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促进集体经济持续增收
2019-07-19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311300程丽敏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311300) 程丽敏
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是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创新举措,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路上进行了实践与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目前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成效看,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增收难度较大,还存在不少问题。
1.主要问题
(1)渠道不多 围绕集体经济增收,一些地方采用财政资金购买写字楼、造营业用房等,以收取的租金或者用财政资金存入国资公司按高于银行利率收取的利益,作为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而通过村级自身力量去开发项目获取经营收益的做法较少。增收方式方法单一,项目本身的活力不够。
(2)动力不足 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村级集体经济增收任务,一些地方将各级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统筹使用,乡镇村没有主动权。如,某市辖区2018年137个“消薄”村有26个依靠财政资金投入分红,每个村分得5万元,镇村两级缺少“消薄”的具体方法和举措。随着今明两年“消薄”目标任务数的提高,这些村依然需要财政不断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缺乏内生动力。
(3)机制不全 在项目投入机制上,镇村两级更多选择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道路、绿化、文化礼堂这些容易见效的项目,而不愿投入见效慢、不确定因素较多的产业发展项目上。村两委班子建设机制上,现在三年一届,承诺多将目光锁定在基础建设上,而产业发展项目因任期内难以见效而不愿搞。不少村宁可守着绿水青山、捧着金饭碗要饭。
(4)成果不稳 以杭州为例,2018年全市全面消除了518个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提前一年完成省定“消薄”任务,但主要是依靠政府主导,以财政的力量为主。此外,目前有部分集体经济建造的店面房、标准厂房出租困难,或者租金偏低,“消薄”基础不牢固,极易出现返薄等问题。
2.对策措施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地稳收 解决“用地”问题,加大对“薄弱”村产业发展项目用地的倾斜力度,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做好“增地”文章,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所得收益归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排“留地”指标,农村集体土地依法被征收为国有土地的,要安排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或以留用地指标折算为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等形式予以补偿。
(2)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物增收 通过盘活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集体房屋,挖掘历史文化村落的产业发展价值,规范流转集体土地(包括林地),试行探索集体公共服务设施有偿使用制,为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开辟稳定的收入来源。符合规划和建设要求的集体房产和建设用地,要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允许其在保全集体产权的前提下,以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联合开发经营。
(3)深化财政支农制度改革,以财保收 中央提出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明确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各级财政要按照中央要求,明确每年财政资金安排用于乡村振兴的具体额度和增长比例,不仅叫在“口上”而要落在实处,防止财政支农资金不做“加法”做“减法”。要明确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和重点,建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产业类项目。
(4)深化管理制度改革,以管促收 深化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制度改革,将乡村道路、桥涵、燃气、道路照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维护等公共设施维护、乡村保洁服务等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减轻村级集体经济负担。深化村级“两委”班子任期制度改革,将现在三年一届调整为五年一届,与县市政府任期一致,调动村级班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将“消薄”化债、集体经济增收目标作为镇村干部考核的重点内容,与评先评优挂钩;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标及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村干部报酬绩效部分发放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