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典型城市政府绿色竞争力测评与区域碳减排实证研究
2019-07-19邱立新袁赛
邱立新 袁赛
[摘 要]基于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构建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模型,测评2005-2016年21个低碳试点城市政府绿色竞争力。测评显示:目前多数城市政府绿色竞争力较弱,其中,北京、保定等11个城市政府绿色竞争力呈上升态势,上海、重庆等7个城市相对平稳,青岛、镇江、遵义3个城市呈下降趋势。采用系统GMM方法研究政府绿色竞争力对区域碳排放的影响及对其他碳排放影响因素的传递作用。结果显示:提升政府绿色竞争力促进了碳减排方案的实施,城镇化率与能源结构的调整间接地抑制了碳排放;在政府绿色竞争力作用下,东部和中部城市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对碳减排贡献增加,西部城市的人口规模对碳减排贡献降低,中部城市在技术创新对碳减排贡献方面优于东、西部城市。基于此,应在提升政府绿色竞争力、优化财政节能减排支出结构、加快稅制改革、完善税收体系、构建政府间协同减排机制、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等方面采取措施,以推进城市低碳化转型发展。
[关键词]财政支出;政府绿色竞争力;碳减排;系统GMM方法
[中图分类号]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19)02-0001-10
Abstract:Based on the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 the green competitiveness index of governments was constructed to evaluate the government green competitiveness of 21 pilot low-carbon cities.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green competitiveness of most city governments is weak at present. Among them, the green competitiveness of government in 11 cities such as Beijing and Baoding is on the rise, 7 cities including Shanghai and Chongqing have been relatively stable for 10 years, and 3 cities, i.e. Qingdao, Zhenjiang, and Zunyi are on the decline. The System GMM Method is used to study the influence of government green competitiveness on regional carbon emission and transfer effect on other carbon emission influencing factors. The results show that improving the government green competitiveness has promot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carbon emission reduction programs, and the adjustment of urbanization rate and energy structure indirectly restrains carbon emissions. Taking the factor of the governments green competitiveness into account, the energy structure and industrial structure of eastern and central cities contribute more to carbon emission reduction, the population size of western cities contributes less to carbon emission reduction, and the contribution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to carbon emission reduction in central cities is better than that in eastern and western cities. Based on this, measures should be taken to improve the green competitiveness of the governments, optimize the expenditure structure of fiscal energy-saving and emission reduction, accelerate the tax reform, improve the tax system, construct a coordinated inter-government carbon emission mechanism, and implement the transformation of new and old kinetic energy, so as to promote the low-carbon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cities.
