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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话中“名量+名”构式分析

2019-07-09金宏

语文学刊 2019年3期
关键词:构式量词湖州

○金宏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 100088)

湖州位于浙江北部,当地方言湖州话属吴语太湖片苕溪小片。在研究过程中我们以其次方言织里话为研究对象展开讨论,发现存在明显的量名结构独立使用的情况,尤以“名量+名”显著。该结构除表定指外,还可表无定义和周遍义,分为可完全预测和部分预测两种,俨然可视为一种构式。

一、“名量+名”构式的语法位置

“名量+名”构式在主语、中心语、同位语、宾语、谓语、补语位置皆可见,分为“原调的名量词+名”和“变调的名量词+名”两种,前者可表类指、定指、不定指,其中“原调的名量词+名”表定指的情况只出现在主语或兼语位置。当说话双方共同认知中只存在唯一指称对象时,此时仍用原调表定指。后者变调的量词一定表示定指。

(一)主语位置的“名量+名”

该处的构式可分为定指、类指两种,表定指时量词或保持原调或变调。不定指或类指时量词只能是原调。

1.构式中量词原调表定指。之所以量词原调也表定指,我们认为主要和对话双方的心理认知有关。如:

分两种情况来看:当家里养有一只猫或者常有某只猫出没时,此时虽是原调量词,仍表定指。双方认知中都指向同一对象。但是当家里养有多只猫或常有多只猫在家里出没又或从来没有猫在家里出没过的情况下,此时说话人想表达的意思是“存在一只猫将鱼叼走了”。说话人此时往往没有看清猫的真实面目:“隐簌簌地,只()猫拿个鱼驮去,逃得叫快。”猫叼了鱼后飞快逃走,以致没有看清,根本无法定指。即使毛色看清楚了也无法定指,因为本土猫的毛色大致雷同,无法仅从毛色细致区分。但倘若对象真正被看清了,此时习惯于加上各种修饰语,如“我刚得看见只()短脚三花猫拿个鱼驮去”,以此定指对象。

2.构式中量词原调表类指。如:

3.构式中量词变调表定指。关于“变调的名量词+名”构式表定指的情况,王洪钟认为这是因为“指示词语义附着在量词声调上显示其存在。因而量词变调也可以视为一种特殊的指量融合,一种更为隐蔽的融合,因为典型的指量融合中量词多以其韵母和声调参与融合,而量词变调中的指示词本身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音素参与这种融合,人们只是凭借它隐退前投射在量词上的一抹身影——连读变调而确认了它的存在”,对此我们予以认同。但是王洪钟提到的存在“指·量”合音的方言中似并不包含部分吴语,而我们认为湖州话中存在“指·量”合音的情况。①[1]35刘丹青认为此处是由量词虚化出定冠词的用法,而不是指示词的作用。②[2]416考察湖州话,我们发现其中“名量+名”构式较为多见,如“本书”“把伞”“碗饭”等,“指+名”的情况较为少见,只有“搿辰光”“搿日(这/那日)”等简单的几例。“指+名”构式中通常都可以插入量词,形成“指+量+名”构式。因此我们可以说,在湖州话中指示词发生弱化,当其弱化到一定程度时不排除只存在语音残留的可能③。来看下面的例句:

(二)中心语位置的量名结构

该位置的量名结构属“变调的名量词+名”这一构式,表示定指,加之前面存在修饰语,限定被描述的对象,整个结构的语义指向更加明确。若在其中插入“搿()”,句子的语义表达并不发生改变,这就进一步证明了上文所说的指示词“搿”的弱化。使用时它先与量词结合构成指量结构,而后再充当句法成分。如:

在这里,(5)(6)两句语义完全对等,(7)(8)两句语义也对等。

(三)同位语位置的量名结构

该位置的量词变调,表定指。如:

同时也可以放在代词后面复指前面的代词,如:

(四)宾语位置的量名结构

此处,(13)(14)两句中量词保持原调,是不定指的某条衣服;(15)的量词发生变调,是明确的一条衣服。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V”式、“VV”式和“V一V”式三者的差异:

(17)*你试试一条衣裳看。

(20)*你一条衣裳试一试看。

对比之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湖州话中,动词原型与量名、数量名、指量名三种构式可兼容,而“VV”式或“V一V”式与“数+量+名”构式不兼容,只有“VV+(搿)+量+名”和“(搿)+量+名+V一 V+(看)”。这是因为在湖州话中非体词性结构中的“VV”式和“V一V”式表尝试义,既然是尝试,那么指向的对象必然是有定指或类指的,而“数+量+名”构式不定指。也就是说,“V V”式、“V一V”式对体词的定指要求与“数+量+名”构式不定指不对应,两种构式不存在相通性,故而无法搭配。

