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研究
2019-07-05胡美陈昌
胡美 陈昌
摘 要: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及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对广州市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性质、经费开源节流、监管机制、评估体系、运作模式及与依托单位的权职关系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并探寻出俱乐部现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明确俱乐部非营利性质、拓展筹资渠道、健全架构、完善管理制度及制定政策法规等策略,以保障俱乐部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
关键词: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发展现状 对策 广州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9)03(b)-0250-03
当今世界各国交流日益密切,全球经济呈现一体化趋势,现代体育实现国际交流,国家外交迈入公共外交时代。体育作为人类共同话题,与城市互动交织相融,已成为了城市乃至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城市与国家的软实力中更具优势[1]。且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已成为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及提升体质的重要手段[2]。而研究广州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使青少年体育事业适应广州市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俱乐部飞跃发展,并取得实质性的成就。使俱乐部从无到有到日趋规范完善的成长道路,成为青少年体质健康发展的支柱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文以广州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研究对象。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利用广州市图书馆、广州体育学院图书馆及万方数据库、中国知网等,以“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现状”、“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运营模式”、“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战略”等为关键词,收集相关文献百余篇,去粗取精,拜读参考文献35篇。了解国内外关于体育俱乐部的研究动态和成果,为本课题提供理论基础和参考依据。
1.2.2 问卷调查法
依据本课题研究需要,根据专家和相关从业人员的意见,对俱乐部的“发展现状、运营情况、筹资情况、存在问题、展望和建议”等问题设计了面对俱乐部管理人员、俱乐部会员、俱乐部老师三套不同问卷。
(1)效度检验
拜访了10位专家,并发放了效度检验表。其中9位是高校教师,1位是广东省体育局科员。具体情况见表1。
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对问卷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后,问卷能够满足研究需要,具有较高的效度,具体见表2。
(2)信度检验。
采用再测系数法,对5个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再次发放相同问卷,再将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得出KENDALL系数R都大于0.78,因此,相关性较高,信度较好。
问卷的调查区域为广州市11个大区。样本由各区的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成。采用随机抽样法进行样本抽样:首先对每一个区域的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行编号,采用不重复抽样法,共抽取了20个样本。信度检验时在此样本中再次取样。
(3)问卷发放情况。
为了保证问卷的回收率和准确性,采用现场发放、现场填写、现场回收的形式。对广州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人员发放100份,回收100份,回收率100%,有效率100%。对俱乐部会员发放800份问卷,回收800份,回收率100%,其中无效问卷54份,有效率为93.3%。对俱乐部老师发放120份,回收120份,回收率100%,有效率100%。并对问卷结果进行了研究分析。
1.2.3 专家访谈法
围绕研究内容及个人思路,对存在困惑的地方,提前设计访谈纪要,向广州体育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及广东省体育局社体中心项目负责人等进行访谈。
1.2.4 数理统计法
利用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对结果进行研究、分析。
2 研究结果与分析
2.1 俱乐部的性质
自2000年开始,我国政府逐步在全国创建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项目,由政府彩票公益金资助,学校、体育场馆、体育协会等社会体育资源自愿申辦、依法注册登记的一种新型的非营利性社会化体育组织,旨在开展体育活动、培养青少年体育爱好和兴趣、使青少年养成体育运动习惯、增强体质、掌握运动技能和培养体育人才[3]。
研究发现,在我们选取的20个样本俱乐部中,14个俱乐部坚持了非营利性路线,而还有6个俱乐部走了营利性道路,具体见表3。
2.2 俱乐部的资金运作
资金是俱乐部发展的源动力,只有源动力充足才能保证俱乐部的正常运转。俱乐部拥有资金的数量也决定了它的发展规模、工作效率、硬件质量以及发展方向。因此,资金的开源节流首当其冲是俱乐部的工作重心。
研究发现,广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经费的主要来源分别是服务性收入、会员费、公益赞助金(主要是体育彩票捐赠资金)、依托单位投入资金、企业赞助和其他等,如图1。经费主要用于场地器材费、劳务费、宣传费、竞赛费、工作交流费、其他等用途(如图2)。
从图中我们不难看出,俱乐部的筹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体育彩票公益金和依托单位的资助,筹资情况相对单一,显示出对政府的依赖。
2.3 俱乐部的监管机制
监督权不仅赋予法人代表公共产权的基础,而且还能降低俱乐部的运营成本,实现权力制衡,促进俱乐部健康发展。因此,俱乐部要想强化其治理能力应当设立监事会,实现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立[4]。研究显示,广州市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章程中都明确规定监事会有权对管理者在执行权力时进行监督,但在具体的运营过程中,却有将近10%的俱乐部没有常务机构,特别是内部的执行和监督机构形同虚设。目前,广东省体育局每年都会对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行一次普查,但因俱乐部除了要受主管部门体育局的管理外,还要受到登记部门、依托单位、税务、物价、审计和教育等部门的影响,导致负责主体和普查范围和形式缺乏明确性。再者,缺乏系统而完整、理论结合实际的检查监督体系。