Key words:fiscal expenditure; government green competitiveness; carbon emissions; the System GMM Method
经济发展优于环境保护的观念根深蒂固,粗放式经济增长导致能源约束趋紧、生态系统恶化,而能源、环境又制约经济高速增长,经济、能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正日益凸显[1]。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但生态破坏的危险仍未完全清除[2],生态系统的退化仍在继续。中国目前已步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新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进行了科学论断,其中“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生态环境、生态文明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环节,其关键在于实现经济、能源、环境三者之间协调发展,绿色经济、绿色发展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因而绿色竞争力是绿色时代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作为城市的领导者和管理者,与城市碳治理存在必然联系。那么,如何测评政府绿色竞争力?提升政府绿色竞争力是否能改善城市碳排放?其作用效果如何?这是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
一、文献综述
国内外学者对绿色竞争力的概念、因素、指标等进行了广泛研究。绿色竞争力一词来源于Porter的《国家竞争力优势》,书中提到,“绿色”与竞争力不相悖,从微观经济环境来看,严格的环境保护似乎是造成了生产成本的增加,降低了竞争力;但在宏观经济环境中,严格的环境规制反而促进了竞争力[3]。Porter认为,绿色竞争力是国家、地区和企业在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所取得的市场竞争能力[4]。汤飚认为,从企业生产的角度来看,可将绿色竞争力理解为采用节能技术、清洁生产,贯穿于产品研发、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运输、产品销售到售后服务整个流程,形成高收益、低污染的企业竞争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5]。石泓等认为,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看,绿色竞争力是企业为了满足环境保护的需求,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进行“绿化”,创新经营理念和模式,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收益的可持续的综合竞争能力[6]。
很多学者对环境规制与绿色竞争力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在微观视角下,Ramanathan等认为,环境规制、企业创新与可持续收益存在内在联系,依托企业资源和能力,以创新的方式应对环境法规,严格的环境规制非但没有对公司造成损失,反而使公司获得可持续发展收益,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7];王丽霞等对工业企业绿色发展绩效与环境规制政策的门限效应的实证研究结果显示,环境规制政策强度小于0.00015时,企业加大绿色技术开发与节能技术使用,提高了企业绿色竞争力[8];张娟认为,尤其在资源型城市中,环境规制对绿色竞争力的积极作用更为显著,其倒逼落后产能加速淘汰,促使效益较差的工业企业向生产性服务业转型发展,为城市经济增长创造了新的经济增长点[9]。在宏观视角下,余华东等研究认为,环境规制与制造业的国际绿色竞争力呈现显著正相关,技术进步偏向性、人力资本积累和技能劳动供给增加可以推动制造业绿色竞争力的提升[10];ASICI认为,对国家整体经济而言,环境规制是经济结构向清洁转型、资源高效利用的必要手段,尽管短期内经济增长存在损失,但是在中长期内可以避免[11]。
关于绿色竞争力的衡量,大多数学者通过选取绿色指标,然后构建综合指标体系来实现。王军等从企业角度出发,基于企业绿色竞争力内涵中的发展度、协调度及可持续发展度三个维度对影响企业绿色竞争力的因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构建企业绿色竞争力指标体系[12]。李琳等从行业角度出发,通过梳理绿色竞争力理论,从绿色发展表现力、绿色创新驱动力、绿色环境支撑力三个方面,构建由1个目标层、3个评价层、6个评价项目层、27个评价因子构成的较为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13]。刘海滨等从城市角度出发,综合国家发改委《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以及倪鹏飞城市竞争力“弓箭弦模型”、郝寿义城市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张文忠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等学者的研究,从绿色资源、绿色环境、绿色经济、绿色社会四个方面遴选出50项可量化指标进行实证分析,最终确定适合煤炭资源型城市绿色竞争力的47项指标[14]。
