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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对比与价值取向:当代美国最高法院中的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博弈

2019-06-24刘辉

当代世界 2019年6期
关键词:美国最高法院保守主义自由主义

刘辉

【内容提要】“里根革命”是美国当代历史和美国最高法院意识形态力量对比与审判活动发生相应变化的开端。此后,意识形态的博弈深刻影响着最高法院的审判活动。在自由主义式微、国家干预与福利国家政策无法放弃的背景下,社会文化领域的意识形态博弈成为美国各政治力量争夺经济利益的重要方式。然而,依靠霸权和颠覆性创新能力作用周期摆脱“市场魔咒”、缓和国内矛盾,又是将意识形态博弈限制在制衡性政治制度允许范围内的必要条件。美国意识形态持续摆向保守主义一端,支配着最高法院的意识形态价值取向不断右转,造成最高法院将意识形态博弈限制在制衡性政治制度允许范围内的重要功能被严重削弱。

【关键词】保守主义;自由主义;美国最高法院;“里根革命”

【DOI】10.19422/j.cnki.ddsj.2019.06.008

以“小政府、低税收”为标志的“里根革命”是推动美国最高法院意识形态价值取向发生相应变化的起点。自“里根革命”以來,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博弈深刻影响着最高法院的审判活动。 在意识形态不断摆向保守主义一端的背景下,2016—2018年2名保守派候选人被特朗普提名任命为大法官,[1]美国最高法院形成了保守派力量占据优势的局面。然而,2018年6月26日与12月22日美国最高法院均以5︰4对两起制止非法移民引发的诉讼做出了截然相反的判决。其中,6月26日最高法院宣布,特朗普总统限制部分中东、非洲国家对美移民的行政命令“完全符合”总统职权范围;而在12月22日的另一起案件中,最高法院却认定特朗普政府拒绝为非法移民提供庇护的行政命令违宪。两起旨在制止非法移民的诉讼出现截然相反的判决,是制衡性政治制度下最高法院制衡行政、立法权力的直接结果,更是全社会意识形态价值取向现状同最高法院相应变化不完全同步甚至暂时相异的司法反映。受到意识形态博弈规律支配,每当意识形态光谱摆向自由主义或保守主义一端并占据最高法院支配地位时,司法活动的价值取向也会随之改变,但同时,最高法院内部支配性和前支配性意识形态力量中的温和派便会针对不同议题的审判活动结成同盟,形成对意识形态光谱两端的制衡。通过在不同议题的审判活动中变换结盟,任何占据意识形态支配性地位的一方均难以全面垄断最高法院的审判活动。审判活动中出现与行政、立法机构意愿一致或相悖的判决结果,既是审判活动的特点,又是美国最高法院通过审判活动影响政治过程和发挥制衡作用的方式。因此,只有在认真梳理美国当代意识形态变迁与最高法院审判活动互动过程的基础上,分析历史的、具体的意识形态背景与最高法院处理重大案件的关系,才能更好地理解最高法院司法活动中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激烈博弈的诸多现象及其规律。

当代美国最高法院意识形态与审判活动变迁的基本过程

当代美国最高法院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博弈始于“里根革命”。这场“革命”的发生与自由主义治国方略式微密不可分。法治是古典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2]它指导着美国制衡性政治制度设计、运作的历史过程。在司法独立的制度背景下,制衡性政治作为在一定意识形态支配下为获得、维护权力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刺激着各利益集团不遗余力地施加影响,极力使自身意识形态在最高法院处于支配地位以夺取宪法解释权,并为其政治利益服务。但是,最高法院通过审判解释宪法和影响政治过程并发挥将意识形态博弈限制在制衡性政治制度允许范围内的作用,是以颠覆性创新能力作用周期[3]在恰当的时机出现、美国的世界霸权能够为国内提供外部超额“红利”为必要条件的。

