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玲与冯达
2019-06-26李美皆
李美皆
一
冯达比丁玲小一岁,没有多少男性魅力,丁玲之所以接受他,完全是出于形而下的需要,以及,接受冯雪峰的建议。
沈从文写道,胡也频去世后,丁玲曾说:“我也要讨个太太。同男子一样,要一个肯同我过穷日子,不嫌恶我,知道爱我能敬重我的人。你们男人图方便,找情人时多就熟人中去选择,我却预备要一个生人。”当然这是开玩笑,但果然来了一个生人。丁玲在晚年回忆录《魍魉世界》中这样回忆冯达:
这是一个陌生人,我一点也不了解他。他用一种平稳的生活态度来帮助我。他没有热,也没有光,也不能吸引我,但他不吓唬我,不惊动我。他是一个独身汉,没有恋爱过,他只是平平静静地工作。他原是史沫特莱的私人秘书,左翼社会科学联盟的一个普通盟员。他已参加了党。他曾有优厚的工资,每月收入一百元。后来他把职务辞掉,在党中央宣传部下属的工农通讯社工作,每月拿十五元生活费。他天天写一点稿子,也翻译一点稿子,把通讯稿打字、印刷,然后一一拿出去付邮。他不爱多说话,也不恭维人。因为从事秘密工作,为了迷惑敌人,他穿戴整齐,腋下常常夹几张外文报纸。他没有傲气,也不自卑。他常常来看我,讲一点他知道的国际国内新闻给我听。因为我平日很少注意这些事,听到时觉得新鲜。有时他陪我去看水灾后逃离灾区的难民,他为通讯社采访消息;我也得到一点素材,就写进小说里去。我没有感到有一个陌生人在我屋里,他不妨碍我,看见我在写文章,他就走了。我肚子饿了,他就买一些菜、面包来,帮我做一顿简单的饭。慢慢生活下来,我能容忍有这样一个人。后来,他就搬到我后楼亭子间。这年十一月,我们就一起搬到善钟路沈起子家。
丁玲说的是11月一起搬家,他们结婚的时间,据丁玲之子蒋祖林的《丁玲传》,是9月。
对于丁玲和冯达的结合,沈从文的态度是不以为然。沈从文对冯达几乎可以说是轻蔑刻薄的——“洋行中的写字先生与售货员”。沈从文认为,丁玲“并不是要个太太,却实在需要一个女孩子作为朋友。倘若真有那么一个同伴,与她能在一处过日子,这女子既了解她,明白她的短处,尊重她的长处,又信托她,帮助她,且能用青春的美丽与天真来温暖她,两人合住下去,成为她感情的尾闾,她此后性情会不同一些,此后生活与命运也会不同一些。”而冯达在沈从文看来,就是一个女性化的男人,不正好充当了他认为丁玲所需要的女性同伴吗?他写道,“那翻译恰好是有着一个女性型范的青年。”“一见了他我就有点疑心。仿佛这人脸就白得使人惑疑。”“‘脸那么白,如何能革命?是的,我真这样疑心那个人。照我的经验看来,这种人是不宜于革命的。”沈从文写这些话时,丁玲已经与冯达一起失踪,他写起来更无忌了。
沈从文评说:这种人若还有可以称为特别长处的地方,即是为人“稳重可靠”……这份长处若用在爱情上,则可以称为一个妇人合用的丈夫,而不适宜于做一个女孩的情人。
沈从文一面认为冯达是“一个妇人合用的丈夫”,一面又认为丁玲与冯达结合相当于大树移进了温室,意思是:冯达把丁玲变低了。
伴侣常常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满足了精神需要,又满足不了生活需要。乔治·桑是一个热力无边的大女人,无论精神上还是生活上,所以,才子们为她所吸引,被她罩着,把她当港湾。相比之下,丁玲精神上是一个乔治·桑式的大女人,生活上却不是,她无法成为男人的港湾,而只能让男人成为她的港湾。这时候的丁玲,精神上是完全可以自足的,她自身拥有足够的光和热,如果再跟一个太有光热的男人在一起,反而可能强强相克,过于炽热和刺目。她需要的,是弥补她生活能力之低下的男人。所以,那种“用一种平稳的生活态度来帮助我”的男人,比有光热的男人更为她所需要,更适合她。但这样的男人,往往是格局比较小的,格局大的男人是不会屈就女人的生活需要的。精神上越是强大和丰富的人,生活方面的需要愈加显得重要,它虽是一个低于精神的层面,却无处不在,难以超越。她的几次婚姻,几乎都是男人照顾她,给她做饭吃。冯达让丁玲无法拒绝的,就是细雨一样温润的关怀。这就是丁玲的软肋。她后来在软禁中再次接受冯达,也与这个软肋有关。女人就是这样的动物,她们的柔软决定了她们的脆弱,万水千山走过,也难保不为一掬温情陷落。
她晚年对徐霞村说,自己也不了解自己的。是的,她执着于对冯雪峰的爱,却不明白自己注定不能跟冯雪峰在一起的。冯雪峰这样的酷男人固然让她臣服,但生活上,冯雪峰是需要她来照顾的。爱和生活常常是两码事,你爱的不一定是你需要的,你需要的不一定是你爱的。最爱的,也许恰恰最不适合在一起;而在一起的,往往是相反的那种男人。
对于丁玲的写作,冯达也有帮助。丁玲写了:“有时他陪我去看水灾后逃离灾区的难民,他为通讯社采访消息;我也得到一点素材,就写进小说里去。”丁玲为冯雪峰所赞誉的小说《水》的素材,就来自这次水灾。
1932年夏天,沈从文在分别几个月后去看丁玲,发现她胖了不少。可见,冯达对她照顾得很好。
我又问她日子过得怎么样,且说及那个只见一面的白脸少年,他给我的印象并不坏。她就轻哂着说:
“一个忠厚本分的人,一个正派人。”
“一个体面人,一个绅士风度的——”
“不,许多方面还像小孩子呢。”
“那么,生活必很像个样子了。老实说,远远的想象着,我们为你很担心。”
“你如今见我那么胖,便应当‘放心了。”
“還是不很放心。日子就日常生活方面说来,过得怎么样?”
