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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发展中京津科技合作的经验与对策研究

2019-07-31陈旭东靳彤赵苒琳

理论与现代化 2019年4期
关键词:京津两地京津冀

陈旭东 靳彤 赵苒琳

前     言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作为合作重点,因此,科技协同与合作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和突破点,其为整个区域发展提供创新驱动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发挥空间溢出效应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大背景下,天津面临很多挑战,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机遇。京津两地是我国科技资源最为密集的地区之一,加强京津科技合作,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对发挥科技带动天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课题组基于近几年围绕科技创新政策研究的基础,特别是遇到的困惑开展调研,比如京津两地科技创新存在哪些差异?双方科技合作在基层还存在哪些问题或障碍?能否通过协同发展实现1+1>2的效果?合作重点应主要集中在哪些行业或哪些方向?等等。

一、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京津科技合作发展是提高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落实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重要举措。科技协同发展顺应了国内外产业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律,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课题拟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研究。

第一,京津城市群科技协同创新的基础能力分析。一方面,通过对两地科技人力资源配置、财力资源投入配置进行调查研究,对两地科技创新载体的配置进行横向纵向的比较分析;另一方面,对两地近年来的企业创新投入及产出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第二,基于典型案例分析的京津科技合作现状及问题。通过之前的调研积累以及分析研究,两地技术创新平台及成果转化平台的建立情况较好,但两地科技合作的体制机制仍有待完善;两地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共享初见成效,但科技资源共享范围和合作广度仍有待提高;两地科技人才共享制度建立取得了进展,但激励科技人员的跨区域流动政策有待加强;两地创新主体间的科研协同不断推进,但促进创新资源整合的一体化要素市场还未建立。

第三,公共协同政策视角下的京津科技协同存在问题。从公共政策的视角下来分析两地在科技合作中存在的不足及问题:一是财政投入不平衡造成的科技协同基础的差异化;二是财政实力不均等造成科技协同的要素差异化;三是税收政策的激励效应发挥的差异化;四是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

第四,推进京津科技合作创新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促进京津科技合作创新发展对策建议,通过建立京津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组织机制促进要素一体化的财税政策,整合两地财税、金融等手段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二、本课题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第一,为完善京津科技协同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理论研究包含区域科技协同创新战略研究、区域科技协同创新体制机制研究、区域科技协同创新政策研究等,本课题拟对以上理论进行梳理完善。

第二,评价当前京津科技协同创新的公共政策绩效评价。区域科技协同创新中财税政策的绩效评价是协同创新研究的主要内容。为了衡量京津两地科技协同创新绩效水平,本课题将理清当前两地科技协同发展中科技公共政策问题,为进行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研究提供一定基础。

第三,提供典型区域科技合作案例。区域科技合作的案例研究将有助于更加全面透彻了解两地科技合作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对京津地区的区域合作案例进行探析,并参考借鉴全国典型的科技合作案例,为完善京津科技合作提供参考。

第四,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需要。本课题通过发展现状以及绩效评价得出京津冀地区科技协同创新发展水平及差距,发现了区域科技协同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依据影响的关键要素给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以方便相关部门作为参考依据,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快两地科技协同创新建设的步伐。

第1章  导论

1.1 选题背景、目的及意义

1.1.1 选题背景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相关部门就已经围绕京津冀三地合作发展等问题进行了许多探索与研究,也在发展政策上给予了一些指导,但京津冀三地由于不同的政治地位、经济实力、地理环境、思想观念、历史沿革等多方面原因,使得京津冀三地区的发展主要是依靠北京的首都地位,形成以北京为中心、津冀两地处于被动和从属地位的发展模式,同时,京津冀三地各自专注于自身行政区的发展,致使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和分工,特別是经济协同发展方面存在不协调的现象。2004年,国家把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作为一个关注的重点,初步形成的“廊坊共识”使得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迈向了一个新台阶,此后京津冀三地政府也开始加强引导区域间在资源、环境、设施配套、行业等各个层面的沟通协作,以政策引领京津冀三地实现经济共赢,提高京津冀区域的整体综合竞争力。自2010年起,国家发展战略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事宜又做了新的调整和布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京津冀的协同发展工作,并在协同发展层面给出指导性意见。2014年2月,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专题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基础设施建设等九方面的布局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工作思路和重难点任务。自此,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2016年2月,《“十三五”时期京津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正式印发,这是全国第一个跨省市、区域性的规划,明确了三地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谋划了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重大基础设施等九方面的重大布局。这一战略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从制度层面保障了三地协同发展。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三地并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对三地提出了更高要求,指明要紧紧抓住“牛鼻子”形成发展合力。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了必须将“创新”作为区域发展和改革的核心位置,而一个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完善的核心要素是要提高科技发展水平。京津冀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的经济地位与战略地位,是国内经济发展的前沿。三地的经济发展产出了大量的技术创新成果,高科技人才等创新资源充沛,整体经济发展资源雄厚。从创新投入和产出的角度看,2016年京津冀科技创新投入占全国总量的21.8%,其技术交易成交量占全国总量43.36%,专利授权则占到9.56%,并且北京市与其他省市的技术交易成交量从2012年至2016年由43.36%增加到56.68%;从人力资源层面来说,京津冀地区拥有接近三成的国内名校,聚集了半数以上的两院院士。由此可见,京津冀地区的科技创新对国家综合科技的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已经成为国家关键的科技创新发展核心和经济发展源。所以,应以京津冀经济发展整体化为着力点,大力推动国家创新驱动的经济发展战略在京津冀的全面落实,使其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因此,如何实现科技资源共享、发挥科技能力优势、提高科技协同程度已成为京津冀区域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1.1.2 研究目的

在京津冀科技协同与创新驱动的大背景下,北京和天津两大直辖市具有丰富的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北京的科技实力在全国具有绝对优势,天津的“一基地三区”定位,将打造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其科技实力也具有相对比较优势。同时,京津两地科技创新水平和层次的差异性为两地科技合作与共赢创造了很好的基础性条件,两地科技协同不仅是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京津“双城记”的最重要内容之一,更是推进京津冀三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使命,也是本论文聚焦京津科技协同发展研究的目的所在。

从国家层面考虑,纵观中国的科技发展历史,区域科技协同在科技综合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国家科技发展的必经环节是科技协同,国家科技实力增强的关键战略是科技协同,国家科技步入国际发展前列的坚实基础是科技协同。当代国际一流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科技协同在国家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增强科研水平、强化技术研发、加强区域合作等,这些都是实现加快科技发展与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必由之路。天津的优势在于具备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与科技开发成果应用水平,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极其迅速,成为天津科技创新的一大亮点。同时,天津的先进制造业也为承接北京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因此,本课题研究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剖析京津两地科技协同的良性机制,揭示区域科技协同的经验,为全国各城市间科技发展和产业协同发挥示范效应。

从地方层面考虑,本课题通过研究京津两地科技协同发展当前现状和存在的不足,总结出两地科技协同发展问题存在的原因及差距,并依据影响的关键要素给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以方便京津两地相关部门作为参考,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快两地科技协同创新建设的步伐。可以说,在京津冀三地科技协同发展中,京津之间的协同合作具有1+1>2的溢出效应,本课题研究的最终目的是有效推动两地科技协同合作,提升整体京津冀科技创新水平。

1.1.3研究意义

(1)理论层面:一是丰富了区域科技协同理论的研究。当前,世界各国学者在区域协同情况评价的研究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因此,本文站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结合目前现有的国内外学者们的理论,对京津两地的科技协同发展状态加以判定,融合区域科技创新与区域协同理论,为化解京津科技协同发展不足给出合理化意见,并促进我国区域协同理论层面的研究进一步深入。二是研究其他区域协同状况,加快推动京津科技协同发展。目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都致力于对区域一体化进程情况加以探索分析,国家现在大力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这样宽松的发展环境中,加强区域经济协同特别是开展科技创新合作的探索已迫在眉睫。通过研究长三角区域的协同状态,对比其他国家科技协同发展的做法,掌握京津两地在开展科技合作推进过程中的优势和不足,为提高京津两地科技协同合作程度增加动力,进而加快京津科技协同发展。

(2)实践层面:一方面,研究京津两地科技协同发展的集中优势是提高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因素,也是提升中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研究京津两地的协同发展程度是决定京津冀区域科技创新发展之路能走多远的重要内容,更是化解京津冀协同发展问题的关键课题。只有以京津两地科技要素以及协同情况为研究基础,才能从根本上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供保障性举措。同时,本人长期在政府科技部门一线工作,之前负责天津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现负责整合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载体、科技型企业等相关政策,出台配套文件等工作。因此,在结合目前公共管理专业及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的发展经验,分析大量统计年鉴收集到的数据,探析目前京津科技协同发展状态、实际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为相关部门提供科学决策的参照根据,提升协同措施的实用性。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西方国家在区域创新理论的研究起步于20世纪,由著名物理学家Haken(1977)提出。他指出将不同创新主体通过开展协同创新从而使复杂、多元、开放的系统中的子系统相互作用,最终产生整体效应,通过互为协作、互为影响而产生集成创新,同时建立区域创新一种环境[1]。其他学者Rogers、Maursenth、Jaffe、Singhal及Kavita等在1998年前后开展相关理论探索并分别提出了理论观点,他们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以技术发展与应用为中心形成的技术拓展体系[2]。而其他国家的学者与研究组织在研究区域创新体系的前提下,对指定区域目标的创新发展进程更为关注。美国学者Saxenian 1994年对硅谷与128公路间的創新网络及创新水平进行了重点分析[3];英国学者Merit、Asheim 与 Dunford分别于1997、1998年系统研究了欧洲地区的创新战略与发展空间[4];学者Carlsson 1992年对阿尔卑与莱茵区域的创新背景和发展前景加以研究[5]。Cooke指出将区域创新系统作为一个区域性的组织体系,其主要依托多方创新主体(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相互分工合作。其中包括三个特性:①一个区域地理概念;②一种创新载体网络;③一些制度性安排主导[6]。在科技创新方面,学者Cooke在1998提出,科技创新的实用性可区别为四种:一是要素聚集作用;二是产业连锁作用;三是创新主体协同作用;四是创新机构网络作用[7]。Kivta通过研究显示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最核心的因素是创新环境情况和基础设施、创新投入与产出情况[8]。Connolly2003年重点研究了美国科技创新水平受高科技人才与产业开发的投入以及高科技知识普及范围等的影响情况[9]。Anna在更广泛的技术范围内研究协同合作倾向性及新融合正相关模型[10]。Bellandim研究创新的基础理论,从定义、创新驱动等整合创新发展进程[11]。在区域科技创新协同方面,学者Wiig1995年分析了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组成要素,认为组成区域创新体系的要素应当涵盖研究创新知识与技术制造的组织、教育培训创新人才的机构、制造创新产品的企业集团、管理创新行为的政府机关以及为创新服务的金融与商业组织[12]。学者Cooke 1997年在认真研究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组成要素后提出,组成要素应当涵盖国家和私人资本组织、公司和涉及创新的非公司机构、咨询及研发组织、技术转让组织、研究组织、技术培育机构以及大学。此类机构或组织间的投资、信息与知识、管理层与权威存在着流动[13]。Toshihiro.K2005年则认为科技协同需要政府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实施规范化的协同标准、体制引导区域创新不断发展[14]。Etzkowita.H 2009年通过研究后认为,政府实施的激励措施可以促进知识的溢出,其能够促进企业开展创新[15]。但学者Toshihiro.K等2008年就已提出,政府对公司创新所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在当前经济竞争严酷的发展背景下,体制比政府管理重要的多[16]。Markus Perkmann2011年在分析区域科技合作创新水平后提出,顺应管理水平、衔接水平、知识管理水平以及创新资源应用水平是构成协同创新水平的主要因素。以上论述都仅仅在理论方面进行研究,并没有使用具体实例的办法进行合作背景与实际企业创新的分析[17]。