通过文献梳理发现,目前对绿色竞争力的研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绿色竞争力的概念尚未统一。绿色竞争力外延广泛,不同学者基于不同研究对象、研究角度提出的概念存在差异化。二是研究对象范围有待扩展。目前研究对象主要集中在企业、行业、城市和国家等方面,关于城市政府绿色竞争力研究相对较少。三是考察绿色竞争力与区域碳减排的实证文献相对较少,多数文献是从环境规制的角度来考察,尤其是政府绿色竞争力与区域碳减排的实证研究鲜见于文献。
二、研究方法
(一)物料衡算法
本文关于碳排放的核算方法采用IPCC推荐使用的物料衡算法,其基本公式如下:
(1)
式(1)中,为能源种类,=1,2,3…17,分别为原煤、洗精煤、其他洗煤、煤制品、焦炭、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原油、石油、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其他石油制品、液化石油气、炼厂干气、天然气;为第种能源消费量;为第种能源转化系数;为第种能源碳排放系数;为第种能源氧化率。具体参数参照《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和《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二)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
政府财政环境保护支出是政府治理环境的重要政策手段,不仅对环境质量产生了积极的直接影响,而且通过引致社会资本、刺激技术创新促进地区污染减排[15]。因而本文以2005—2016年典型城市政府节能环保支出作为测度政府绿色竞争力的基础数据,借鉴RCA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
构建中国典型城市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GRCA,如式(3)所示:
式(2)中,表示时期国家行业出口额与国家出口总额的比值,表示时期所有国家行业出口额与所有国家出口总额的比值[16];式(3)中,代表时期城市节能环保支出额占城市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额的比重,代表时期所有城市节能环保支出额占所有城市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额的比重。
传统的RCA取值区间为(0,+∞),其偏斜分布会造成在回归分析中产生错误的统计量[17]。实证研究表明,将传统RCA指数进行对称化处理可以有效降低其在實证分析中的回归误差,进而得到RSCA指数[18],其取值区间为(-1,1),具体如式(4)所示:
同理,为降低回归分析产生偏误的风险,将指数进行对称化处理得指数,如式(5)所示:
式(5)中,的取值区间为(-1,1),当时表明该城市(政府)具有绿色竞争力的比较优势,当时表明该城市(政府)缺乏绿色竞争力的比较优势,当时表明该城市(政府)绿色竞争力处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碳排放计量模型
本文基于STIRPAT模型,除将人口规模、人口结构、人均收入、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技术创新、对外贸易等常见碳排放影响因素引入模型外,将能源价格一并引入,以探究其对碳排放量的影响。理由如下:能源价格作为调节能源资源配置最重要的市场机制,受能源资源的特性、市场结构等一系列错综复杂因素的影响,一直以来受到众多学者的关注[19-20]。最终对STIRPAT非线性模型进行扩展修正,得到式(6):
式(6)中,为研究城市,=1,2,3…21;为时间,=1,2,3 …11;为碳排放总量,为人口规模,为人口结构(城镇化率),为人均收入,为产业结构,为能源结构,为技术创新,为出口贸易,為能源价格。
为了更好地阐述各影响因素对碳排放的影响,对模型取对数化处理,一方面取对数不改变数据性质,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避免多重共线性、消除异方差[21],降低回归分析中产生的偏误。考虑到模型中涉及经济因素,而研究碳排放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时多采用环境库兹涅茨曲线[22-23],因而引入人均收入二次项作为解释变量;同时实证研究表明碳排放具有累积循环效应,即上一期碳排放对本期碳排放具有一定的影响,具有路径依赖的特性[24],而传统静态模型未能考虑到个体动态行为,因此引入碳排放滞后一期作为解释变量,以此构建动态面板计量模型,如式(7)所示:
动态面板模型最大的优点是考虑了被解释变量的个体动态行为,在回归模型中包含了被解释变量的滞后项,但同时也造成了回归模型存在内生性问题,导致回归结果与实际情况偏误较大。目前,解决内生性问题最常用的方法就是一阶差分广义矩估计(一阶差分GMM)和系统广义矩估计(系统GMM)。系统GMM克服了一阶差分GMM可能出现弱工具变量的不足,提高了估计效率,降低了回归偏误的风险,而且通过系统GMM可以估计出不随时间变化的变量的系数,因而本文所有回归分析皆采用系统GMM。
本文重点考察中国典型城市政府绿色竞争力对碳排放的影响机制,因而以政府绿色竞争力对称化指数(GRSCA)作为解释变量,引入式(7)中,得到式(8):
三、研究对象、变量说明与数据来源
(一)研究对象
本文选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三批低碳试点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具体为:天津、保定、重庆、南昌、贵阳5市(第一批试点城市),北京、青岛、苏州、镇江、上海、宁波、广州、桂林、遵义、昆明、乌鲁木齐11市(第二批试点城市),沈阳、大连、济南、南京、兰州5市(第三批试点城市)。这21市的区位布局基本覆盖了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长中游、成渝、哈长、中原等国家级城市群,山东半岛、北部湾、天山北坡、滇中、黔中等大区域城市群,其经济水平、城市规模等基本涵盖了中国各城市的特征。