“同住公寓一样,各人每天有各人的事务,把时间安排到自己那分工作上去,晚上在一处,”说到这里她似乎有了些害羞处,停了一停便轻轻地说:“我们都异常客气,同朋友一样!”
沈从文还提到了胡也频,为的是印证自己的定见或偏见:胡也频是最适合丁玲的,丁玲只有跟胡也频在一起才会幸福,别人都不如胡也频。
这个时候,丁玲是把精力转移到左翼文艺事业上去了,对于这份新感情并不那么在意。毕竟,她还有与冯雪峰的爱情在延续。
对于冯达,丁玲经历了一个从痛恨谩骂到公允评价的过程,到晚年的时候,她终于能够如此平静客观地写道:“被捕以前,我一直认为冯达是一个好党员。他工作负责、耐劳,有病也不休息。听说他有母亲、弟弟,在广州老家,但他们很少通信;他没有别的社会关系。有一个时期,他在党领导的‘时闻通讯社工作,每天上班。他生活上无嗜好,也没有多余的钱。他每月只有十五元生活费(后来我们的房子成为党的秘密机关后,每月补贴二十五元房租),他从不乱花,也不叫苦。”终究,丁玲还是一个凭着良心说话的人。而且,毕竟有女儿在,有外孙在,至少是要爱屋及乌的。很大程度上,这些是写给女儿和外孙看的,她要让女儿和外孙明白,女儿的父亲、外孙的外祖父是一个怎样的人。
如果日子就这样过下去,丁玲与冯达或许可以白头到老的,无须之后的陈明来替代冯达的角色。但丁玲和冯达被捕了。这一变故的发生,彻底改变了他们的人生。
二
丁玲的被捕,究竟是不是因为冯达出卖?
关于冯达的“出卖”,至今扑朔迷离。1984年中央组织部《关于为丁玲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中写道:“因其丈夫叛变后把她出卖。”平反是为丁玲平反,不是为冯达平反,冯达的叛变是可以认定的。但冯达是否一开始就叛变了?是否故意出卖?其实是有待认定的。显然,不会有什么组织去替他认定了,他也不需要什么组织认定。但作为学术研究,这个问题是可以讨论的。
冯达的出卖,客观上看是成立的,的确是他把特务引到了住处,导致了丁玲和潘梓年的被捕。但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一个误会:他认为丁玲当时已经不在家了,而且。他有理由这样认为。丁玲《魍魉世界》中的叙述概括起来就是:1933年5月13日晚,冯达回家说情况有异,他怀疑自己被盯梢了。第二天出门时,二人约定:12点以前一定都回家,如果一个未回,另一个要立即离开家。丁玲11点半回家时,冯达未回,丁玲便收拾东西准备走,可这时潘梓年来了,丁玲把情况告诉了他,他却不慌不忙地看起报纸来,丁玲又着急又不好意思催。这时,特务们来了,后面还跟着冯达。
据丁玲写,冯达的辩解是:他去看那两个记者的时候,被敌人扭住了,盘问了,他竭力分辩,也无法脱身。他们说你既然是一个普通人,那你总有妻室,总有家,总要到你的家看看,证明你不是共产党,与共产党也没有关系,就没有事了,就立即放你。他盘算已经超过了我们约定的归家时间,我一定早已离家走避,而且家里任何可疑的东西都没有,不会出事,所以说了住家的地址。他实在没有想到我尚未出走,还在家里,而且连潘梓年也等在我们家里。
华裔美籍学者梅仪慈在《丁玲的小说》一书中写:在这次绑架中冯达所起的作用和她被拘禁的前因后果,至今仍未能知其详。梅仪慈对此做了一个详细的注释:
丁玲的这些不完全的叙述可见之于一些外国记者的访问记。见海伦·斯诺《现代中国的妇女》;根舍·斯坦恩《红色中国的挑战》;L·荫森《丁玲在陕北》。安格妮·斯沫特莱曾记录过一个目击者的证词,是她在1933年春从工程师李某的口中听到的。此人说他曾亲眼看见冯达受刑不住,向国民党特务交代丁玲的住址。冯曾任斯沫特莱的秘书与翻译。在丁玲被绑架时,李也在场。见安格妮·斯沫特莱《中国战斗的赞歌》(纽约,克挪夫1943)。绑架发生后的两个多月,上海出版的一份英文报纸引用了一位Li Chie-Chen(李家贞)的长篇谈话,他说曾亲眼见到这一事件,见《上海邮政信使晚报》1933年6月15日……
丁玲被捕后报纸上各种捕风捉影造谣臆测的文章,这也是造成丁玲窘境的原因之一。那么,此处这一说是不是可信呢?目前来看,李某的证言只是孤证,而孤证是不足征信的。
丁玲写道,尽管“他痛恨他在无知中犯了罪”,却“死不承认他自首。他分辩自己没有一点点要自首的念头。他恨自己太愚蠢,轻信了敌人的谎言。”“我是不原谅他的,但那时我认为他讲的是真话。”——这是丁玲晚年回忆录中的说法。但丁玲说的是“那时我认为他讲的是真话”,却没有告诉我们:最终,是不是真话?最终,她认为是不是真话?既然她所提供的事实似乎可以证明那是真话,她为什么还要加特意一个“那时我认为”呢?