自“新政”以来,国家干预和福利国家的理念演变为自由主义(现代自由主义),古典自由主义成为保守主义。影响美国最高法院的意识形态因素从古典自由主义光谱上的纠缠转变为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即自由放任和国家干预、福利国家之间)的博弈。二战后直至20世纪50—70年代中期,美国依靠世界霸权和20世纪40年代借助原子能、电子技术发展出现的颠覆性创新能力作用周期,相对摆脱了“市场魔咒”,致使意识形态光谱大幅摆向国家干预和福利国家一端,使之较为有效地发挥着制衡作用。20世纪70年代中期之后,越南战争侵蚀了美国的世界霸权,二战后开始出现的颠覆性创新能力作用周期结束,自由主义治国方略衍生的经济社会问题导致当代美国意识形态走向保守主义。“小政府、低税收”,反对政府干预,强化个人道德领域的基督教规范充当了“里根革命”应对自由主义“社会顽疾”的意识形态工具,开启了保守主义以社会文化领域意识形态博弈方式争夺经济政治利益的右倾进程。由于自由主义社会的缺陷日益凸显,即使里根第二任期内再现了由20世纪60年代宇航、计算机技术新成果促成的新一轮颠覆性创新能力作用周期,以及1992年美国借助“星球大战”计划催生的微电子、生物技术、新材料、网络等新产业引领的颠覆性创新能力作用周期的到来,式微的自由主义借“第三条道路”将克林顿送入白宫,却依然不能阻止2000年强调个人道德领域基督教规范的小布什赢得大选,将美国意识形态光谱摆向更为保守的一端。此后至今,由于颠覆性创新能力作用周期迟迟未能再现,无论是两场反恐战争重挫了新保守主义,还是在社会文化领域具有强烈自由主义色彩的奥巴马秉承包容“左”“右”的“变革”理念上台执政八年,其中庸路线非但未能改善自由主义社会一直存在的缺陷和被保守主义治国方略恶化的社会经济问题,扭转意识形态右转的局面,反而引发了意识形态光谱中各政治势力的“极化”,导致以民粹、反智、本土指向为诉求的右翼保守主义成功地将特朗普送入白宫。

与意识形态光谱持续摆向保守主义相联系,最高法院将意识形态博弈限制在制度允许范围内的功能被不断削弱。从历史的角度看,美国霸权的稳固程度与颠覆性创新能力作用周期的出现对于缓解社会经济矛盾、促使意识形态光谱摆向自由主义一端或避免急剧摆向保守主义一端具有重要意义。否则,自由主义造成的“社会顽疾”和保守主义的“反革命”均会刺激意识形态的光谱更强劲地摆向保守主义一端,影响最高法院的意识形态价值取向。“里根革命”以来,经过40 年意识形态的右转,保守主义力量依托大法官选任的制度规定,在以渐进和各有侧重的方式占据最高法院内部支配地位的同时,从联邦主义、宗教自由、控枪、堕胎、同性婚姻诸领域向自由主义全面开战。自“里根革命”以来,美国历任总统针对相关问题的言行以及最高法院大法官审判活动的价值取向提供了有力的佐证。里根主张减税,削减联邦政府权力,但忽视基督教保守主义的个人道德规范,其在州长任上曾签署容许堕胎的法案;老布什曾邀请同性恋伴侣到白宫做客以示支持同性婚姻;克林顿任内授权同性恋军人“不问不说”;小布什在宗教、堕胎、同性恋、控枪等问题上保守色彩浓厚,强烈支持以反对同性婚姻为目的的《婚姻捍卫法》;奥巴马明确支持“罗伊案”[4]的判决结果,签署了允许跨性别人员服役的行政命令,并将女同性恋者送入了最高法院工作;特朗普主张推翻“罗伊案”,维护宪法第二修正案(公民持枪权利)。与上述美国总统在意识形态光谱上所处位差高度相关,里根任内提名的威廉·伦奎斯特(William Rehnquist,首席大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Sandra Day OConnor)、安东宁·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安东尼·肯尼迪(Anthony Kennedy)和老布什上台后提名的戴维·苏特(David Souter)、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组成了共和党人占据多数(7名)的伦奎斯特法院。该法院在“美国诉洛佩兹案”[5]等一系列案件中宣布国会立法违宪,从而大大制约了联邦政府对州权的干预(即联邦主义问题)。然而,伦奎斯特法院的共和党大法官中,奥康纳、肯尼迪、苏特3人却反对推翻“罗伊案”的判决。[6]2005年,经小布什提名任命,罗伯茨就任首席大法官后,大力推进“司法最低限度主义”。2006—2008年期间,先前由自由派大法官在堕胎、宗教等议题上创立的先例被逐步变相推翻,法院审判活动的价值取向急剧右倾。

