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费用理论视角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困境及策略
2019-07-05贾铃铃陈选能贾娜娜
贾铃铃 陈选能 贾娜娜
[摘要]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过程中出现了积极性不高、深入程度不够、参与不够规范等困境。从交易费用理论的视角来看,负担的交易费用过高是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产生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基于此,文章提出发挥行业协会等中间性组织的作用、搭建区域性校企合作网络服务平台、对企业投入的专用性资产进行补贴、构建职业院校和企业间的可信承诺关系、筛选合适的企业作为教育型企业等策略来降低或分担企业的一部分交易费用,以此强化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关键词]企业参与 职业教育 交易费用
[作者简介]贾铃铃(1995- ),女,浙江上虞人,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在读硕士;陈选能(1965- ),男,浙江衢州人,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贾娜娜(1994- ),女,山东潍坊人,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在读硕士。(浙江 金华 321004)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9)09-0031-07
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属性决定了企业参与是其质量提升的关键因素。政府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企业在职业教育办学中的主体地位。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强化企业的重要主体作用,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程度,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2018年2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目的也是“促进、规范、保障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发挥企业在实施职业教育中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但是,从实践层面的校企合作或是近年来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来看,企业主体地位的缺失一直是职业教育办学存在的最主要障碍,严重制约了职业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因此,探究企业主体地位缺失的原因,强化企业在职业教育办学中的主体地位,是我国发展职业教育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这一复杂问题的解决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也必然涉及教育、经济、社会等多领域、多学科。目前,虽然已经有学者开始从跨学科的角度探讨这一问题,但尚不充分,研究视角仍有待扩展。本文试图从跨学科的思维出发,主要站在企业的角度,借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费用理论来剖析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困境,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以交易费用理论审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困境
(一)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困境
1.从参与的普遍性来看,我国企业实际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高。大部分企业能够意识到自身有参与职业教育的丰富动机,如可以为企业发展储备合格的人力资源、获得技术及研发方面的帮助、提高企业的社会声誉等。林永春等人的调查研究显示,90%以上的企业认为应当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对校企合作持普遍认可的态度。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企业十分愿意与职业院校合作。企业只是站在职业院校的角度认为校企合作对职业教育的发展是必要的,职业院校和学生在合作中可以获益,而对企业自身到底能否获益持怀疑的态度。于是,当需要企业提供资金、设备等真正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时,很多企业就会持观望态度,积极性并不高。这在我国学者过去几年对各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实证研究中可以得到佐证。例如,林英对山东省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现状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将近62.5%的企业与职业院校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
2.从参与的深入程度来看,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程度不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形式非常多样,《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中提出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如可以合作设置专业,合作开发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以及教材,开展现代学徒制等。但是,从相关实证研究来看,目前我国企业和职业院校之间的合作程度并不深。例如,一项关于校企合作的企业调查报告显示,将近57%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属于浅层次合作(所谓浅层次合作主要指安排学生去企业见习实习、邀请企业内的专家来职业院校开讲座等比较表面的合作形式),仅有不到10%的企业与职业院校进行了全面深度的合作(所谓全面深度合作主要指企业和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材编写、教学实训、师资培养等方面的全面、深入、稳定的合作形式);段素菊等对北京部分大型企业的调查也发现,企业普遍不愿意与职业学校进行深度的合作,合作的程度非常有限,往往仅接受实习、订单培养等。