冯达告诉丁玲这些,是在被捕不久的时候。可是,1940年10月4日《中央组织部审查丁玲同志被捕被禁经过的结论》中却是这样写的——丁玲同志自述:被捕时遇见过冯达带包探到自己住屋,但解到特务机关之后,国民党还在逼迫冯达自首,因此她当时听信冯达说自己的房子不是冯供而是被人盯梢盯到,认为冯达尚未叛变。因此与冯达继续维持同居关系。该时环境也有身不由己的实际情形。但当1934年4月姚蓬子告诉她:“冯达供出了丁玲的房子”以后,据丁玲同志自己声明,即与冯达脱离两性关系。
《魍魉世界》的写作始于丁玲历史问题解决之前,成于解决之后,与1940年、1943年、1957年历史问题审查时的形势相比,是丁玲在环境上最宽松,心理上最没有压力的时候,而且,是她留给历史的最后一个说法,相比之下应该最可信。《魍魉世界》中的说法,是她被捕不久就知道是冯达说出的住址,只是,她认为那并非冯达的主观故意,而是客观上的过失。1940年的说法,却是“冯达说自己的房子不是冯供而是被人盯梢盯到”,她是1934年4月才从姚蓬子处得知“冯达供出了丁玲的房子”,随即与冯达脱离两性关系。这个意思很显然,此前因为不知道真相,才与冯达维持同居关系的。事关尴尬的个人私密乃至生理问题,却必须向组织上作严肃交代,出于自尊上的回护,修饰为组织上可以接受的逻辑,这从人性角度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此一来,就有可能掩盖了事实真相,尤其是冯达那方面的事实真相,所以,必须加以辨明。此处提及这一问题,只是为了还历史一个细节上的真实。被书写的历史要为个人负责,不仅是要为正面人物负责,而且是要为负面人物负责,否则,就是偏颇不全乃至根本失真的。
丁玲和潘梓年被捕,也有他们自己的失误,在头一天晚上已经发现有异,第二天又有事先約定的情况下,作为两名地下党员,他们应该具备起码的警觉性和安全意识,及时按照约定撤离,而不是麻痹大意错失时机。如果他们已经走了,即便冯达叛变,把特务带来,也是扑个空。丁玲和潘梓年的过失是次要的,冯达的过失是主要的。冯达至少有叛变的嫌疑,而丁玲和潘梓年被捕时是清清白白。既然清清白白的革命者成了“疑似叛徒”的受害者,便没人去追究受害者的失误了,他们是无辜的免责的,而冯达是死有余辜并负全责的。冯达一再痛悔自己的过失,骂自己该死,把罪过全部承担下来,并不推诿,而且从未指出丁玲和潘梓年对自己的被捕负有一定责任。丁玲本人也从未有过半点检讨,包括在五十年后写《魍魉世界》时。
冯达确实应该为这件事负根本责任,就算接受他的辩解,他的做法也是有重大失误的:他和丁玲的家还是党的地下联络点,即便丁玲已经离开,如果有其他地下党员恰好找来,不也是很危险吗?当时他如果不答应特务们,肯定即刻被捕,他想周旋脱身,因而存有侥幸心理,以为只要带特务到家里看看没什么可疑,自己就没事了。实际上,根本没有回旋余地,只要被特务扭住,就等于被捕了,脱身的希望几乎为零。这种侥幸心理,就是为了自保。
冯达的情形放到当今,可能很多人会跟他做出同样的反应。可是,在革命年代,一切自当不同,既然冒着反政府的危险加入地下党,当然就该有非凡的大无畏。就在丁玲和潘梓年被捕的当天下午,不明情况的应修人来到丁玲和冯达的家,被蹲守在这里的特务抓住,应修人徒手与特务们展开激烈搏斗,不幸坠楼牺牲。应修人牺牲得很英勇,对比之下,更看出冯达的懦弱。冯雪峰在上海也曾被特务们缠住,但他大喝一声挣脱了,飞奔而去。冯雪峰的硬骨头和威慑力,冯达也是不具备的。冯达做不到宁愿自己被捕、也绝不让组织和同志们有半点闪失。他不是一个英勇的革命者,这是毫无疑问的,这倒验证了沈从文的怀疑:“脸那么白,如何能革命?”有一句话说:革命不怕死,怕死不革命,而冯达却是一个软弱胆小的革命者。
丁玲1940年的说法,是1934年4月姚莲子告诉她冯达供出了住处后,她才确定冯达已叛变。但在1957年9月3日的长篇检讨中,丁玲写的是:“冯达曾经是一位共产党员,但被捕后即刻叛变了革命,供出了地址,出卖了同志。”冯达后来是明确自首了,这丁玲也是清楚的,冯达没有瞒她。“1934年4、5月,冯达去中统特务机关工作,不几天,他告诉我填表的事,说是自首表。”
不能因为冯达的叛变终成事实,就不去辨明他究竟何时叛变了;不能因为结果如此,就逆推过程如此、开端如何就不去在意了。如果仅以结果而论的话,匪夷所思的历史将进一步证明,不管冯达是有意还是无意供出住址,乃至供不供出住址,都没有什么区别,对结果并不发生影响。因为,时隔五十年后,丁玲得知,她的住处旱就被特务监视,即使冯达没把特务带来,她也难逃特务的掌控。告诉她这一情况的就是当年的特务头子之一——沈醉。历史就这么吊诡!丁玲和沈醉是在1983年的全国政协会上相遇的,交谈中,沈醉告诉丁玲:五十年前,由于她在左联中的名望与影响,引起了特务机关的高度关注。当时,如果国民党中统特务不抓她,以戴笠为头子的国民党军统特务也会把她抓走,她已经处在中统和军统特务的双重监视之下,注定了在劫难逃。