1.2.2 国内研究综述

(1)我国学者从宏观层面针对区域创新展开研究,主要是针对区域创新发展的体系以及产生效应方面提出大量的理论内容。2000年学者黄鲁成及罗守贵给出的区域创新体系概念是,在相当范围里,每个涉及创新的主导因素与非主导因素和沟通所有因素间联系的机构网络和规章措施,这里的主导因素涵盖创新机构或组织,非主导因素则包含创新需要的资源和背景基础[18]。学者刘曙光、胡宝民等2002年提出,区域创新体系属于存在秩序的经济社会体系,其存在复杂、相互联系、开放以及创新等特征[19]。鲁继通建立体系协同模型开展了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水平分析,发现北京协同创新能力排在首位,河北最弱,他认为各地区科技发展能力、创新体系建设情况等是主要影响因素[20]。针对科技创新方面我国学者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潘德均2001年自创新体系主体作用层面出发,认为创新作用可区别成创新溢出作用、创新技术作用以及知识开发作用[21]。学者周寄中认为科技创新重点反映在实用性分析及基础分析,技术分析、实用性研发及技术实用性转换与技术创新息息相关,它们的集合即是科技创新[22]。杨武则把科技创新区别为四種效应:即加速、乘数、示范及溢出[23]。刘诗白提出,科技创新包括组织管理、劳动技能、制造技术以及知识创新[24]。谷建全则提出,科技的创新效应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创新体系的集合效应;二是创新技术的拓展效应;三是创新主导的聚集效应;四是仿制创新的扩充效应;五是自主创新的动力效应[25]。许强利用复合系统协同度模型,针对北京市科技创新系统情况展开研究,研究显示科技创新各子系统之间协同度较高,但贡献率有所差异。研究表明,科研人员、财政支持、受教育程度、金融发展、科技成果等层面是北京科技创新体系得以共同进步的关键组成。有关科技创新协同方面,我国不少学者对区域科技协同创新要素进行了跟进性的研究,并对该问题进行进一步拓展[26]。杨丽伟在深入研究长三角地区浙江、上海、江西的科技创新当前状态的基础上,分析三地整体创新水平、企业的研发水平、城市的创新氛围、得到知识与创造知识的水平、以及科技创新产生的经济成果在国家所处地位。自创新产学研融合、高新技术研发及公司创新能力等主导层面,研究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协同具备的显著特征,得出了推进科技创新协同水平的意见,同时总结出了部分结论[27]。陈劲认为,协同创新主要是地区自身主体间有科技创新的需要,要达到这一目标,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生产而进行的协作行为。需要强调的是地区间的科技创新合作必须要有国家层面的政策扶持,政府的政策导向对地区间的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及合作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28]。吴松强在研究其他国家区域间合作的科技创新经验,结合国内科技创新实际,给出了对应的意见。吴松强重点在主体层面开展研究。针对英美等国的区域经验,提出政府要在区域科技创新协作中有所作为,建立健全的法律规章,提供政策与资金上的支持,形成对应的担保系统,使科技创新公司拥有更多的资金来源途径。针对法、德等国的产学研协同系统,他认为,政府、企业和高校间密切交流与协同,可以让技术创新发展更快。政府为企业提供税收方面的扶持,加大对科研机构的投入,鼓励企业与高校成立创新研发孵化地,可以促进企业与科研组织的合作[29]。

(2)我国学者从微观层面针对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展开研究,主要是从技术、产业及企业着手,在总结发展历史中产生的不足给出对应的指导性意见。何恬(2013)在简明分析京津冀科技协同发展当前状态与创新资源的分布基础上,突出论述了三地科技协同发展需要关注的核心问题,即产学研主体合作及产业技术创新等[30]。李京文和李剑玲(2015)重点对比了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地区的人均生产总值与产业生产总值以及三个地区的城市建设现状(市政设施、建设面积与绿地面积)后,概括出了京津冀地区具备显著优于长三角和珠三角的优势,提炼出加快现京津冀地区协同的合理意见[31]。许爱萍也对京津冀区域科技创新进行了研究,其重点分析了三地科研人员总量、研发经济投入数量和高技术产品进出口数量等资源层面,包括京津冀区域在协同发展上产生的障碍,建议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应当支持京津冀间的高科技人才交流,破除地区间的行政制约,组成协同创新机构,引领三地产学研共同合作进步,并以规模较大的项目为平台,促进区域间的协同共赢,而作为北京的周边区域,河北与天津应当主动同步接纳北京的产业转移[32]。范斐利用能力结构关系模型针对全国各省市区域科技创新协同展开研究,提出区域内应重视这种创新协同,通过联系区域间的行为主体,比如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之间的合作、科研人员的联系程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各种科技研发项目等,来促进技术水平提升和技术转移转化,带动区域间的科技创新活动[33]。孙瑜康(2017)指出京津冀创新能力有所提升但科技创新协同能力仍处于较低水平,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最终提出了应加强人才要素流动水平、开展产学研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模式、将科技创新链与产业链结合起来[34]。张贵、王树强指出,目前京津和津冀间优势产业的重合度较高,存在严重的产业趋同,产业内部竞争残酷,京津冀应当将发展战略放到产业对接和转移上来,按照技术成链,企业成集群、产业成规模,园区成孵化地的发展理念,建立项目引领、企业行动、集团带动、产业能动、区域协同的新发展格局[35]。

1.3 课题的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之处

1.3.1 研究思路及方法

本课题研究拟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京津两地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科技财税政策共享机制的建立,以期达成区域科技的共享共进,打造出国际一流的创新、科技、绿色城市群,从公共经济学、公共管理学和政策科学的角度进行规范分析。具体研究方法包括:

(1)归纳演绎与逻辑推理相结合:归纳目前国内外关于科技资源共享,财税政策促进区域科技协同等领域相关文献,并归纳中央和京津地方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和协同效果,进行汇总和分类比较。

(2)调查研究与归纳研究相结合:根据课题研究的目的设计调查问卷,拟联合两地政府科技部门进行联合调研,采取抽样调查和典型访谈相结合的方式,选取不同行业和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型企业和研发中心进行调研,针对现有两地共建共享的财税政策选取两地相关地区的财政、税务机关进行调研,获取第一手信息资料及数据资料。

(3)实证与规范分析相结合:包括对问卷调查中定性数据和定量数据进行筛选、整理、汇总、分析的基本统计分析方法主要采用统计图、统计表、平均数、中位数、众数、标准差等,政策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数据的标准化方法、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等,同时采用列联表独立性检验、相关分析等进行实证分析。

1.3.2 可能的创新

从规划体制的角度,主要研究了解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的相关问题。通过研究得出,京津科技协同合作在历史进程里所产生的信息不对等是因行政规划忽视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方式而导致,这种行政规划不能有效解决信息壁垒,所以建立崭新的、有扶持包容特色的、适宜市场发展的机制是京津科技协同合作的最优抉择。本文通过分析中央及地方两个层面的举措,让市场纠错程序由事后参与改进为事前界入,从被动指导改变为主动指引,進而减少因行政壁垒对两地整体经济发展形成的阻碍,促进京津科技协同合作程度有所增进。同时,以京津两地科技协同研究为基础,为京津冀协同合作发展进程提供有力的支撑。

第2章  京津协同合作现状研究

2.1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现状概述

当前,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现状的研究主要从理论分析和现实测度两个方面进行。从理论分析角度来看,京津冀协同发展指数的概念在2016年由京津冀蓝皮书团队首次提出,报告通过城域协同发展、城际协同发展和城乡协同发展三个层面构建了京津冀协同指数评价体系。从现实测度分析来看,京津冀蓝皮书团队运用统计数据通过定基指数方法从京津冀协同能力指数、协同绩效指数、协同行动指数三个方面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情况进行了测度。谷立霞等人通过DEA方法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情况进行测算;中国社会科学院京津冀协同发展指数课题组以及祝尔娟、何皛彦等均基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京津冀地区构建了发展指数、协同指数、生态文明指数、人口发展指数、企业发展指数;戚晓旭通过创新力、驱动力、支撑力、凝聚力以及辐射力五个方面对京津冀地区的协同发展现状进行测算。由此可见,目前关于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现状从理论及现实两个方面的分析均取得一定进展,但现有研究并没有针对性的反应出科技协同中的互动与联系以及均衡发展等情况。

2.2 京津两地发展现状分析

2.2.1 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两地差距有所增加,但差别不大

2007—2016 年,京津两地人均GDP呈逐年上升趋势,北京由60096元增加至118198元,年均增长率为7.8%;天津由47970元增加至115053元,年均增长率为10.2%。但两地差距有所增加,通过计算京津地区人均GDP的加权变异系数可知,2007—2016年京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呈现出扩大的趋势,加权变异系数由2007年的0.3464上升至2016年的0.5150。

从2011年开始天津人均GDP始终高于北京,但在2016 年北京人均GDP 近6年来首次超过天津。2018年北京的人均GDP达到了13万元,在全国31个省中位居第一,而天津的人均GDP达到12万元,两地没有很大的差别。

2.2.2 从居民生活来看,两地差距变化不显著,且城乡差距逐步缩小

从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方面来看, 2013—2016年,京津两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以相同速度增长,北京由44563.9 元增加至57275.3 元,年均增长率为8.7%;天津由28979.8 元增加至37109.6元,年均增长率为8.6%。2017年北京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2406元,而天津的为37022.33元,从两地间的差距来看,京津之间的差距较小(比值低于2);但北京与天津之间的差距也有一定量的增加,北京与天津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由2013年的1.538 上升至2017年的1.686。

从城乡差距来看,北京的城乡差距表现得较明显,而天津的城乡差距较不明显,但两地的城乡差距均有所下降。2013—2016年,北京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一直大于2,但呈下降的趋势,北京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由2013年的2.606下降至2016年的2.567,而天津的比值则由2013年的1.888下降至2016年的1.848。

2.2.3 从创新水平来看,两地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2016 年,京津冀地区万人专利申请数和授权数共计是35.04和17.2,其中北京的专利申请数量和授权数量最多,占据比例过半,远高于天津。从有效专利数量来看,北京也是遥遥领先达到41.76,高于天津12.44。这可能和北京地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较多,科技资源十分丰富有一定关系。

另外,京津冀地区的技术交易的流动方向明显是北京的技术市场更加活跃,不论是技术输出还是技术流入,其项目合同数量和成交金额都是十分惊人的。从输出技术方面,合同数有7.4万,金额达到3940.9亿元;从输入技术方面,合同数有5.5万,金额达到1753.2亿元。比较来说,作为自主创新能力很强的北京还是以科技研发成果向外输出为主,这和其作为科技创新中心的首都地位十分相配。天津和北京比较类似,都是技术输出略高于技术输入,只是相对北京市来说体量较小,是较为典型的科技创新型城市。

2.2.4 从教育水平来看,两地差距呈明显缩小态势

2008—2016 年,京津两地每十万人口高等学校平均在校生数均出现下降,北京由2008年的6750 人降低至2016年的5028人,天津由4534人降低至4058人。从两地间的教育差距来看,京津两地的差距相对较小且呈逐年下降趋势,北京与天津每十万人口高等学校平均在校生数的比值由2008 年的1.49降低至2016 年的1.24。

