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河南省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的路径与对策
2019-08-01李斌
李斌
摘 要:本研究从河南省提升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入手,分析了河南省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从市场定位、运营策略、服务功能、组织形态等视角,提出了河南省孵化机构向专业化、品牌化、多元化、联盟化升级的实现路径,进而提出了促进河南省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提质升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孵化机构;众创空间;服务水平;创新创业
中图分类号:F27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9)4-29-6
DOI:10.19345/j.cxkj.1671-0037.2019.04.005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2018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其中将提升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作为打造“双创”升级版的重要举措。在此背景下,研究河南省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提升的路径与对策,对于加快打造河南省“双创”升级版,促进创新创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具有重要的价值[1]。
1 提升河南省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推动创新创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对于区域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增长具有根本性的引领作用[2]。在促进创新创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进程中,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是区域“双创”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其服务水平是推动河南省“双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河南省创新创业生态、提升创新能力、助推河南省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大意义[3]。一方面,提升其服务水平是河南省打造“双创”升级版的重要举措。新形势下提升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的服务水平,有利于推动创新要素与产业要素融合,进而推动河南省创新要素与实体经济融合,最终推动河南省打造“双创”升级版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提升其服务水平是促进“双创”服务平台升级的主要抓手[4-6]。“双创”服务平台涵盖了创新创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物理空间载体,是区域“双创”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河南省依托遍布全省的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双创”服务平台,但是在新形势下,随着打造河南省“双创”升级版战略的推进,对“双创”服务平台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提升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对于推动河南省“双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河南省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发展现状分析
2.1 孵化体系初步形成,创新创业孵化成效初显
近年来,河南省不斷优化主体要素、资源要素、环境要素和能力要素,集聚整合“双创”资源,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初步形成了创新创业孵化体系,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和创客提供了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孵化发展平台,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8年底,河南省18个省辖市、21家省级高新区拥有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300多家,实现了省级以上“双创”载体的全覆盖。全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成效显著,目前拥有孵化场地面积815万平方米,在孵企业10 000余家,近三年累计孵化高新技术企业178家、毕业5 922家、上市(挂牌)181家、提供就业岗位19万个、生成有效知识产权14 674项。2018年,河南省级以上众创空间服务企业和团队15 870家,举办创新创业知识讲座、技术对接、“双创”服务等活动6 745场/次,累计为创业团队融资达到11.69亿元。
2.2 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创新创业孵化效率提升
近年来,河南省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围绕“双创”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提供专业化的“双创”服务,逐步形成了以“创业导师+创业投资+专业孵化”为特色的双加孵化模式、以“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为特色的一体化孵化链条模式和以“专业化+产业链+战略投资”为特色的双加运营模式,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创新创业孵化效率的提升。2018年,河南省“双创”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一是市场主体不断壮大。2018年上半年,河南省市场主体数量迅速增加,增速达到17.9%,总数突破536.1万户,居全国第5位、中部六省第1位。二是科技创新引领型企业不断涌现。2018年新培育高企突破1 000家,比2017年增长45%以上,增速创历史新高,全省高企总数突破3 30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入库企业达到4 543家,位列全国第8位、中部第1位。
2.3 政策环境不断优化,服务水平提升空间巨大
近年来,从国家层面到河南省层面,政府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2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8号)等政策措施,着力从完善政府管理体制机制、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引进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提升金融服务等层面,推动“双创”进一步释放新动能、新活力。
3 河南省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存在问题分析
3.1 孵化机构专业性不强,“双创”资源集聚能力低
在“双创”活动中,人才、技术和资金等是最为活跃和关键的要素,作为“双创”生态系统中关键环节的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其作用之一就是通过专业化的运营机制,从人才、技术和资金等方面集聚各类要素,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高端化、专业化的“双创”服务。目前,尽管河南省各类省级以上创新创业载体已经突破300余家,但是众多孵化机构存在着专业性不强的问题,即孵化机构尚未形成与特色产业紧密融合的局面,在孵企业所涉及的行业相对较为分散,造成孵化机构很难为众多门类的在孵企业有效地提供人才、技术和资金服务。由于尚未形成与特色产业的有效对接,各类孵化机构对专业化人才和技术等创新资源的集聚能力有限,无法充分发挥资源的集聚效应,进而实现规模化和耦合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的提升。
3.2 运营模式同质化严重,孵化品牌效应不足
