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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淑珍:最深刻的一场业务竞赛

2019-07-17祁彪

民主与法制 2019年24期
关键词:淑珍公诉人办案

本社记者 祁彪

姜淑珍个子不高,但声音洪亮,富有穿透力,再加上朗若列眉的特有表达方式,自带一种北方女子的洒脱自信和检察官的威严庄重,让人不由自主想到一个词——铿锵玫瑰。

1999年,因为擅长辩论,也因为喜欢法律,姜淑珍选择到检察院工作。没想到,这个选择让姜淑珍从此在检察道路上实现了腾飞。

多年来,姜淑珍累计督导、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1700余件,其中不乏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全国首例因人大代表贿选涉玩忽职守罪的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案等知名大要案;同时斩获荣誉无数,2018年7月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一等功。

时光荏苒,岁月变迁,转眼间,姜淑珍从事公诉工作已经近二十年,但那颗做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者的决心仍历久弥坚。

“小案子”是办案的坚固基石

上世纪90年代,原本林学专业出身的姜淑珍选择了攻读法律硕士。

“那时候正赶上国家新出了一个政策,非法律专业的本科生可以选择报考法律硕士。我一直喜欢辩论,在大学期间就经常参加一些辩论比赛,也得过一些奖,同时对法律也很感兴趣,遇到这个机会自然会抓住,并如愿考上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姜淑珍说。

1999年,硕士毕业之后的姜淑珍进入到了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反贪部门工作。

“反贪工作和公诉工作还不太一样,一般办案周期比较长,调查取证工作很繁琐。那个时候办案条件还比较艰苦,我和师傅出去办案经常是骑着自行车,穿梭于乡间小路。有时可能连续奔波数日才能提取到一页书证,看起来仅是薄薄的‘一页纸’,但‘这页纸’承载的不仅仅是辛劳,更可能是推动案件进展的关键因素,取证时若有疏忽大意,比如复印时不够完整、提取手续书写不规范等,都可能导致前功尽弃。”姜淑珍说。

正是这样的经历,锻炼了姜淑珍严谨、细致、规范的工作态度。“客观地说,近三年的反贪工作给我积累了很多东西,这些积累对从事公诉工作提供了很大帮助。比如,引导侦查也是公诉工作中重要一环,自己有过侦查工作经历,能更好地判断哪些证据能够调取、用什么方式调取、如何与侦查人员沟通等。”姜淑珍说。

据姜淑珍回忆,有一次出于查证需要,师傅带着她去一家图书市场查账,潮湿的地下仓库里,二人把堆成小山的没有任何次序的几千本会计记账凭证一册册逐页翻阅,十几天的时间就在那里从早晨翻到晚上。也许有人认为这样的工作太枯燥,没有价值,但她却知道,这枯燥而单调的工作,正是维护司法公正的一部分。

2002年,通州检察院针对姜淑珍的个人特点和兴趣,将她调入公诉部门,她的检察之路由此发生转折。

“在公诉岗位,传帮带的作用更为明显,能够跟一个好师傅,能对整个公诉生涯都产生重要的影响。我很幸运,一路走来,得到多位良师指引,比如到公诉岗位后跟的第一个师傅就是通州区检察院有史以来第一个获得‘北京市十佳公诉人’称号的李智慧老师。他办案子非常规范,也很擅长研究,还特别爱看书,这些优点对我影响很深。”姜淑珍说。

进入公诉部门后,姜淑珍办的第一起案子是一个盗窃案。

她去提讯,用了比别人多一倍半的时间,回来撰写起诉书,按着师傅说的,要简要、平实、准确。那时还没有人手一台电脑,她认认真真地咬着笔头思考良久,写下了类似小学生作文的一篇“记叙文”:某年某月某日,李某某怀揣改锥,于饭后步行至……结局当然是免不了辛苦师傅一顿“好改”。几次“好改”之后,类似案子的起诉书她自己就能“改好”了。

回顾自己的公诉生涯,姜淑珍曾督导、办理过许多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有涉及全国的重大经济案件,有省部级干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还有严重的涉黑恶案件、重大命案等等。就像勇士遇到对手会见猎心喜,公诉人遇有挑战大要案的机会,也往往会被同行所羡慕。但回顾自己的办案历程,姜淑珍表示,大要案的办理固然有成长和收获,而那些曾磨砺过自己的“小案子”,却是成为一名合格公诉人的坚固基石。