后来,沈醉在给丁玲的信中说:您抗战前在上海进行革命活动时,住在法租界,我便是军统上海特区法租界组组长,我的小组每周都要汇报一次监视、跟踪您的情况。不过后来您被逮捕,是中统上海区负责人季源溥比我早一步下手,迟一点我就要动手了。
丁玲去世后,丁玲的丈夫陈明和秘书王增如专门拜访过沈醉,沈醉谈得更详细:三十年代,我是国民党军统局驻上海特别组的组长,那时丁玲住在法租界,我们这个组一共有十几个人,其中有两三个人专门负责盯视她。那时丁玲是有名的青年女作家,又是左联成员,很活跃,也很红,在读者中,特别是一些进步青年读者中间影响很大,所以国民党很注意她,也很恨她。但是我们不知道她是不是共产党,也不知道她在左联里边的具体职务,监视她的目的就是为了掌握这些情况,在适当的时机逮捕她,破坏共产党的地下组织。……后来丁玲是被CC派抓去的,CC派是国民党的中统特务组织,当时CC派的势力比我们军统势力大。如果他们晚一步。我们就会下手,把丁玲抓走。
对于冯达的“叛变”过程及其认识,丁玲在交代材料中都是简单化概念化并上纲上线的。在1943年8月27日的整风交代材料中,丁玲甚至写道:
1931年国民党特务冯达来做我的工作,恋爱关系刚刚确定,冯达即带我去杭州见一不识之人,报告初步工作已告成功(此人姓名当时未经意是广东人)。以后冯仍潜伏党内,埋头工作,以取信任。在同我的关系上,亦设法求得稳定,当我决心同冯雪峰脱离关系后不久即被捕。
由于特务冯达对我之熟悉,国民党很了解我的弱点,缺乏锻炼,缺乏坚强之意志,而易为感情所蒙蔽。故国民党设好圈套,5月14号我被捕解往南京。
抢救运动中的“逼供信”手段使许多普通人都极尽杜撰之能事,何况身为作家的丁玲。这一杜撰有点可怕,冯达从一开始就成了潜伏在丁玲身边的特务,丁玲被捕也变成了诱捕。特定情境下的这个交代显然是不可信的。
丁玲写“当我决心同冯雪峰脱离关系后不久即被捕”,意思是:当丁玲下决心与冯雪峰脱离关系,冯达就感觉自己和丁玲的关系已经稳定了,可以出卖她而使她被捕了?可是,为什么要稳定了关系才使她被捕呢?是为了被捕后两人可以好好地呆在一起,还是为了更好地劝降丁玲?这里丁玲说“决心脱离”,只是表示有决心了,事实上有没有脱离,尚未可知。
夏衍在1950年代的批判会上揭发:“冯达被捕之后几小时之内就叛变自首,带了特务去捉丁玲,其目的是为了要从雪峰同志手里夺回丁玲。”这与丁玲所说又是矛盾的。
非常时期的供述和揭发,往往是不客观的,其逻辑混乱是必然的。
但有一点,冯达在这个三角关系中的心态,可能并不像丁玲所说的那么安然。据丁玲晚年对骆宾基说,二冯关系挺友好,三人有时还彻夜长谈。她可能是在故意淡化冯达在此中的委屈甚至屈辱吧?冯达虽然不是一个很有男子气魄的人,但毕竟是一个男人,被选择来做一个尴尬的角色,不可能那么心甘情愿。那他为什么要接受呢?是因为太爱丁玲了,还是打定主意暂且忍受从长计议?这是一个谜。如果丁玲和冯雪峰的观念是接受开放式婚姻关系,那么,冯达若有别的女人,他们之间就扯平了。可是,如果冯达真有别的女人,丁玲能容忍吗?或许,她和冯雪峰看好的就是冯达的软弱老实,不可能有别的女人。总之,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诚如王尧《一个人的八十年代》所写:处理不好感情问题,这是人类的通病。
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写道:她提醒他,弱者永远无法进入爱情的王国,因为那是一个严酷、吝啬的国度,女人只会对意志坚强的男人俯首称臣。因为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带给她们安全感,她们渴求这种安全感,以面对生活的挑战。这句话用在丁玲、冯达、冯雪峰身上,或许是合适的。不过,丁玲从冯雪峰身上渴求的,并非安全感,而是力量。若论安全感,平常岁月里冯达是更能够给出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还写到了“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愛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这诚如丁玲对冯达,“终究不是爱隋”。
