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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实践困境与法律保障

2019-07-19赵军

新教育时代·教师版 2019年24期
关键词:合作机制合同义务

赵军

摘 要:在新的教育发展规划中,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是高校培养技术人才的保障。我国推行职业教育的时间比较短,无论是实践运行机制还是法律保障方面,都还存在很多问题,这就要求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不断进行保障制度的完善,才能确保职业教育的长效发展。本文结合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实践问题分析,对如何进行法律保障体系的完善给出了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合作机制 法律 内容 合同 權利 义务

引言

随着科技时代的到来,技术性人才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职业教育通过校企合作,实现了教学与实践的有效衔接,为人才培养提供了更好的环境和土壤。而职业教育与企业的合作中,必须充分的进行各方权益的保障,通过法律体系的完善,确保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能够具有实际意义。[1]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面临的问题

1.校企合作的权利及义务不明确

在校企合作方面,虽然《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都可以遵照,但是职业教育法没有对校企合作进行完善的规定明确,特别是校企合作中,学生,学校,企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都界定的不够清晰。没有对各方因不履行义务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从而使得校企合作中存在很多漏洞,也正是校企合作在法律角度上缺乏完善的保障,从而也导致了职业学校的实践效果不够理想,企业在校企合作方面的配合度不够,积极性不高,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施不够顺利。[2]

2.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内容不够细致

职业教育法明确企业有义务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提供方便,同时企业要对在企实习的老师及学生提供一定的劳动报酬。但在校企合作内容上,仅有这些还是不够的,要从教学目标、教学计划及实习期间的实训,就业指导等方面进行全面支持。校企合作需要以互惠互利的原则,企业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应该受到法律的权利保护。比如对校企合作的权利进行明确,对学生在企业的行为进行管辖,学生实践不应该影响企业成本等。[3]

3.缺乏完善的合作管理机制

对校企合作的开展,政府应该发挥职能管理作用,通过对管理机制的完善,使校企合作更加规范。但目前校企合作中,实习生进入企业没有对应的管理制度加以约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冲突和劳动纠纷,缺乏有效的协调。校企合作缺乏必要的运行监督,企业无法对实习生进行正确的考核和评价。

4.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

企业实践是检验职业教育效果的最佳方式,而由于当前实践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使得实践效果不够理想。这主要是目前的法律体系不能紧跟时代的节奏进行及时的更新,法律体系不够健全。使得很多校企合作问题得不到法律参考,这也不利于校企合作的深入进行。

二、做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律保障的几点建议

1.创新校企合作运营模式

通过创新校企的合作模式,能够实现学生实践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确保长效合作中能够培养出更高水准的技术人才。在合作模式的创新上,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引导,院校主动进行合作企业的寻求,同时可以进入中介行业进行校企合作的引导,加强对先进校企合作经验的吸取。加强对校企合作管理机制的完善,确保校企合作的实际效果。对同行业的职业教育进行实践合作,通过技术、资源的有效整合,确保校企合作项目能够得到科学的审核和实施。

2.为校企合作进行法律保障体系的完善

当前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校企合作人才的培养。可以加强对相关法律体系的完善,使校企合作的权利和义务都能够得到保障。各项法律保障体系要着眼于现实,能够通过多样性的合作模式来规范法律内容。确保校企合作中的各类问题都能够以法律为准则进行更好的解决。结合校企合作的现实问题,强化对合作各方法律责任的明确。并由专门部门进行法律执行的监督,确保校企合作能够合理合法的开展。但法律体系的完善要考虑与其他法律制度的融合性,避免冲突。校企进行实践合作时,需要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实习合同的签订,明确合作过程的权利及义务,确保实践期间的各类问题解决都有法可依。

3.加强定向人才培养方法的推进

通过开展定向人才培养计划,能够让企业和学校充分的进行双方资源的有效利用,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目前的产学研教育发展,能够降低合作风险,使人才培养及实践工作推进更加安全,可靠。使校企合作更加深入,强化了人员的社会实践能力。同时,通过定向的人才培养,使学生在实践中就会自觉的去履行企业各项义务,提升自己的归属感,从而能够更加积极的进行实践工作的开展。

4.加强对职业教育法规的完善

面的社会需求的变化,职业教育法规要紧跟时代进步,就教育计划的变化进行及时的法律内容更新。就校企合作中的各项权利及义务进行及时的调整,加强校企合作中各项费用及场地的使用明确。确保学校和企业都能够获得最大的效益保障。从而能够激发校企合作双方以更高的工作积极性来进行实践合作,不断培养高素质的技术人员,提升校企合作的实际社会意义。[4]

结语

总而言之,职业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企业需要的技术人才,通过职业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教学,能够为学生提供较为可靠的实践机会,使学生的理论知识能够得到实践考验,提升他们实际问题处理能力。面对校企合作的实践教学,必须通过法律保障的完善,实现对各方权利及义务的明确,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邱妮斐.构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律保障体系的探索[J].法制博览.2017年20期.

[2]任雪园,祁占勇.我国职业教育法研究热点的共词可视化分析[J].职教论坛.2017年13期.

[3]彭勇,何俊森.政校行企协同创新的校企合作机制建设[J].教育现代化.2017年09期.

[4]朱旭.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律法规研究[J].好家长.2017年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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