2.4 俱乐部的评估体系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评估方式主要分为自评和他评。研究统计,95%的俱乐部都会进行自我评估,而80%的俱乐部都要接受相关部门的评估。他评的部门主要有体育局、民政局、依托单位、税务局、物价局、审计局和教育部门等。评估内容主要集中在俱乐部开展的活动、会员情况、资金的开源节流、内部组织管理和场地设施等方面,关于俱乐部形象和资金创收情况评估较少。整体而言,俱乐部的评估方式和评估内容基本涉及各个方面,评估工作较为完善。
但深入研究发现,评估效果并不理想,评估工作仍有一些缺陷,主要表现在评估工作内容局限于工作检查,缺乏理论支撑与规范性。归根到底,俱乐部评估没能实现制度化,建立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评估制度体系面临多方的制约。
2.5 俱乐部与依托单位职权关系
从俱乐部注册资料来看,当前俱乐部与依托单位的关系主要有从属和对等两种关系。从属也就是俱乐部挂靠在依托单位,人力、物力、财力得不到明确的划分,基本就是“两个名牌,一套班子”的运营模式。对等就是俱乐部通过独立的法人代表,与依托单位通过合同等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力和义务,依法开展工作。从调查结果来看,45%的俱乐部属于从属关系,35%的俱乐部属于对等关系,15%的俱乐部属于其他关系。具体见表4。
2.6 俱乐部的运营模式
俱乐部的“运营”指的是俱乐部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过程,是一个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经过设计服务与推广宣传来实现运作系统的转换,最终输出更加优异服务的过程,如下图3。
如图所示,“输入-转化-输出”三个环节就是俱乐部运营模式的基础,俱乐部利用自身资源,通过体育服务的设计转化成优异的体育服务产品或人们满意的体育消费。当前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运营模式主要有行政主导模式、市场主导模式和文化主导模式三个类型[5]。通过对广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研究调查,发现当前俱乐部在运营的转换阶段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资金和教练员方面,导致转化效果不明显、输出体育服务不高。
3 发展对策
3.1 明确俱乐部性质,坚持非营利性道路
对体育俱乐部性质的理解是俱乐部发展重要的前提條件。他具有公益性特征,是国家倡导并引导其代行国家职责的民间组织,旨在丰富青少年业余体育生活,学习运动技能,培养体育爱好、养成终身体育习惯,培养体育人才,实现全民体育全面健康的目的。
我国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主要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等四个级别,作为民办非盈利组织代替政府行使权利与义务。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只能按照规定收取如会员费等相关的基本费用用于企业的发展。
3.2 扩大筹资渠道
坚持俱乐部非营利性特征与俱乐部走上市场运营机制并不矛盾。俱乐部作为一种为青少年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其创建更应该得到社会认可和支持,实现多元的筹资渠道,而不是仅仅依赖政府支持。
首先,俱乐部应针对青少年,提供优质的体育服务课程及其他服务性活动,广泛吸收青少年入会,使其积极参与其中,满足其体育学习需要。其次,可以利用俱乐部本身优势和政府政策文件开发市场,寻求与社会合作的机会,找寻利益契合点,实现俱乐部和社会的双赢目的。最后,俱乐部应充分利用和吸收好挂靠单位和依托单位的投入。
3.3 健全俱乐部架构
俱乐部是具有独立法人代表的组织,可以独立行使权力和自觉履行义务的实体,因此应该具有自身的组织领导架构。结合国内外优秀俱乐部实例,需逐步健全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管理机制,设立教学、竞赛、招生、后勤、财务管理等各部门,形成权责明晰的长效管理机制。而董事会成员可以邀请社会学专家、俱乐部资助代表和社会名人等组成,通过民主投票选举产生,代表俱乐部决策各项事务。通过不断健全俱乐部的组织架构,形成良好的俱乐部管理机制,最终实现俱乐部的高效运作。
3.4 完善俱乐部管理制度
首先,国家赋予了俱乐部公益使命,为更加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应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提高体育服务产品质量、高举公益使命伟大旗帜。建立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实现财务透明,以便更好地获取政府及社会的支持,增强其融资能力。其次,应优化俱乐部管理人员及师资力量,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吸纳优秀人才,并赋予其实权,用以提供更优质服务、开拓市场、举办各类体育竞赛。再者,应加强俱乐部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俱乐部绩效考核制度,健全评估考核规则及程序,加强俱乐部监督、管理、考核评估体系。
3.5 制定俱乐部政策法规
青少年体育是广州体育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广东省乃至全国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在现有的保障基础之上,政府应合理地调配行政资源及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大力的支持体育俱乐部工作,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为俱乐部发展保驾护航。在实际的俱乐部工作当中,可以参照或借鉴国内外具有成功经验的俱乐部保障政策法规和具体可行的俱乐部管理条例。通过明晰的规范制度和支持政策来指导和帮助俱乐部的运营,特别是对外开放及走上市场化运营模式方面。同时,也需制定相应的监督和管理制度,这样方能保证俱乐部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 周文英,陈昌.体育与城市的互动关系及其融合研究[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18,38(4):23-28.
[2] Sami Kokko,Lasse Kannas , Jari Villberg.The Finnish health promoting sports club in Finland—a challenge for the set-tings -based approach[J].Health Promotion International,2006,21(3).
[3] 北京市卫生局.2014年北京市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EB/OL].[2015-12-10]http://www.chinairn.com/news/20151231/10023122.shtml.
[4] 肖林鹏,霍兴彦.我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监管机制研究[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7,23(4):10-13.
[5] 陈昌.场域视角下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模式研究[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18,38(1):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