“有办理盗窃手机案件时,鉴定基准日期错误发现不及时的教训;有办理交通肇事案时,弄懂一个痕迹比对鉴定后的欣喜;有办理多人互殴伤害案,对证据几经梳理补充仍无法确定致伤人时的沮丧;有办理以‘掉包’手段取走他人财物案时,对定性到底是盗窃还是诈骗的反复思考与纠结。也会记得第一次被一个凶恶的抢劫犯罪嫌疑人威胁,心里有些害怕却能满面正气地让他端正态度;第一次因为自己讯问得法致使一名诈骗嫌疑人放弃了不实辩解时,努力控制避免喜形于色;第一次独立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回来师傅给予肯定时,嘴上谦虚心里乐开了花……”姜淑珍说。

大要案是办案的能力写照

办理小案子,能够为办案成长打下牢固的基础,而办理大要案,既是对一个人办案能力的肯定,也是一种提升。

2009年,因能力突出,表现优异,姜淑珍被遴选至北京市检察院公诉处工作。在这个更大的舞台上,姜淑珍参与督办10件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督导办理了一批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以及一大批其他重大刑事案件。

据了解,从事公诉工作以来,姜淑珍督导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累计达1700余件。

在督办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时,姜淑珍与专案组一道,在提前介入阶段就封闭在专案点,仅一周时间就审阅含“造成30余亿元损失4起滥用职权事实、涉及11名行贿人95起受贿事实”的300余册案卷,几经修改形成10万余字的初审报告,从主体身份、谋利事项、收取款物、滥用职权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等18个方面,提出200余条4万余字的详尽补证意见,保证了证据的完善。

案件审查起诉期间,姜淑珍和同事一起,对刘志军为他人谋取铁路运力、运作铁路建设项目等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让丁某某花钱办事构成受贿罪等多个法律适用难点进行深入论证,确保法律适用准确。

案件提起公诉后,姜淑珍在元旦期间仍坚守在专案点,与大家一起对三纲一词反复推敲、逐字修改,参与形成“三纲一词、庭审突发情况应对”等9万余字的出庭材料,保证了庭审效果。

为最大限度挽回国家损失,姜淑珍和同事一起对赃款赃物的追缴及汇总管理深入论证形成意见,最终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的赃款、赃物得到依法妥善处理。

回顾刘志军案以及密切关联的丁某某非法经营和行贿案、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受贿案等26件27人铁道部系列案件的办理,姜淑珍参与数十次的研究讨论,累计49万余字各类材料的撰写、修改,扎实的基础工作,使案件办理非常成功,获得了中央、最高检以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最高检还为此专门书面发函提出表彰。

虽然办理过那么知名大要案,但让姜淑珍至今难忘的却是一起普通的合同诈骗案件。

被告人刘某某、李某某经共谋后,冒用一家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加盖虚假的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张某某经营的建筑设备租赁站签订租赁合同,收取张某某依合同约定发送的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的建筑设备后,将设备变卖或用于归还其他人。

“该案从案值看,尚算不上重大案件;从犯罪手段看,也算不上疑难复杂;从社会影响看,也谈不上受人关注。我之所以印象深刻,是被害人张某某是个普通的农户,家里经济条件并不好,为了供孩子读书,举债开办了这个设备租赁站。20多万的架子管被骗,导致租赁站无法继续经营,所借债务无法归还,一家人的生活陷入窘迫。”姜淑珍说。

姜淑珍去他们家进一步核查事实调取证据的时候,看到他们居住在路边的土房,几乎没什么家具,餐食也非常简单,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了这家人的清贫。债务的压力,让这一家人愁眉不展,他们拉着检察人员反复述说,看得出已经把希望全部都寄托在案件的办理上。

“该案经过认真审查,多方补充调取证据,得以顺利起诉,并通过追赃工作为被害人挽回了损失。被害人专程送来锦旗,并告诉我们,他们的儿子能够继续在大学读书,女儿也开始成人高等教育的学习,一家人的生活重新充满了希望。这家人前后状态的变化,一直记在我的心里。”姜淑珍说。

>>姜淑珍 受访人供图

规范化是办案的理论升华

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姜淑珍还以女性特有的视角,立足办案实际,潜心调研,参与创建多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了公诉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诉个案督导工作,姜淑珍历时四年,经过充分调研,结合全市公诉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起草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督导办法》及7种文书模板、《督导工作规程》及流程图,检委会讨论通过后下发施行,后最高检公诉厅将北京市督导办法转发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参考,明确提出该《办法》对于“严格规范公诉案件督导工作、保证公诉办案质量、提升执法公信力”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此外,姜淑珍起草、制定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三位一体”检察专业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检察机关专业同步辅助审查工作指南》《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与审查办案参考》等。同时,姜淑珍还发表了一批如《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制度保障》《非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若干问题的探讨》《略论检察监督与审判独立》《非法集资案件证据审查》等理论研究成果。

她还积极传经送宝,担任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讲师,在公诉厅、市委政法委等安排下,多次在本市各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班、外省市检察机关以及公安系统培训班,就公诉实务中的疑难案件认定,出庭技巧、庭审讯问翻供应对、案件汇报等专题、刑诉实务中的鉴定人出庭等进行授课。