2.3 京津两地融合程度分析

2.3.1北京在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这两方面有突出明显的优势

通过对比京津两地的产业结构可以看出,天津第三产业服务业占比仍然较低,反观北京的优势产业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以及高端生产服务业,其产业结构呈现出比较明显的“三、二、一”的特点;天津第三产业区位商虽然略大于1但明显低于第二产业,其主要优势产业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以及金融业,其产业结构呈现“二、三、一”的特点。

2.3.2 两地合作愈加紧密

为提升京津科技创新协同能力,两地政府积极合作,科技协同已取得一定进展:一是携手打造梯度水平符合当地要求的科技创新发展路径。北京形成了“要素创新驱动”“总部经济发展”“高端服务优势”的产业格局;天津借助滨海新区的战略地位,形成了“研发转化制造基地”。二是积极搭建科技合作平台促进科技创新合作。例如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作为京津科技协同的发力点和桥头堡,截至2018年4月,新增市场主体600多家,注册资本金达到68.5亿元,产业聚集效应初步显现,正在构建跨区域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三是科技合作愈加紧密。从2012年开始,京津两地联合专利申请量及联合专利授权量增加显著,尤其是2014年以来增长态势迅猛,2016年两地联合专利申请量及联合专利授权量分别高达8225件和5195件,是2013年的5.0倍和4.3倍。四是科技创新水平在逐步缩小。从两地每万人拥有三项专利授权数量的加权变异系数可以看出,加权变异系数由2014年的2.6645下降至2016年的1.9408,近三年来两地在创新方面的差距开始缩小。每万人拥有授权三项专利数量的比值在2左右波动,2016年下降为1.82。

2.3.3北京虽然在京津冀地区中具有核心辐射带动作用,但仍有上升空间

北京处在京津冀地区的核心位置,不论是技术输出还是技术流入,其技术市场都更加活跃,项目合同数量和成交金额都十分惊人。天津和北京比较类似,都是技术输出略高于技术输入,只是相对而言,北京市体量较小,是较为典型的科技创新型城市。两地作为全国科技创新的典型,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但从国际比较来看,北京仍有一定的上升空间。

2.3.4 两地科技创新环境仍有一定差距

虽然近年来京津两地创新方面的差距呈缩小趋势,但两地科技发展水平差距仍较为显著,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核心在科技投入与产出水平以及科技创新环境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据《2017中国城市创新创业环境排行榜》显示,北京凭借其政策环境、产业环境、人才环境、研发环境、金融环境、中介市场环境方面的优势连续三年居全国首位,天津借助滨海新区的开发建设以及成立金融先行先试区等工作,在政策和制度环境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仅排名第6位。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7》数据显示,北京市的R&D经费支出是天津的2.76倍,从投入强度来看,北京市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了5.69%,而天津仅为3%。

2.4京津协同发展的未来方向

2.4.1 推动京津两地经济充分均衡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重点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这为京津协同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北京利用自身优势及现有资源在自身发展的基础上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打造首都核心功能区、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实现北京充分发展做好准备。天津市可以更多地引进外国资本,利用港口优势,广泛地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结合现有产业优势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

2.4.2 推动京津两地高质量协同发展

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由高速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增长,这是实现更健康更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京津冀作为我国三大城市群之一,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现高质量协同发展的必然要求,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在科技创新方面,京津两地应当建立科学的、针对科技创新产业的科技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体系,优先选择发展国内自主研发的高新科技,促进民族产业的健康发展。两地的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可以进行有效对接,是实现科技资源共享、促进京津地区科技协同发展的重要途径;要加强对财政科研经费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在政治方面,北京应该更加严格规划,治理好安全隐患,用更大的范围空间布局来支撑国家的政务活动;在文化方面,北京和天津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应当利用各自深厚的文化底蕴,积极发展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等优势的文化产业;在国际交往建设方面,北京应该提升保障国家外事工作能力和水平,全方位地进行交流,优化国际交往服务的软硬件环境。

2.4.3努力促成京津两地合作机制和体制的构建

为了促进两地科技发展,长远来看,应该建立科学的长效合作机制。根据设立的统筹协调机构按照京津区域功能定位,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合作等推进两地科技合作发展。另外也需要认识到发展的群体性、交互性和协同性特點,打破行政壁垒,增强各部门的资源共享意识。充分发挥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对创新合作的正面效应,有效整合两地相对分割与零散的创新要素,提升区域合作创新能力,加速区域整体利益的实现。

第3章  京津科技协同合作的基本概念与现状分析

3.1协同及协同理论的相关概念

“协同”的提法最早是从古希腊语里产生的,它的含义是协调合作的学问。20世纪70年代后,在其他多种学科的基础上,协同理论也逐步产生并发展成为一个新学说。德国优秀的物理学家 Haken创立了协同学说,协同理念灵感最早是他在分析激光现象时形成的,他在分析中发现所有体系都存在单独的运动,同时存在互相影响的综合运动,如果体系里的分运动均占领主体位置,互不妥协的时候,运动的整体则体现出不能预测、没有规律的无序现象;在此类分运动彼此作用、彼此干扰期间,运动的整体占据了主体,这时这个体系即表现为规律的有序运动。Haken在1971年的论述《协同学:一门协作的科学》中首先确定了协同的定义。他提出,自然中的所有体系均存在着区别的时空特征,其组成网络和特性归属同样存在区别,然而受到环境的影响后,所有体系间又彼此关联,所有个体间彼此影响、互相作用,同时它们能够进行系列的能量转换。他在《协同学导论》(1976)中对协同概念进行了全面的阐述,提出三个主要理念,一是协同效应在组成协同理论的基础,其含义是协同影响造成了整体效应的增加。二是支配原理,也叫伺服原理。主要是说协同体系选择某组参数对状态加以说明,而这些参量的快慢程度随时间变化而变化,形成快、慢两个变量,在实际研究中他发现,慢变量占领主体位置时,快变量则表现为向慢变量妥协的状态。三是组织原理。在人们设定的环境中,很多有序的组成能够在体系内调动和协调,同时能够经过体系本身的信息调控与反馈将体系的组成再次强化。组织原理也是协同学说的一个中心理论,部分组织的命令及水平大多出自体系以外,但组织重点关注的是分体系处于不受外部因素干扰的基础上,本身可以根据一定规律与命令实现一致,并自主的完成某种规模和组成,是很典型的存在内在性、自生性的组织之一。从70年代创立协同学说到80年代发展协同学说,Haken 在研究出这个理论均存在时空有序的前提下,继而挖掘出功能有序层面,使协同学说的分析向前迈出了一大步,Haken 在1983年发表了《高等协同学》,也表明协同学说的微观理论已经比较完善。现在协同理论已经渗透至诸多学术领域,譬如:在经济学领域,英国学者Cooke在分析区域合作优势时得出,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创新活动主体间彼此合作的联系远比竞争联系的作用更强大,同时区别的规则背景可由于区域全部利益来调整,这样即形成了协同经济。产生了区域竞争的突出优势。Kahn等人提出创新要素与创新活动的主体间彼此合作互动至关重要,这二者需要统筹协调,轻视其中的哪一个,均无法获得良好的区域科技创新成效。而且,地区内部或是地区间实现创新资源的通用,可促进科技协同创新成效的增加。特别要关注到的是,整合区域协同创新资源必不可少,而只完成整合是无法实现绩效提升的,应当突出强化协同行为主体间的协同影响,以期获得一个创新主体不能获取的协同效应,这就是人们常说的1+1>2原理。在管理科学领域,Ansoff把协同学说引入到了管理学范畴,其在Corporate Strategy中提出,协同就是某些原本独立的构成成分通过初步的聚集建立企业集群的工作反映,是建立在资源通用的前提下两个企业间彼此相辅相成的联系。自协同理论引入国内后,中国的部分学者也分别自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等方面分析了协同理论。比较突出是彭纪生综合应用多种学术理论与办法,对科技协同理论完成了清晰的判定,在组成层次上进行了研究,同时分析体系内不同要素间的彼此影响机制与内部原理,他率先建立了国内技术协同体系理论研究。自此,协同学说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范畴内已经被普遍使用,使用最为广泛的则是经济学范畴,重点应用协同理论完成资源分配的最优化。

3.2科技创新与区域科技协同相关概念

3.2.1 科技创新的概念界定

以熊彼特创建的五种创新观点来说,创新即是企业家将生产要素与条件要素再次的重组,技术创新是创新的本质所在,这样的说法归属于经济学领域。国内学者普遍认同五种创新理论,然而科技创新理念并没有普及,很显然,科技创新的内涵要显著大于技术创新的内涵。熊彼特学者们达成的共识是:使用技术办法把学科的理论成果转化成产业化产品的所有环节就是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的目标是提升民众的生活,满足人们更多的生活需求。在现在的经济背景中,人们也不断意识到了科技创新不应当只是实现理论分析上的进步,还应当包含把这个成果转化成经济与社会效益,促使人们的生活再一步提升。科技创新发展认知行为中具备创造能力的,其必须以科学精神及文化、科研制度和人们创造性的思维为基础。如果从技术层面研究,科技创新就是企业在加工产品的运营行为里,采用技术上的指引,持续的完善,一直到新型产品的制作并进入市场,最终完成生产要素最大化应用的一系列过程。整体来讲,能够说科技创新实现从新设计转化为新产品的产业化经济系统,系统整体必须经历科技的形成、结论、转化,最后实现产业化,这四个环节彼此依存、彼此作用。

3.2.2  区域科技协同的机制及模式

这里的机制重点是说区域主体间打破原有的体制壁垒、利益症结、结构差异等,最终使得创新资源和要素间完成合理集合,全面调动激发科技创新系统内控资源、人才、技术以及信息等要素的活力,从而达到深层次合作的状态。其中,涉及到区域间的科技创新协同,重点强调区域主体采取构建区域桥梁,在这样的前提下完成创新协同效应的最优,促进区域间形成健康的协同发展倾向。现阶段,传统知识经济时代已不适应现代发展需要,土地、人力等传统资源产生的边际效益逐步降低,而知识、技术能力和信息则一跃成为核心创造力来源,更是决胜于未来的关键因素。目前,在我国的知识增值进程中,知识不再是局限于书本、业务等,而是在创新协同进程中通过信息越来越对称的先决条件,加强重复、传导与共用的水平,采用知识的研发与使用,最后实现知识在主体和创新地区间的转化与互动,并且研发出愈来愈多的知识同时完成成果转化,形成技术与资本,产生强大的主体效应、规模效应,最后达到创建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的目标。

而区域创新协同也是目前研究区域发展情况中最广泛引用的理念之一,其有狭义概念和广义概念之分。狭义的区域创新协同是指在区域内各地区的科技研发人员及科技研发机构等通过交流沟通、协同合作,最终实现该区域科技创新的效益最大化;而广义的区域创新协同的实质是区域协同发展达到的一个高级阶段,即:区域内部的不同地区以及不同主体之间通过协调彼此的创新要素的选择方式、规模、结构以及流动水平等,最终实现区域内部协同发展、各地区的差距逐渐缩小以及区域的整体创新水平不断加强和提高。

3.2.3 区域科技协同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区域科技创新与区域内在主体经济进步以及地区资源间联系密切,区域内在单独的主体在发展历史中,存在斗争也存在协调,建立了彼此协调、彼此作用的依存关系,此类联系形成了共同利益,使得区域内在的资源与行为建立起了共同使用的环境。区域内在区别的主体要完成本身效益的最优,进而采取合作,然后达到双赢。所以,区域本身即要求将资源与科技行为加以统筹合作,让配置实现适宜及最佳,所以区域的所有单独主体均要求建立某个能和另外的主体加以交流的机构,这个机构来承担协调标准的设置,完成相互间合作进步,区域里所有单独主体的目标即成了利益整体的目标,从而实现单独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同时,形成区域共同市场即能够使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实现统一,从而能够拓展单独主体的原生市場发展空间,使区域内在经济得以进步,促进区域内在要素相互交流,引导产品的再次整合,优化科技资源与行为的配置。伴随区域内在的共同市场的持续推进改革,市场不断趋向秩序与发展,最后一定会形成大于行政规划的超级市场。超级市场的作用提升,区域内在的科技资源与要素间交流愈加密切,增强区域内在的科学知识的普及领域与作用,协同极大地增加了创新的机遇,所以区域经济协同的持续进步一定会引领区域科技创新的同步发展。

