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医辩证分型治疗慢性支气管炎的临床疗效观察
2019-07-29夏米西努尔库尔班
夏米西努尔·库尔班
(伊宁市金陵维吾尔医医院内科,新疆 伊犁 835000)
慢性支气管炎(Chronic Bronchitis)是指气管、支气管黏膜及其周围组织的慢性非特异性炎症,一般主要临床表现为反复发作的咳嗽、咳痰或伴喘息,有明显的气候相关性,冬秋季发病率和复发率明显升高。该病一般中老年人多见,是危害中、老年人身体健康的常见呼吸道疾病,如未接受及时治疗,使其病程延长、易复发,如未及时有效治疗,会引起不可逆性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甚至导致肺源性心脏病,最终危机患者生命[1-2]。虽然采用西医治疗,能够控制病情、改善症状,但是往往出现易复发、药物耐受、药物不良反应及副作用等一系列问题[3]。笔者在我院就诊的96例慢性支气管炎患者,采用维医辩证疗法,取得良好的疗效,现将相关资料整理并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3月~2019年2月我院收治的慢性支气管炎患者96例,随机分为对照组和治疗组,疗程为12天,男45例,女41例。年龄43~69岁,平均56岁,病程6个月~18年,两组患者一般资料具有可比性,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诊断标准
(1)西医诊断:以全国高等医药学教材内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年1月第7版为标准。①咳嗽、咳痰或伴喘息,每年至少发病3个月,连续发作2年或以上者。②每年发病不足3个月,而有明确的客观诊断依据(肺功能检测、影像学检查)者可确诊。③排除其它心血管、呼吸道疾病(如肺结核、哮喘、呼吸道感染、肺癌、肺心病等)者。(2)维医诊疗标准参考瓦热斯江·若扎洪[4]等发布的慢性支气管炎的维医诊疗标准。
1.3 纳入标准
①患者诊断符合慢性支气管炎②无严重脏器损害,无药物过敏史,③能配合治疗,精神正常④患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1.4 治疗方法
对照组:对照组给予西药治疗,如给予抗炎、支气管扩张,以及糖皮质激素药物,对症治疗,如果能培养出致病菌,可按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14天为一个疗程。
维医治疗:
(1)异常体液的成熟、清除治疗阶段:根据慢性支气管炎维医诊疗标准[4]采用维吾尔医辩证分型分为:淡味黏液质型、咸味黏液质型、石膏状黏液质型、沉液质过盛型等四种分型,给予成熟、清除治疗,疗程为5~7天,以上成熟剂和清除剂由我院合剂室制备。
(2)专用药物治疗阶段:①以消炎、消肿目的给予:赛皮斯坦颗粒:每日3次,每次12 g,饭后口服;曲皮亲艾拉蜜膏,每日3次,每次10 g,饭后口服。②润肺止咳、化痰、平喘目的给予:阿里洪片:每日3次,,每次4片,饭后口服;爽神平喘颗粒:每日3次,每次12 g,饭后口服;疗程为7~9天。
根据维医辩证用药原则,按异常体液分型选用以上药物。
1.5 疗效评定标准
疾病疗效判定标准:①临床控制:咳嗽、咳痰、喘气等症状完全缓解,其它(血常规、影像学检查、肺功能)客观检查指标恢复正常。②显效:咳嗽、咳痰、喘气等症状及肺部哮鸣音显著减轻,但仍未完全恢复,其它客观检查指标明显改善。③有效:咳嗽、咳痰、喘气等症状及肺部哮鸣音有减轻,但程度不足显效,其它客观检查指标有改善。④无效:咳嗽、咳痰、喘气等症状及肺部哮鸣音无改变或有加重,1个月内仍未有效缓解,其他客观检查指标未见改善或加重。
2 结 果
按疗效评定标准,临床治愈34例,显效43例,有效13例,无效者8例,总有效率90.%。治疗整个过程中未出现任何药物不良反应及不良事件。见表1。
表1 96例疗效情况分析 [n(%)]
3 讨 论
虽然在维吾尔医学古籍文献并没有以“慢性支气管炎”病名记载,但是根据其咳嗽、咳痰、喘气及其它全身症状等临床表现可归属为 “再依非热也”范畴。维吾尔医学认为,慢性支气管炎是在气候、受凉、空气污染等外源性因素和体液数量和质量的改变等内源性因素的复合作用下形成异常体液,进而缓慢肺、支气管组织的局部循环,使其发生吾腐乃提(炎症),反复发生咳嗽、咳痰、喘气等症状,影响肺脏的通气功能的一种疾病[5-6]。本论文基于“慢性支气管炎维医诊疗标准”,进行维吾尔医辩证分型后给予相应异常体液成熟、清除、专用药物等方法,充分体现传统医学的“同病异治”,“同病异证”的特色,根据患者个体差异和致病异常体液运用辩证用药。在本临床观察中发现,与治疗组相比,对照组(即西医治疗组)患者既然症状改善方面比治疗组较快,但是治愈率和显效率明显低于治疗组,后期治疗容易出现耐药、易复发等现象。在今后临床观察中我们可以向维西医结合治疗开展研究,探索更有效的治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