2016年8月司法体制改革后,姜淑珍担任了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她认真落实院党组部署,在全市三级检察院10个专业化办案部门中积极推动经济犯罪检察专业化建设,完善整合内部专业优势力量组建专案组机制、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机制、创建检察技术人员同步介入的专业同步辅助审查机制、强化捕诉实质衔接、整合公检及专业监管单位专业力量形成合力等。

改革后的两年多里,该10部门办理案件捕后、诉后无罪率均为零,捕后不起诉率、不捕复议复核率、起诉后撤回起诉率、不起诉复议复核率,均创历史新低。

北京市检察机关的金融检察专业化建设、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依法惩治防范都多次被最高检、《人民日报》《检察日报》及各大新闻媒体专门报道,并受到全国人大代表的表扬。金融检察、知识产权检察以及科技犯罪、电信网络犯罪检察等专业化团队已经初步打造,专业品牌初步形成,各专业领域检察人才有了一定储备。

获荣誉是办案的充分认可

多年来实践办案和理论研究的双轨并行,均衡成长,也让姜淑珍荣誉等身。

在通州区检察院工作期间,姜淑珍就两次被选派参加北京市十佳公诉人比赛并最终折桂。

调入北京市检察院后,2010年1月,业务能力突出的她经层层选拔后,被确定为“全国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竞赛”候选人,到10月底比赛结束,她完全没有了周末和休息日,中秋节、国庆长假也都在培训基地度过,上小学的孩子只能托付给年迈的父母,她书桌上的台灯每天都亮到凌晨两点。就这样她阅读完近百本专业书籍,撰写几十万字的读书笔记,最终在全国各省区市从近3万公诉人中选送出来的101名优秀选手中,以总分第二名的成绩取得了“全国十佳公诉人”的称号。

其后在2010年至2012年三年间,姜淑珍先后作为北京队选手、带队教练,参加了最高检与中央电视台连续合作举办的首届“全国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赛”、首届“全国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赛”和第二届“全国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赛”。

三次重大赛事,她每次都是全身心投入,封闭集训,熬夜奋战,高强度的训练,她没有一句怨言。2012年备赛期间,老父亲的身体出现问题,为了赛事的充分准备,她一方面积极指导队员们备战,另一方面一有时间就去医院陪伴生病的父亲。正是心血和汗水的付出,使得北京市检察机关在这三次全国性辩论赛中全都夺得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她的积极进取,向全社会展现了首都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2018年11月14日,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国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最高检决定,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为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等98个先进集体记集体一等功,为128名先进个人记个人一等功,姜淑珍再次位列其中。

取得优异的成绩背后,是姜淑珍二十年如一日孜孜不倦的学习。

她表示要想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就要从思想上重视学习,还要讲求方式、方法,比如她自己总结的学习“三要”。

“一要坚持学习不辍。对新出台的法律、司法解释,我总是及时掌握;为了解新型案例,每出一期新的审判参考与司法指南,我都在第一时间购买并进行学习,而《人民检察》《检察日报》等报纸、期刊都是我的必读读物,对学界新的理论动态我也予以关注,张明楷、陈兴良、陈瑞华等知名教授的新著作我总是尽可能地学习。从进入检察院到现在,我所购买的书籍装了满满三个书柜,我的个人读书笔记已经有70余万字。二学习要结合办案。办案往往用到多方面知识,办理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侵犯商业秘密案时,面对网络布线图、地址池、dslam、病毒库、特征值、PGP加密解密、密钥、木马、蠕虫、自我复制、激活等数不清的专业术语,我积极向技术处同事和专家请教,上网查资料、找专业书刊进行学习,最终弄懂了技术难题,提出对该案的准确处理意见。三学习要讲求方法,我的学习方法是随时记问题,为问题找答案,用答案去实践,也就是说日常办案工作中遇到难点就赶紧记下来,随后通过学习为这些问题寻找答案,再把学来的知识应用到办案工作中去解决问题,实现学习与工作的良性互动。”姜淑珍说。

然而,随着工作任务加重,学习往往成为奢侈品,姜淑珍曾守在孩子打点滴的床边看书,曾在无数个深夜挑灯夜读于不知不觉间就迎来了清晨的日出。“学习虽然辛苦,但带来的是心灵上的满足,带来的是业务能力切切实实的提高。”姜淑珍说。

多年来,她在工作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成绩的背后是常态性的加班加点、无数次放弃各种节假日休息而坚守在专案点、办公室。超负荷的工作下,身体多次出现不适,对工作的负责也使她愧对家人。但只要能为首都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贡献力量,她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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