3.3 京津两地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现状

3.3.1 京津两地科技创新发展比较分析

通过对上述两个情况表对比可知,在整体科技创新方面,北京、天津两市存在较大差异,所呈现的基本特点可以归结为下列四点,具体为:

(1)科技创新投入直接决定科技创新能力,其中创新投入可以细化为两种,一是人力资本、二是物质资本。通过对R&D经费支出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在2012—2016年期间,天津的经费支出增速要远远高于北京,但是从投入强度层面来看,2016年,北京拿出GDP的5.69%用于R&D经费,而天津在R&D经费方面的投入仅占GDP的3%左右,由此可见,北京市的投入强度要高于天津。在人力资本投入层面,2016年,北京R&D人员数量要远远高于天津,约为其2.12倍左右,即为25.3万人次。同物质资本进行对比分析来讲,人力资本积累可以确保科技创新活力持续发力,也能够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人力资本主要是借助进一步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新技术学习与消化速率等来实现推动经济增长的目的。但是诸多分析研究充分表明,人力资本对科技创新产出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即具有显著的门槛效应,当人力资本数量达到一定高度,即突破“门槛”限制,人力资本方面的投入才会在科技创新发展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以科技创新产出结构层面进行分析,北京、天津两市所展现出的科技创新特点也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包括下列几个方面:其一,北京在科技创新产出结构方面,以论文、专利等为主,该层面的产出占比较高,并且通过此种形式也衍生了诸多新技术、新知识等。2016年,北京在科技方面的论文发表数量远远高于天津,约为其2倍左右,即为56217篇;而在专利申请方面,北京同样高于天津,为其1.78倍左右,即为189129件。其二,在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层面,北京略微领先于天津,但二者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小,天津正以稳步速度进行追赶。在2012年,北京高技术产业主营业收入高于天津,即为3548.3亿元左右;2013年,天津则超过了北京,为4243.5亿元。但在2016年期间,天津市出现了小幅度下滑状况。总体而言,正是在科技人才快速涌入、制造业基础扎实、物流体系先进等多方面作用之下,天津高科技产业才得到了蓬勃发展。最近几年,中国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天津也依托于国家发展大环境,积极引入现代化高新技术,大力推动先进制造产业的发展。

(3)在创新环境方面,北京具有十分突出的优势,天津仍存在较大的追赶空间。对于科技创新环境而言,其实质上是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重点内容与核心。通常情况下,其主要是指可以稳步推动区域内行为主体逐步实现创新的各类环境,如文化、产业结构、政策等。在科技创新环境领域,北京、天津两市存在较大差异,具体为:北京是中国首都,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因而在科技创新环境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具体体现在人才流动、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等,同时金融产业、制造产业均十分发达,是世界技术性人才的聚集地。在科技创新环境方面,相较于北京,天津处于落后状态,但是在最近几年,天津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如开发滨海新区、建设金融先行先试区等,无论是在制度环境方面,还是在政策方面,均取得了重大进步。“十三五”期间,为了妥善处理科技创新发展层面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天津相继推出了“创新创业通道”等一系列合理化机制,使企业融资难、政策兑现等一系列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现阶段,国内诸多优秀创新服务机构均入驻了天津市,极大的提升了科技产业的发展水平。但是在文化、就业等领域,天津仍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

(4)北京、天津两市在主体协同创新合作方面较差,均处在较低水平。现阶段,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层面,天津、北京两地区均展现出较大的差异化特点,具体可以归结为下列几点:其一,在国内技术交易之中,北京占据十分突出的地位,但是天津技术交易市场同样展现出了十分强劲的发展趋势。2012年,北京技术合同交易额为739.8亿元左右,发展至2015年,该数值已经快速增长至1229.7亿元左右。其中2016年出现略微下滑的态势。从宏观视角来看,北京技术合同交易额非常高,在国内的占比也比较大,已经达到40%以上。最近几年,在科技创新交易方面,天津在2012—2016年期间之内,在技术输出、技术流入方面金额的增速均突破38%,该增速远远高于北京,但在具体金额上无法同北京相比。其二,在对外技术输出层面,在全国范围之内,北京对外展现出“蛙跳式”的基本特点。《2016年北京统计年鉴》中明确指出,在北京市内,每年大约有60%以上技术合同会快速流转至省外地区。经过深入探析之后可知,地理环境仅是科技创新益处的必要条件,但是其并不是充分条件,制度邻近、技术邻近等同样会对科技创新产生十分严重的影响。现阶段,在地理位置方面,天津与北京毗邻,但是在技术、制度等层面,两市仍存在较大差距。从技术邻近性层面进行分析,北京已经成功步入后工业化发展阶段,其中服務业所占比例已经达到79%左右,其中高端制造占比也比较高。但是对于天津工业产业而言,高端制造产业占据核心地位,特别是在2017年,经济指标发生了下滑状况,GDP数据也快速下降,对天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产生了十分严重的影响。现阶段,北京、天津产业结构具有高度相似性,该种状况造成产业链整合程度较低、技术合作难度较大,在制度邻近性层面,市场障碍、制度壁垒是导致两市技术流动性较差、信息沟通渠道闭塞的主要原因。

3.3.2 京津两地综合科技创新水平现状

继长三角、珠三角之后,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中国新的经济增长极,同时也是打造首都经济圈的核心内容,三个区域不仅可以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同时还可以实现共同发展的目的,可以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实力注入活力。自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之后,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政府形成了较为紧密的联合机制,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签署了诸多合作协议。2011年以来,在国家教育部门的正确引导之下,三地联合开设协同创新中心,旨在提高创新能力,使三地的专家、技术人才、高校等可以展开更加深入的合作。

同时,天津、北京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核心主体,在推动经济发展过程之中,三地存在非常紧密的联系,主要体现于产业结构高度重合,汽车工业、机械制造业等均是高技术产业中的重要组成内容。由于区域产业存在十分严重的同质化状况,因而京津冀一体化进程遭到了十分严重的制约,再加上行政区域因素的影响,京津冀在经济上无法实现深度融合,只能独享“自身成果”,与此同时,京津具有虹吸效应,河北相对比较落后,因而无法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之上实现协同发展。从另外一个层面来讲,京津冀也是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构成元素,但是同长三角、珠三角相比,发展周期较短,特别是在科技创新方面,与之存在较大差距。自“十二五”规划之后,建设首都经济圈一体化上升至国家层面,在国家政策条例引导、各地政府大力支持的共同作用之下,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在近些年取得了十分丰硕的发展成果。三地经过多次协商与探讨,签署了区域协同发展协议,在资源共用共享基础之上共同推动科技创新能力的发展是一种必然趋势。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科技协同创新发展的总体背景下,无论是在教育资源方面,还是在技术性人才引进层面,北京均具备十分扎实的基础,因而诸多国际大型企业均把总部定在北京。而其他两地与之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河北省,与之差距更为突出。在科技创新层面,北京以中关村为核心点,逐步向外扩散,逐渐形成了一个大型“科技创新圈”,并且同天津进行了区域性合作,在天津开设了大量的分支生产基地,取得了十分丰硕的发展成果。

由于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增长作用的影响,天津经济增速开始放缓,并且稳定性变得更强。从动态层面来看,创新驱动作用更加突出,经济发展方式也发生了重大转变,而该方面也是天津经济增速遥遥领先的重要原因。天津经济虽然得到了蓬勃发展,但是也产生了诸多问题,如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社会配套设施不够完善等。在资源方面,由于天津是一个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原材料、市场均不在本地,诸多资源均需要从外购置,尤其是铁矿石、煤炭,更是全部依靠进口,天然气、电力等能源十分匮乏。全市范围之内,在环境、人口等诸多领域之中,因区域共性比较强,存在科技、经济发展不匹配的不良状况,严重影响了城市经济发展。北京是国家首都,在创新能力、技术性人才等各个方面均具有十分突出的优势,但在公共安全、能源、环境等方面也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难题。从京津两地科技创新协同发展视角进行分析,尽管两地在科技创新方面的资源十分充裕,但二者的发展存在巨大差异,进而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水平也一直处于落后状态。与此同时,产业结构升级、技术创新协同程度等各个层面均存在差距,因而对京津冀区域内的科技创新、资源共享产生了较大影响,应当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变为科技创新能力。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基本纲要、政策条例等相继颁布,而京津两地的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状况也因此产生了重大改变,因此要从时间、空间两个维度对京津两地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所产生的变化状况进行综合性考虑与分析,进而实现对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规律与变化的精准把控。

3.3.3 京津两地科技协同发展现状

(1)区域间技术交易层面。2017年,北京流向东部地区技术合同24227项,成交额1123.4亿元。如图2所示,流向广东省技术合同4360项,成交额302.0亿元,占流向东部地区技术合同成交额的26.9%,居东部地区首位,也居外省市吸纳北京技术首位;而流向天津市技术合同1766项,成交额49.3亿元,仅占东部地区的7.3%、4.4%。

北京吸纳东部地区技术合同10292项,成交额355.2亿元。如图3所示,吸纳辽宁省技术合同1136项,成交额76.7亿元,占北京吸纳东部地区技术合同成交额的21.6%,居北京吸纳东部地区技术合同成交额首位;而吸纳天津技术合同2381项,成交额64亿元,占东部地区的23.1%、83.4%。

通过对比以上数据不难发现,北京流向天津技术合同以及成交额远低于其流向东部地区的数量,而北京吸纳天津技术合同以及成交额相对较高。放到全国来看,北京技术市场主要面向江浙沪以及辽宁省等地,出现了“蛙跳”现象。

(2) 资源共享层面。现在京津两地都同步构建了不同类型与不同层次的数据云及信息载体,大力实施科技资源的通用共享。例如:北京、天津与河北三地图书馆2015年建立京津冀联盟,加大了三地图书馆的合作,达到了京津冀地区的读者对首都图书馆、天津图书馆以及河北省图书馆内的资源共享;同时以推进科技资源共享为着手点,建立了数字地图载体,经过京津两地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将京津的科技资源数据持续的聚集,充实。自2016年开始,实施通武廊人才发展模范区建设以及人才绿色通道,为科技人才提供政策上的支撑,一方面提倡企事业单位科技人才兼职,另一方面从推行高级人才引进措施等十一个层面开展政策尝试、探索。除此之外,京津两地在2015年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载体、联合构建服务标准与评定系统、构建专家库和数据库、加强金融组织沟通合作、使科技成果转化获得了雄厚的资金支撑,并依托这个载体每年连续发布推介会与项目,推进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真正发挥成效。

(3)信息技术协同发展层面。在“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京津两地科技协同发展中信息技术协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高技术产业发展以信息技术作为根本保障。例如:为了达到加快推进京津产业部署及协同进步的需要,中关村大部分公司和天津进行了合作。汉王科技及中科曙光等企业分别在天津设置合作加工分部;為了实现满足中小企业的信息化需求,百度在京津实施了翔计划;以神州数码为代表的393个公司在天津成立子公司510余家;国家CSA在北京、天津和河北建设了新一代半导体材料和实用联合创新园。2015年北京承担实际运营管理创新园的万众公司和天津光源产业联盟及河北新一代半导体创新联盟完成了共建合作协议《“京津冀”新一代半导体材料和应用合作协议》的签订。