由于其具有低门槛、全要素、便利化等特征,“双创”平台已经成为河南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载体和关键抓手。然而,一方面,随着河南省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等载体的不断增多,各孵化器之间面临着服务的同质化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孵化器等载体是提供“双创”服务的商业性机构,不同的孵化器之间会针对创新人才、项目等展开竞争,服务同质化使孵化器之间的竞争仅表现为低端的租金补贴等形式。同质化的孵化服务,导致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孵化能力及成果有限,进一步导致孵化机构间盈利模式的同质化和竞争力的蜕化。
3.3 盈利能力多依赖租金,盈利渠道较为单一
一般而言,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常见的盈利途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市场机制、专业服务和资本途径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扶持初创团队,在优秀创业公司持股,未来退出获取收益;二是通过为创业者提供物理空间及交流平台获取收益。当前,从盈利模式上来看,河南省部分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由于“双创”生态体系不完善,文化氛围不浓郁,培养链、创新链、资金链、产业链等尚未有效衔接,其通过入股投资优秀创业公司获取股权回报的机会和能力有限,在盈利模式上过度依赖创新创业项目团队的租金收入或者政府补贴收入,从而影响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整体服务质量的提高。
3.4 孵化机构开放度不足,制约服务水平和效率
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作为“双创”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高质量发展需要走开放化发展之路,不断加强与产业要素的融合,同时需要强化“双创”孵化载体间的交流与合作,以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效率。目前,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在开放发展方面存在明显的短板,制约了其服务水平的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孵化载体需要结合特色产业,推动创新资源与产业资源的深度融合,才能有效地实现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对接。当前河南省众多孵化载体尚未能有效地对接产业资源,导致孵化载体之间同质化竞争严重、效率损耗。另一方面,由于各科技企业孵化机构间联系较为松散,科技企业孵化服务资源共享机制及科技服务主体间的快速响应机制尚未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河南省“双创”成果孵化的规模和水平。
4 促进河南省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升级的路径
4.1 市场定位:由非专业向专业化升级
提升河南省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需要各类孵化机构在市场定位上从传统的规模化增长向专业化、特色化、深化与产业结合转变,快速自我迭代,为促进“双创”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针对当前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市场化运营过程中面临的盈利模式单一的困境,要推动传统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向专业化升级,在根本上需要遏制孵化器等“双创”载体房地产化的倾向,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创业服务专业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原则,积极探索将创业投资、创业指导等高端增值服务与传统孵化服务相结合的专业化孵化服务,探索多元化盈利模式,破解孵化器盈利模式单一的困境,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在角色上实现由传统的依赖租金收入的“二房东”向为“双创”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服务员”转变。
4.2 运营策略:由同质化向差异化升级
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作为一种平台化的创业服务机构,在市场化运营机制下,既是服务者,同时也是创业者。面对市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机制,需要避免服务的同质化,积极探索差异化策略,走主题式、精品化、专业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实现自身良性运转,努力迈向高质量发展。在运营策略上,应推动孵化机构与区域产业结合,向特色孵化器升级。针对当前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提供孵化服务过程中,面临在孵企业所涉及的行业相对较为分散、孵化器所提供的创新资源难以满足众多行业需求的现状,孵化器需要重新定位服务领域,应有针对性地选择区域优势产业并以此为依托,针对某个行业领域,探索企业平台型、“天使+孵化”型、开放空间型、媒体依托型、垂直产业型和跨国合作型等新型孵化器模式,推动创新资源与产业资源融合,为“双创”主体提供小众化、专业化的创新创业孵化服务。
4.3 服务模式: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升级
当前,尽管河南省在“双创”孵化服务模式上经过不断创新,已经初步形成以“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为特征的链条模式和以“专业化+产业链+战略投资”为特色的双加运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双创”的健康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创新创业主体在市场运营中面临着“多元化、复杂化、不确定性”的环境,其对“双创”服务模式的需求越发呈现多元化的趋势。鉴于此,河南省“双创”孵化应根据市场主体多元化的需求,积极探索“创业教育导师+持股孵化”“天使投资+创新产品”“母公司+产业链”“全托式”“预孵化”“体验式”等孵化服务模式,有效提升孵化机构的服务水平、创业成功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4 组织形态:由分散化向联盟化升级
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属于科技服务业范畴,目前河南省孵化载体产业尽管具备了一定的产业规模,但是在产业布局方面呈现出空间离散化的特征,在產业组织形态方面呈现组织分散化的特征。具体表现为在区域内部,各类孵化载体空间布局分散,相互间资源、信息等交流沟通不畅,整个产业呈现集聚化程度不高的特征。鉴于此,要提升河南省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的服务水平和效率,从产业布局上,要推动科技孵化产业由分散化向集聚化、联盟化升级。条件允许的地区可以考虑在产业布局上谋划科技孵化产业园,构建科技孵化机构创新发展联盟,推动河南省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模式共建、抱团发展。
5 促进河南省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升级的重点任务
5.1 着力提升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的内生动力
河南省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需要从延伸化和深度化两方面,优化创业孵化资源,提升孵化平台内生动力,加快现有创业孵化载体服务水平升级。一是拓展孵化功能,引导其向创业活动的上下游延伸。一方面,针对处于创业孵化前端的“种子期”项目,依托创业苗圃,着力开展预孵化服务;另一方面,针对发展较好的创业企业,积极向孵化链的后端延伸,依托创业加速器,为创业团队提供各类加速服务。二是服务功能向“深度化”发展。以投资主体多元化为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众创空间和创新型孵化器,打造风险投资、创投资本、中介机构和研发机构共同参与的新型孵化链,形成各具特色的创业生态圈和盈利模式,改变传统孵化器依赖房租的商业模式,促使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向高端化、深度化发展。
5.2 着力提升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的承载能力
