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龟、鹿”狩猎图赏析
2019-07-30赵春青
□赵春青
汝州洪山庙遗址,位于河南省汝州市洪山庙村村东,为典型的仰韶文化阎村类型遗址。1989年,考古工作者在对该遗址的发掘中,发现了一座仰韶文化时期大型瓮棺合葬墓,编号为M1。该墓开口为长方形,东西长6.3米,南北宽 3.5米,墓底东西长 6.1米,南北宽 3.3米,残深 0.5米。除东南角被毁外,其余三角为圆弧状。墓坑内共计发掘清理出土136件瓮棺。瓮棺均为大口直壁陶缸,除去破坏严重者,考古工作者发现,陶缸上多绘有彩绘图案。其中,画幅最多的是 W42 号陶缸,其上绘制多幅反映当时人们生活情景的记事性图案。
W42 号陶缸(编号 W42:1),口径35 厘米、底径 20.2 厘米、通高 41.6 厘米。斜直壁,平底。“上腹部经过抹光,然后以白彩作底,绕缸一周,宽约8 厘米,上下用黑色镶边,中间五等份画出五幅图案。”[1]38陶缸上的五幅图案中,有两幅是大小相近、构图相同的同心圆。这两幅同心圆,把环绕陶缸一圈的图案分隔成两组:一组是,一位身材强壮的勇士,大步疾走,追赶前边不远处正在急急逃窜的乌龟。而其左、右手均已捉龟一只,左手中的龟,四只爪子张开,龟首伸直,作欲挣脱逃跑状。右手中的龟,头和爪皆已下垂,气息奄奄。另一组是,一只正在仓皇奔跑的鹿,此时,它昂首、屈肢、跷尾、张口,一副气喘吁吁、短暂停歇的模样。(图1)
整个狩猎图中,人物、乌龟和鹿奔跑的方向一致,传神地描绘出人物追捕猎物的情形。如此生动的一幅狩猎场景,为什么会被活灵活现地表现在这个作为瓮棺的陶缸上面?
图1 W42 出土的陶缸及其彩绘图案展开图
在距今6000年前后的仰韶文化时期,社会还没有分化,人类还处于氏族社会。民族考古学调查资料及发掘资料显示,在当时的聚落里,男人从事渔猎活动,女人从事制陶、纺织等经济活动。通过W42 号陶缸里残存的人骨可知,W42 号陶缸的墓主人为一名55~60岁的男性[1]25。作为男性,他生前主要从事的应是渔猎活动。或许,他曾是一名狩猎高手,绝技在身,任凭再狡猾的乌龟,也难逃出他的手心;或许,在他居住的聚落里,他所捕捉的猎物,为其家族甚至整个氏族,带来一顿又一顿鲜美可口的美味佳肴,以致他死后仍受到族人的怀念,族人将他的狩猎行为绘制在瓮棺上,以志纪念。
洪山庙大型合葬墓中随葬的瓮棺,形制不一,瓮棺上绘制的彩陶图案也丰富多彩。除了上述的狩猎图之外,还有反映天象崇拜的星月图、反映生殖崇拜的男根图、反映谷物崇拜的禾苗图等等。这些图案,不仅反映出仰韶文化阎村类型流行万物有灵的宗教观念,而且告诉我们,那个时期的先民,举凡涉及这些宗教观念的生产生活行为,都会以图案形式表现出来,进而形成多姿多彩的文化,而这幅人物狩猎图就是这一文化背景的表现范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