(4)科研院所、研发机构层面。科研院所以及研发机构是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其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是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一方面,京津两地持续深化与中科院、中国军事科学院与国家工程院联合,携手建设创新型人工智慧战略研究院、军民融合中心和天津工程科技战略研究院,合作共建中科院北京分园天津创新产业园、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研发平台46个。全面推进高端技术开发的分部建设与国家级的院所分组织的建设,建立了中科院天津分院、天津航空设备设施研究院等超过一百所分支组织,总量达到了160余家。另一方面,天津与北京高校、院所共建北京大学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清华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北航智能制造研究院、天津京津科学技术研究院等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并引进北京大学稀土材料化学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严纯华院士为代表的研发稀土基新型功能材料的团队在南开大学组建稀土材料与应用实验室。

第4章  京津科技协同典型案例介绍

4.1京津协同发展桥头堡——天津市武清区融入科技协同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武清区在发展中起着核心关键的作用。其位于京、津两大直辖市的中心点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京津城际铁路在武清设唯一经停站,到天津市区16分钟,到北京市区仅需25分钟,实现了京津半小时同城化的目标,也是实现京津协同发展的桥头堡、建设京津双城协同发展枢纽节点。

目前武清区已经形成以国家级武清开发区为龙头,京滨工业园、京津科技谷、电子商务产业园、汽车产业园等一区五园的发展格局,与北京理工大学等80家高校院所合作,引进清华大学智能汽车控制系统、北科大粉末新材料等科技转化项目125个。截止目前,开发区共有企业470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75家左右;京滨工业园注册企业260多家,生产型企业70多家,能源制造和新材料企业40多家;科技谷目前引进实体企业86家,投资总额约330亿元,项目涉及新材料新能源主题园、航天航空主题园、“千人计划”创业园,目前现引进有华科力扬项目,电子商务主题园,苏宁电器苏宁易购天津电子商务运营中心项目、国美电器电子货仓项目、建龙为为网、发网为代表的商务主题园;电子商务产业园重点构建以B2B、B2C为核心的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平台。目前电商前30强均已落址武清区,如京东、聚美等企业;汽车产业园建设成为现代化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基地和国家汽车零部件出口分基地,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

课题组于2018年7月25日来到了武清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合作部负责人介绍了武清区近些年在科技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区科技型企业发展到7884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82家,累计引进中科院自动化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武汉大学等80家高校院所125个科技转化项目;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学者论坛等活动,为企业和学者提供科技环境;成功打造“一区五园”,即武清开发区、京滨工业园、汽车产业园、电商产业园、京津科技谷、高村科技创新园等园区为主体的园区经济格局。在诺禾致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调研时,负责人介绍公司由北京搬迁至武清区,主要业务为基因测序,现市场占有率超过50%,在武清区员工发展规模达1500人左右;电商前30强企业均在武清区,如京东、唯品会、聚美等。同时,也介绍了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第一,企业在武清区投入的研发较少,大部分企业只是将生产部分迁至天津;第二,成果转化率较低,多数专利并未成功转化;第三,税收优惠与财政补助的重点扶持对象是亮点企业、“明星企业”以及领军企业,而一些处于初创期、萌芽期的企业急需得到财政政策却并未得到有效的支持,使得很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也未能幸存下来;第四,企业在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程序复杂,审批时间长,因此多数企业不愿申请,财政政策没有很好地发挥促进科技研发的作用。

4.2中新天津生态城服务两地科技协同合作情况调研

生态城建设10年来,由昔日三分之一的盐碱荒地、三分之一废弃的盐田和三分之一有污染的水面,发展成今天以绿色产业为内核的示范园区,取得了一系列发展成果,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

2018年7月28日课题组一行人来到中新天津生态城进行调研。中新天津生态城位于天津滨海新区,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的重大合作项目,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国家间合作开发的生态城市。

首站来到生态城管委会,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我们观看了中新天津生态城宣传片,宣传片为我们展示了生态城这十年来的发展概况。经济方面,生态城形成了以“互联网+高科技”为主,以文化创意和精英配套为辅的三大支柱产业集群。人文方面,社区基础设施完善,学校、医院、商业街等配备齐全,公交车实现全免费,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许多便利。生态方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生态城市指标体系:绿色建筑高达100%,绿色出行达90%,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绿色环保设备随处可见。走进生态城,不由地把绿色、健康、节能、环保这些词与生态城联系在一起,这是一个十分宜居的高品质的城市。

随后调研组来到了海量大数据重度孵化器有限公司和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海量大数据孵化器的负责人带我们进行了简单的参观,介绍了海智、易学、海纳等入孵的大数据应用企业,随后进行座谈。我们共同探讨了政府在企业发展中扮演的角色、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的效果、天津市政府对企业的吸引政策等方面的内容,并初步提出了一些相关建议。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的管理人员详细介绍了研究院的发展情况,自2015年7月成立至今,研究院建立了从科研到孵化到产业的完整生态链,推动了电子信息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同时我们参观了人脸识别、精准定位、深度摄像头、B超乳腺癌智能诊断系统等项目,并进行了相关项目的体验,深刻感受到了科技为人们的学习、生活带来的便捷。

之后调研组来到了陌陌科技和人人车。陌陌科技天津分公司主要负责全国视频直播的审核工作,对设备的要求较低,只需数台电脑即可完成工作,因此企业流动性较大。在与企业的洽谈中,我们分析了天津承接北京企业转移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等,同时工作人员分析了北京的人才优势、成都的产业集聚优势,并为生态城的发展提出了相应建议。另外,通过座谈发现该公司的营业收入较高,对生态城的税收贡献力度較大,未来生态城可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多引进相关企业,推动产业集聚的形成。人人车成立于2014年4月,通过其首创的二手车C2C交易模式为入口,现已发展成为集二手车、新车交易,金融服务,售后等为一体的综合型汽车交易服务平台。2015年8月人人车天津分公司设立,主要负责客服工作。我们参观了公司内部并与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人人车负责人表示,生态城给予企业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同时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如为企业员工提供班车、住房等基础保障,尽可能满足企业的各项需求,在为企业提供便利的同时节约了其发展成本。

最后,我们与清华启迪之星天津基地的负责人围绕京津科技协同合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首先探讨了天津生态城对企业的优惠政策,然后负责人指出北京的人才优势和产业集聚优势,北上广深是创业者的首选城市,天津在吸引人才方面还需要更大力度。调研组认为,天津应充分利用天津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承接北京的产业转移。

第5章 京津两地科技创新协同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5.1 产业结构不合理、要素成本攀升

京津两地在产业结构方面明显存在着不合理的问题,影响了地区经济发展,从而影响了科技协同合作的整体进程,其突出问题主要有:一是京津两地处于工业化的不同时代,天津处在工业化时代的中期或后期,而北京所处的时代则属于后工业化时代。目前北京的经济主要为第三产业经济,其比例已超过87%,而天津则处在第二产业过渡转型到第三产业的时期。天津第三产业比重变化缓慢。京津冀地区与国外发展水平相当的其他地区或国家平均水平对比,第三产业比重低10%以上,在收入水平较低的国家该比重已超过56%。产业结构趋于一致不但制约了产业升级或者是转型,还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壮大,进而对该地区经济发展造成影响。随着我国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交通运输日益发达、成本逐步降低,京津两地面临的问题是怎样调整优化自己的产业结构,构建彼此分工合作的协作体系。二是北京、天津可用的土地资源已经越来越少,经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是需要一定面积的土地投入作为代价的。京津两地所辖的陆地面积占比是全国总面积的2.2%,为21.7万平方千米;京津两地常住人口占比约是全国人口数的2.66%,人口数为3713.8万人,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该地区平均每人占有的土地面积比全国人均水平要低很多,京津两地平均每人拥有的耕地面积与全国人均水平相比更低了很多,甚至比联合国规定的人均耕地面积的低限值还要低。另外,由于该地区工业占地面积供给不足,导致土地价格逐步上涨,造成企业生产费用不断攀升。三是生产要素如人工费用给企业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该地区企业发展依赖于廉价劳动力成本的方式逐步被改变,生产运营进入高运行成本时期。北京各行业人工费用平均增长超过了15%,天津地区企业劳务成本增幅也超过了30%。正是由于京津两地产业结构的发展情况存在差异以及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成本攀升,导致京津两地协同合作进程基础薄弱,存在较大困难,难以真正形成协同发展的大格局。

5.2 高端人才分布不均、流失情况屡见不鲜

一方面,通过全国人口普查第五、六次的资料对京津两地流动人口情况进行分析,流入北京人口数量从2000年的245.6万至2010年的704.5万,增长数量高达458.9万,其中从天津市迁入到北京的人数由9.2万人增至27.4万人,但占比从7.3%下降至1.2%,可见这10年间天津流入北京的人口数量比其他省市流入的人口数量相对较少。而相比之下,北京流入天津的人口显著增多,2000年流入天津仅仅0.5万人,占北京人口流出比例的4.8%;2010年流入天津2.3万人,占北京人口总流出的8.3%。

另一方面,由上表可见人才比较集中的高校在京津冀地区的分布占比情况,其中天津高校占比仅为全国高校总数的2%,在京津冀中占比最小,天津的985和211高等院校数量只有3所。而我国的顶尖高校则集中在985和211高等院校,这些学校集中了我国最高水平的科技力量,985和211名校培养的毕业生是我国最顶尖的人才,另外国家在分配高校科研经费时也常常向这些高校倾斜,科研成果离不开政策和经费的支持。所以从京津冀地区拥有高校的情况看,在科技创新层面天津处于弱势。

目前,天津高端人才资源匮乏,优秀人才难留,将来若想在竞争中获胜离不开技术创新,而人才是技术创新的基础,因此人才和创新是天津经济发展的源动力。但就京津两地现状来看,北京聚集着我国众多科研机关和顶尖高校,是聚集创新和高科技人才的中心。天津基础设施与医疗教育等配套资源相对北京而言属于资源洼地,优秀人才入驻要求条件高,引进难,留住难。更重要的是,人才向北京汇聚,两地之间急需建立互通的人才引进及交流机制和医疗等资源的自由流动,减少人才流动的阻力。2018年7月,调研走访天津京滨工业园时,工作人员就表示目前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以及招商引资过来的北京的企业,人才大多住在管委会提供的宿舍或者企业员工宿舍中,而宿舍周边的配套设施较少,很多员工在下班以后的业余生活较为匮乏,因此,中高层管理人员选择回京居住,尤其是在节假日期间,出现了“空城”的景象。由于无法满足人才的日常需求,导致天津无法真正聚集高端人才,人才流失现象严重。

5.3 技术流通不畅、科技成果转化协同程度较低

5.3.1单一区域发展损害整体利益且项目跨区域迁移困难

长期以来发展经济是京津两地政府部门最重要的工作,虽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升到国家层面,但是还存在着“各自为政”的现象。这种单一区域发展损害了整体利益,导致项目迁移困难,从而影响了技术流通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北京由于自身优势明显,向资源相对劣势的地区迁移往往提出比较高的要求,而且在谈判中居于优势地位,导致天津引进成本高且项目难以落地实施。这既是天津的地理优势,又是其地理劣势。但是一旦京津冀协同跨区域发展项目得以实现并形成规模,将为两地经济和生态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5.3.2创新载体及部门较为分散,整合的力度不足

