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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融合背景下的国防动员建设分析

2019-06-20韩秋露孔昭君邓晓童

中国经贸导刊 2019年7期
关键词:动员军民预案

韩秋露 孔昭君 邓晓童

国防动员是将国防动员潜力转化为国防实力的重要途径,亦是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间的纽带和桥梁。新时代,我们要围绕党的强军思想,以保障打赢为根本目标,以军民融合发展理念为切入点,优化国防动员体系,不断夯实应战应急保障的基础支撑。

一、军民融合与国防动员

(一)国防动员是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有力抓手

新时代,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就是进一步拓展军民融合领域,坚持发展与安全兼顾、富国和强军统一,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军民融合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6+6”发展格局中国防动员体系就是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六大重点领域之一。因而,以国防动员体系建设为抓手能够真正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一方面,当前,我国的国防动员体系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物流、服务等社会方方面面,具有军民深度融合的广阔空间和现实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国防动员,尤其是国民经济动员一直是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纽带和桥梁,国防动员建设为军民融合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长期实践形成的国防动员工作体系,尤其是国民经济动员体系自身就为军民融合组织架构搭建奠定了基础。许多省市的军民融合委(军民融合办)就是以此前国民经济动员机构为基础组建的。同时,国防动员长期探索的就是军地关系,因此,“国防动员人”是最早理解、运用军民融合理念的,在思想上和工作中更成熟、更高效,也更容易进入角色。而国防动员整体运行机制也可以为军民融合提供一些借鉴,充分发挥中央军民融合委员会的议事协调职能,真正形成“党政军一体化”的军民融合发展模式。

(二)军民融合是推进国防动员建设发展的高效手段

做好军地的需求对接工作一直是国防动员体系的一项最基本任务。当前由于军地二元体制依然存在,动员需求对接上存在“断档”,“军地提需求、政府抓落实”的动员机制没有真正形成,导致军队不清楚地方潜力,地方也不能及时掌握军队需求,整个国防动员建设仍然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鉴于此,新时代,我们要以军民融合发展为建设手段和建设思路,进一步打破军地二元体制,以军民深度融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行国防动员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融合、体制机制融合、法律法规融合、人才融合和科技融合等,推动国防动员体系走向融合发展阶段。通过全方位的军民融合,有利于更好地将高科技产业技术、人才以及联合指挥机制等推广应用于国防和国防动员建设;有利于更加合理地配置和利用各类资源,实现“一份投入、两份产出”的双赢效益,推动结构调整优化,使国防和国防动员现代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进程相一致,真正驶入国防和国防动员建设的“快车道”。

二、国防動员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在政府和军队改革进程中明确国防动员组织架构,提高组织运行效率

厘清国防动员指挥体制,明确国防动员组织架构是国防动员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实施国防动员的根基所在。当前,政府和军队改革尚在进程中,需要在改革进程中进一步理顺国防动员组织架构和指挥关系。在改革中已经确立的“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基本格局下,国防动员的军地关系有待进一步明确。目前关于战区是否设立战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尚未定论,军委国防动员部直接领导省军区。战区的动员需求通过国防动员部与省军区进行对接。动员资源的供给方在政府,而需求方战区与供给方无直接对接渠道,极易造成需求对接来回反复,甚至对接不成功等情况。如此,未来战场瞬息万变,在战区主战的前提下,战区如何与地方政府进行快速、有效的需求对接。同时,机构改革中也要明细并加强国防动员机构的职能。依据集成动员理念,适时提高国防动员机构权限,以充分发挥国防动员机构的协调职能。因此,战区位置如何摆放、国防动员委员会乃至整个国防动员体系的组织架构如何搭建是未来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

(二)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提升国防动员法制化水平,固化动员法律保障

当前国防动员领域,《国防动员法》从顶层设计高度宏观规范了国防动员的机构、权益、相应的动员程序等。但一部法律无法形成国防动员法规体系。依法动员的现实要求国防动员领域积极形成国防动员法规体系。首先,围绕国防动员的组成元素,积极补齐体系短板,即国防动员组成部分国民经济动员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国防动员体系完整化。其次,为了提升可操作性,依据《国防动员法》,有计划、成体系地细化和制定地方性国防动员条例,明确潜力调查、资源利用、产品采购、物资征用,以及民用企业参与国防发展等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措施办法。地方性法规要具体且符合地方特色,明确军地各部门的权责,并确定任务牵头单位,真正实现依法动员,动员有法可依。最后,针对应战应急两套体系的现实问题,未来急需对应战应急法规体系进行清理和续订,从立法之初就考虑应战应急一体化,确保国防动员法规体系与目前应急法规体系相辅相成。

(三)在人才队伍建设进程中提升国防动员队伍水平,增强平战转换能力

信息化条件下,人才队伍建设是国防动员发展的核心要务。只有把队伍建设搞好,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国防动员的优势力量。动员队伍自身就具有军民融合的特点,而军民融合战略更是带来了大批高新技术人才,这是国防动员队伍发展的难得机遇。紧紧抓住人才优势,重点关注与国防建设相关、与应急管理相关,尤其是国防动员、国民经济动员、军民融合新兴领域发展建设方面的高科技人才。通过登记造册、开发专家数据库等方式,掌握相关人才,并给与相关引导、资金扶持等建立人才队伍,补充国防动员、军民融合新兴领域的人才不足。