奥巴马就任总统后,分别于2009年和2010年任命索尼娅·索托马约尔(Sonia Sotomayor)和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出任大法官。在增加了2名自由主义女性大法官并争取到中间派肯尼迪的赞成票后,最高法院在2015年宣布同性婚姻合法,自由主义赢得了局部胜利。由于罗伯茨、阿利托、托马斯短期内很难退出最高法院,而斯卡利亚去世后,共和党人拒绝启动自由派法官加兰德出任大法官的提名过程,奥巴马盲目相信希拉里会赢得大选,未全力推进大法官候选人的提名进程,最高法院因此未能进一步左转。这一情势导致奥巴马时期最高法院审判活动中的左、右、中立场经常出现3︰3︰3的状况。[7]特朗普执政后迅速抓住2015年后民主党失去参议院支配地位、斯卡利亚去世以及中间派肯尼迪退休的机会,任命了2名保守派人士进入最高法院,创造了未来相当长时间内保守派掌控最高法院的局面。最高法院随即判决奥巴马允许跨性别人员在军队中服役的行政命令违宪。但是,处于支配地位的保守主义力量在宗教、堕胎、同性婚姻方面的保守态度并不表明他们在社会文化所有领域均持保守立场。出现保守主义的举措造成自由主义的判决结果也是意识形态影响最高法院活动的一个侧面。例如,2018年12月22日,最高法院以5:4判决特朗普禁止给予非法移民庇护的行政命令违宪。首席大法官罗伯茨仅仅由于赞同第九巡回法院保守派法官杰伊(Jay S. Bybee)在本案上诉阶段中表达的司法克制主义理念,[8]便对总统行政令投下反对票,从而造成了自由主义的判决结果。

可见,在新一轮颠覆性创新作用周期迟迟不能出现、美国摆脱“市场魔咒”的难度增大的背景下,当代美国最高法院的意识形态正在继续强劲摆向保守主义一端。在此过程的过往历史及未来发展趋势上,最高法院的意识形态价值取向,通过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在联邦主义、同性婚姻、堕胎、控枪、宗教自由、非法移民等诸多社会文化议题上的博弈得以体现。

当代美国最高法院意识形态博弈的主要内容

40多年来,堕胎、控枪、宗教自由是当代美国最高法院意识形态博弈的主要领域。在绝大多数领域内,保守主义对自由主义保持着不断进攻的主动态势。

第一,当代保守主义价值取向在宗教领域获得了压倒性胜利。20世纪80年代开始,最高法院以伯格1971年在“莱蒙案”确立的三项原则作为审理测试原则,[9]变审判中强调政教分离为强调宗教实践自由。自由主义支配时期的审判先例被大量变相放弃,保守主义价值取向在宗教案件审判上占据着支配地位。1981年最高法院在“威德玛诉文森特案”中以8︰1裁定学校作为政府实体,要平等对待所有社团,基督教学生社团享有同等使用学校设施的权利。学校无权审查宗教社团的言论,以政教分离理由拒绝学生宗教社团平等使用学校设施的行为违宪。

1990年,最高法院再次根据“莱蒙案”三原则审理“教育局诉摩根斯案”,判决内布拉斯加高中校长以政教分离为由拒绝学生布丽姬特·摩根斯成立圣经俱乐部违宪;同时,判决本案所涉“平权法案”[10]具备“明确的世俗性立法目的”而合宪。

随后,保守主义力量开始进一步直接推翻先例,谋求在政教关系领域实现突破。2004年,迈克尔·纽道就州法律规定的效忠誓词中包含“在上帝掌管下”短语一事提起诉讼(“埃尔克格罗夫联合学区诉纽道案”)。第九巡回法院判决包含“在上帝掌管下”短语的州法律违反政教分离原则,因而违宪。由于1954年美国国会同样颁布了要求效忠誓词中必须含有“在上帝掌管下”短语的法案,在意识形态走向保守主义的条件下,第九巡回法院的判决引发了全国性抗议,案件于当年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审理中发现,适用“莱蒙案”三原则测试,1954年国会法案的合宪性势必引起更严重的政治后果,因此,1985年“华莱士诉杰弗里案”中,伯格反对对政教分离进行绝对主义解释的意见遂被援引为该案的审理原则。“在上帝掌管下”被认定为“政教之间……必要的且有益的道德联系”“而非纯粹的宗教行为”,该誓词短语因而合宪。然而该案判决后,迈克尔·纽道又在小布什2005年1月20日第二次就职的前几天,突然就总统宣誓中包含“上帝保佑我”的短语提起诉讼。案件上诉至最高法院后,“上帝保佑我”的短语以历史传统之名被保留,小布什就职典礼如期举行。