在发展园区方面京津两地存在很大的差距。以中关村为代表的北京科技园区拥有15455个企业,数量分别达到河北、天津技术开发区企业数量的13.96倍和4.86倍,收入总和高达约为31亿元,等于5.37倍的天津总收入,远远超过了天津的科技园区。从京津两地协同技术创新疏通调解功能看,分蛋糕问题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创新机构分裂,科技转化链条断开。北京聚集着优秀的科研机构,而天津与之相比却少很多。以高校为依托的重点国家实验室数量情况是:4个位于天津,44个位于北京,5个位于辽宁,3个位于山东;北京拥有47个中国科学院下属研究所,而天津拥有数量仅为1个;北京拥有的国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占比达到19.87%,数量为65个,而天津仅有10个,在数量上远低于北京。二是京津两地创新机构间缺乏联系。两地工程中心的数量比美国总数量还要高,因为没有显著的领域特点,而且大部分中心以有关科研部门或企业为依托,缺乏与相关产业的对接,所取得的技术成果大部分在所依托单位内部转换和运移,甚至两地之间都没有联系和沟通。

5.3.3产学研联盟发展水平低,内生动力不足

产业科研创新战略联盟是由各个创新机构优化整合而形成的,天津对其进行主动参与的程度较低。在我国产学研联盟中科技部挂牌的有43个,这些联盟中主要成员只有1.47%来自于天津的研究院所、高校和企业,而来自于北京的比例却高达35%以上。23家北京科委批准的产学研联盟中,仅有3家的主要人员中有来自于天津的高校或科研机构。北京处于绝对核心位置,对周边技术输出呈蛙跳状。与诺禾致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座谈调研中,负责人表示天津科技研究的大环境较弱,企业无法将研发重任全部搬迁至天津,同时政策的灵活性不够,天津市政府要求企业必须与高校合作,深度推进产学研机制,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已经积累的雄厚的科研能力,有些项目已不必依托高校力量。本人认为这种博弈过程在部分企业也存在,使得天津内生动力不足。

5.3.4缺乏科技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存在“信息孤岛”现象

一方面,北京和天津本身并没有完全整合本地区已有的并且已经公开的科技信息资源,存在着科技文献信息不全、人才以及科技成果数据有缺失等相关问题,出现信息资源短缺的现象;另一方面,两地平台之间也缺乏互联互通的内容,并没有搭建可为用户提供其他地区的科技信息资源的链接,用户需要自行搜索其他地区的网站才能实现查阅参考的目的,影响资源的使用效率,尤其是针对两地科技协同信息的共享内容未纳入平台整合的范围内,严重影响对两地科技协同现状的深入研究。最后一方面,国家级平台的信息资源未整合京津冀区域的相关信息,仅以各省市为科技资源的主要来源,未实現真正的互通共享,产生“信息孤岛”现象。

第6章   京津两地科技创新协同合作

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6.1缺乏平衡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性的体制机制

6.1.1政府治理机制缺乏活力

受京津两地的产业发展层次和科技创新能力差异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京津两地在建国以后的发展路径以自我发展为主要发展模式,固有的地方利益保护主义导致科技创新协同合作过程中的责任划分和利益分配的矛盾逐渐凸显,政府层面的科技协同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进而严重影响了京津两地科技创新发展能力和科技协同水平整体效益的提升。另一方面,由于传统经济发展的理念根深蒂固,以至于京津两地的产业发展层次和定位模糊,没有统筹协调机制,最终导致京津两地无法对接目前的产业梯度发展,并且同质化问题比较显著。尽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把三地视作一个整体,在以前的数十年中,天津和北京也有着诸多各种层面和形式的交流与合作,然而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特别是关系到自身地区利益时表现尤为突出。各地方政府为了尽可能获取自己的最大利益,不仅着力推动本地区经济快速发展,而且在这期间运用政府权力干涉所辖区域的经济活动,避免本地区人才、科技、产业等资源转移到其它地区。一方面,天津优秀企业数量较少,根源在于部分政府部门市场意识较为单薄,还存在着封闭保守的观念,这种思维观念难以涵养出企业茁壮成长的“生态湿地”。另一方面,天津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以及“一制三化”制度改革后,仍存在着水流不到头的情况,影响到营商环境的提升,优质企业引进比较困难。

6.1.2財税体制单一、激励效果有限

一是财政税收政策方面未进行有效衔接。在科技协同合作方面京津两地由于分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划,其政策衔接还存在诸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这就直接影响到这两个地区科技协同合作的有效发展。另外,其他区域的新技术和产品尚未在京津政府购买商品目录中优先考虑。目前财政税收政策未能实现有效衔接,两地科技协同发展收到制约,必须进行一体化统筹规划来解决这一问题。二是成本分担机制没有进一步明确。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关于企业产业对接转移方面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即《税收收入分享办法》,明确了税收分享的相关事宜,但是这只是其中一方面需要考虑的问题,另一方面还需要考虑成本分担机制。京津两地在协同发展过程中存在缺少利益分配和成本资金分担相应机制和利益互相博弈的问题。

一方面,政府间在利益方面存在博弈现象。当共同利益与地方利益冲突时,两地政府都将保护自身利益,但当下追求利益才能推动京津两地政府彼此协同合作。如果共同利益同他们的自身利益相同时,两地政府都会很愿意选择合作,当彼此利益发生冲突时,他们都将尽可能保护自身利益,使其最大化。在协作过程中,很难避免一些利益上的矛盾,怎样平衡两地政府的利益,整合他们各自的需要,将是需解决的首要问题。另一方面,京津两地在协同发展过程中存在缺少利益分配和成本资金分担相应机制。科技创新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且它具有风险高、回收周期长等特点。当某个地区转移科技产业时,对该地区来说,企业搬走后不但将造成搬迁地流失部分税源,还需要考虑如何补偿搬迁企业以及空闲下来的土地将来如何规划、整理、建设等问题;而针对谁承担迁入地为了接收迁入企业所花费的土地整理费、征地费用以及怎样分摊等问题,都缺乏明确的管理办法以及相应规定。最后一方面,因为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环保等方面条件的制约,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到搬迁科技企业,谁负责补偿并且进一步完善上述差距,两地在分摊成本方面还没有建立起长效机制,在国家如何统筹安排调配两地资金和横向转移资金和支付机制等方面都未予以明确规定。

6.2缺乏高端科技人才流通共享机制

6.2.1 保障制度和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目前实行的户籍管理制度限制了京津两地的人才引进和人才流动。北京由于其资源优势,汇聚了中国大量的高端人才,尤其是科技人才,从而人才流动出现了“只出不进”的梗阻。2018年海河英才计划政策出台后的96小时内,天津经历了4次政策微调。这种频繁“打补丁”的行为是为了杜绝“拿天津户口,去外地工作”的现象,但在实际操作中也被无时无刻不在与变化政策博弈的人们钻空子,并且政策对北京人才的吸引程度不够,难以达到引进优质人才的目标。同时,京津两地政府主要是为人才共享创造有利条件,但是其各种保障条件,比如:老人看病、孩子入学、社会保障等问题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这就造成很多尖端人才共享不具备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关制度法规法律仍然处在建立过程中,无法确保人才的自身利益得到有效保障,使诸多协商与合作缺乏律法和制度保护,导致人才共享机制没有实现相应效力。

6.2.2 培养顶尖人才方面没有统筹计划安排

现在,京津两地实施人才共享通常只是引进使用已有人才,对于人才培养工作还缺乏重视,需要进一步针对性地培养人才。人才供给和需求存在区域性匹配不合理的问题。部分专业具有充足的尖端人才资源,但是市场需求却不匹配,这就造成人才智力浪费问题;然而市场对于部分专业尖端人才的需求量极大,但从事该专业的人才却非常缺乏,很难实现很好的共享,主要是由于北京目前缺乏以“迁出”为方向的科技人才政策,不能合理有序地引导人才向天津缓释。

6.2.3 京津人才数据信息一体化水平有待提高

当前,京津冀正在规划建设人才资源信息资料统一共享和发布系统,并开展了为数不多的开展人才交流合作的相关活动。因此,京津两地人才共享机制包括人才交流信息数据分析和挖掘、求职和招聘等数据信息平台还没有建立,需要进一步加强。京津两地科研成果共享和宣传、人才交流预警与监控、专家信息资源、产业分布等信息分析和搜集等工作也需要人才数据信息一体化等,这些都对当前共享机制的构建提出了严峻挑战。

6.3缺乏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转移、成果转化路径

6.3.1 知识产权流通不顺利

一是对于管理知识产权交易方面的职能非常分散。我国在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特别是针对产权交易管理方面权利过于分散。比如市场监管局负责管理商标交易,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技术专利的交易和转让,版权局负责管理著作权交易。而知识产权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著作权、商标和技术专利的交易。一个地区的三个及以上政府部门分别负有知识产权交易的管理职能,针对各个部分都执行各自的规章制度,京津两地若要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由交易知识产权的完善有效机制最少需要六个部门来共同完成,这就要求顶层设计务必完善方能实现。然而因为各个分管部门由不同的上级管理部分领导,部分部门由地方管理总局负责管理,部分部门属于垂直业务指导,这导致很难完成上述顶层设计,基于这种实际情况,就要求实际过程中积极探索,并进行不断完善。二是评估知识产权过程中缺乏相关互信机制。在知识产权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历来存在知识产权评估等难题。当知识产权进行交易时,不能回避、不能缺少的关键要素是估价,若想知识产权交易顺利进行,必须要有精确的估价。评估知识产权所拥有的价值,必须有很多各个专业的技术团队,并且评估机构的公信力也必须达到相关要求和认可。如果一旦处理欠妥,易于导致纠纷或是生出歧义。知识产权评估对于知识产权贷款、入股等相关问题将产生直接影响,因为知识产权评估方面两个地区之间不能互认互通有关评估机构,所以在知识产权评估过程中部分环节需进行多次评估 。比如知识产权如果在北京购买,那么签订交易合同评估需要在北京进行。在这之后如果需要将知识产权在天津的企业中入股,那么还要在天津进行第二次评估。因为两地评估过程中聘请不同的专家,也不熟悉其它地区的评估机构和专家,彼此之间不够信任,所以造成京津两地的评估标准不统一,因而不能实现互信互认。

6.3.2 京津兩地科技成果转化路径不畅通

科技成果转化是京津两地科技创新体系研究的重要内容,有助于提高经济运行绩效水平,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目前京津两地科技成果转化路径不畅通主要体现在:一是先进生产和科技创新之间尚未完成深层次对接,承接尚未形成特定规模。因为北京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外流格局呈现“东南飞”趋势,天津并不在北京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外流的首选范围之列。2017年,北京与珠三角地区签订的技术合同额度达到302亿元,与长三角地区签订的技术合同额度达到292亿元,为北京与外省市技术输出合同总成交额度的25.5%,而与天津签署的技术交流合同额度是49.3亿元,只占北京与外省市技术输出合同总成交额度的2.12%。另外,天津科技成果转化为先进生产行业的数量不大,转化链条还没能实现有效连接,这与将天津建设成为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的构想不吻合,京津两地科技研发中心与天津先进工业的深层次对接的难点还没有被完全破解。二是承接的主要方式为政府提供平台、企业院校地区协作,市场化主动转化对接不积极。同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相比,京津两地科技成果承接转化方式主要特点呈现显著的政府推动方式,市场作为主体承接转化北京科研技术成果不够主动。以市或者区县政府作为主体或牵头组织与北京著名企业、科研单位或高校、中关村管委会签订合作合同模式仍是北京科技成果承接的重要方式,主体为企业主动进行成果转化的项目规模和数量均比较小,整体对接和转化的能力不强。当前,中关村企业在北京之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中仅有2.8%设在天津,并且中关村企业在国内北京之外地区签署的并购案中只有极少数发生在天津,来自珠三角和长三角的并购案占比高达60%以上。三是承接结构形式为深度技术合作研发方式很少,主要是服务型合作形式。北京科研成果转化合作项目由天津承接的主要是技术服务和指导,大部分为技术咨询和服务等,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如合作开发、技术委托及转让等项目数量很少。北京与天津进行的技术交易合同类别中,90%为技术咨询及服务类,同比外省市相同类别技术交易合同占比高5%,这充分说明京津科技创新成果交流协作和联动还处于较低水平,京津两地先进生产研发和科技创新互相协作支持的潜力远远没有被挖掘。四是科技软环境对于科技服务市场的支撑能力不足,使其发展动力比较弱。近一时期,天津科研院所、众创空间、孵化器的规模急剧扩大,然而科技服务能力总体上看还是比较弱。科技服务活动在天津市场的活跃度也较低,科研推广、法律金融、科技中介和信息等专业领域从事技术服务的机构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对企业发展和技术成果转化服务的支持能力不足。另外,缺少在全国范围内被认可的技术服务平台和运营能力整体水平较高的科技服务先进企业。