在《魍魉世界》中,关于冯达以及软禁的那段历史,丁玲写得具体翔实,贴近人性,可感可触,更易于他人设身处地去理解丁玲当时处境和所思所想,是梳理丁玲软禁生活的最好依据。
被捕之时,丁玲怀疑冯达出卖:“事情不是明摆着的,我们家的地址是你说出来的。”冯达申辩,丁玲不听,“只想把对敌人的仇恨发泄在他身上,我真想跳过去打他。”押解到南京之后,丁玲多次提出跟冯达分开住,未获允许,这样,冯达就有更多的机会向他申辩和表白。丁玲的心开始松动了:
看样子冯达也没有说出别人的地址,他在旅馆里还一再辩解,说我们家的地址特务们早就注意了,头天晚上他不是还告诉我他的怀疑吗?反正,我还得问他,我不能相信他。如果真是他出卖我和潘梓年,那就太卑鄙了,他就成了敌人……
她说的是“如果”,这意味着,她是不愿或不敢相信冯达的出卖的。這与她1940年的交代相呼应。这个阶段,她对冯达是将信将疑。
之后,丁玲写道:
在我看得见的地方,他的确没有供出别的同志的地址,也没有写自首书。我想,只要他不是存心为敌人做事,不再陷害我和别的同志,假如他真能给我一星半点帮助,我是可以忍耐一下的。
丁玲写的是“只要他不是存心”,进一步说明她相信冯达供出住址不是存心的,看似“出卖”,实属无心之失。
在近半个世纪相濡以沫的婚姻生活中,坦白的丁玲与包容的陈明无话不谈。陈明对记者说,丁玲第一次与他谈起被捕之事时,他分析并且感到,冯达并没有叛变。
丁玲关于冯达的说法以及对冯达的情感态度,一直随着个人的历史境遇在摆动,我们应该相信哪一个呢?这些摆动是革命历史的律动的折射。盖棺论定的组织结论是1984年7月14日中央组织部做出的《关于为丁玲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而她个人的最后说法则集中在《魍魉世界》中。可是,就连《魍魉世界》中的最后说法,也不能说就是准确的“定稿”。丁玲身后,她最亲密的人——丈夫陈明又有新的说法。
陈明对记者的回忆中是这样的:不是特务先进来,冯达后进来,并在丁玲的怒视下呆若木鸡,而是冯达先进家,跟着就进来了特务。
可见,历史哪怕只是过去了一个小时,它都不再是事实本身了;事实变得不可触摸,真相开始扑朔迷离;所谓“信史”,只是一个相对的说法。
三
《魍魉世界》有一个副题:南京囚居回忆。这个写作必定是痛苦的,因为,那些不愿直视的沉渣必须再次搅起。但她必须写,她要为个人的历史留下一份备案,自己若不写,就要在身后由着别人去写了。
丁玲是1933年5月14日被捕的,次日解往南京。国民党对丁玲实施的是怀柔政策,与一般同志的被捕在形式上有很大的不同:不是与同志们关在一起,而是与“叛变”的丈夫冯达住在一起;不是公开关在监狱里,而是秘密软禁。软禁,必然使一个人的斗争如钢刀丢到棉花里,力量消解于绵软无声。只要不与冯达分开,再怎么咒骂和不理他,也无法证实自己与他划清了界限;她曾多次要求分开,但无人理睬。只要软禁在一起,不怕没有人性脆弱的时候,国民党就是要以此软化和消磨她的斗志。她再怎么斗争,也没有同志可以为她证实,她甚至无法证实自己也是在坐牢——另一种形式的坐牢。“我要求把我关进正式监狱,我以为去坐牢我就可以争取公开,可以和狱内的同志们和外面的党取得联系”,依然无人理睬。她的关押是秘密的,外界根本不知道她的真实情况,有说死了的,有说叛变的。坐牢的话,是与难友在一起,大家会彼此鼓励,她自然要坚强得多。而秘密软禁是没有什么精神力量可以借助的。
与叛变的丈夫一起软禁,已经使她说不清了,敌人还对她使用软刀子杀人的更高明的手段,故意在报纸上散播关于她和特务马绍武的谣言等,使她更加说不清,来逼她就范。
我以为这些谣言将毁掉我的一生。在毁我清白之后,国民党即使能还我自由,我也无法洗清匪徒们泼在我身上的污水。
她对这种复杂困厄、疑云难破的拘押绝望了,曾选择自杀,旨在以死明志,但未遂。那是1933年7月,被捕两个月时。她跟冯达关在一间屋子里,连自杀的自由都没有,是她恳求冯达让她上吊的,冯达也哭着答应了。
冯达紧紧攥着我写的一封简短的遗书,遗书上说明我不得不自杀的原因。冯达劝我不要这样。我却希望他活着,无论如何把我这遗书交给党,交给一个可靠的人转交。后来他坐在院子里的台阶上哭泣。我的心很横,一点不为他的忏悔和他表示的痛苦所动。
“不得不自杀的原因”,就是自证清白之艰难,她预感到自己已经无法清白地活着了。后来的事实证明,她的预感是准确的,此后大半生的时间,她几乎都没有得到过清白。
更无可奈何的是,唯一能够为她见证清白的人,却是那个使她陷入不清不白的人。这注定了她的“清白”之虚妄。
萧军1940年9月26日的日记中,记录了中组部当时对丁玲历史问题的审查:
他们也问了她冯的性格,以及什么时候想出来的?
