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现状及思考
2019-07-11杨培,雷霖
杨 培,雷 霖
(1.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广东 广州 510080;2.湖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34)
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矿政管理工作,是各省市乃至全国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摸清矿产资源“家底”的最重要的手段,也是建设维护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的基础。随着中央统一部署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相继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统计数据库作为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数据,数据库的完整性、准确性引起高度重视,储量统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做到准确无误,能最大限度服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1 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流程
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有严格的工作流程,分部、省、市、县四级完成。一般根据自然资源部非油气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年度为统计周期,以采矿许可证划定的矿区范围为基本统计单元,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各持证矿山应于每年1月底之前,完成矿山开发利用统计数据的网络直报工作,将系统生成的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一式三份,报送矿区所在地的县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上报开发利用统计数据用于完成储量统计库中持证矿山的年度开采量、损失量的统计工作。
未列入矿山开发利用统计数据的查明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残留矿产资源储量及其变化情况和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的相关情况,依据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进行入库统计或对资源储量进行相应调整。
图1 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流程图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核查持证矿山报送的《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发现填报数据错误、虚假的要及时更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查重要矿产的开发利用统计数据,有关矿山企业数、生产规模等数据要与本市的采矿权登记数据库中的数据核对无误,对差异的原因进行分析和解释。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各地级以上市集中自查、互查数据,发现问题立即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
矿区查明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残留矿产资源储量和占用矿产资源储量变化的相关情况,依据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进行统计,重点做好矿产资源储量变动情况的审核与各年度储量数据的平衡。所有数据接受部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进行数据的补充、修改和完善。
2 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存在问题及不足
虽然广东矿产资源储量统计管理工作方法严谨规范,但是由于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专业性强和相关统计人员的变动频繁,导致统计数据仍然存在着数据错报、漏报等情况,主要体现在:
2.1 部分矿山企业上报的年度开发数据质量较差
广东省除几个大型矿山外,矿山企业专业技术力量总体比较薄弱,特别是一些小型矿山人员的业务素质较低,缺少地质、测量、采矿等专业技术人员,严重影响了填报数据的质量。部分矿山基础资料、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不健全,不规范,甚至缺失原始数据,凭印象填报数据,存在迟报、估报、缺报、漏报等现象,从而使得统计数据质量难以保证。特别是对矿山开采量的年度统计不准确,部分矿山可利用的围岩、越界开采的资源储量全部计入开采量,造成数据库中工业矿保有量偏少或者不够扣减。
2.2 储量数据来源缺少依据
储量即基础储量中的经济可采部分,作为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中的一项数据,现储量报告极少估算扣除矿山设计损失后的储量。矿产资源储量中不同矿种、不同开采方式、不同矿山的设计损失量也差异巨大,不能按照统一的比例在基础储量中对储量进行换算,储量统计中储量数据没有来源,无法填报。
2.3 矿山核实报告未核实证外情况
部分核实报告未对证外资源情况进行统计,特别是年内采矿许可证范围发生变更的,或者一个矿区有多个矿山的,大多数报告只对证内资源情况做评价,而忽视整个矿区的资源储量情况,矿区未利用部分是资源储量未做相应调整。
2.4 矿石品位未相应调整
统计数据中矿石品位是依据最近一份储量报告来确定的,但矿石品位随着矿山开发利用的过程会发生变化,但多数矿山在填报数据时,并未对当前矿石品位进行调整,而沿用往年的矿石品位,导致这些变化在现在的统计数据中未能体现。
2.5 闭坑矿山未及时调整占用资源储量
部分已过期许久,或已自然灭失的矿山,由于矿山企业负责人与主管部门失联或矿山企业不愿再进行投入等等因素,未及时编制相应的闭坑报告,导致部门上表矿山的剩余资源储量在储量统计库中一直为占用状态,若直接将矿山在库中的剩余资源储量归还未利用,这种方法确实科学性和依据,不可取,影响储量统计工作的准确性。
3 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思考
针对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们亟需以矿产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为契机,加快完善矿产资源储量统计方式方法,建立储量统计工作新模式,提升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不断夯实矿政管理工作基础,。具体建议为以下几点:
3.1 开展储量统计库清理工作,解决储量统计库中存在的错漏
在矿产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开展之前,着重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库的清理工作,对照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备案证明、储量报告等原始材料,按地区对库中每一个上表矿区的数据进行差错补漏,重点检查空间坐标和资源储量数据。对清理过程中有疑问的矿区,开展实地核验或地质工作,做到上表矿区数据来源清晰、准确,数据科学、合理。
3.2 加强报告审查与储量登记统计工作衔接
建议在储量报告审查时适当考虑储量统计工作需求,如:对于矿山证外未利用部分的资源储量情况,能清晰明了的在报告中有所交代;矿山变更范围的,变更范围对原矿区未利用资源储量的占用情况、核减情况、对比情况进行说明。在储量报告评审时加强与储量登记统计工作衔接,对于储量统计入库所需数据,进行相应的审查,并在评审意见书或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中有所反应。
3.3 市县主管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不断完善储量统计工作制度
市县主管部门需加大储量统计工作力度,指定专人,需懂矿政管理、了解矿山情况的工作人员负责储量统计工作,做到上报的储量数据能有人把关,进而提升广东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整体水平和质量。
主管部门应加大对矿山企业的管理,特别是采矿许可证到期且不再延续的矿山企业应监督其编制矿山闭坑报告,查明矿山闭坑后的残余矿产资源情况。
建立登记统计工作惩罚机制。对矿山填报的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抽查,对明显不合理的,要求矿山企业及时修改完善;对经常数据质量不合格的矿山企业要进行通报,建立惩罚机制。
3.4 加强储量统计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储量统计人员,特别是县一级工作人员,负责矿山填报数据的第一级检查,是储量统计基础数据来源检查的第一个环节,十分重要,但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地区储量统计人员其储量管理知识较薄弱,建议定期组织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一是提高专业能力的培训。加强矿政管理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对填报内容中词条含义、指标口径、计算方法、数据审核等方面的培训,使统计人员不仅能自己了解各项数据如何填报,更能对矿山企业填报过程中的疑点的进行指导答疑;二是做好计算机应用程序培训,进一步加强储量统计人员软件应用技能,熟悉软件的各项功能,做到不仅能熟练应用软件填报数据,更能用软件或Access后台来查找问题数据,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