2.复数情况。宾语位置表复数概念的量名结构通常要加上“两”,这里的“两”意义虚化,量词发生变调,表示不确定的多的范畴。此时值得注意的是“两”的读音,若表示虚指,则读作,若表示实在的数字“二”,则读作[3]284。我们大致就将前者看作是“几+量+名”。如:

(五)谓语位置的量名结构

量名结构作谓语,表类指,如:

(六)补语位置的量名结构

此时量词保持原调,表类指。如:

湖州话中也存在量词放在修饰语前的情况,特别是当修饰语较长时,量词的位置被置于修饰语前,此时属于“变调的名量词+名”这一构式,对象定指,如“条∙()花里八只脚葛衣裳伐好看”“个∙()半夜三更伐困告葛细伎”⑥[4]116。综上,得下表1。

?

宾语 + +谓语 + -补语 + -

二、构式内部名词、量词的相互制约

(一)名词对量词的制约

在某一构式中,与同一量词组合的若干名词形成名词组合群,处在同一组合群中的名词具有某方面的相似性,从而具有相当的预测性。首先对能被完全预测的量名构式进行分析。所谓完全预测,是指构式的意义可以通过形式完全获得。一般而言,这样的量名构式往往只有概念义、语法义,缺乏色彩义。根据名词对应对象的具体或抽象,我们将之细分为两类。

1.具体事物。修饰具体事物存在专用量词和泛用量词两种。首先来看专用量词。当事物本身形态固定,那么量词的选择就会优先考虑对事物的外在形态进行描绘。如上文提到的“条”:条毛巾、条衣裳、条蛇、条(河)。“条+名”这一构式表现了事物带状的特征。当事物固有形态不定,但可被其他工具量化时,此时工具名词作为临时量词进入量名构式中,如碗水、盆水、桶水。又如湖州话中的“部”,与之组合的名词都具有明显的部分构成整体这一特征,细分的话又可分为车类和食物,前者如:一部脚踏车,一部轿车,一部拖拉机;后者如:一部大蒜,一部苞米。又如“条”:一条鱼、一条衣裳、一条命等,这组搭配中关注的是名词细长的特点。其中,对于“一条命”这种搭配,我们认为其中可能包含了生命微不足道的意味:“铜钱么不,要么条命给你”“我条命是你给我的”,反映了构式“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特性。

再来看泛用量词。湖州话中的泛用量词有两个:“个”“只”。其中“个”是普通话和湖州话共有的,但是湖州话中进入“个+名”构式的名词数量更多,类别更丰富。我们通过BCC语料库的检索,普通话中“个+具体名词”构式常见的有:(数词)个人、个字、个代表、个国家、个女人、个世界、个男人等,这在湖州话中都存在。而湖州话中的“个鱼”“个家具”“个图画”“个山”“个风”等在普通话的量名构式系统中并不是常式。至于“只”,可以用于对各种飞禽的量化:只鸡、只牛、只鸽子,带甲壳类的水产也趋向于用“只”,如:只湾仔、只甲鱼、只毛脚蛤。日常生活中的桌椅板凳、电子产品也多用“只”:只台子、只凳子、只手机、只电脑、只冰箱。但凡进入“只+名”构式的名词都是非人的或对象是人但是指称时含有强烈的轻视义,贬低到已经接近牲畜的级别了。也就是说量词“只”本身存在“非人”的语义偏向。在具体的语境中,量词“只”具有贬义色彩。如湖州话中的脏话“代词+搿+只()”,可以看作是省略了名词的量名构式,听话者一听就知道对方是在骂自己不是人。

2.抽象事物。若是表达抽象化事物的名词,这时光杆名词单用或“代词+搿+名”的情况较为多见[5]214。若一定需要量化,则趋向于用泛用量词“个”,且这时“个”前必须加上指示词“搿”,如“搿个办法好”,“搿个态度不来撒”(这种态度不行)。

(二)量词对名词的制约

根据李宗澈的研究,量词对名词也有制约作用。如对“火”的量化:

陆俭明表示“构式表示与人类经验有关的主要情景”,“是语言系统中的基本单位”。对“火”在不同语境中不同量词的选择,就体现了人们在不同场景中对火认知上的差异。(32)中的“个”表小量,这时只是小火苗,持续时间较短。当人们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希望得到的对象并不是直接的火,而是打火机或火柴;(33)“蓬”表示突然状,火势大而迅猛,在这个语境中,“一蓬火”还传达了房屋被烧感到可惜的意味;(34)并不是指火这个对象是一把一把的,火是无定状态的,这里是指将挽好的柴拿一把添进灶内。同时我们发现,“个火”“蓬火”“把火”三者的句法位置是不同的:“个火”只能分布在主语、中心语位置:“个火要得”“灶口个火”;“蓬火”只能作主语和宾语:“蓬火大得弗得至了”“个插头插上去搿辰光冒出蓬火来”;“把火”只能作宾语:“加把火”。

李宗澈认为,如果量词的语义指向较为明确,与名词的选择组合是单一性的,那么这时候名词即使不出现,也不会引起语义上的歧义或语义不通顺。[6]该现象在湖州话中并不显著,湖州话中不存在脱离语境,量词直接表体词性成分的现象,即使该量词对应的名词是唯一的。如量词“家”,通常只与“人家”搭配,属于量词只有唯一与之匹配的名词的情况。但除了类似以下的语境,其余情况下不允许单说。

这时候答话人通常是需要通过肢体语言来具体指称的明确对象。脱离语境使用量词“家”表达类似概念时,则一定要求“人家”与之搭配,如“家()人家葛房子造得好”。

至于有较大预测性的“名量+名”构式,是指该构式除了表达概念义、语法义外,还包含了一定的色彩义。这是仅从量词或名词中无法获知的。但具体色彩义的获得仍需结合语境来分析。

三、“名量+名”构式的情感倾向

(一)表情由量词承担

湖州话中量词本身含情感倾向的并不多见,似仅有上文提到“只”。骂人时所说的“代词+搿+只()”含有很强烈的轻蔑色彩,这在上文中已有论述。另外,我们来分析一个对话。这个对话常常发生在偶遇新添小孩儿的人家的家人的情况下:

这个对话中,我们很明显地可以感受到“只”在修饰人时含有轻视义。又如“只()女葛弗灵葛,一日到夜死吃懒做”,这句话中的贬义色彩就更加浓厚了。湖州话中几乎没有“只+男性名词”的搭配,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当地文化中对女性的歧视。

(二)表情由构式整体承担

“量名+名”构式表示一定感情色彩的,例如:

上文提到量词“条”修饰名词时关注的是对象的带状外形,除了形状外,部分语境下量词“条”修饰事物表示轻微、不受重视的意思。例(37)中,“条魂”含有灵魂轻如鸿毛的意味,说话人在这里常含有责备义,指责对方不够用心。量词“个”常常表小表少,在该句中引申为不受重视的,一天到晚游手好闲固然是不讨喜的,“个”强化了对对象的不满甚至气愤。

【注释】

①徐烈炯、邵敬敏(1998)已指出上海话中存在量名结构表定指的情况。李知恩(2011)更是从多种语言或方言证实了这一现象。

②刘老师提到“连续变调的裂变问题”,指出有些变调规则不再需要激活,变调成为该单位的固有调类,很有可能出现裂变。在湖州土人心里,在表定指时说条()鱼等,心理上已经注意不到这里指示词的省略。

③湖州话指示词弱化的另一个表现是指称对象的远近一般不作区分,例如,当饭桌上同时存在两盘菜,我们可以先指近的再指远的说:“好吃,不好吃”,反之,先远指再指近指也可以这样说。对此,王洪钟(2008)将之看作是零指式:“零指式‘量+名’的特点是不能补出一个确定的指示词与‘指+量+名’对应等义,其定指义往往与句法位置相关,多不别远近”。详见《汉语方言普通话名词的定指表达类型》第34页。盛益民(2016)将不表距离远近的量名结构称为“准冠词型‘量名’结构”。盛益民(2017)继续完善:“苏州方言中的‘量名’结构是表示中性指示的,但也能进入距离指示系统。”详见《汉语方言定指“量名”结构的类型差异与共性表现》第186页。

④闽语的莆仙方言和揭阳方言中“指·量”合音形式表复数,这与湖州话不同,湖州话中“指·量”合音表单数。

⑤湖州话中“堆”“星”是泛指量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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