3.从参与的规范程度来看,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规范程度不够。主要表现是将实习学生当成企业的廉价劳动力来对待,尤其是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中。中国属于制造业大国,在产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东中西部经济发展有着一定的差距,因此仍有很多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这些企业的生产活动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而对企业员工的技术操作要求又比较低,于是一些企业出于利己主义的考虑,将实习学生作为本企业短时间的廉价劳动力。《人民日报》也曾刊文披露个别学校和中介联手榨取实习学生的利益,将实习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来为企业“打短工”的现象。这些企业打着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幌子,实则违背了教育的育人本质,违背了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
(二)交易费用理论视角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困境
OECD相关研究显示,如果收益超过成本,企业将会提供学徒培训。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出现困境的根本原因就是企业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没有办法获利。国内也有学者通过一些实证研究进行了论证,如冉云芳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成本收益进行了深入的量化研究,结果显示将近一半的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成本和收益进行分析,有助于进一步剖析企业参与的困境。但是,现有的研究在考量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构成或者量化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时,对企业投入成本的分析不够深入、不够全面,影响了后续促进企业参与的对策建议的提出。
在新制度经济学中,进行一项交易所花费的成本除了交易过程中直接投入的成本外,还包括伴随着交易过程而带来的交易费用。所谓交易费用,最早由科斯提出,他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论证了企业为何存在,认为“市场的运行要花费成本,通过成立一个组织、允许某一权力(企业主)指导资源配置,可以节省某些成本”。随后在《社会成本问题中》,科斯对交易费用进行了具体的描述,指出“为了进行一项市场交易,有必要发现和谁交易,告诉人们自己愿意交易及交易的条件,要进行谈判、討价还价、拟定契约、实施监督来保障契约的条款得以按要求履行”。威廉姆森是科斯之后交易费用理论的集大成者,曾将交易费用形象地比喻为“经济世界中的摩擦力”,并将交易费用分为事前交易费用和事后交易费用两个部分。
如果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理解为交易,那么当前大部分研究者考察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成本其实仅仅包括交易过程中直接投入的成本,而交易费用往往鲜少为研究者所意识到或者借交易费用难以量化的特征而鲜少将其纳入研究。但是,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这一交易中,交易费用是伴随着交易过程而事实存在的。在我国企业参与制度尚未健全的背景下,很多交易费用都是由企业自身负担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深入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因此,从交易费用理论的视角出发,本文认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产生困境的原因之一是企业自身负担的交易费用过高。
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过程中的交易费用
(一)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产生交易费用的原因
根据威廉姆森的交易费用理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产生交易费用的原因,一方面与人的因素有关,即人的有限理性和人具有机会主义行为;另一方面也与交易本身的因素有关,主要包括校企间信息的不对称、企业投入资产的专用性程度较高、校企合作中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和企业参与的频率。
1.人的因素。(1)人的有限理性。新古典经济学中的人具有完全理性,不但了解过去和现在,还了解未来。但是,在新制度经济学视野中,人并不具有完全理性,而是假定人具有有限理性,人们“想追求理性,但只能有限地做到”。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过程中,正因为人的有限理性,企业无法完全了解合作院校,也无法完全预测合作过程中职业院校的所有行为,尤其是突发行为。因此,企业在合作的过程中,为了规避因自身的有限理性而带来的风险,就要承担相应的费用。(2)人具有机会主义行为。威廉姆森认为,机会主义行为主要指自我利益的狡诈追寻行为,一般与信息的不完全、信息的不对称有关,可以分为事前机会主义行为和事后机会主义行为。事前机会主义行为在企业与职业院校的合作中主要表现为,职业院校往往会“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向企业展示自身优秀的一面而隐藏自己的缺点,希望企业能够选择与其合作。事后机会主义行为在企业与职业院校的合作中主要表现为,双方在签订合约以后,职业院校或学生可能会为了一己私利退出或者违背合约等。因此,企业不得不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遏制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在这一过程中自然而然就产生了费用。
2.交易本身的因素。(1)校企间信息的不对称。在交易过程中,人们拥有的信息不同,一些成员拥有其他成员无法拥有的信息,由此导致了信息的不对称。在交易中,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往往处于有利地位,而拥有信息比较贫乏的人则处于不利地位。信息的不对称有可能导致逆向选择。在当下校企合作学校热、企业冷的环境下,越是办学质量差的职业院校越急于与企业合作,职业院校存在逆向选择。因此,企业为了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需要花费人力、时间等去搜寻职业院校相关信息。(2)企业投入资产的专用性程度较高。资产的专用性指“在不牺牲生产价值的条件下,资产可用于不同用途和由不同使用者利用的程度”。一般来说,当交易中某项投资的专用性程度较高时,那么该项投资挪作其他用途就会大大贬值。如果在交易中,一方投资了专用性资产,另一方产生了机会主义行为,退出了交易,但专用性资产无法挪作他用或者挪作他用就会大大贬值,那么投资专用性资产这一方的利益就会受损。在校企合作中,企业若要深入参与职业教育,往往需要提供适合实践性教学的场地、适合学生实训的机器设备、为企业师傅提供教育学与心理学的辅导等,这些投入的资产往往具有很高的专用性。