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破“网” 除 “伞” 扫出朗朗乾坤
——省人大常委会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事

2019-08-01通讯员

人民之声 2019年6期
关键词:黑恶专项斗争基层

本刊记者 李 军 通讯员 陈 巍

走基层、深调研、察实情、促提升。2018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力以赴助推广东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的过程中,把监督工作的发力点选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上,强化监督力度,全面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正义的法治环境,努力为广东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贡献人大力量。

查摆问题 深入 深挖 深化

把视察和调研的重点放在基层,更注重发挥基层人大代表的作用,上下联动,提升监督实效,是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视察调研活动的新特点。

2018年10月底,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省法院联合开展以“发挥审判职能,坚决扫黑除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主题的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向31位驻粤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通报广东扫黑除恶专项审判工作。参加视察的代表来自与扫黑除恶工作相关的多个行业,既有公安、律师等司法工作者,也有教育、志愿服务和新闻媒体的从业人员,还有企业工人和村委会干部。

扫黑除恶干得漂不漂亮,来自基层的代表感受最实在。“广东各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敢于亮剑,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果,令人感到十分鼓舞和振奋。”全国人大代表、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维修部热控一班A级班员曹燕明为法院的工作点赞。

有赞也有弹。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金岭糖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水栖认为基层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力度仍有待加强,影响了扫黑除恶的深入发展。此外,基层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仍未彻底铲除,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黄惊雷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执法办案标准,以便基层单位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更好地依法规范办案。

经过代表视察的“预热”。今年3月起到4月底,省人大常委会连续组织了多次调研和听取汇报活动,深入调研,深挖存在问题。例如,先后组织三个调研组到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共七个地级以上市调研。到省挂牌整治涉黑涉恶突出问题的县(区)检查,召开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基层公安机关情况汇报,旁听涉黑涉恶案件庭审,抽查扫黑除恶案件卷宗,走访“城中村”,多渠道、多形式了解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

“征地拆迁、‘邻避’项目等‘难事’推进起来比过去顺畅多了。”让很多基层人大代表感受扫黑除恶给工作带来的积极变化。不少基层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引起了调研组的关注:“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法治宣传方面有待加强。群众参与度热情不高,举报线索较少。打击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打击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来自基层司法部门的代表谈到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因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历史遗留问题等引发的上访事件时有发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够健全,警力不足,‘两抢一盗’尤其是‘入室盗窃’的案件时有发生,公安机关走访、联系基层的工作做得不够,群众的见警率依然不高。涉赌涉毒涉假的问题仍然存在,需予以重视,加大整治力度。”来自农村和“城中村”的基层代表对这几类共性问题深有同感。

深化视察调研成果。4月底,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座谈会,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和省直相关单位的情况介绍,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反馈了社会各方面对省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和建议,与会同志交流探讨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出席会议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问题,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以更加精准有力的措施推进扫黑除恶。坚持边打边建边治,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深化扫黑除恶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协同并进、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并以中央督导组“回头看”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经验,层层压实责任,将扫黑除恶不断推向深入。

政府行动 广度 深度 力度

“肉霸”被打掉后,市面猪肉价格每斤下降2元!2018年9月、11月,揭阳市公安机关先后发起两次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打掉揭东区以林某标、林某杰为首,长期盘踞在锡场镇生猪屠宰领域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锡场镇生猪屠宰市场恢复有序经营,群众不再为吃“贵价肉”烦恼。锡场镇“除‘肉霸’降肉价”等诸多成功案例,正是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并取得积极成果的体现。

201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掀起强大攻势,取得丰硕战果。截至2019年4月30日,全省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3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05个,立9类涉恶案件2.96万起、破2.19万起,刑拘犯罪嫌疑人6.51万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62.3亿元,缴获枪支257支;共起诉涉黑恶案件2 545件9 428人;共审结涉黑恶案件946件4 513人;共立案查处涉黑恶腐败人员和“保护伞”2 181人。扫黑除恶成效斐然,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给予充分肯定。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为此受到全国扫黑办的表扬。