依据集成动员理念,引导相关企业日常编组动员队伍,在不干扰日常企业运作的前提下,针对设定的任务,定时和不定时地组织演练、训练,确保战时急时能迅速响应,编组动员队伍,实现平战转换,完成动员任务。此外,针对已存在的动员保障队伍,要强化队伍建设,包括提高队伍的信息化水平;搭建特殊装备和特殊需求的人员队伍等,更好地应对未来战争和突发事件。联合编配专业队伍,积极适应重点方向、重点区域的应战应急任务,打破现有编制,将队伍进行模块化组合,针对任务,组建成“热拔插”的规模可调整、类型多样的专业队伍。有针对性地加强能够适应雪域高原、沙漠等极端复杂地形环境、严酷气候特点等人才队伍建设,弥补相关空白。

(四)在信息化浪潮中升级国防动员信息技术手段,加大动员信息支撑力度

信息化条件下,随着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诸多信息技术手段的广泛运用,国防动员要与时俱进,依托信息技术更好地发挥国防动员能力。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国防动员人员的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加大动员一线工作者,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工作者的信息化基础培训力度,使他们能够熟练应用各种国防动员软件和信息平台等,提升动员工作者的整体信息化水平。同时,以“信息化+专业”的复合型培养模式,培养一批既具有动员专业能力又具备信息技术手段的人才,为国防动员做好高技术人才储备。在军队改革大背景下,拓宽人才引进道路,从动员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依托部队,从部队引进了解动员,且具有软件开发、信息管理、数据工程等专业技能的军转人才。在解决技术人才不足的同时,也能协助做好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

另一方面是提升国防动员体系的信息化程度。随着各地信息化建设的迅速发展,许多地方政府已经有了成熟的数据平台,省军区也建立了相应的信息平台,这些都为国防动员体系的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由于系统建设的时间、标准以及服务对象各不相同,导致数据标准、模式等不统一,因此,明确数据标准是国防动员走向信息化的第一步,只有在标准统一后,才能实现多数据平台的交互、共享,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的辅助下,将分散的数据资源集成融合,形成军地双向畅通的数据资源,真正实现大数据的融合,也为军民融合发展提供可操作性的抓手。进而,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自主分析挖掘数据关系,最终实现智慧动员。

(五)在动员准备过程中强化预案体系建设,提升预案效率效果

预案在国防动员中起着关键作用,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件,为其做出的预先准备。当前,我国从顶层设计上缺乏纲领性的国防动员总体预案,大部分都是按约定俗成,甚至是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国防动员活动。个别省市等已经编制的各层级、各地方的国防动员预案也与《国防动员法》类似,侧重于宏观指导,仅仅明确了各涉及单位、人员在各个阶段职能,即在各个阶段,谁负责、何时做、做什么。这有利于明确权责,追溯到具体责任人。但是,就责任人而言,只知道事情由他负责,但具体如何做、怎么做,当前预案并沒有详细到这一层,而动员任务完成中恰恰最需要知道这一点。因此,在预案体系建设过程中要构建以国家总体预案、行业预案和专门领域预案等相结合、相联系的国防动员预案体系,并在行业预案、专门领域预案等下级预案中强化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让预案真正发挥预先准备作用。

未来,我们要适时编制国家国防动员总体预案,从顶层设计上科学规范国防动员预案编制工作。根据应战应急需要和时代发展要求,确定预案体系的层级和组成,即包括几层预案,每层有几类预案等。预案体系中要重点考虑此前未曾考虑的国防动员新兴领域的预案编制工作。而底层国防动员预案要更侧重于实用性。

三、政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动员基础性工作

国防动员潜力调查、预案编制等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动员能力转化为战争实力保障的前提。抓牢抓实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国防动员基础。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各个部门在国防动员基础性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建立运行规范、高效顺畅的国防动员基础工作运行机制,为工作运行机制常态化打好基础。建立适应信息化战争需求为导向的国防动员潜力调查体系,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进一步完善动员潜力调查指标体系和潜力数据获取、报送、核查和评估制度。加快国防动员预案体系建设,并定期进行各类预案对接,强化动员预案与应急相关预案的衔接,形成集应战、应急于一体的预案体系。以配合部队军事演习和参与突发事件应急为契机,结合军地有关部门组织的演练活动,开展不同层级、不同形式的动员演练,以检验动员预案的实际可操作性。

(二)进一步加强军地交流

进一步加强军地之间、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和政策统筹联动,建立有效的联络渠道、联络方式和联络频次,促进军地双方常态化工作联络和机制性走访交流。采取联席会议、合署办公等方式,开展信息交流,会商推进国防动员建设,提高动员工作的协同性和一致性。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国防动员领域的主题会议、论坛和培训等军地交流沟通活动,营造国防动员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条件下,充分发挥光纤通讯和高速宽带通讯网等基础设施优势,加快信息化建设,扩大通讯容量,建立安全可靠的通讯保障体系,为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的硬件基础。依托我国政务纵向网、军队网络等,加快完善国防动员信息化平台,优化动员流程,提高互联互通效率。依托云数据库、数据挖掘、“互联网+”等多种信息技术,研究开发动员虚拟仿真动员演练、预案生成、决策支持等管理信息系统,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分布在陆海空天的多维度传感器、数据平台收集、共享数据,进一步强化信息整合、挖掘能力,提高信息共享效果,为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提供软件支撑。

(韩秋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助理研究员。孔昭君,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国家国民经济动员教育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邓晓童,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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