第二,推翻“罗伊案”的努力取得了相当的进展。2005年,在奥康纳退休,伦奎斯特去世,罗伯茨、阿利托进入最高法院,中间偏右的肯尼迪投票立场较奥康纳更为保守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下,“最高法院的中心(继续)向右倾斜了几度”。[11]2005—2007年间,最高法院首先在“冈萨雷斯诉卡哈特案”中以5︰4支持了《禁止成形胎儿流产法案》,[12]赞同政府“使用权力去表达其对女性身体中的生命的尊重”;接着,在“联邦选举委员会诉威斯康星州生命维权会案”审理过程中再次以5︰4宣布,禁止威斯康星州生命维权会在选举开始前几周发布广告,侵犯了这家非营利的反堕胎组织被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权利。[13]这两次判决虽然没有直接推翻“罗伊案”,但前者为试图减少堕胎行为的势力打开了绿灯,而对后者的判决则为所有反堕胎组织拓宽了政治行动的渠道,“罗伊案”的法律效力被大大削弱。

第三,在枪支权利问题上取得了支配性胜利。宪法第二修正案赋予美国公民持枪的权利,但对持枪是公民的个人权利还是集体权利的文字表述抽象模糊。[14]在枪击案频发的背景下,持枪是否属于公民的个人权利,长期以来成为各方围绕禁枪展开博弈的焦点。即使自由主义处于支配地位的历史时期,最高法院也从未就此做出宪法解释。相反,自由主义力量在联邦与州层面取得了大量限制枪支使用的成果,在禁枪与控枪之间达成了一定平衡。持枪权利组织认为,对枪支使用的限制,实际上是侵蚀甚至剥夺了持枪权利,因而不断发起诉讼。随着保守派日益强势进取,2008年最高法院在“哥伦比亚特区诉赫勒案”的判决过程中,第一次宣布持枪为一项个人权利,2010年又在“麦克唐纳诉芝加哥案”中宣布持枪权利适用于全美。两次判决对宪法第二修正案明确地做出了有利于保守派的解释,致使自由主义力量的禁枪之路被阻断。支持枪支权利的势力为进一步废止联邦与州层面所有控枪法律,在随后的六年中又发起了数百次诉讼。其中,最重要的诉訟发生在2016年,枪支权利组织将康涅狄格州与纽约州分别制定的禁止使用军用制式枪的州法诉至最高法院。虽然此次诉讼被最高法院拒绝受理,但最高法院关于持枪权利的两次判决,肯定了持枪是一种受到宪法保护的个人权利,任何联邦与州层面对于枪支使用的限制,在逻辑上都可能被视为对个人权利的侵犯而在今后的诉讼中被最高法院判为违宪。

保守主义势力进取态势的前景展望

结合特朗普执政前后的观点与戈萨奇、卡瓦诺的言行判断,最高法院保守主义势力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保持攻势。

一是进一步完成推翻“罗伊案”的目标。堕胎权利是涉及美国价值观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当代美国历史上历次总统选举和大法官提名任命过程中,当事人必须表明立场的保留议题。由于最高法院在“冈萨雷斯诉卡哈特案”中支持了《禁止成形胎儿流产法案》,在“联邦选举委员会诉威斯康星州生命维权会案”中为反堕胎组织通过政治游说打开了通路,在戈萨奇、卡瓦诺进入最高法院形成保守主义力量优势,特别是戈萨奇、卡瓦诺“在价值观上同特朗普完全一致”条件下,未来最高法院对于围绕堕胎引发的诉讼将会继续做出保守主义的宪法解释,“罗伊案”的判决结果或许会名存实亡。