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作为区域创新创业活动的重要载体,其承载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了其服务水平的高低。提升河南省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的承载能力,应着眼于提升其对产业的承载力。一是着力提升孵化机构集聚的各类创新要素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孵化机构要依托区域产业优势,集聚创新资源,加速创新要素与产业要素融合,着力孵化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形成多行业承载、多项目聚集的集群化效应,支撑区域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产业发展。二是着力优化孵化机构空间布局,提升其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孵化机构的空间布局要与区域创新创业要素及产业要素相匹配,针对区域资源禀赋差异,选择不同的孵化载体形式,产业要素和创新要素丰富的城市区域应以众创空间为主,创新要素相对匮乏的乡镇区域应以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为主,科教资源丰富的高校区域应以大学科技园为主,充分发挥不同类型孵化载体的作用,提升其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5.3 着力提升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的运营能力
与“双创”生态体系活跃的北京、上海等地区相比,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的运营能力不强,一直是制约河南省孵化机构服务能力的短板之一。提升河南省孵化机构运营能力,一是要引进专业指导团队,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建立创业导师库,以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一对一的灵活方式,为创业者提供专业的技术项目评价论证、创业投资、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信用担保等服务。二是要引进专业培训机构,提升培育指导能力。引进并依托专业化的培训机构,针对在孵项目企业处于初创期的特点,重点围绕初创型公司亟须提升的创业管理能力、经营管理素质、市场分析预测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创型公司的管理技能培训,增强初创型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抗风险能力。
5.4 着力提升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的孵化能力
企业的孵化成功率和市场生存率是衡量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孵化能力的重要指标。提升河南省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的服务能力,需要从创业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着手,围绕创新创业项目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特征,提供系统化服务。一是筛选孵化项目,从源头提升孵化成功率。制约孵化项目的市场生产率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因素在于该创新创业项目是否具有市场化特质,因而孵化机构需要在前期对各类入孵项目进行筛查评估,确保入孵项目具备市场化运行的基础条件。二是优化过程服务,在孵化中期提升孵化成功率。针对具备市场化运作的入孵项目,孵化机构在孵化过程中应加强对其管理能力、市场能力、抗风险能力等的培育及投融资、法律等商务服务的提供,确保在孵企业的成功率。三是建立共生机制,提升项目市场生产能力。孵化机构应引导鼓励在孵企业间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共生关系,建立定期交流合作机制,提高在孵企业的市场存活率。
6 提升河南省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的对策建议
6.1 建立孵化平台健康发展机制,引导其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
进一步提升“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孵化链条建设,积极探索新型孵化模式,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效能,引导其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7]。一是不断创新,进一步培养新型孵化模式。在进一步完善“孵化+创投”等孵化模式的基础上,针对多元化的服务需求,着力探索培养辅导型、投资驱动型、创客服务型、媒体融合型等创新型孵化器,加快发展创业咖啡、创新工场、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模式,建设开放式、全要素、便利化、低成本的创业孵化平台。二是强化内涵,不断推进孵化平台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不同类别孵化器的评价机制,结合孵化器提质增效的总体目标,创新评奖结合、评建结合等手段和方式,以推动孵化载体内涵建设为导向,不断推动各类孵化平台提质增效。三是完善生态,进一步推进全周期全过程创业孵化链条建设。在遵循创新创业生命周期基本规律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生命周期演化进程,不断探索涵盖项目初创、组织构建、融资需求、商业运营、后续支持等环节在内的全周期全过程孵化链条,为“双创”持续推进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保障[8]。
6.2 加快成立河南省孵化机构联盟,加强孵化机构间的开放合作交流
成立河南省孵化机构联盟,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之间以及和国际国内其他孵化器之间的联系、交流与合作,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进一步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促进河南省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和效率逐步提升。一是联盟成员应涵盖科技孵化产业链全链条。联盟成员涵盖为“双创”提供各类服务的组织,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加速器、投融资机构、企业管理咨询、技术转移服务等各类服务机构。二是河南省孵化机构联盟目的在于提升行業整体发展水平。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孵化器行业的行业规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效率。三是广泛开展各类活动,推动科技孵化产业开放化发展。鼓励各类机构之间通过举办年会、论坛、沙龙等形式,加强各类孵化机构之间、各类市场中介机构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围绕河南省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不断促进各主体之间的信息与资源共享;鼓励各类孵化主体以联合孵化为导向,加强与研发机构、风投机构、中介机构的联络与合作[9]。
6.3 出台相关创新要素激励政策,支持孵化机构服务水平提质升级
围绕孵化机构服务水平提升所需的金融、人才、环境等要素,积极出台一系列操作性强、接地气的激励政策,推动其孵化水平提质升级。一是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投入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对创新创业生态体系的促进作用,形成创新链、产业链和资本链的无缝衔接。二是优化高层次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和评价标准,根据新兴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及时出台更具吸引力的“高精尖缺”人才培养引进政策。三是严格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实施薪酬和股权期权激励办法,加大对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学人员的激励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