(二)变量说明
基于文献梳理,本文选取碳排放总量(CT)、政府绿色竞争力(GRSCA)、人口规模(PE)、人口结构(城镇化率)(UR)、人均收入(PI)、产业结构(IS)、能耗结构(ES)、技术创新(RD)、出口贸易(FS)、能源价格(PRI)等作为研究变量。其中,碳排放总量主要为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消费所产生,政府绿色竞争力采用测算的对称化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表示,人口规模为城市常住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为城市城镇人口与常住人口比值,人均收入为地区常住人口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能耗结构采用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MS)、石油消费量占能源消费的比重(OS)来表示,技术创新为R&D 投入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出口贸易用出口依存系数表示,即出口贸易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于各城市产业结构具有差异性,而碳排放与二产、三产存在不同程度的耦合关系[25],为充分反映产业结构对碳排放的影响机理,引入二产与生产总值的比重(SPS)、三产与生产总值的比重(TPS)作为产业结构的代理变量。目前国内尚无统一的能源价格指数,本文基于林伯强等的研究[26],以各城市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表示能源价格(PRI)。
(三)数据来源
碳排放总量、煤炭占比与石油占比通过各城市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及国家统计局的分省年度数据等有关数据计算得到,缺失数据采用指数平滑法补齐;人口规模、人口结构、人均收入、产业结构、对外贸易、能源价格来源于各城市统计年鉴;而技术创新通过各城市统计年鉴和各城市《第二次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公报》整理得到。通过Stata14.0运算得各变量主要统计特征(见表1)。
四、实证分析
(一)政府绿色竞争力测评
基于式(3)与式(5),21个城市2005—2016年的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GRCA)和对称化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GRSCA)的测算结果如图1和图2所示。通过图1和图2的对比来看,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全部数值为正值,其中上海数值最高,其余城市差异性较小,而对称化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比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更为直观地反映出各研究对象在研究期间的差异,因而本文以对称化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为基础进行政府绿色竞争力分析。
从总体来看,大部分典型城市的政府绿色竞争力较弱,21市中仅有9市的对称化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均值为正。上海、重庆2市对称化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虽然存在小幅波动,但始终保持正值,表明上海与重庆一直保持着政府绿色竞争力比较优势。天津、广州、大连、武汉、南昌、青岛(2012年和2013年数值为正)、宁波(2010年数值为正)、沈阳(2012年和2013年数值为正)、济南(2009年、2010年、2014年和2015年数值为正)9市的对称化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整体为负值,尤其是天津、广州的政府绿色竞争力最弱,均值分别是-0.26、-0.66。北京、保定、南京、苏州、镇江、遵义、贵阳、昆明、兰州、乌鲁木齐10市的对称化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由负转正,表明政府绿色竞争力比较优势逐步提高。从时间趋势来看,北京、保定、宁波、南京、苏州、沈阳、济南、昆明、乌鲁木齐、兰州、贵阳11市政府绿色竞争力整体处于上升状态;上海、重庆、大连、广州、武汉、天津、南昌7市政府绿色竞争力基本围绕均值上下波动;镇江、遵义、青岛3市政府绿色竞争力具有明显下降的趋势。
