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河南省科技金融发展优化路径
2019-06-26邵立杰杨晓燕
邵立杰,杨晓燕
(1.郑州工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2.中原工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自2015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中央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后,党的十九大报告和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继续强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科技与金融作为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引擎,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为促进河南省科技金融产业均衡发展,河南省人民政府、财政厅、科技厅等多部门连续出台了多项制度文件和方法措施引导科技和金融的互动以及风险保障,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引导社会资源进入科技领域。在深化改革,各项利好制度的推动下,河南省科技金融发展状况如何,金融供给结构是否合理,如何进一步优化科技金融发展路径,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论述。
一、河南省科技金融供给现状
21世纪,科学技术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金融作为支撑科技发展的资金来源,两者结合对于推动地区及国家经济发展有着较强现实意义。特别是近几年,国家创新战略进入加快实施阶段,这使得科技金融发展所需资金规模持续增加,河南省响应国家政策连续多年采取有效措施来扩大相关投入。
(一)科技金融保障性政策进一步出台
河南省结合本地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已经制定出台了多个政策文件,以鼓励科技金融的合作。如2009 年正式设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2012年和2013年分别设立了以推动科技企业孵化科技成本为目的的“种子基金”和为推动自然科学及前瞻性科技发展的相关基金。[1]同时,为充分吸引及鼓励社会资金流入到科技领域,从而拓宽科技金融融资渠道,形成多元资金投入模式,2014年正式制定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机制全方位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的若干意见》,在该意见的指导下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并借助基金等模式,来为科技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2016年7月,正式制定出台了《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金融引导资金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在该文件中明确指出要设立科技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当各类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所提供的贷款等出现损失时,政府会根据相关约定承担部分风险。[2]同时鼓励保险机构与中小科技企业合作推出专门的科技保险业业,以此来降低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投资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最终形成风险共担的机制,以此增强金融及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及担保的意愿。河南省还明确提出,各市及国家级高新区要成立专门的科技担保公司,且与科技类融资相关的担保业务应在其总担保业务规模中的占比要超过一半,担保应以服务为宗旨而不是盈利。鼓励有意愿及有条件的保险公司,成立以服务中小科技企业为核心的专门部门,并推出专门的保险产品。
(二)科技风险投资逐步发展
与其他投资相比,科技创新不但面临的风险较高且投入周期较长,这使得以政府财政投入及以银行信贷等为主的传统融资渠道难以满足科技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基于这种情况,河南省目前已经专门设立了省级科技风险投资资金,而且在运营过程中不断探索更加适应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模式。与此同时,还通过出台相关优惠税收政策,鼓励科技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采取有限合伙、股权激励等方式,通过经营模式创新推动企业的发展,通过政策导向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及优质资源向全省科技创新领域进行聚集。根据中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河南省有20家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比上一年增长33.33%,创投基金公司数量也增加至15家。
(三)科技经费投入规模不断扩大
河南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发展对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积极部署与之相关的战略安排,不断加大科技经费投入规模。
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经费方面,河南省投入规模从2010年的211.38亿元持续增长到2016年的505.92亿元,平均每年增长速度达到15.6%,呈快速增长态势。R&D经费投入强度从2010年的0.91%上升到2016年的1.25%,上升了0.34个百分点(见图1)。
图1 2010-2016年河南省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经费数据来源:河南省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网
财政科技拨款方面,河南省从2010年的44.67亿元逐年增长到2016年的96.10亿元,平均每年增加8.57亿元,但增长幅度表现不一,存在波动。2011年河南省财政科技拨款较2010年增长26.7%,增幅达到最大,随后开始逐年下降,到2014开始出现拐点(见图2)。
图2 2010-2016年河南省财政科技拨款情况数据来源:河南省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网
(四)证券市场发展迅速
河南省积极采取措施推动证券市场的持续发展,并为许多条件较好且未来成长性较强的高科技企业提供更多进入资本市场的机会。2010-2017年间,河南省资本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登录新三板资本市场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17年年底,河南省在深、沪两市上市的企业数量达到78家,股转系统挂牌公司378家。新三板在涌现全国以后,河南省新三板公司数量从2014年的55家急剧增长,到2017年累计增长率达到587.27%。2017年末,河南省三板市场股票发行次数为87次,发行额为33.70亿元,位列全国第11位。证券市场的发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入了更多资本活力。
二、河南省科技金融供给存在的问题
河南省科技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各项指标不断进步,但离理想目标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者在发展过程中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在以下几个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较为单一
从当前河南省推动本地科技金融的服务体系现状来看,其主要是通过政策性扶持、成立相关金融配套组织,及引导商业银行推出与科技融资相关的新金融产品及服务等手段来实现。这些手段整体来看以政府及银行等为主,但并没有对社会资本形成较强吸引力,使得当前科技金融服务形式较为单一。由于科技型企业自身发展的特点,尤其是技术型企业,银行提供的科技贷款比率还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3],对其提供的往往是大众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没有针对科技型企业特有的融资需求设计具有针对性的产品,不能实现金融产品差异化供给。
(二)资本市场发展不够完善
投资市场方面,虽然风险投资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风险投资机构总量与投资规模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投资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企业数量较少,且投资机构资质参差不齐,对企业在投资实力、服务质量、风险监控等方面缺乏完善的评级制度和规范,使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或规避风险的考虑对很多投资机构望而却步,致使很多金融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
新三板市场的出现为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提供了有效渠道,挂牌公司数量增长迅速,各中小型科技企业力争通过资本注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但河南省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和新三板股票发行情况与广东、北京、江苏等地相比还存在较大的距离,现有的融资还不能满足科技企业发展的需求。如何加快并有效地推进河南省新三板市场的发展,使科技型企业向股权融资方向转变仍是科技金融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金融支持保障机制不健全