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后,广东举全省之力配合做好督导工作。至2018年底,中央督导组反馈的126个具体问题中72个能够在短期内整改的已全部整改完毕,交办的601条重点督办线索已100%办结或初步办结,建议问责的22个问题已全部问责整改完毕,共性问题和需长期推进的具体问题整改均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出重拳、下重手,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紧盯重点集中发力,拳拳到肉,招招直奔黑恶势力犯罪的要害。第一招,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各单位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压实各部门和基层单位线索摸排责任。省公安厅深入推进智慧新警务建设,依托“四合一”平台和公安部扫黑除恶平台,先后研判出20余个成熟的涉黑恶情报产品,并直接组织侦查经营,打掉了一批重大涉黑恶团伙。第二招,波次打击和大案攻坚掀起凌厉攻势。全省公安机关去年开展5轮集中统一收网行动和2轮“铁网”追逃行动,今年已开展2轮集中统一收网行动,波次掀起打击高潮。对中央督办和其他重大复杂案件,采取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超常规措施排除阻力、强力推进。第三招,突出重点领域精准打击。将打击锋芒始终对准10类黑恶势力,结合广东实际,主动谋划攻坚思路,突出“三个聚焦”即聚焦农村地区黑恶势力犯罪、聚焦“黄赌毒私”黑恶势力犯罪、聚焦港澳跨境黑恶势力犯罪,相继打掉广州梁某枝、汕头谢某忠等一批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的“村霸”黑恶势力团伙,破获江门王某“以黑护黄”、茂名谢某达“以黑护私”等一批涉黑要案,侦破与香港“新X安”相勾联的陈某森涉黑团伙等一批跨境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第四招,加大对新型涉黑涉恶犯罪的打击力度。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建成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加强专业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先后打掉广州、深圳等地一批“套路贷”“校园贷”、以“恶意差评”对电商平台实施敲诈的黑恶犯罪团伙。

深挖彻查,破“网”除“伞”,敲掉黑恶势力背后靠山。推动扫黑、打“伞”同频共振,有效破除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印发《广东省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严格落实半月会商、双向移送、“四同步”“两必问”等机制。倒序办案以打“伞”促扫黑除恶。在坚持公安先扫(黑恶)、纪委后打(“伞”)、组织部门跟进的“接力赛”模式的同时,探索形成以打“伞”促扫黑除恶、打“伞”与扫黑除恶交错推进的工作机制,顺瓜摸藤、倒序办案,成功打掉了一批群众多年举报、纪检部门长期想打但屡遇干扰的黑恶团伙。如通过查处原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师充当非法采矿行为的“保护伞”案,打掉了佛山、肇庆等地多个非法采石黑恶组织。制定《广东省纪委监委与省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督导工作方案》,对全省21个地市开展联合分片督导,重点对尚未打掉“保护伞”的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

全国、省人大代表视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边打边治边建,大力加强行业治理、综合治理。一方面,切实加强行业治理。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省市场监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均部署开展了多轮行业治乱专项行动。加强政法办案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各级法院、检察院共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700余份。另一方面,切实加强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对河源东源县等14个地区的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实施挂牌整治,责令汕尾等7个地市对陆丰等7个地区黑恶势力问题实施重点治理或挂牌整治。汕尾陆丰市全力整治毒品问题,实现毒情形势全面好转,成功摘除被国家禁毒委列为重点整治对象的“帽子”。

尽管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局良好,但一些问题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过程中浮现出来:比如,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松懈思想。在取得阶段性成效后,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松口气”“过关了”等想法,对专项斗争重视程度下降,工作推进力度有所减弱。还存在重“打”轻“建”、部门之间合力不够强、地区工作不平衡、群众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等问题。

专题审议 加油 加力 加压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与政策保障,也需要人大的强力监督。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建言献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油、加力、加压。

“今年是连续三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年,到了非常关键的时刻,剩下的任务更加艰巨,要挖掘线索,发动群众,深入开展摸排,希望各个部门继续保持旺盛精神,毫不松懈,继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为有关部门加油鼓劲。

“广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多项指标走在全国前列,综合性、多层次效果明显。带动了整体打防犯罪,促进社会治安形势好转;带动了行业治理,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带动了基层治理,促进基层政权基础巩固;带动了破“网”打“伞”,促进正风反腐。”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少波用“四个带动”说出了扫黑除恶为广东社会治理带来的新局面。

“过去是打黑除恶,现在是扫黑除恶。‘扫’和‘打’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要比打黑要求更高。过去打黑是打的多,防的少,这一次扫黑加大了防范力度,更加重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苏一凡借鉴了环保工作常用的重预防、抓源头的策略。

建立长效机制,防止“运动式”“一阵风过”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讨论最多的话题。