第7章   国外及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借鉴

7.1 东京都市圈科技创新协同模式

政策导向明确、政府为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提供了“一站式”服务。一是在产业集群方面实施“创新计划”。主要体现在具有跨区资源调配能力并且属于财团法人的创新推进机构由东京经济产业局指定,然后产业局再成立实施各集群项目的主要机构,形成创新网络结点(官产学研),接收支援合作网(促进建设广域创业)的委托费和补助金等资助。另外,积极推进机构组织设立“项目协调员”,通过开展产学研活动、召开研讨会、联系走访等方式,同高校科研院所、商会社团、合作企业、政府部门等共同建设行业型智库,并通过商会关系网召开洽谈会、展销会,为拓宽新产品市场提供支持。二是在知识集群方面实施“创造计划”。东京科技“知识集群本部”由施政推进委员会负责成立并具体执行,其核心为东京都市圈的研究中心以及国立大学,负责推动同研发型单位开展协作。分项目机构设立顾问(“专利代办”)、专员( “科技协调”)等岗位,帮助企业设置营销新产品机构,同时根据市场需求使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得到有效调动,推进技术创新项目的开发。还成立技术转让服务机构,使交易知识产权的程序进一步简化,加快技术成果形成产业化和专利化的进程。此外,还利用召开成果发布会等、完善科技信息库等方式,推动风投基金同创新项目的有效对接。三是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防止集群计划的实施主体与执行路径发生交互干扰。2004年,综合科技会在“联合措施群”中收纳了由农林水产省、总务省、国土交通省、厚生劳动省、经济产业省、环境省、内阁府、文部科学省等部门负责实施的17个日本东京科技创新计划。运用科技使地方活力得到增强的相关战略于2008年由日本政府颁布,该战略针对东京都市圈统筹规划了科技人才整体分布情况,对金融运行机制进行完善,使之适应产学研体制。2009年,日本文部科学省所辖的科技振兴部门与经济产业省所辖的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及立地中心、日本中小企业整备基盘部门、贸易振兴会,共同成立了“推进区域技术创新机构网络”,该网络职责明确,并由组成机构轮流承担协调干事的职责,该“一站式”服务网络负责为东京的技术创新协作提供服务。

7.2 美国硅谷的科技创新协同模式

一是充分发挥创新主体优势。创新型企业作为硅谷发展的重要因素,高校以及科研机构作为硅谷发展的后备力量。斯坦福大学为硅谷输送了大量人才,这个学校毕业的很多学生每年都将到硅谷工作,为该地区补充了大批人才。该地区的高科技公司一般都青睐于斯坦福大学。而且硅谷成立最初也是基于斯坦福大学成立的科技园区而不断发展壮大的。硅谷发展的源动力是由风险投资公司提供的,硅谷首届创始人在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期间收获了很多经验和大量利润,他们也将继续寻求投资机会,而很多创业者刚开始创业时也有如此的资金需求,这样的风险投资也为新企业下一轮发展获得了初始的支持。二是有效发挥科技人才智力潜力。硅谷拥有全世界各个种族的高端科技人才,技术储备量非常巨大。每年硅谷当地人员外流出现时都将由流入移民补充,这个过程已经形成常态化,为硅谷发展填充了生机和活力。三是依托宽松有效的政策支持。硅谷发展受益于宽松有效的政府政策,美国及州政府为支持他的快速发展制定了许多相关政策。一方面,工业界对斯坦福大学开展技术研究提供大量资金,支持其开展科研实际研究,获得了很多成果能够在商业领域直接应用;另一方面,政府购买了硅谷的大量技术产品 。旧金山湾的高科技发展史是从技术军转民过程中获益的最好典型。四是打造一流的营商服务环境。中介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具备优质服务能力的水平。硅谷的中介体系比较庞大,为企业提供特殊化服务的机构有六种:猎头及咨询服务机构、保安、税务机构、会计、法律服务公司。硅谷创新环境最主要的构成为中介服务体系,其具有下列重要作用:构建与强化技术创新网络,把创新要素连在一起,对创新资源进行整合。该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之间进行社交构建了网络平台,有助于企业实现集群发展,专门的技术服务机构帮助企业处理繁复的业务,使其可以获取专业的技术服务于数据信息,服务机构与企业之间建立了健全完善的创新机制。

7.3 长三角区域经验借鉴

以“上海为龙头,苏浙为两翼”,包括江浙沪三地16市的长三角地区,已经被普遍看作是国际上最具有活力的六大都市圈之一,成为我国科技、经济、文化方面都遥遥领先的地区,其经济实力雄厚,在中国国民经济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北京的“蛙跳式”的科技资源输出也主要是输出到长三角地区 。

一是高度重视构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合作体制机制。中国现拥有三大城市群,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不断推进的过程中,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势头最好,其成功的关键点和基础在于长三角区域内的地区和城市之间是否能够构建高效、完善的区域协同一体化发展的制度。当区域协同合作的进程开始前,该区域内相关省市政府就把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协作机制作为最关键、最主要的工作。第一,到目前为止,长三角地区已大致形成了分工合理、层次明晰、区域协同发展的四级协作体制。通过建立和实施定期商会机制,其规格较高,要求苏浙沪(从2016年开始包括安徽)省市主要领导出席,每两年举办一次,旨在研究和推动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目标、重要举措、原则、发展方向等关系到发展的主要事项。第二,每年召开一次关于苏浙沪经济发展与协作的座谈会,该会的主持者为常务副市长或常务副省长,利用座谈会方式来推进区域主要领导安排布置的工作,从而共同推动该地区协作发展的重要工作的高效完成;第三,形成“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一年一次)机制,把宏观的合作目标落到实处,在一体化区域内展开技术、信息、人才、港口、交通、科技等各专业领域的协作;第四,强化行业与机构之间的合作发展体制,区域内有关省市职能部门间设立了协调领导小组,利用开展合作论坛、联席会议等方式强化合作发展能力。第五,构建完成协作发展、联动合作的四级运行机制,即会商——决策——协调——执行的四级机制,为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制度支持。

二是合作方式由易到难,以点带动面来分步实施。其终极目标是实现区域一体化,然而所涉及的区域有时不能达成统一的利益导向,某地区不管是积极主动亦或是消极对待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是由该区域在该过程中能够获取怎样的利益。理性的经济人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以及成本最小化。所以,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协作实施过程中,优选合理的方案与专题,项目合作方式从易至难、以点及面分步实施,切忌盲目开展加总协作。该地区一体化合作开始是从完善交通设施、开展旅游合作、进行品牌延伸、维护消费者权益等能够高质量、高效率提高参与区域利益的协作模式出发,逐渐向人力和科技资源等产业一体化、社会要素一体化、生产经营一体化、民生一体化等各方面推进。例如基础交通设施完善方面合作,首先从高速公路出发,它最易于实现一体化而且最为简单,构建互通互联的高速公路网络,并基于此开始修建沪杭、沪宁高铁,这两条高速路市场需求相对稳定,再逐步发展到宁杭高铁。迄今为止,长三角沪宁杭区域内已形成了时长分别为3小时、1小时的高速公路圈以及高铁圈,充分展示了区域内这三座核心城市的同城效应,有效加快了长三角整个区域内一体化合作进程。然而,由于利益追求不同原因该地区的港口一体化尚未进行深层次协作。

三是社会组织、企业主体和地方政府之间建立了具有显著梯度和很强层次性的网络类协作方式。长三角各级政府鼓励支持各个社会团体(如社会团体、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在一体化合作中积极主动工作,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举办论坛、研讨会等方式,将合作模式由政府引导为主逐步转变为社会团体、企业和政府共同参加的网络互动型协作方式。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最传统的发展模式,也就是政府主导型合作方式,其好处是能够在短时间里发布相应支持政策、进行顶层设计,利用强大的行政权力促进一体化合作的实施,但它的缺点也很快暴露出来,因为该“由上至下”的合作方式的特点为不易监督性、非制度性以及非市场性等,所以亟需适当向社会团体、企业和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多层次方向转变。

因为长三角区域由两省一市广阔地区构成(目前也包含安徽省的部分地区),省市间的协作具有较高的成本,次级都市圈与长三角地区构建的一体化相比,区域融合拘泥于较小区域和较低层次上,展开合作时受到的阻力比较小,而且其间所获得的实践经验为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合作提供了可供参考的借鉴。所以一些次核心城市(杭州、南京、宁波等)自身分别建立了经济发展圈,同时开展了很多成绩斐然的振兴经济的工作,呈现了当前圈中套圈、圈内有圈、彼此圈圈互动的布局,推动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合作的不断发展。

7.4 粤港澳大湾区经验借鉴

注重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式创新金融,为科技创新协同提供了助推剂。

一是粤港澳大湾区积极实践科研团队和组织创新科技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是粤港澳大湾区参与全球科技竞争的核心,但没有团队的支持,个人也难以取得大的突破,特别是目前科技体系越来越复杂、协同创新越来越重要,若是技术团体不具备创新能力,再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科研人才也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粤港澳大湾区在科技团队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广东省2016年新增新型研发机构56家,总数达180家,累计创办和孵化企业分别达587家和3174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达634家,在孵企业超过2.6万家,纳入统计的众创空间达500家,逐步建立起“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全孵化链条。此外,港深等地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已露头角,如马化腾、沈南鹏和李泽湘等多位投资、教育和企业界人士共同發起了“HONG KONG X科技创业平台”计划,试验了一种新型的科技创新模式。

二是粤港澳大湾区积极参与全球重点领域颠覆式创新的竞争颠覆式创新是指通过创新,实现由原来的合作方式,彻底改头换面形成全新的价值链和模式。所以,颠覆式创新是全球科技竞争的焦点,也是产业链向价值链发展的重要途径。美国知名智库兰德公司发表的《2020年的全球技术革命》研究报告中,提出了无线通信技术、低成本住宅、低成本太阳能电池、转基因植物、水净化技术、工业环保生产、精确治疗药物、混合型汽车、人造器官等16个未来应用最广泛的科技领域,这些领域的技术一旦实现突破,极有可能催生全新的模式和全新的价值链。粤港澳大湾区集聚了中国顶级的研发人才,并使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得到不断优化,拥有众多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和世界尖端水平的核心科学技术,创建国际竞争力较强的技术创新型企业,因此,完全有能力在颠覆式创新上取得突破。如大疆无人机,创造了一个新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创造了非常大的市场价值。

