的编排不科学,相关课程数量少,因此,如今学生只有具有充足的创新创业基本理论知识才能实现创新创业。但是目前大部分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有限,并且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过于集中于创业管理、就业指导等理论层次,并且缺乏有效的教学方式,传统的知识传授型方式缺少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以本校来说,我校在法学专业的创新创业实践课程数量较少,在法学专业的教学中缺乏对学生法学理论知识的创新创业理念的培养,违背了创新创业教育的任务。

2.3师资力量薄弱,引导功能难发挥

高校教师要想胜任这个创新创业社会环境中的教学工作,就需要在具备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还需要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以及创业经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推动高校改革任务的实现。但是目前大多学高校的法学专业教师并不具备这样的基础,许多高校的法学专业教师大多是刚接触教学工作的年轻人,再加上如今大多年轻人会兼职一些其他工作,因此很难实现在学生实践课程中的全程参与。

3.推进法学专业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的路径

3.1转变教育理念,明确培养任务

高校教师要改变传统的法学教育观念,树立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理念,将创新创业理念作为开展教学工作的指导理念,做好基础理论教学的同时投入精力开展对學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最重要的是以身作则,充分参与到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

3.2健全课程体系,推进法学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

实现法学课程的科学安排,同时在安排课程时要注意专业基础同创新创业课程的衔接,同时要在法学专业的特殊性基础上设置一个科学合理的法学课程体系。在实践中我们可以设置为两个课堂,第一课堂也就是理论课堂,负责对学生的法学理论知识教学,第二课堂也就是实践课堂,主要包括学生法学专业实践以及各种综合实践。

3.3提高师资队伍,发挥教师引导功能

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同时具备丰富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法学专业教师队伍,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法学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同时加强教师之间的心得交流,要培养教师的创新意识,增强教师的创新创业实践教学能力,同时鼓励青年教师到基层或者企业司法实务部门的实际岗位丰富工作经验。在另一方面学校可以采取引进从事相关工作、具备丰富法务工作经验的人员,创业者或企业家到高校的实践教学当中,作为高校专职教师参与对学生的指导。

在二十一世纪,和平与发展不仅是世界的主流,创新创业也是社会发展的主要趋势,因此作为培养国家新一代人才的各大高等院校,如何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是目前高校发展所需要面对的主要问题之一,我校在开展法学专业教育过程当中,要充分的结合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完善师资队伍建设,充分转变教学理念,合理安排第一第二课堂设置,实现法学教育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参考文献:

[1]夏红,赵忠江.论推进法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基本路径[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8(4):98-102

[2]莫英耐.高等学校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背景下法学教育改革路径探索[J]法制与经济,2016(2)

[3]蒋娟.法学专业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路径选择[J]鸡西大学学报(综合版),2016,16(9):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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