罗娟表示,黑恶势力是集团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要在开展专项斗争过程中总结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增强安全感。还要特别留意藏匿在如交通、建筑市场等行业的黑恶势力,通过加强监管,把黑恶势力铲除在萌芽状态。

“感觉当前涉黑势力有向政治领域渗透,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向隐蔽化转型的特点。这说明扫黑除恶斗争远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苏一凡为此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前期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制度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在基层治理能力上取得重要进展,取得压倒性胜利。一方面要使扫黑除恶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在这些方面能力得到提升;另一方面要边扫边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基层特别是农村治理工作下了一剂猛药,使农村社会环境上了一个层次。要防止黑恶势力卷土重来,就必须建立起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这样才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把农村工作做得更好。”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温捷香说。

建立长效机制,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是基础。常委会委员方健壮表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推进基层治理,为此,应着手修订《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组织法〉办法》。

“省公安厅要加强对基层办案的指导,每一个案件都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黑’一个都不放过,‘没有黑’也要实事求是,不搞‘运动式扫黑’。加强公检法司的协调,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每一个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常委会委员曾超鹏提出有关部门要把握好实事求是与依法依规的原则。

“从律师行业角度来看,目前面临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只要涉及到扫黑除恶的案件,律师有时难见到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不能因为时间紧、任务重而剥夺了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建议省政府及公安机关在下一步工作措施里,要把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具体工作再补充上去。”常委会委员刘涛从执业律师的角度提出了他对依法依规的理解和要求。

社会建设与扫黑除恶两者相辅相成。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许光表示,基层容易出现黑恶势力现象是因为部分地方基层治理缺失,村干部变动较大,不利于基层治理。为此,要加大对经得起组织考验的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提高基层干部的稳定性。

省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阎静萍也建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基层工作中,除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外,“小区物管”这一块也属问题多发领域,应列入整治范围。”阎静萍补充道。

“人民群众对哪里‘有黑’、哪里有黑恶势力感受最深,我们要通过人民群众发现和打击黑恶势力,通过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来建设完善源头治理体系,巩固扫黑除恶成果。”曾超鹏认为需要重视发动群众的工作。

“怎样通力合作?地区不平衡怎样解决?怎样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此外,省政府的工作报告汇报材料提到一年多来广东起诉涉黑恶犯罪嫌疑人近万人,这些人员出来以后是否会重操就业,和群众参与度不高是否有关系?”常委会委员侯雪梅在连提数个问题后,还举出她所了解的一个例子——有人把扫黑除恶的标语贴在幼儿园里。“扫黑除恶要抓早抓小,也不用抓到幼儿园那里去。扫黑除恶,重心在基层,更要防止形式主义。”

发动群众,代表要先行。常委会委员于敏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对于举报基层腐败或者基层黑恶势力的人大代表给予一定奖励。人大社会委关于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就是一个配套做法,是建立长效机制的体现,人大要持续加强监督,加强调研,提好意见。

献计献策 干劲 狠劲 韧劲

扫黑除恶,需要全力以赴的干劲,需要出重拳、下重手的狠劲,更需要作长期斗争的韧劲。针对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短板和不足,在对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中,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四点对策。

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持续加强对挂牌整治地区扫黑除恶工作的督导帮扶,加大对工作后进地区和部门的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围绕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深化打击整治。继续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增强“打伞”合力,做到有“伞”必挖,逢“伞”必打。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信息共享,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完善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适时研究修改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等法规,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避免“重打轻建”,坚持“边打边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开拓便于群众举报的路径渠道,创新宣传发动方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

多方位多层次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市场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重点治理、综合治理,相关主管部门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的同时,进一步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等制度,完善落实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日常监管能力和水平。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倒查问责。

进一步提高依法规范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认真执行“两高”“两部”出台的相关规定,明确执法办案标准,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机制,维护律师在办理黑恶犯罪案件中会见、阅卷等执业权利。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加强案例指导工作,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能力和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猜你喜欢

黑恶专项斗争基层
基层为何总是栽同样的跟头?
利剑出鞘 荡涤黑恶——安达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悬崖边的少年
基层在线
安宁市总工会: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活动
基层治理如何避免“空转”
朔州市朔城区:强化组织 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陕西重拳打击黑恶“保护伞”——1068名涉黑涉恶干部被查处
坚持稳、准、狠原则 确保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信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险恶专项斗争纪实
传销组织“黑恶”路数堪比邪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