二是继续推翻2010年“联合公民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的努力,争取“硬钱”合法化。2010年1月21日,最高法院审理认定,跨党派竞选改革法案相关条款禁止竞选最后阶段对候选人进行直接资助的规定违宪,但对候选人直接资助的数额(“硬钱”数额)应予以限制;同时,以间接方式播放批评其他候选人,支持某一候选人的广告合宪,即“软钱”合法。对此,保守势力希望推翻该案,取消对“硬钱”的数额限制。

三是阻断异性、同性和跨性人享有平等权利的进程。实现跨性别者与异性恋、同性恋者享有平等权利是自由主义势力争取的目标。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Obergefell v. Hodges)宣判后,[15]奥巴马为推进同性、异性、跨性人取得平等权利的进程,于2016年6月底签署了允许跨性别人员在美军中服役的行政命令。但2018年6月4日,最高法院以7︰2判决科罗拉多州民权委员会处罚一位拒绝为同性婚礼制作蛋糕的作坊主的行为违宪。[16]2019年1月22日,最高法院判决奥巴马允许跨性别人员在美军中服役的行政命令违宪。虽然仍有摇摆,但上述两项判决一方面将导致同性婚姻者已有法定权利难以享受,并大大增加了保守势力未来变相推翻“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判决开启了阻断异性、同性和跨性人享有平等权利的进程。

四是继续推翻2015年奥巴马医保法案的努力。2015年6月,最高法院以6︰3判定奥巴马医保法案合宪。奥巴马医保法案最大的特点在于强制性,法案规定了投保项目范围,公民必须购买医保,雇主必须为雇员购买医保,保险公司无权因既往病史拒绝为病人投保,不能收取较健康人更高的保费,同时,上述活动都要在由州政府组建的平台上进行。特朗普执政后于2017年10月12日推出“缩水版”的医保法案。该法案针对上述强制性内容做出变通性规定,例如,雇员、雇主必须购买医保,但可以超越州政府组建的平台自行选择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得因既往病史拒绝为病人投保,但可以收取更高的保费。同时,奥巴马医保法案被保留两年(至2019年)。在老人、重疾病人购买奥巴马医保与健康人群购买便宜医保并存的条件下,利用因此可能发生的诉讼“继续努力废除和取代”奥巴马医改法案将是最高法院保守主义势力未来的努力方向。

五是做出反非法移民判决的可能性加大。2018年,最高法院就两起移民案件做出的审判未能完全满足保守势力在移民问题上的愿望。在特朗普否决国会两院拒绝为修建美墨边境隔离墙拨款的议案,通过实施紧急状态拿到了修墙拨款后,与非法移民有关的争议极有可能被提交到最高法院。特朗普业已闯过“通俄门”,赢得连任的可能性加大,金斯伯格大法官身体不支的可能性也在加大。一旦条件具備,通过改变未来最高法院人员构成,做出反非法移民判决的力量可能会进一步加强。

结   语

40多年来,保守主义意识形态占据了最高法院支配地位,并对自由主义进行了持续的攻击。由于意识形态博弈的政治逻辑发挥作用,需要以美国长期稳定地保持世界霸权和具备绝对领先的颠覆性创新能力为充分条件,以颠覆性创新发挥作用的时间与危机发生同步作为必要条件。具备前者,自由主义才能在保守主义占据当代最高法院支配地位的历史条件下对保守主义进行制衡;具备后者,才能重新确立自由主义占据最高法院支配地位的优势。未来短时期内,颠覆性创新的作用周期与危机发生同步的可能性不高, 保守主义在最高法院将继续占据支配地位且拓展空间。最高法院将意识形态博弈限制在制衡制度允许范围内的作用也将被大大削弱。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

(责任编辑:徐海娜)

[1] 尼尔·戈萨奇和布雷诺·卡瓦诺为特朗普提名并任命的两名最高法院大法官。尼尔·戈萨奇与特朗普在社会文化领域的保守主义价值取向高度一致。戈萨奇信奉宪法文本主义,遵从宪法原文和立法者本意,反对宽泛解释宪法,支持保留死刑,谴责安乐死和协助自杀行为,并被怀疑具有反堕胎倾向,被称为“小斯卡利亚”。布雷诺·卡瓦诺被提名任命的主要原因则在于他高度赞同特朗普限制政府权力的观点,在价值观上同特朗普完全一致。

[2] Michael H. Hunt, Ideology and U.S. Foreign Policy,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7, p. 12.