保定、苏州、昆明、乌鲁木齐、贵阳5市从2008年开始具有明显政府绿色竞争力,这与政府在环保节能方面采取的举措密不可分。2008年保定市加速淘汰水泥、热电等落后产业,限制钢铁、焦化等高耗能行业,关停“三高”企业,使得全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了16.51%。苏州市加强对耗能企业监测,淘汰落后用能设备1000台(套),通过实施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80项,实现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4.5%。昆明市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废水排放处置力度,使其利用率与达标率分别高达99.37%和99.79%。乌鲁木齐市实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4.51吨/万元,同比下降6.21%,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兰州市2009年加大对黄河水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2.97%。贵阳市敦促各级政府和污染源企业签订了《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单位GDP能耗下降了17.79%。
宁波、济南和沈阳3市的对称化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相似,尽管在研究期间有正有负,但整体处于上升状态。2010年,宁波市如期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监控网络建设,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11%,对称化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为正值。沈阳市2010年完成9家热电厂及140余台大型燃煤锅炉脱硫改造,垃圾集中处理率高达100%,2015年持续推进蓝天工程,拆除270台供热锅炉,淘汰黄标车3.3万台,因而2010年和2015年沈阳市具有明显的绿色政府竞争力。北京市2011年加大支持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老旧公交车和机动车淘汰,加强推广新能源汽车、建筑节能改造,超额完成预算的185.5%,对称化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显著为正值。南京作为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起步较晚,直到2013年推动静脉产业园建设、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等环保专项治理后才具有绿色竞争力比较优势。
镇江和遵义2市2015年对称化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为负值,且呈现下降趋势,镇江和遵义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中环保节能支出分别是6.52亿元和12.05亿元,同比下降28.98%、1.87%。之所以出现下降可能是由于镇江前期为打造“镇江模式”投入较大,而到了2015年“镇江模式”已成效明显,并且成功举行“城市主题日·镇江”边会,因而降低了在环保节能方面的支出。遵义市2015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功通过验收,已建成国家生态示范区5个,生态镇38个,因而小幅降低了环保节能支出。青岛市缺乏绿色竞争力主要是因为历年一般公共预算中环保节能支出(均值约为13.22亿元)及其占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并不高,最高年份是2013年的64.28亿元,其中绝大部分用于海尔、海信等家电企业推广高效节能家电补贴,因而青岛政府在环保节能支出的结构方面有待优化。
(二)政府绿色竞争力与区域碳减排动态分析
为了探讨不同区位布局的城市政府绿色竞争力对碳减排的影响机理,本文首先将研究对象设定为四个样本,分别是典型城市总样本(包含所有研究城市)、东部城市样本(大连、沈阳、北京、天津、保定、上海、青岛、济南、南京、苏州、镇江、宁波、广州13市)、中部城市样本(武汉、南昌等2市)、西部城市样本(重庆、遵义、贵阳、昆明、乌鲁木齐、兰州6市);其次,将政府绿色竞争力对碳排放的治理作用设定为两种情景,即考虑政府绿色竞争力情景和不考虑政府绿色竞争力情景,基于式(7)和式(8)分别进行回归,最终得到所有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无论系统GMM还是一阶差分GMM,其成立最重要的前提假设就是扰动项不存在序列相关,因而需要对扰动项进行序列相关检验(AR(1)和AR(2))。由表2可知,尽管SGMM_1、SGMM_2、SGMM_3、SGMM_7、SGMM_8中AR(1)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无自相关的原假设,但所有回归结果的AR(2)均无法拒绝原假设,表明所有回归结果扰动项不存在序列相关。系统GMM克服了弱工具变量的风险,但依然存在过度识别检验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采用工具变量过度识别检验(Sargan检验)以证明模型的合理性。由表2可见,所有回归结果Sargan检验的P值均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无法拒绝所有工具变量都有效的原假设,证明所有模型设定合理且有效。
1. 典型城市总样本分析。在典型城市总样本中,碳排放存在显著累计循环效应,政府绿色竞争力的提升明显利于碳减排成效,而能耗结构、城镇化率、技术创新、能源价格和对外贸易对碳排放均呈现反向变动关系,但技术创新、能源价格和对外贸易在研究期间未通过显著性检验,间接说明此类因素对碳减排的影响存在阶段性特征,经济因素是碳排放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具体分析如下:
SGMM_1回归结果显示,仅有碳排放滞后一期、产业结构(二产比重、三产比重)在1%的置信水平显著,而煤炭占比和能源价格在10%的显著性水平才通过检验。在将政府绿色竞争力作为变量的回归结果SGMM_2中,政府绿色竞争力通过10%的显著性检验,系数为-0.105,政府绿色竞争力与碳排放呈现反向变动关系,随着政府绿色竞争力的增强可以有效抑制碳排放,表明在碳治理过程中政府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余各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系数符号并未发生变化,但显著性明显改变。碳排放滞后一期、城镇化率、产业结构(二产比重、三产比重)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其中城镇化率与碳排放存在显著负相关,碳排放滞后一期、产业结构(二产比重、三产比重)则呈现正相关,表明碳排放具有路径依赖性,提升三产水平、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城镇化质量可以有效控制碳排放。人均收入、人均收入二次项与煤炭占比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其中人均收入与碳排放存在正向变动行为,二次项系数为负,表明在中国典型城市中存在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呈倒U型),且未越过碳排放峰值的拐点,未来一段时间内碳排放依然会随着经济增长而增加。理论上,煤炭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碳排放会随着煤炭消费量的增加而增长。事实上,近年来各城市,尤其是低碳试点城市,对煤炭消费量进行严格的控制,煤炭能源消费及其在一次能源消费量中的比重均有所下降,但是石油、天然气比重及各自消费量逐年上升,整体能源消费总量并未下降,因而区域碳排放并未随煤炭比重下降而降低[27]。能源价格与其余变量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但其与碳排放呈现负相关,符合经济事实,即随着能源价格的上升,能源消费量的需求下降,进而消耗的能源降低,碳排放随之降低。
2. 东部城市样本分析。在东部城市样本中,碳排放诸多影响因素的作用机制与典型城市总样本中各因素作用机制基本一致,但通过对比诸因素弹性系数发现,东部城市政府绿色竞争力对碳减排的弹性系数明显增大。具体分析如下:
SGMM_3和SGMM_4回归结果显示,除了碳排放滞后一期、城镇化率、人均收入、人均收入二次项、二产比重、三产比重、煤炭占比均通过了显著性水平检验,与典型城市总样本中各解释变量对碳排放的影响机理一致,在考虑政府绿色竞争力的情况下,各解释变量弹性系数符号未发生变化。由SGMM_4可知,东部城市群存在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呈倒U型),未来经济增长将持续带动碳排放增加。在政府绿色竞争力作用下,石油占比不仅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而且降低碳排放的作用明显增强,弹性系数由-0.101变为-0.142,三产比重对碳排放的推动作用减弱,弹性系数由2.711变为2.674,说明在政府引领作用下,东部城市能耗结构与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碳排放治理效果显著。目前山东已成立页岩油气装备技术创新联盟,研发油气产业高端技术与工艺,同時各地政府积极推动传统性服务业转型升级,深化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开展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三产正从中低端向中高端过度。人口规模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与碳排放呈现正相关,人口数量的增长加剧了地区碳排放,事实上东部城市的“人口迁徙”现象始终存在,由原先的“人口迁徙”转变为“劳动力迁徙”,而且由原先单一化的劳动密集型迁徙转变为现在多元化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迁徙。一方面随着东部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就业岗位逐年增多,越来越多的人口从不同地区涌入东部城市,各地政府在“十三五”规划中都提及对人口规模的控制,如北京欲将人口总量控制在2300万人之内;另一方面,东部城市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以青岛市为例,预计2020年,全市人才总量超过200万人,约占人口总量的20%。未来一段时期内,东部城市人口数量仍然处于上升的趋势,因而其与碳排放形成了正向变动关系。而技术创新、出口贸易与能源价格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
3.中部城市样本分析。在中部城市样本中,碳排放各影响因素与典型城市总样本存在明显差异。首先,碳排放路径依赖的有效性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其次,政府绿色竞争力的提升对碳减排的贡献具有优越性;最后,能源价格与技术创新高度显著,碳减排成效显现。具体分析如下:
SGMM_5和SGMM_6回归结果显示,被解释变量碳排放的滞后一期未能通过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且系数为负,因而在中部城市碳排放的路径依赖性有待进一步验证;同时人均收入的一次项与二次项均为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在中部城市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有效性同样有待验证。相比于SGMM_5,在考虑政府绿色竞争力的回归结果SGMM_6中,人口规模、二产占比、三产占比、石油占比、煤炭占比、技术创新、能源价格与碳排放均高度显著。其中人口规模、城镇化率、二产比重、三产比重和石油占比与碳排放存在正相关,且人口规模的影响系数在所有解释变量中最大,表明在中部城市城市常住人口数量是导致碳排放增加的主要驱动力。统计数据显示,2005—2016年,中部地区整体城镇化率由36.5%提高到51.2%,新增5000万人到城市居住生活,城市用能大幅提升,因而对碳排放产生了直接的推动作用。二产比重的系数明显高于三产比重,说明在中部城市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是造成碳排放增长的主导产业。城镇化率仅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与碳排放正相关,究其原因可能是随着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力度逐步加大,國内外产业开始向中部城市转移,其中以第二产业为主,产业结构不优,在带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加剧了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资源约束趋紧,因而造成碳排放随着产业结构、城镇化的推进而增长。但在政府绿色竞争力的影响下,二产比重与三产比重的弹性系数分别降低了0.518、0.852,意味着二产与三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碳排放增长的贡献作用明显降低,表明中部城市可以通过提高绿色竞争力实现产业结构优化,从而降低碳排放。技术创新与碳排放呈显著负相关,从系数来看,与国内学者研究结果一致,我国中西部城市的技术创新对碳治理的效果要优于东部城市[28]。例如,2015年武汉市R&D投入327.19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仅次于北京(6%)、上海(3.6%)和天津(3.1%)3市,高出平均水平39.42%,在低碳技术研发与低耗能设备采购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能源价格可以降低碳排放的结果符合新古典经济学的需求理论,能源价格的上升会使消费者根据需要购买能源,但随着价格的持续上升,其“边际效应”递减,当数量增加到一定程度后“边际效应”非常小,这时消费者只愿意通过低价购买,因而能源价格的持续上涨会导致能源消费量的逐步下降,最终形成碳排放随能源价格上涨而逐年下降的局面。出口贸易在SGMM_5中仅通过10%的显著性检验,而在SGMM_6中未能通过检验,说明在中部城市出口贸易并不是碳排放的决定性因素。
4.西部城市样本分析。在西部城市样本中,受特定环境影响,诸多影响因素与碳排放的作用机制同典型城市样本相比较差别较大,其中,核心解释变量政府绿色竞争力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其对碳减排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验证。具体分析如下:
SGMM_7和SGMM_8的回归结果显示,政府绿色竞争力对碳排放的影响并不显著,且在引入政府绿色竞争力和不引入的两种情况下,各解释变量弹性系数绝对值变化较小,表明政府在降低碳排放过程中的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碳排放滞后一期高度显著,西部城市碳排放路径依赖性得到有效验证。人口规模、二产比重、三产比重、煤炭占比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其中三产比重对碳排放的影响巨大,与西部地区第三产业起步较晚,且以传统服务业为主有很大关联,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直接导致碳排放增长。相较于三产比重,二产比重和人口规模对碳排放增长的影响较小。煤炭占比与前文典型城市总样本、东部城市样本和中部城市样本解释一致,归因于煤炭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各地政府对煤炭都进行了严格的控制消费,但是对石油和天然气还未采取强制措施,总体能源消费总量还未得到有效控制。
五、结论及建议
本文通过构建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模型,对样本城市政府绿色竞争力进行测评,并在此基础上,将政府绿色竞争力作为解释变量纳入碳排放计量模型,基于系统GMM方法,对政府绿色竞争力等因素与区域碳排放进行实证分析。结论及建议如下:
1.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和对称化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的测算结果显示,后者更能直观反映各政府间绿色竞争力的差异性。从整体来看,2005—2016年,研究样本城市的政府绿色竞争力整体较弱,仅有9市的对称化政府绿色竞争力指数均值为正。从时间趋势来看,北京、保定、宁波、南京、苏州、沈阳、济南、昆明、乌鲁木齐、兰州、贵阳11市政府绿色竞争力整体处于上升状态,表明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干预正在逐步加大;而镇江、遵义2市的政府绿色竞争力小幅下降,青岛市的政府绿色竞争力则明显下降,说明政府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中节能减排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其余城市政府绿色竞争力变化相对平稳。提升政府绿色竞争力并不是指盲目提高环保节能支出的额度,而是指结合自身的经济实力,适当提高环保节能支出额度,围绕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增强支出与政策的匹配性等。