金融支持力有限已经成为制约河南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具体来看,这种支持力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如当地金融支持保障机制不够健全,风险担保补偿机制整体处于缺失状态,目前所出台的推动金融科技政策文件多以原则性指导为主而可操作性不足。与此同时,由于创新活动具有较高风险,使得投资主体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意愿相对较低,资金短缺成为影响当前河南省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对国内外科技金融案例的分析及先进经验的学习借鉴,河南省应进一步加快推动完善本地科技金融结合的保障机制,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和风险管理保障体系,让科技企业及金融机构成为科技金融结合发展的核心,科技企业利用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资金加快推动科技成本的转化落地,而金融机构则通过与科技企业的合作进一步拓宽业务范围及实现创新发展,最终实现双赢。[4]
(四)科技经费投入总量和结构不够理想
随着财政科技投入的不断增加,河南省科技经费投入总量逐年增长,但总量依然不足,落后于其他省份。从全国来看,2016年全国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经费投入共15676.7亿元,河南省R&D经费投入总量位列全国第10位,与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1000亿元的广东、江苏、山东、北京、浙江、上海等6个地区相比差异较大(见表3)。2016年,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广东、浙江、山东、陕西(2.19%)等8个地区的R&D经费投入强度最高,超过全国R&D经费投入水平。而河南省R&D经费投入强度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上述8个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表1 2016年各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资料来源:2016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2016年,全国财政科技支出为7760.7亿元,占全国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的比为49.5%。河南省R&D经费总支出中有19%来源于河南省财政拨款,这一指标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河南省财政科技拨款的结构正在积极转变,但这一比例表明在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政府依然起到主导作用,对科技金融的发展影响较大。其主要表现在科技型企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干预较多,企业的各项研发活动不能得到真正释放,创新能力受阻,而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不得不在政府的指导下研发创新项目,这使得企业对政府产生过多的依赖心理,从而使得政府成为科技型企业的融资主体。
三、河南省科技金融供给优化路径
(一)完善科技金融创新综合服务平台的构建
河南省应在政府部门的带领下保障科技金融的快速融合,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创新综合服务平台的构建。[5]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第一,河南省应建立省级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为科技企业提供投融资对接、行业分析、信息推广、信用评估、培训专业人才等全方位的投融资服务;第二,可借助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机会,将郑州打造成科技金融结合试验区,吸引科技和金融机构集聚到郑州,并建立配套的包括金融机构、担保机构、风险投资、科技保险、互联网金融和资本市场在内的一体化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有效实现科技资金与技术创新的对接,切实提高科技金融结合的效率;第三,形成河南省的科技金融大数据研究平台,建立省、地、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的信息共享和交换系统,主要为分析区域内的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信息和各金融机构的投资需求信息服务;第四,将财政体制、社会资本和金融体系结合起来,通过实时的动态投融资对接系统,形成驱动科技金融创新的支撑体系。[6]
(二)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河南省应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大力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融资体系,增加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首先,积极推动河南区域性资本市场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其次,政府应吸取教训,积极推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的发展,探索解决各地四板市场存在的融资困境和交投不活跃问题的对策,为河南省中小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展示平台。最后,河南省政府还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投资体系,制定允许境外的科技企业在国内上市,推出创业板市场国际版等相关政策,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保证创业板拥有顺畅的退出机制,按照优胜劣汰规律促进创业板市场健康的发展。
(三)建立健全的科技金融风险担保与分摊机制
要健全科技金融发展的风险担保与分摊机制,河南省应借助互联网金融等新兴技术,加强和支持科技担保业务的发展,比如强化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常识设立信贷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等,探索覆盖政府引导基金、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科技信贷等多种模式的融资担保机制,提高科技金融的运作效率。同时,应将信贷业务与保险业务进行深度融合,补充科技保险的短板。[7]目前,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先后与交通银行、郑州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签订了总额达130亿元的支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如今全省已有8家银行开展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政府应加大创业风险投资,设立政府引导基金,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立创业基金,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行业。政府也应该出台相应的鼓励民营创投企业发展的政策,比如减少创投企业的税收,并且严格落实相关的优惠政策,让创业风险投资企业真正为科技企业融资和咨询提供服务。
(四)多渠道改善科技经费投入总量和结构
为增加科技经费投入总量,河南省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引导银行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产品,拓宽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第一,鼓励商业银行在给科技企业进行信贷审批和信贷管理时,依据科技企业的特点适度给予倾斜一定的优惠政策;第二,完善无形资产抵(质)押融资业务,将科技企业的专利权、商标权和知识产权纳入抵押担保品范围,开展知识产权抵押、股权质押和无抵押贷款;第三,与担保、保险、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合作,针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共同开展 “专利权保险+质押”贷款,不断拓宽各类无形资产组合产品和融资模式;第四,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各种票据、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来融资,引导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充分利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等渠道进行上市融资;第五,探索“信贷+创投”的融资模式,由科技企业与商业银行、产业投资和担保机构合作,开展投贷联动融资,不仅提高融资额度,同时分散风险,做好产融结合工作。
在调整财政科技投入结构方面,河南省政府应借鉴国外经验,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监管下,通过财政投入设立专门为中小科技企业发展服务的种子基金与科技孵化器。一方面,种子基金不能参与企业管理,只对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提供短期贷款,并进行非控股股权投资,当企业要求回购时政府应无条件退出。另一方面,科学孵化器可以由当地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合作成立,采用事业单位或企业建制,主要提供人员培训、科技咨询、短期周转贷款和低息贷款等服务。种子基金侧重于投资,科学孵化器侧重于服务,两者共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金融创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