[3] 创新理论最早由熊彼特提出,其创新概念是指将一种过去从未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中,实现对原有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以获取最大利润。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就是创新过程的非连续性和非均衡性。以此理论解释,颠覆性创新能力作用周期是指,美国通过领先的科技能力,将先于世界其他国家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先于世界其他国家创造出新生产业,用这种新的生产要素和条件对原有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进行新组合,在国际竞争中打败对手,获取超额利润的时间周期。

[4] 美国最高法院于1973年宣判德克萨斯州州法规定除为挽救妇女生命外,其他堕胎行为均为犯罪的条文违反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此后,堕胎在美国开始合法。

[5] “美国诉洛佩兹案”是指1995年美国最高法院审理一名中学生违反1990年国会制定的《校园禁枪法》。该学生带枪进入学校引起诉讼,美最高法院宣布,国会制定的《校园禁枪法》超越了宪法规定的权力而侵犯了州权,因此无效。

[6] 截至目前,当代美国最高法院经历了伦奎斯特法院和罗伯茨法院。伦奎斯特法院中,伦奎斯特、斯卡利亚、托马斯为保守派,斯蒂文斯、金斯伯格、布雷耶、苏特为自由派,奥康纳、肯尼迪则属于摇摆的中间派,奥康纳立场中间偏左,肯尼迪则中间偏右。目前罗伯茨法院九位大法官中,由共和党总统任命的大法官罗伯茨、阿利托、托马斯、戈萨奇、卡瓦诺均为保守派。由民主党总统任命的四位大法官布雷耶、埃琳娜·卡根、索托马约尔、金斯伯格均为自由派。

[7] 此处力量对比为斯卡利亚未去世时最高法院的人員立场状态——作者注。

[8] 第九巡回法院保守派法官杰伊否定特朗普行政命令的理由是:“正像我们经常被提醒的那样,法官不能利用自己的职权更改宪法的内容(和)解释,同样地,行政系统也不能这样做。”https://m.huanqiu.com/r/MV8wXzEzODY5ODU5XzEyNThfMTU0NTQzNTkwMA。

[9] [美]杰伊·塞库洛:《美国大法官的法理及信仰》,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第312 页。时任首席大法官伯格在“莱蒙案”中确立的测试政府法律是否违反第一修正案的三原则包括:第一,立法目的必须是非宗教性的;第二,直接和主要的法律效果既不应该阻碍也不应该促进宗教自身发展;第三,法律不能鼓励政府过度干涉宗教事务。

[10] 同[9],第334页。“平权法案”是1984年由美国国会两党共同推出的旨在“消除公立学校中对宗教团体和宗教言论广泛歧视”的法案。

[11] 艾米丽·贝兹伦:《现在抱歉?那么那些自由派和中立派,支持任命约翰·罗伯茨的律师们今天说的呢?》,http://www.slate.com/id/2169344。

[12]《禁止成形胎儿流产法案》是美国国会为对抗最高法院就“斯腾伯格诉卡哈特案”所做判决而出台的法案。在“斯腾伯格诉卡哈特案”审理中,最高法院以5比4推翻了一条州法律。该法律规定:胎儿已经成型的孕妇实施堕胎是一种犯罪行为。在“斯腾伯格诉卡哈特案”审判过程中,由于奥康纳大法官投出决定性的一票,该法律被推翻——作者注。

[13] 2002年跨党派竞选改革法案的规定。禁止非营利和其他机构在总统初选前的30天或大选前的60天中,播放宣传特定事件的广告以影响人们的投票取向。

[14]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纪律严明的民兵为保卫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及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a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由于条文第一分句中“民兵”为复数形式,而第二分句中“人民”则为单复数通用,因此产生持枪是个人权利还是集体权力,人民是人民个体成员还是人民整体的争议。

[15] 2015年1月16日,美国最高法院将此案与另外三起类似案件合并受理,但冠以“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Obergefell v. Hodges)之名,此案宣布同性婚姻合法。

[16] 此案被冠以“蛋糕案”之名,正式名称为:Masterpiece Cakeshop,LTD,ETAL.v. Colorado Civil Rights Commission E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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