2.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政府绿色竞争力可以有效降低碳排放。一方面政府绿色竞争力表现出碳排放治理的积极作用,有助于城市碳减排方案的实施;另一方面政府绿色竞争力通过对其他碳排放因素的影响对碳排放增长起到了间接削弱的作用,有利于提高碳治理效率。从典型城市总样本来看,政府绿色竞争力对碳减排的正向作用主要体现在城镇化率和能源结构上;从分区域样本来看,在政府绿色竞争力作用下,东部、中部城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两个因素的碳减排作用得以提升,特别是中部城市技术创新对碳治理的效果明显优于东部、西部城市,西部城市人口规模对碳排放的贡献明显下降。未来随着政府绿色竞争力的增强,其对碳排放的抑制作用将逐渐增强。这充分说明在碳减排治理过程中,政府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提升政府绿色竞争力有利于加快城市低碳转型进程。在环保节能方面,合理税收比增加政府补贴更为有效[29],是提升政府绿色竞争力的有力举措之一。于此,可加强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功能,构建科学合理的以绿色为导向的多维度税收体系,同时加快税制改革,整合现行税收政策,减税降费[30]。
3.基于政府绿色竞争力的各实证结果显示,目前经济因素仍是导致碳排放增长的主要贡献者之一。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有效性在典型城市总样本与东部城市样本中得到有效验证,呈现倒U型,且未能越过碳排放峰值拐点,表明未来一段时间内,碳排放依然会随着经济增长而增加。产业结构(二产比重与三产比重)对碳排放增长起到了推动作用,产业结构亟待优化,产业水平急需提升。从分区域样本来看,中部城市第二产业对碳排放增长的贡献度高于东西部城市,而西部城市第三产业对碳排放增长的贡献度高于东中部城市。可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可实现经济增长与碳排放呈“脱钩”关系,即经济增长以集约高效的方式发展,不会造成碳排放的持续增长。经济结构转型和实现经济升级的内在动力来源于新旧动能换挡。在新旧动能转换进程中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如创新体制机制,打造优质高效的创业环境,实现科技与产业有效对接;构建创新平台,优化科技要素服务供给;瞄准前瞻技术、关键领域,稳步推进技术创新转化。
4.在政府绿色竞争力作用下,尽管典型城市总样本中人口数量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但根据分区域样本回归结果显示,人口数量的增长带动了区域碳排放的增加,且中部城市人口规模对区域碳排放贡献最为突出。就典型城市总样本与东部城市样本来看,城镇化率已经实现了对碳排放的抑制作用,但中西部城市还未能实现,因而合理调整人口规模、优化人口(教育、年龄、城乡等)结构是未来一段时期内中西部城市治理碳排放的主攻方向之一。能耗结构中煤炭占比逐年下降并与碳排放呈现反向变动关系,而石油占比与碳排放呈正相关(除东部城市样本外),整体逐步上升,总体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并未产生明显下降趋势。东部城市由于可再生能源的投入使用,使得煤炭与石油占比都已呈现下降趋势。出口贸易整体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仅中部城市样本在10%的置信水平下显著,表明2005—2016年出口贸易并不是造成碳排放增长的决定性因素。能源价格符合边际递减效应,能源消费量随能源价格的增长而减少,与之产生的碳排放也随之降低。由此,可在充分考虑区域差异的基础上制定碳减排政策,构建政府间协同减排机制。仿效“飞地经济”模式,不同政府间可尝试建立毗邻式、嵌入式、对接式等多种方式的工业园区或者开发地区,在政府引领作用下共同管理,实施产业转移,合力研发低碳技术,实现人才、信息、技术、资金等互利共享,实现1+1>2的成效,为本地区转型发展提供借鉴。在能源结构方面,加大天然气、风电、太阳能等低碳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多渠道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燃气管道、应急储配等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积极推广使用光伏、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构建以天然气和水电为主体,风电、太阳能等低碳清洁能源为补充的清洁能源体系,提高优质能源消费占比,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面上项目 (14BJY018);全国统计科学一般研究项目 (2016234)
[收稿日期]2019-04-17
[作者简介]邱立新(1967-),女,山东济宁人,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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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桂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