“我被捕时就想出来的……冯的性格我也不清楚…—总之,我不能找什么证明。因为能证明我的人,不是叛徒——冯——就是我的敌人——陈立夫——你们能相信他们么?我愿意你们把事情真相弄清楚,我不愿意你们用同情来结束这件事……”
这正如丁玲预料的一样。
丁玲选择的自杀方式是上吊。绳套结好后:
我望一眼仍然坐在台阶上的冯达。他曾经多么伤心地攥着我,捶打自己,他曾经是我的爱人,我的丈夫,现在却只是一个路人,离我那么远远的。痛哭有什么用?是的,他曾说过,他应该死去,而我应该活着。但我怎样活呵!现在是我死去,我求他活着。因为我认为他是我死的唯一的见证人。他在那里哭,而我没有一滴眼泪。我要离开这人世了,我要走了。人世的一切,对我都无所谓了。
但在她失去知觉之后,冯达又把她救下了。
冯达哭丧着脸诉说,你脚蹬得厉害,动静很大,我不忍心呀,又怕惊动了看守。
冯达后来还说:
你的痛苦,我完全理解。我眼看着你自杀。本来应该是我死,而你却去寻短见,我怎能不痛苦?
在1943年的整风高压下,丁玲则交代:冯达竟让我去一尝死的滋味,却并不让我死成功。
丁玲与冯达被捕初期,国民党首先是劝降,主要是想拿下丁玲,因为丁玲显然比冯达重要。特务们软硬兼施,动用各种手段,除了谣言战,心理战也用过,比如,故意制造恐怖氛围。丁玲处于极度恐惧之中,一时杯弓蛇影,对冯达她也不敢放松,1943年她交代说:冯达却在背后说神说鬼,促我不安。她曾试图越狱逃跑,是冯达帮助她进行的,但没有成功。所以,她最终选择自杀。
丁玲有过软弱吗?我想是有过的。她的大方向是坚定的,但心路历程可能会有细小的消极和动摇,正如一条大河,流向是不会变的,但在流动的河床中会有一些小小的回旋。
丁玲在1943年8月27日的整風交代材料中写:
由于特务冯达对我之熟悉,国民党很了解我的弱点,缺乏锻炼,缺乏坚强之意志,而易为感情所蒙蔽。
至旅馆后我虽提议与其分别囚禁,但以后未坚持下去,弱点便更其暴露了。
冯达开始时绝口否认系其告密,至南京后就假装忠直,可以牺牲,以便于继续欺骗我。至于我呢,我是在自己欺骗自己,我不敢去肯定我是被其出卖的。我愿意相信他是可以帮助我的,我愿意设想他还有一点良心,我的脆弱,使我不敢去正视罪恶,也就使我对罪恶的仇恨不够,也就造成我最后的失足。
因此当冯达还未亲口告我确系其出卖我之前,我是知道他的,不过我不敢说,不肯说,既然明明可以知道,却要欺骗自己,还想在叛徒处求取援助,足见我之怯弱,阶级的仇恨太薄,亦足见我之立场不坚定,当国民党抓住了我这致命伤之后,他是可以耐心的来毁灭我和陷害我的。
这些交代,说明了丁玲被捕之后曾经有过的软弱。1943年审干的高压下,丁玲可能一度陷入自我怀疑,深挖过自己的灵魂,她所交代的某些心理,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相信的。丁玲灵魂挣扎最厉害的两个时期,就是南京软禁三年和延安整风期间。
丁玲在《魍魉世界》中写到的某些细节,也可以印证这种软弱确曾在她身上存在过。
不过有时我很心寒。特别是每当夜晚,孤寂的一轮明月挂在中天,我独自倚门望着这荒凉的到处长着一层绿苔的庭院,凉风微微掠过我的长发,我会凄然地意识到:难道这里就是我的葬身之所吗?