由于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一旦职业院校中途退出,这些具有很高专用性的资产就很难挪作他用,企业为此要付出高昂的费用。(3)校企合作中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不确定性就是所谓的“天有不测风云”,包括交易环境中的不确定因素和交易主体行为的不确定性。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一般会持续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中企业、职业院校和二者所处的环境都有可能发生变化,带来诸多的不确定性,这往往使得交易一方或双方需要中途修改合约的某些条款甚至提前结束合约。而且这种不确定性无法事先预测,只能在不确定性发生后采取补救措施。因此,由于校企合作中不确定性的存在,企業往往需要为此付出一定的费用。(4)企业参与的频率。交易费用理论认为,任何规制机构的确立都是有成本的,这些成本在多大程度上能被带来的利益所补偿,要取决于这种规制结构中所发生的交易频率。一般来说,在一段时间内经常多次发生的交易比一次性发生的交易,更可能使得规制结构的成本被利益补偿。其实,交易频率也和资产专用性相关,在校企合作中一旦企业为此投入了专用性较高的资产,为了使得投入的专用性资产能够被带来的收益补偿,企业比较愿意进行二次或者多次合作。因此,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过程中,交易频率也是影响企业交易费用的重要原因。
(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交易费用构成
正是由于人的因素和交易本身的因素,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过程中存在交易费用。本文采用威廉姆森对交易费用分类的框架,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交易费用分为事前的交易费用和事后的交易费用。
1.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过程中的事前交易费用。(1)搜寻和了解参与职业教育所必需信息的费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第一步便是搜寻和了解参与职业教育所必需的信息。目前的校企合作表现为职业院校热、企业冷,职业院校一般主动寻找合适的企业进行合作。但即便是这样,企业也要花费时间和人力来了解何为校企合作,也需要了解职业院校的相关信息。而且有些企业考虑到人的利己主义本性,认为职业院校在寻求合作的时候有可能将自身最好的一面展示给企业。也就是说,职业院校提供给企业的相关信息有可能是片面、不完全的,容易造成双方之间信息的不对称。这就需要企业花费人力、时间和资金去重新搜集职业院校的相关信息,如去职业院校实地考察等。而在搜寻和了解这些信息上所花费的时间、人力和资金,对企业来说都可以折合成一定的费用。(2)与职业院校进行信息沟通并起草合约的费用。企业在了解何为校企合作以及职业院校的相关信息后,如果要进一步合作就需要与职业院校的相关人员进行信息沟通并起草合约。首先,由于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企业需要安排相关人员与职业院校进行沟通,而且沟通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往往需要多次讨价还价,那么这些人员在执行这一项工作时必然影响自己原先在企业中的工作进度。其次,与职业院校进行沟通的相关人员也需要接受一些培训,因为沟通需要一定技巧,而且企业与职业院校属于两种不同类型的组织,双方所使用的话语往往有很大的区别,进而会给沟通造成一定的困难。此外,沟通以及起草校企合作的合约是一项比较繁杂的工作,因为校企合作的合约涉及的内容多而且杂,需要界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有一些内容可能还特别专业,需要相关的专业人员帮忙起草合约。因此,对于企业来说,需要为信息沟通并起草合约投入一定的费用。
2.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过程中的事后交易费用。(1)监督合约执行的费用。合约一旦签订,合作就正式开始了。虽然合约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会制约双方的行为,但由于人的利己主义本性以及信息的不对称,合作职业院校和学生可能会存在机会主义行为,违背合约中的一些条款来为自己谋取利益而损害企业的正当利益。因此,为了确保合作的正常进行,企业需要在交易的整个过程中对合作的职业院校和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企业可能会通过专聘相关人员成立校企合作监督小组等形式来对职业院校和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这就产生了监督合约执行的费用。(2)中途修改或退出合约的费用。由于企业与职业院校的合作往往会持续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中企业、职业院校和二者所处的环境都有可能发生变化,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这往往使得交易一方或双方需要中途修改合约的某些条款。例如,由于自身发展战略的转变、生产技术和工艺发生急剧变化、企业领导人的更替等原因,企业发现原先合约中的某些条款已经不适用本企业,或者认为目前阶段已经没有与该职业院校进行合作的需求。这就要与职业院校商议修改原先的合约条款或是终止与职业院校的合作,而企业也需要为这种不确定性付出一定的费用。
三、交易费用理论视角下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具体策略
在我国企业参与制度尚未健全的背景下,交易费用是影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重要原因。在交易费用理论视角下,为了促进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有必要采取一些策略来降低企业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的交易費用或者为企业分担一部分交易费用。
(一)发挥行业协会等中间性组织的作用
行业协会是一种非营利性组织,主体是同一个行业的企业,代表着这一行业的总体利益。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获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保留并发展了古老的行业协会制度。行业协会等中间性组织参与校企合作可以为企业节省一定的交易费用,也可以降低交易难度,进而提升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具体来说,行业协会等中间性组织可以在校企合作中发挥以下作用:帮助该行业的企业与职业院校进行沟通,降低企业原本在沟通上所承担的费用;代替企业对职业院校和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降低企业由于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而不得不花费的监督费用;当企业与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中存在争议时,行业协会可以发挥协调作用。但是,我国的行业协会往往被政府产业管理职能的转换所裹挟,大都承担了政府机构改革中人员分流的职能,不能真正表达企业的诉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因此,为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间性组织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改革我国的行业协会制度,使行业协会能够真正为职业教育服务。