三是粤港澳大湾区拥有非常好的金融基础,可实现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式创新金融是科技发展的助推剂。脸谱、领英、谷歌、特斯拉、苹果等公司等前沿科技和互联网领军者聚集在旧金山湾区,纽约湾区属于全球投资和金融中心之一,三菱、索尼、丰田等当前尖端生产、制造产业位于东京湾区。上述三大湾区企业发展的过程中,科技研发与金融的融合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粤港澳大湾区拥有港交所、深交所等实力强劲的资本市场,港交所总值约3万亿美元,深市股票总值约为23万亿元,可为湾区的科技型企业疏通股权投资退出渠道,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粤港澳大湾区还建立了“创业板”“新三板”、广州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等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作为股权流转服务场所,它主要服务于技术创新的中小型创业企业,对于市场股权投资基金转让报价机制起到了进一步完善的作用。粤港澳大湾区已形成融资投资系统,其具有支撑强大的商业银行信贷、投资创业活跃集聚、多元化的社会资金投入等特点,使金融对科技创业创新工作起到推动作用。腾讯、大疆等一批高新科技企业借助资本的力量实现了快速发展。粤港澳大湾区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增加投资金额,集聚、鼓励实力雄厚的风险投资企业,利用补偿早期风险、奖励投资方法,鼓励更多风险投资面向技术创新企业,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中长期股权、债权投资。

第8章   政策建议

8.1 中央举措

8.1.1 建立统一的区域产业规划和科技规划

一是要站在一定的高度来看京津冀的科技协同,这与它在国际上的激烈竞争、国家的规划和国际间的合作密不可分,将来的京津冀地区在我国及国际都将是发展中的翘楚区域,它以改革、创新领跑于国际前列,它的经济快速发展也令世界瞩目。国家为了改进京津两个地区财税体制,对于顶层设计大力强化,并辅以一定的法律规程来保驾护航,这样才会使京津两地的创新要素在流向和协调上顺畅无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分析和出台,创建具有驱动力量的产业基地和过硬的研发群体指明了方向。将最新的战略思路制定出来并公布,通过建立一系列的评估体系,在大方向指导协同创新的步调。同时,还应充分重视服务机构,对于行业学会的媒介联接作用不可忽视,应加以充分利用。二是亟须发展京津冀一体化的服务设施,如:方便、快捷的物流体系的有效建立对人力资源的配置是一个有力的推动,还要有力地建立起一个集卫生、教育和商业服务于一体的大系统,真正把服务配套搞明白、搞扎实。二是站在全局的高度,把京津区域内的优点总结出来,优化产业布局。三是产生出最佳产业链条,为“中国制造2025”的全面设计规范做好积淀。四是乘着天津自贸区这个平台的东风,抓好现代服务业这个基点,为整个地区做好发展的铺垫。五是借助于中关村科技区这个在全国都知名的品牌,充分调动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化精神,在课题申报中做到有的放矢,以产品为核心,以创新以产业发展为目的,打造市场需求为主的产品,最终将各方力量集中起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的环境氛围。

8.1.2 构建完善京津两地合作机制体制

我国当前国内的发展大环境是利好的,但具体地区间的合作和一体化还要看地方政府是否能勇于参与,光有热情也是难以成功的,还需要建立起配套的管理条例和成文的制度体系,这样才能确保合作和一体化工作正常开展。从国家层面,应当根据设立的统筹协调机构,按照京津区域功能定位,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合作等推进两地科技合作发展。另外也需要认识到发展的群体性、交互性和协同性特点,打破行政壁垒,增强各部门的资源共享意识,充分发挥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对创新合作的正面效应,将各种分散、局部的因素提炼吸收,化为创新中的亮点,综合提高创新合作的品质,有助于地区全局利益的完善和提高。

一是搭建京津创新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在创建京津地区科技创新资源网络平台的过程中,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和云计算各种技术,充分彰显出科技的力量。将各种创新中所需要的信息、资源、设施能做到互通互联,使得资源信息能快捷地被创新主体所获悉,抓住目标。而这里的创新需求信息包含前沿技术、技术需要、技术研究成果等;资源信息包含技术创新新规、资金取向、研究前景等;科技设施包含全国级别实验概况,高端仪器、技术设备等。二是创建京津地区政产学研共同创新一体化。创新驱动能把技术与知识创新的成果衍生、推广深远化,它的基础就是创新与运用融会贯通。换言之,也是科研人员与企业家之间的协同。要改变企业家和科技人员这两个不同层面的组织各自为政的状态,就要使二者协同起来,才可能将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形成了快速推广、有序应用的驱动经济路径。在实践中,中关村的协同创新平台是一个值得借鉴的平台,它以全国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支撑,在金融资源、重大产业资源、创新服务资源几大领域实现完美整合。在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单位、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地方政府、高等院校之间建立创新网络,从而使产学研这个新链条的信息、资源、成果的各个环节自由流动,最终创建出创新共同体。

8.1.3 共建财政税收利益共同体

一是建立环渤海区域合作和补偿发展基金,通过利益纽带增进合作。由于存在前文提到的各地利益分配不均等化的现象,为了强化京津参与方的合作意愿,应由国家牵头探索设立京津冀区域产业合作基金,资金由国家和京津冀相关省市共同筹集。如果由国家来组织设立一项京津冀区域产业领域合作基金,这样能表明京津参与方的主动性。基金用于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能力建设等项目,侧重于支持区域内研究重点问题、支持一些重要项目、跨区域專门合作等。同时利用好各类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发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类基金协同联动,形成促进创业创新合力 。

二是宽容政府资本,修订政府资金监管细则。目前,对政府性引导基金投资的宽容度还不够高,使得相关基金负责单位不敢投资于失败率较高的科技中小企业,转而投资较为稳妥的大型企业,违背了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向科技中小企业流动的原意。统筹规划,形成促进创新合力。国家在建立基金时注重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充分考虑不同基金之间的互补性,避免各类引导基金竞争优质项目造成的资源浪费。成立统筹各基金的管理机构,整合各类基金及优秀项目,建立资源基金集成共享平台,以充分发挥各基金的引导作用。宽容失败,修订资金监管细则。在考核政府人员政绩时,不能仅以短期的盈利作为唯一指标,应以长远目光进行评判,要考虑到市场反应、社会价值、投资外溢、科技突破等其他指标对投资决策的影响。对于风险高但项目优良的投资,宽容失败的可能性,充分尊重市场的选择,以使基金得以发挥引导资本的作用。

8.2 地方举措

8.2.1 完善基础配套设施,畅通人才发展道路

要把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作为切入点进行京津两地科技协同发展,并且要走向要素和产业一体化。在区域一体化刚开始时,不管所处于同一省份还是相邻省份,基础设施的一体化是基石,以交通基础设施为例,它的方便和完善不仅有利于区域间人员和资源的整合,还能创造出更大的区域价值,且在不同程度上也可促进其他领域的一体化进程。

一方面,京津两地合作要考虑各方的现状和前景,抓住合作的契机。京津地区在发展水平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层次水平也不尽相同,所以合作的意向也很难完全吻合。如北京已定位为世界城市,它现今的发展已出现了承载力超负荷的问题,迫切需要往周边拓展一些产业,需要周边的支持。在区域合作和一体化情势推动下,京津两地一直在探索发展的征程中,不遗余力地在创新的谋划中。为了与天津达成共识,北京在服务业功能中提出放大信息、金融等,这些举措引起了天津的高度关注,解首都燃眉之急,作为天津与北京合作的切入点。

另一方面,当前很多的创新型人才大多在北京,天津拥有很多的创新企业,面临着人才的匮乏局面。要加快北京人才向天津的转移,这也符合京津两地人才的合理配置的大势所趋。天津也可以采取京津访问学者制度,可让北京专家到天津来传授知识、经验、参加一些项目,建立起企业家与科学家有机融合的探索模式,大力支持科研人员的经量的积累和储备。天津要打破固有的常规,引进人才方面也要从过去的刚性引进(转关系、迁户口)逐步转变为柔性引进体制,即不转关系、不迁户口、双向性选择,这些做法能更好引进人才,为天津的发展作贡献。

8.2.2 提升政策制定水平,做好产业布局

一是要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政策。一方面,增加科技投入规模,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方式。财政科技投入规模是世界上权衡地区和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是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的一项政策基石,提升天津市财政科技类的支出占地区GDP和整个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显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要综合运用不同财政补贴形式,针对不同产业、不同企业加以区别对待。有些企业刚起步、融资能力小、资金问题亟待解决、前途未卜,政府补贴能很好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对它们的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也最佳。对于已成长起来的科技型企业,它们在规模上比较宏大,具备了一定的融资能力,资金充足,就适宜用财政贴息的办法,不但能让财政资金方面节省一大块,还能让社会资金有效地充斥于科技创新兴领域,充分发挥出杠杆的作用。

二是要补贴政策运用到位,财政补贴对象选择精确,财政补贴项目力求优化。让补贴项目有的放矢服务于企业提高技术研发能力。还能激励有关联的企业成立研发联合部,这样财政补贴用于实处,发挥出实效来。这样研发的创新成果为企业技术水平产生强大的助力作用,有效地规避了企业采取低价竞争策略。一方面,这种做法可以保证财政补贴资金被完全用于研发和创新活动,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的转移完全通过市场完成,这就可以避免企业由于直接接受补贴而遭遇反补贴措施。

三是规范企业用地、用电、用水的价格标准以及贷款优惠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标准。基于WTO规则,可反补贴的一个核心特征就是补贴存在专向性。如果用地、用电、用水价格以及贷款利率和税率在不同企业之间存在较大政策性差异,被认定为可反补贴的可能性会大大提高。因此,政府应该在上述方面制定统一的标准,严格规范优惠政策在上述领域的应用。同时,建议天津市在政府相关部门设立专门的反补贴调查应对机构,以便高效、及时的应对外国反补贴调查。

8.2.3 共建合理的科技产业园区,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一是自2013年天津和北京签署了合作协议,有一批合作共建的合作区纷纷崛起,其中有代表性的有: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等,为天津和北京建立产业合作网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先进、成功模式提供一定的经验,即产业园区共同创建的模式能让各方积极的投入、参与进来,有效地使技术交流、人才流动、要素互通等更加顺畅,这样共建园区的合作不同程度上能让网络合作方面的企业主体、生产要素和产业链条形成合力,形成推动产业发展的利益共享新格局 。一方面,京津两地可选择初具规模的区域性协会、联盟给予帮助,将它们划入创新的内容之一,将政府的一些职能赋予联盟或协会,如制定规划、分配和管理资金等。还可依据发展需要,培育建立新的联盟,让它们有专事职能作用,发挥出区域资源整合的连接、纽带作用。如京津的 “总部—服务—生产”联盟,产业与人才信息平台,互联电子口岸等,作为双城合作的契合点。另一方面,天津还应有一些激励的举措,鼓励条件好的行政区和功能区与北京的区或企业积极开发园区共建模式,以便让北京的好企业踊跃到天津投资。

二是两地实现科技协同需要整合各类科技新资源,将市场经济的作用充分挖掘出来,建立政府为主导,企业为重要主体,产学研一体化的协同合作模式。把龙头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技术创新的巨大作用彰显出来,将产业经济与技术创新有机联结在一起,共放异彩。

三是创建起企业、科研机构、服务部门的创新区域产学研结构。发展强大优势主导產业,重点支持产业技术的研究和探索。同时,抓好两地产业发展特点和利好趋势,重点在光电能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农业领域,对一体化关键项目上大力扶持地,对跨区域方面的重点产业化深入探索,力求突破,提高京津两地创新品质,在核心技术上取得显著的成绩,使两地的技术和产品都凸显出实力,推动高技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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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左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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