这种心寒和凄然,是颇为文人化的自悯自怜,婉约地透出她內心的脆弱。革命是容不得任何自悯自怜的,自悯自怜不是一种革命的情绪,一旦发生自悯自怜,革命意志就可能受到销蚀。恋生是人的本能,是人性的正常反应,就算那些已经牺牲的人,也是一样恋生的,只是,当牺牲不可避免时,他们没有选择退避而已。
冯达懦弱,丁玲的坚强就更不易。如果她是与冯雪峰在一起,就会坚强得多,冯雪峰会给她定力。但话说回来,倘若如此,特务们也不会让她和冯雪峰在一起的。他们之所以让冯达跟她在一起,就是要用他的懦弱来软化她。有时候,女人是水,遇方则方,遇圆则圆。
丁玲灵魂上饱满强大,但在形而下的生活层面上,她的独立能力其实是比较弱的。少女时期离家之后,她就跟王剑虹在一起;王剑虹去世后,她在北京尽管有许多同学照顾,依然感觉孤独无依,《莎菲女士的日记》正是跟这种孤独感有关;后来有了胡也频,便须臾不离,依赖有加;胡也频牺牲后,冯雪峰也是看到她“一个人生活太艰难”,才建议她跟冯达同居的;跟冯达以后,她的生活才变得安静有序。
这时候,在如此可怖的情境下,要她跟冯达分开一个人勉力支撑,确实也有点艰难。她虽然与冯达时有争吵,但无法做到完全决裂,部分的主观原因即在于她自己的胆小和依赖性。在这种风声鹤唳的环境中,她对冯达不仅有生活上的依赖,而且有心理上的。她所坦白的“明知不是伴,事急且相随”,正是这种依赖心态的反映。
还需要指出的是,丁玲是一个作家,不是一个职业革命家,她虽说是一名共产党员,但仍然算一个外围的革命者,并不担任党的内部工作,并没有怎样的坚强和老练。她的成长经历、生活环境和她所从事的写作,都决定了过高的要求是超出她自身可能性的。
虽然特务们从她这里捞不到什么,但她的软禁还必须继续。因为,国民党特务是在租界逮捕的她,这是违反国际公约的,他们一直不敢承认;如果放了她,这事就曝光了,必然引起麻烦。
冬天,丁玲和冯达被转移到莫干山上软禁。丁玲晚年在《魍魉世界》中写道:
冯达曾是我的爱人,但近几个月来,我都把他当仇人似的看待。现在,我被隔离在这阴森的高山上,寒冷不仅冻硬了我日用的毛巾、手绢、杯里的茶水,也麻木了我的心灵。我实在需要一点热,哪怕一点点。一点点热就可以使我冻得发僵的脚暖和过来,一点点热,也可以把我冻得死去的心暖活过来。这时我根本没有什么爱、什么喜悦,我整个身心都快僵了,如果人世间还有一点点热,就让它把我暖过来吧。我是一个共产党员,我到底也还是一个人,总还留有那么一点点人的自然而然有的求生的欲望。我在我的小宇宙里,一个冰冷的全无生机的小宇宙里,不得不用麻木了的、冻僵了的心,缓解了我对冯达的仇恨。在这山上,除了他还有什么人呢?而他这时只表现出对他自己的悔恨,对我的怜悯、同情。我只能责备我的心肠的确还不够硬,我居然能容忍我以前的丈夫,是应该恨之入骨的人所伸过来的手。谁知就由于我这一时的软弱,麻木,当时、以后竟长时期遭受某些人的指责与辱骂,因为我终于怀了一个孩子。
从这些话里,我们可以感受到丁玲作为一个女人的真实的存在。
如果世界上只剩下两个人:你和你最厌恶的那个人,你是不是能坚决地和他分开成为两个半球,绝不逾越赤道呢?问问现在的女性,估计十有八九会回答:不能。何况,这个人虽然有错,但也不是故意的,他只是个软弱的可怜虫,他对你没有任何要求,只是无条件地对你好。这样的人,你简直恨都不值得恨。恨是一个比较大的精神强度,他根本当不起你的限。
“我是一个共产党员,我到底也还是一个人,总还留有那么一点点人的自然而然有的求生的欲望。”这话说得多么剖心剖肺。但她与冯达的关系,终究只是一个在人性范畴里可以探讨的问题,在党性范畴里则没有探讨的余地。而她此后的大半生,都是处于党性绝对高于人性的历史时期。
在一个异常的环境中,她需要正常人性的证明,需要一个同类,以免失去语言和思维能力以及活着的感觉,连鲁滨逊都需要一个“星期五”呢。如果不是这样,也许她会精神崩溃而活不下去。在只有两个人的冰冷的世界里,人性只要有一点点脆弱,就会萌生相互取暖的需求。而这相依为命的两个人又是一男一女,而且原本是夫妻。在这种情况下,性关系几乎是自然而然甚至不可避免的了。有过白区斗争经历的周恩来对此是比较达观的,丁玲后来在延安被审查时,他对丁玲说过:你要帮助那些不熟悉白区情形的同志了解情况,你们原来是夫妻;那时的实际情形也是“身不由己”嘛。
丁玲怀上冯达的孩子,似乎是不可原谅的。但人性是难以超越的,有时甚至有点吊诡。徐志摩跟林徽因爱得诗意盎然的时候,不也使张幼仪怀上了他的孩子吗?丁玲对冯达的感情太复杂了!可能恨过之后又会内疚和可怜他,再也恨不下去,又出于怜悯而给他一点补偿。如果她一面享受冯达的温存体贴,一面横眉冷对显示自己的清高,似乎也说不过去。
如果丁玲没有怀孕,就算她与冯达再怎样保持两性关系,也神不知鬼不觉,无可指责,因为那是无可证明的。那些在革命年代假扮夫妻的地下工作者究竟有没有真正的夫妻关系,又怎么说得清呢?怀孕是一个偶然,冯达对丁玲命运的再一次影响,也取决于这一偶然。孩子是性关系的证明,其存在本身就是证据,就是把柄。给别人掌握了证据和把柄,就百口莫辩、无可脱卸了。