(二)搭建区域性校企合作网络服务平台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过程中需要承担较多的信息搜寻费用,同时企业与职业院校之间信息的不对称也使得职业院校和学生的机会主义行为可能发生,企业承担的交易费用大大增加。因此,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企业与职业院校之间信息的透明和通畅。英国政府为了激励企业参与学徒培训,主要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搭建与现代学徒制相关的互联网平台,来减少企业的交易费用,如寻找学徒制(Find an apprenticeship)是一个学徒招募平台,企业可以在平台中免费刊登学徒空缺职位,并招募符合条件的学徒候选人。基于英国的经验和我国的国情,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搭建区域性校企合作网络服务平台是一个可行的策略。首先,区域性校企合作网络服务平台中应当包括该区域内的职业院校和企业,完善基本信息,形成校企合作网络地图。其次,在区域性校企合作网络服务平台中,职业院校和企业都可以发布希望进行校企合作的详细需求,并可以随时在平台上查看相关需求。最后,区域性校企合作网络服务平台可由政府主管,平台的搭建等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可以外包给专业的科技公司。
(三)对企业投入的专用性资产进行补贴
在简政放权的背景下,政府一般主要通过财政资助、财政补贴等方式介入校企合作。企业为校企合作投入的专用性资产在校企合作交易费用中占了很大一部分,这些专用性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为校企合作服务的。校企合作结束后,这些投入的专用性资产很难挪作他用,很难产生其他经济效益。如果企业与相关职业院校只进行一次合作,合约结束后双方便不再续约,由于专用性资产很难挪作其他用途而产生经济效益,而且投入的专用性资产往往无法仅由这一次合作所带来的收益抵消,那么企业在这次交易中就很难获益,甚至可能处于亏损状态。而企业对校企合作成本收益的考量,一直是影响企业是否选择参与职业教育的重要因素。因此,为了促进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有必要构建合理的校企合作成本分担机制,其中政府进行经费资助、经费补贴等是能够较快见效的方式。在实施经费资助或补贴时,由于企业投入的专用性资产在校企合作交易费用中占了很大一部分,因此政府尤其要对企业投入的专用性资产进行补贴,以此来为企业分担一部分交易费用。政府可以通过考察多个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的交易费用和收益,明确规定专用性资产补贴的比例。
(四)构建职业院校与企业间的可信承诺关系
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由于职业院校和学生行为的不确定性,有可能出现契约中途修改或者提前结束等问题,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往往需要企业来承担。针对这一困境,有必要构建职业院校与企业间的可信承诺关系。一方面,国家应当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校企合作既涉及职业教育界,也涉及企业界,因此不仅仅需要修订职业教育领域内的法律法规,公司法等与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也应当提上议程。在相关法律法规中,需要明确职业院校、学生和企业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利用法律法规来约束双方的行为,为可信承诺关系的构建奠定法律基础。另一方面,在校企合作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企业应当与职业院校和学生签订正规的培训协议,对培训期间学生应当获得的收入、应当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量以及培训结束后学生是否需要继续留在企业进行一段时间的工作等相关内容进行细致而明确的规定,并对违约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此外,职业院校在平时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应当利用各种活动形式,培养学生信守承诺的良好品质。
(五)筛选合适的企业作为教育型企业
由于校企合作中专用性资产问题的存在,仅进行一次校企合作的企业交易费用往往较高。虽然政府可以对这些企业所投入的专用性资产进行补贴,保护企业的利益不受到损害,但补贴策略依然会造成社会总体资源的严重浪费。因此,最好的办法是增加交易频率,使得投入校企合作中的专用性资产能够被多次交易后所获得的收益抵消。而要增加交易频率,可行的办法是在众多企业中筛选一些教育型企业作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专用对象。这在国际上是有成功先例的,在德国,只有符合《联邦职业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并由行业协会对办学资质进行认定后,企业才能够参与职业教育并获得“教育型企业”的称号。国内部分地区也进行了自主探索,嘉兴市在2017年已经选出首批教育型企业,并且积累了一些可供借鉴的经验。嘉兴市规定,要成为教育型企业必须是生产设备和工艺水平较高、乐于承担社会责任、在近三年与职业院校有多次合作的企业,对于评定的教育型企业进行一定的奖励,如可以免费使用院校资源、优先聘用优秀毕业生等。各地可以借鉴德国的成功经验和嘉兴市的实践经验,并进一步深入探索,从而更好地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教育型企业。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制约因素有很多,本文仅借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费用理论,认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过程中事实上存在着交易费用,而且交易费用是阻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具体策略来降低校企合作过程中的交易费用或为企业分担一部分交易费用,以此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并强化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體地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一个重要且值得研究的问题,而交易费用理论只是研究该问题的一个视角,本研究中提出的一些策略也无法完全解决这一问题。因此,若要完全解决这一问题,仍需要从不同的视角展开深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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