女儿是一个符号,提示着丁玲身上的“红字”。周扬一直到死,都坚持认为丁玲是有“污点”的。当丁玲晚年历史问题上的“疑点”消除,周扬对她失去了政治上的杀手锏之后,这个“污点”就成为他紧抓不放的把柄。因为,它跟女人的身体和性相关,不言而喻地把一个女人剥光,最能洞穿女人的尊严。这种隐身于道貌岸然的外壳之下的猥琐下作的潜意识,是中国文化中的劣根之体现;一旦与党性结合,又变得更加铿锵。如果体谅一点丁玲当时的处境,承认除了党性,还有一丝人性,这个“污点”论就不至于如此顽固了。其实,百分之百的革命者的人性,也有难以超越的时候,比如,从阶级感情而言,革命家似乎应该娶一个劳动人民家的女孩子更加合情合理,而事实是,他们很多都娶了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女学生。前苏联小说和电影《第四十一个》,上演的是不同营垒的两个男女相爱相杀的故事。男白军与女红军流落到一个荒岛上,他们政治立场不同,经常争吵,但几经挣扎,最终还是相恋了。毕竟,人除了政治性,还有人性的一面。《第四十一个》中人性与政治性的冲突,与丁玲和冯达软禁的经历有一点类似。《第四十一个》的结尾,当男白军跑向偶然驶来的白军船时,女红军还是举枪射死了他,虽然之后她又抱着他痛哭。关键时刻,还是显示出他们是属于不同营垒的人。只有两个人困在一个共同的特定的范畴内,他们的不同才会退居其次。但它也反映了在特定情境下,一种对立的关系是可以拥有统一隋感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丁玲和冯达在“孤岛”囚禁状态中,相互依存和依赖关系的成立。与《第四十一》有一点相似,丁玲和冯达的结局,也是丁玲走了。他们的同心同德是暂时的,一旦特定的困局松动,必定会分开。
1934年10月初,丁玲生下了女儿蒋祖慧。对这个构成“污点”的女儿,她从未想到过放弃。一时的软弱,竟成宿命之疾,丁玲日后一定懊悔和痛恨过自己的意志不坚,尤其这个“污点”被人当作小辫子揪住时。但对于女儿,她从未有过丝毫后悔和犹豫。
我没有权利把她杀死在肚子里,我更不愿把这个女孩留给冯达,或者随便扔给什么人,或者丢到孤儿院、育婴堂。我要挽救这条小生命,要千方百计让她和所有的儿童一样,正常地生活和获得光明美丽的前途,我愿为她承担不应承担的所有罪责,一定要把她带在身边,和我一同回到革命队伍里。这是我的责任,我的良心。哪里知道后来在某些人的心目中,这竟成了一条“罪状”,永远烙在我的身上,永远得不到原谅,永远被指责。甚至有时还要加罪于这个无辜的女孩身上,让她从小到大,在心上始终划上一道刀口,好像她应该低人一等,她应该忍受一些人对她的冷眼和歧视。我有时不得不长叹:“这人世实在太残酷了,怎么四处都像那个寒冷的冻僵人的冰冷的莫干山的世界呢?”
这段告白,让人看到一位把自己钉上十字架的母亲的伟大。
丁玲历史问题数次审查时,这个作为罪证的孩子无疑都在一同示众。虽然她一无所知,受难的只有母亲。这一切,丁玲早就料到,但她从未打算退却;即便在受难之中,她对孩子也没有任何怨尤,这种担当是多么伟大!
正是因为有母亲的伟大担当,蒋祖慧才能成长为一个有健康阳光人性的人。在政治运动中,蒋祖慧的出生被某些人抓住不放,说丁玲如果没有叛变,敌人怎么会让她好好生出孩子,这甚至成为丁玲被打成右派和反党分子的一个由头。1956年做丁玲的审查结论时,有人質疑:丁玲被捕后继续同冯达同居并生了孩子就是叛变,怎能说她同敌人斗争?蒋祖慧觉得母亲为她承受了太多屈辱和苦难,一直都心怀歉疚。但是,我相信,丁玲绝不要蒋祖慧有半点歉疚心理的。
丁玲要像一个钢铁战士那样坚决斗争的话,首先就不能理睬冯达,即便国民党不把他们分开,也坚决不理。这样,就不至于发生性关系并怀上孩子,给别人留下责难自己的把柄了。但是,她自己有能力应付那个困境吗?
1950年代参与审查丁玲历史问题的李之琏后来在文章中写道:“丁玲对冯达的态度虽很不满,但在当时的情况下,无法摆脱同他的接触,如果不同冯达保持某种关系也难于应付国民党对她的折磨……这就形成了他们之间极其复杂而严峻的微妙关系。”这是设身处地的了解和体谅之语。
她那时不过是一个未经多少革命磨砺、没有什么斗争经验的年仅三十岁的左派女作家,她的革命,其实一直都是在冯雪峰的鼓励和支持下进行的,没有了来自冯雪峰的力量,她简直茫然无措——由此可以理解1936年她见到冯雪峰后为什么会情不自禁地大哭起来。她只有聊胜于无地把冯达当作主心骨,一面防着他,一面依赖他。但人总是依赖什么便受制于什么的,丁玲不能拒绝冯达的陪伴和关心,就不能摆脱他所造成的影响。而且,一旦存有依赖心,人就容易变得脆弱,意志力容易瓦解,以至于无法支撑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